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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生也差不多,不丑、但也就是个普通人。两人是在m市基地被破后北上逃生路上相识的。
小半个月的朝夕相处,两人不得不在绝望的逃生路上乐观的计划未来的日子、相互加油、彼此鼓励一起向北走,也不怎么就聊到了未来的生活。罗勋直到现在还记得,那人忽然笑着对自己说:要是等咱们到了a市还都找不着伴的话,不如咱们两个干脆将就一块过日子?
罗勋自然没意见。
其实,像他们这样想的人还有很多,大多并不是真的有什么超友情的感情。但,毕竟人类是一种没办法独自生活下去的生物。连鲁滨逊还有个星期五为伴,何况他们?
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并不是非要做些什么,即使偶尔有需求也不过相互帮助一下,平时一起组队外出、搭伙生活,除了不能生育后代外,和普通的、被时间磨灭光激情后只余温馨、亲情、依赖的正常夫妻并没有什么区别。
重生一次,罗勋从没想过提前找个女朋友、带她提前进入自己的小窝度末世。人心难测,尤其是在未来——天知道当女人发现自己的价值要远高于末世前时会不会背叛自己?
或许人间自有真情在,但罗勋赌不起,更不敢赌。
至于男朋友?罗勋更没想过,不过如果能遇到一个合适的将来能一起搭伙生活,他自然愿意,实在没有的话……只要小家伙还在、没有变成丧尸陪着自己,罗勋就觉得已经足够了。
可现在,罗勋的床上躺着一个他自己都没有预料到的——妖精。
罗勋此前只见过一个能被称为“妖精”的男人,那是烈焰的二当家、一个强大的风系异能者。那人他只见过一次,可直到现在还记得那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以及死在他身边倒在妖艳血泊中满满一圈的“爱慕者”们,那都是被他强大的风刃生生削死的。
这种“妖精”不是他这种普通人所能宵想的,没有绝对的实力谁也不敢保证能保住这个妖精不被人窥视。如果自己哪天意外得到的话,罗勋所能想到的,就只有把他藏到家中、永远不给任何人看到这一笨办法。
但,这绝不可能,尤其在这种妖精自己本身也具有强大实力的情况下。
所以罗勋此时正在纠结——要不干脆把人丢回隔壁去得了?
那些来找他麻烦的人此时都被打发走了,自己也喂他吃过消炎药、云南白药,如果他命大自然能挺过这一劫。如果他命不好……反正估计他上辈子也没活成,还不如干脆让他顺其自然……
想着,罗勋弯腰靠近床边,想把他架起来送回隔壁——早知道这家伙比想象中的更麻烦,当时自己就不应该把他搬上二楼卧室!
人刚刚靠近、抽出他的一条手臂还没往自己脖子上搭,罗勋就听到自己的身旁传来一声低哼。
猛然抬头,就见一双有些狭长的眼睛刚刚睁开,眼尾微微向上挑着、带起一丝惑人的弧度,左眼的眼角靠下一些的位置那滴泪痣仿佛能将人灼伤。
他的眼中还含着一丝水汽,在昏暗的灯光下让人移不开眼。
“噗通、噗通、噗通……”罗勋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在他睡着的时候罗勋就判断出这是一个妖精,可现在……等这妖精睁开眼后,他发觉这人长得竟然比上辈子自己见过的烈焰家二当家还要妖孽……或许是灯下看美人的缘故?
罗勋的脑中被搅成一团,思维不知要发散到哪儿去。严非的双眼从一开始的略有些涣散、到终于看清面前的人足有十几秒钟的功夫,略愣了下、神智还有些不太清楚,只觉得面前这文静的年轻人稍微有那么一点眼熟:“水……”
罗勋猛得回过神来,脸上因为过度尴尬挂上一丝红晕——还好,屋里的变色台灯现在是淡蓝色的,看不出来。
将水杯递到他面前,因为胸口的伤严非自己根本坐不起来,不得已,罗勋只好半抱着他帮他喂水。
因受伤、失血而有些苍白的薄唇,染上水润……
罗勋连忙收回目光,在心里暗骂自己太丢人!
他上辈子虽然动过这方面的心思,但却是个实打实的纯情小处男。没办法,有这方面心思的人虽然有不少,可末世后人们的生活条件、医疗条件太差,他不想出去乱搞、更不想花钱找病受,因此竟然依靠着他那勤劳的左手度过了末世的整整十年。
现在重生一次,虽然心里已经足够成熟,但在“色”这一个字上却是实打实的生手,实在不能怪他此时会如此不淡定。
、那个男生也差不多,不丑、但也就是个普通人。两人是在m市基地被破后北上逃生路上相识的。
小半个月的朝夕相处,两人不得不在绝望的逃生路上乐观的计划未来的日子、相互加油、彼此鼓励一起向北走,也不怎么就聊到了未来的生活。罗勋直到现在还记得,那人忽然笑着对自己说:要是等咱们到了a市还都找不着伴的话,不如咱们两个干脆将就一块过日子?
罗勋自然没意见。
其实,像他们这样想的人还有很多,大多并不是真的有什么超友情的感情。但,毕竟人类是一种没办法独自生活下去的生物。连鲁滨逊还有个星期五为伴,何况他们?
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并不是非要做些什么,即使偶尔有需求也不过相互帮助一下,平时一起组队外出、搭伙生活,除了不能生育后代外,和普通的、被时间磨灭光激情后只余温馨、亲情、依赖的正常夫妻并没有什么区别。
重生一次,罗勋从没想过提前找个女朋友、带她提前进入自己的小窝度末世。人心难测,尤其是在未来——天知道当女人发现自己的价值要远高于末世前时会不会背叛自己?
或许人间自有真情在,但罗勋赌不起,更不敢赌。
至于男朋友?罗勋更没想过,不过如果能遇到一个合适的将来能一起搭伙生活,他自然愿意,实在没有的话……只要小家伙还在、没有变成丧尸陪着自己,罗勋就觉得已经足够了。
可现在,罗勋的床上躺着一个他自己都没有预料到的——妖精。
罗勋此前只见过一个能被称为“妖精”的男人,那是烈焰的二当家、一个强大的风系异能者。那人他只见过一次,可直到现在还记得那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以及死在他身边倒在妖艳血泊中满满一圈的“爱慕者”们,那都是被他强大的风刃生生削死的。
这种“妖精”不是他这种普通人所能宵想的,没有绝对的实力谁也不敢保证能保住这个妖精不被人窥视。如果自己哪天意外得到的话,罗勋所能想到的,就只有把他藏到家中、永远不给任何人看到这一笨办法。
但,这绝不可能,尤其在这种妖精自己本身也具有强大实力的情况下。
所以罗勋此时正在纠结——要不干脆把人丢回隔壁去得了?
那些来找他麻烦的人此时都被打发走了,自己也喂他吃过消炎药、云南白药,如果他命大自然能挺过这一劫。如果他命不好……反正估计他上辈子也没活成,还不如干脆让他顺其自然……
想着,罗勋弯腰靠近床边,想把他架起来送回隔壁——早知道这家伙比想象中的更麻烦,当时自己就不应该把他搬上二楼卧室!
人刚刚靠近、抽出他的一条手臂还没往自己脖子上搭,罗勋就听到自己的身旁传来一声低哼。
猛然抬头,就见一双有些狭长的眼睛刚刚睁开,眼尾微微向上挑着、带起一丝惑人的弧度,左眼的眼角靠下一些的位置那滴泪痣仿佛能将人灼伤。
他的眼中还含着一丝水汽,在昏暗的灯光下让人移不开眼。
“噗通、噗通、噗通……”罗勋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在他睡着的时候罗勋就判断出这是一个妖精,可现在……等这妖精睁开眼后,他发觉这人长得竟然比上辈子自己见过的烈焰家二当家还要妖孽……或许是灯下看美人的缘故?
罗勋的脑中被搅成一团,思维不知要发散到哪儿去。严非的双眼从一开始的略有些涣散、到终于看清面前的人足有十几秒钟的功夫,略愣了下、神智还有些不太清楚,只觉得面前这文静的年轻人稍微有那么一点眼熟:“水……”
罗勋猛得回过神来,脸上因为过度尴尬挂上一丝红晕——还好,屋里的变色台灯现在是淡蓝色的,看不出来。
将水杯递到他面前,因为胸口的伤严非自己根本坐不起来,不得已,罗勋只好半抱着他帮他喂水。
因受伤、失血而有些苍白的薄唇,染上水润……
罗勋连忙收回目光,在心里暗骂自己太丢人!
他上辈子虽然动过这方面的心思,但却是个实打实的纯情小处男。没办法,有这方面心思的人虽然有不少,可末世后人们的生活条件、医疗条件太差,他不想出去乱搞、更不想花钱找病受,因此竟然依靠着他那勤劳的左手度过了末世的整整十年。
现在重生一次,虽然心里已经足够成熟,但在“色”这一个字上却是实打实的生手,实在不能怪他此时会如此不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