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回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换庚帖先有情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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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神都的黄家园外院少爷们起居办事的外书房里,黄少卿正躺在一张榻上,望着屋顶,难得发呆放空。
手头的那件案子里,纯少卿已经因为与纯溪的关系而停职,自己也因为同为少卿,且与纯少卿共事多年,暗地里避嫌,不再主事,只是听命跑腿了。
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黄少卿觉得,大理寺卿桂大人绝对不是单纯地把自己避嫌掉,而是话里话外透着几分意思——年景儿不好你就更要好好照顾自己办好自己的事情别让黄尚书操心。
该不会是自己那个爹跑去和桂大人说了什么,所以自己现在才能得到这份闲?
不管怎么说,这案子的方向已经定了,那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世界上没有办不了的案子,也没有完美犯罪的凶手。大理寺倾尽全力去办,想来也很快就会有个结果了。
想到这里,黄少卿觉得那个紧绷的弦松了松。
感觉已经很久了,很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事给自己找借口放松一下了。
黄少卿仔细追忆了一下,好像上次这么因私废公,还是在民国那会儿。再上次,仿佛是,仿佛是觉察到自己的心绪的那次吧。
那还是在五都峰会时候呢。
黄少卿换了一个姿势,枕着自己的手,继续看着屋顶的承尘。
那时候被逼无奈去相亲,本来也是想着,为人子女,不应当让父母太过忧心,如果真的有相看到合适顺眼的,自己也会去试一试相处。
谁知道,当他以为自己正在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去接受这件事情的时候,事情里的那个人却怎么看都不对。
平素办案,什么境况没遇见过,便是天仙在眼前玉身横陈,他也不会觉得怎样——生命皆如此,一副臭皮囊,所以皮囊什么样,黄少卿死的活的都切开看过,也不过就是心肠血肉,看着没什么不一样。
所以那天那个来相亲的女子,黄少卿也并非真的是厌恶的,他只是没什么感觉,再者说,这种高门之女他见得多了,瞧不起他这种整天和死人案子打交道的大老粗,也委实正常。
只是……
黄少卿想起那天清平馆里的修罗场,他们这些人好像是在帮他,可却把他害死了。
回忆起那胳膊上感受过的那两团柔软——黄少卿突然想起了他小时候,很小的时候,养过的小兔子,白白软软,温柔无害,摸一摸,简直人的心都化了。
那时候他突然就感受到一种叫做热血上头的燥热,也感受到了一种叫做羞窘到死的不安。
华练笑话他脸红热得可以煎五花肉片了。
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简直已经记不清,他就记得那种想要劈开大地钻进去躲的羞窘。
以及,他那个时候意识到的,皮囊什么的,女子什么的,不是不重要,不是太平常,而是之前他没有,怦然心动过。
想到这里,黄少卿猛地起身,深吸一口气,默念着清心诀,半晌,才把脸上的燥热和紫红给赶走。
他那个几乎无所不知的娘说过:
有些人的来临,是烈风疾驰,一团火焰扑面,那一瞬间,喜欢飞蛾扑火的人就会扑上去,而他这种不太适应烈火的人,就会非常懂行地知难而退。对这一类的人的情感,一般是两极的,在分分钟之间就能判断出,自己会不会看中。
比如,第一次见到华练,黄少卿就觉得,尼玛好烈的妹子,不好对付。别说动心了,他就连靠近的想法都没有。
这种人是烈酒,喜欢的上瘾,不喜欢的嫌呛。
可有的人的来临,是一场从清早四五点钟开始酝酿的春雨,一开始滴滴答答,后来细细密密,等你感觉到已经被润泽的时候,她已经走进你的心里,脚步缓慢坚定,却出不去了。对于这种人的感情,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
比如,他第一次见到青婀,只觉得是个清平馆里普通的妹子,和玉卮啊蔓蓝啊,没什么区别,他甚至有点混淆她们几个的名字。可逐渐地,逐渐地,有些事情就变得不一样。等他发现不对的时候,身未动,心已远,收不回了。
这种人是清茶,初入口不过淡淡,甚至还有些涩意,可是细细品了余味,却口齿生香,久久不散。这是一种慢性毒,缓缓发作,不能痊愈。
黄少卿叹了一口气,有一件事情,他可是清清楚楚的,那就是,他还不能确定,青婀到底怎么想。
尽管提亲了,但是明日庚帖里装了一张白纸,也绝非不可能。
想到这里,黄少卿又开始焦虑,他一把拿下了墙上的剑,跑到了演武场。
星夜沉沉,只穿着中衣的青年一套疾风般的剑法,演得行云流水,仿佛剑风里都藏着锋锐。
嗡——
最后的收势,剑身发出瓮鸣,咔嚓一声碎裂开来。
原来他拿的,是墙上装饰用的桃木剑。
现在,这把可怜的桃木剑碎成了渣渣。
“哎呦我去,这玩意碎了你可别让你娘知道,不然她会唠叨不吉利的。”一把粗豪的声音响起。
黄少卿转身行礼:“爹。”
黄飞虎穿着跨栏背心和运动裤站在演武场旁,手里还提着一个装着浓浓的乌龙茶的水壶,仔细看看,应该是超市购物送的。
黄少卿看了看天色,应当是快子时了,他很孝顺地对黄飞虎说:“爹,时候不早了,您老年纪大了,不应当熬夜。”
话音一落,黄飞虎就瞬移到了黄少卿眼前,一记老拳揍上了黄少卿的心口窝。
黄少卿往后一仰,躲过了这一拳,但却没躲接下来的扫堂腿,跌... -->>
洛阳神都的黄家园外院少爷们起居办事的外书房里,黄少卿正躺在一张榻上,望着屋顶,难得发呆放空。
手头的那件案子里,纯少卿已经因为与纯溪的关系而停职,自己也因为同为少卿,且与纯少卿共事多年,暗地里避嫌,不再主事,只是听命跑腿了。
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黄少卿觉得,大理寺卿桂大人绝对不是单纯地把自己避嫌掉,而是话里话外透着几分意思——年景儿不好你就更要好好照顾自己办好自己的事情别让黄尚书操心。
该不会是自己那个爹跑去和桂大人说了什么,所以自己现在才能得到这份闲?
不管怎么说,这案子的方向已经定了,那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世界上没有办不了的案子,也没有完美犯罪的凶手。大理寺倾尽全力去办,想来也很快就会有个结果了。
想到这里,黄少卿觉得那个紧绷的弦松了松。
感觉已经很久了,很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事给自己找借口放松一下了。
黄少卿仔细追忆了一下,好像上次这么因私废公,还是在民国那会儿。再上次,仿佛是,仿佛是觉察到自己的心绪的那次吧。
那还是在五都峰会时候呢。
黄少卿换了一个姿势,枕着自己的手,继续看着屋顶的承尘。
那时候被逼无奈去相亲,本来也是想着,为人子女,不应当让父母太过忧心,如果真的有相看到合适顺眼的,自己也会去试一试相处。
谁知道,当他以为自己正在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去接受这件事情的时候,事情里的那个人却怎么看都不对。
平素办案,什么境况没遇见过,便是天仙在眼前玉身横陈,他也不会觉得怎样——生命皆如此,一副臭皮囊,所以皮囊什么样,黄少卿死的活的都切开看过,也不过就是心肠血肉,看着没什么不一样。
所以那天那个来相亲的女子,黄少卿也并非真的是厌恶的,他只是没什么感觉,再者说,这种高门之女他见得多了,瞧不起他这种整天和死人案子打交道的大老粗,也委实正常。
只是……
黄少卿想起那天清平馆里的修罗场,他们这些人好像是在帮他,可却把他害死了。
回忆起那胳膊上感受过的那两团柔软——黄少卿突然想起了他小时候,很小的时候,养过的小兔子,白白软软,温柔无害,摸一摸,简直人的心都化了。
那时候他突然就感受到一种叫做热血上头的燥热,也感受到了一种叫做羞窘到死的不安。
华练笑话他脸红热得可以煎五花肉片了。
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简直已经记不清,他就记得那种想要劈开大地钻进去躲的羞窘。
以及,他那个时候意识到的,皮囊什么的,女子什么的,不是不重要,不是太平常,而是之前他没有,怦然心动过。
想到这里,黄少卿猛地起身,深吸一口气,默念着清心诀,半晌,才把脸上的燥热和紫红给赶走。
他那个几乎无所不知的娘说过:
有些人的来临,是烈风疾驰,一团火焰扑面,那一瞬间,喜欢飞蛾扑火的人就会扑上去,而他这种不太适应烈火的人,就会非常懂行地知难而退。对这一类的人的情感,一般是两极的,在分分钟之间就能判断出,自己会不会看中。
比如,第一次见到华练,黄少卿就觉得,尼玛好烈的妹子,不好对付。别说动心了,他就连靠近的想法都没有。
这种人是烈酒,喜欢的上瘾,不喜欢的嫌呛。
可有的人的来临,是一场从清早四五点钟开始酝酿的春雨,一开始滴滴答答,后来细细密密,等你感觉到已经被润泽的时候,她已经走进你的心里,脚步缓慢坚定,却出不去了。对于这种人的感情,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
比如,他第一次见到青婀,只觉得是个清平馆里普通的妹子,和玉卮啊蔓蓝啊,没什么区别,他甚至有点混淆她们几个的名字。可逐渐地,逐渐地,有些事情就变得不一样。等他发现不对的时候,身未动,心已远,收不回了。
这种人是清茶,初入口不过淡淡,甚至还有些涩意,可是细细品了余味,却口齿生香,久久不散。这是一种慢性毒,缓缓发作,不能痊愈。
黄少卿叹了一口气,有一件事情,他可是清清楚楚的,那就是,他还不能确定,青婀到底怎么想。
尽管提亲了,但是明日庚帖里装了一张白纸,也绝非不可能。
想到这里,黄少卿又开始焦虑,他一把拿下了墙上的剑,跑到了演武场。
星夜沉沉,只穿着中衣的青年一套疾风般的剑法,演得行云流水,仿佛剑风里都藏着锋锐。
嗡——
最后的收势,剑身发出瓮鸣,咔嚓一声碎裂开来。
原来他拿的,是墙上装饰用的桃木剑。
现在,这把可怜的桃木剑碎成了渣渣。
“哎呦我去,这玩意碎了你可别让你娘知道,不然她会唠叨不吉利的。”一把粗豪的声音响起。
黄少卿转身行礼:“爹。”
黄飞虎穿着跨栏背心和运动裤站在演武场旁,手里还提着一个装着浓浓的乌龙茶的水壶,仔细看看,应该是超市购物送的。
黄少卿看了看天色,应当是快子时了,他很孝顺地对黄飞虎说:“爹,时候不早了,您老年纪大了,不应当熬夜。”
话音一落,黄飞虎就瞬移到了黄少卿眼前,一记老拳揍上了黄少卿的心口窝。
黄少卿往后一仰,躲过了这一拳,但却没躲接下来的扫堂腿,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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