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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声道:“竟敢和我抢鬼!”
墨泽圆嘟嘟的胖身子不住地抖着,在主人的盛怒下,一个字也没敢说。直到清欢离开奈何桥,他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对面坐着同样发抖的吉光跟小黑,三个小家伙面面相觑,这才意识到,它们的主人平时对它们太温柔太疼爱,以至于它们都忘了,她是何等可怕的存在。
清欢到了女鬼的世界,目标直接就是黄沙古城。她先是换掉了身上的古装罗裙,穿上了紧身背心马甲还有迷彩外套,军靴搭匕首,甚至还买了枪。
长发仍然编成两条长长的麻花辫,这样比较方便。唯一可惜的是没有罗盘,gps也无法定位对方所在,于是她直接弄了一辆军用吉普,把需要用到的物资放入空间准备去找那个敢和她抢鬼的人谈一谈,顺便把对方揍一顿,再把女鬼带回奈何桥。
这真是头一次,简直就是有人上她家踹门抢东西的感觉!
清欢一路开到了沙漠边缘,她没把墨泽带在身边,自然也就不知道黄沙古城的准确地点,但是没关系,她可以掐指算。至于什么在世界里不能动用自己力量的基本法则——那是用来约束文凉之类的弱者的,强者制定规则,弱者才遵守规则。
她已经很公正守法了,这个世界里她也不会做得太过分,相信天道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大家心照不宣。
但是沙漠里,即使是军用吉普也很难日夜兼程的赶路,清欢在沙漠里开了两天的车,终于在一片绿洲附近发现了人类生活的痕迹。她循着这痕迹找到部落,用食盐糖果等东西换了两匹骆驼。
她又把需要携带的物资挂到骆驼身上,免得到时候遇到人还得解释空间是什么东西。瞧她,来找鬼的同时还不忘救人,清欢都觉得自己很体贴了。
人们很好客,邀请了清欢在帐篷里过夜,并且请她吃了富有特色的民族食物。清欢吃的很开心,两天来总算是露出了第一个笑容。
她本来也就是只生那抢她鬼魂的人的气,对无辜的人还是很友好的。第四天早上,她养精蓄锐完毕后,一早喝了奶茶吃了烙饼子,便出发去寻找黄沙古城了。
这一走又是五天五夜,沙漠昼夜温差大,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虫子。清欢便将小胖虫取了出来,这懒家伙又胖了不少,见了清欢还亲昵地去蹭她手指,脑袋上两颗黑溜溜的眼珠子似乎也更黑更亮,同时也更有灵气了。
跟在清欢身边,它们便会慢慢开化,就像是现在,虽然小胖虫还不能说话,但却已经可以和清欢交流,甚至能够明白清欢的想法。
有小胖虫在,一路上的毒虫关卡都过得轻而易举。用个简单点的例子来比喻,如果说小胖虫是老虎的话,那么沙漠里其他的虫子顶多算是个老鼠。
级别不是一样的就不用拿来比较了。
第六天的中午,清欢终于找到了黄沙古城。根据女鬼的说法,这里的古迹刚刚发现,国家甚至还没来得及派考古队来,就已经有盗墓贼先一步发现这地方了。
清欢在城里四处看了看,说是古迹,其实因为地表降低古城现世,千百年的风沙侵蚀密闭空间,刚浮出表面接触到阳光,一切有色彩的东西就已全部褪去。如今的这个黄沙古城,是名副其实的“黄沙”古城,只有黄色和傻子,几乎和沙漠变为一体。
可是既然这里曾经是一座城,那么这儿肯定曾经土地肥沃,适合人类居住。只是随着时间流逝,世家在进化和改变,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
即使是这座城,记载了无数的记忆,最后也依旧会被遗忘在历史中。
清欢不是很了解这个世界的历史,她也没仔细看,她又不是盗墓,她是来找鬼并且救人的,只是不知女鬼口中所说的那个灵异专案组此刻在哪里。
她还记得,女鬼说过,他们整个小组都进入了地宫。
既然是地宫,肯定有入口,女鬼说是无意中进去的,那入口肯定很不显眼……在哪儿呢?清欢在古城里绕了好几圈愣是没找到,她都想直接一脚跺下去,把这古城砸了得了。
这么暴力的想法,都怪那个敢从她眼皮子底下抢鬼的人。
就这样,清欢在古城里找了一天的入口,仍然无处可寻。沙漠里天黑的快,当天色逐渐阴暗后,清欢发觉了不对劲。
这……什么情况?怎么四周的景物在发生变化?清欢警觉地四处看了看,两匹号称沙漠之舟的骆驼似乎感觉到了不对劲儿,都在打响鼻,甚至在不住地后退,想要离开黄沙古城。
接下来清欢震惊地发现,这座古城竟然是慢慢的修复!
先是残垣断壁逐渐完好,然后是色彩斑斓的街道,甚至每一户人家每一家店铺都栩栩如生!
再后来,灯笼亮了起来,有了人声,有了笑语,就好像是……只是从天亮到天黑,这城就活了!
吱呀一声,清欢猛地转过身去,便看见身后一家当铺的门被打开,穿着黑色马褂的中年掌柜笑眯眯地开始迎客。
哒哒的马蹄声传来,清欢又看向前方。那是一辆马车,很快马车车帘子掀开,马夫搬好了小凳子,马车里便下来了一家四口。丈夫抱着女儿,妻子牵着儿子。
酒楼的小儿笑意满满的跑了出来,热情洋溢地将客人迎入酒楼。
清欢静静地看着这一幕,竟也觉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不知是多少年前的投影,也许是黄沙古城留在世界上最后的记忆。
她活了太久了,什么奇事都见过。郎老头的那个世界,她是除妖收魔的女道士,但是在现代世界,清欢还是很少遇到这种情况。
她轻轻笑了,仿佛也从哲学安居乐业的人们身上得到了平静和笑意。
她牵着骆驼慢慢地走着,顺着青石板街道一直一直走。奇怪的是,她能清楚地看到人们脸上的笑,但人们却没有看见她,完全当她不存在。
也不知走了多久,走到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前,看门的侍卫仿佛完全没有看到她,清欢牵着骆驼步入宫门,就在那一瞬间!整个世界瞬间变得漆黑。大人小孩儿的说话声,夜色里侍卫们的兵刃交响声,甚至空气中淡淡的风声……全都消失不见了。
四下是死一样的寂静和漆黑。清欢找出手电筒,发现自己现在是一条长长的地下河旁边,看起来像是身在地下。
怪不得她白天找了一天都没找到地宫入口,却原来是要这样进来的。
那么,女鬼的同伴们估计也是如此,到了晚上发现这座城的异常,然后在城里四下走动的时候进了皇宫,接着就到了地宫里。
只是这地宫里会有些什么东西呢?
四周一片安静,清欢继续顺着河道往前走,走着走着便听见滴答滴答的滴水声,手电筒所照到的地方都是一片灰尘,但仍然看得出有人类的痕迹。
甚至她还发现了标记。
这地方竟然是有个阵,所以即使顺着河水走,即使这水是活水,只要困在阵中,就只能走到精疲力竭而死。而进来之后入口瞬间关闭,想从原路返回也是不可能。唯一的机会就是继续往前走,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清欢走了很久,面前豁然开朗,一片巨大的空地出现在她面前,说是空地也不恰当,倒不如说是生坟。
因为那偌大的空地全是用尸骨堆起来的。仔细一看这些尸骨有小孩也有成人,有男人也有女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的骨头都以一种奇怪的姿势缠绕在一起,也就是说,如果拆掉其中任何一块,整座尸山都会瞬间倾塌!
清欢摸了摸一个头骨,她闭上眼睛,透过头骨看见了残酷的杀戮。孩子们的尖叫,女人们的痛哭,男人们的咆哮……那是怎样一副人间地狱!
这地宫里到底埋葬着谁?
这才只是地下河的尽头,便出现如此巨大的尸山,若是继续往里走,她还会遇见什么?清欢生性慈悲,她松开手中缰绳,双手合十,微微一拜,然后越过尸山,脚步不停。
这块圆形空地太大了,要绕过去至少费一个小时,而清欢面对的,则是一条新的通道。
这条通道很长,但却又打造完好,光滑的石壁上生着厚厚的青苔,间或有爬虫蝙蝠,但有小胖虫在,这些小动物都不敢乱动,即使清欢不小心踩到了它们,它们也不敢咬她。小胖虫支起小脑袋,对它来说,越是阴暗的环境越是适合生存,清欢仔细看了看它,她从没把小胖虫放在外面这么长时间过。
有她在,环境又适合,小胖虫的脑袋处隐隐生出两个角来,甚至还在继续生长,不知道最后会长成什么样。
它本是蛊王,追随清欢后更是厉害,总之有它在,骆驼们都安全了。小胖虫还一副很得意的样子,雄赳赳气昂昂,小脑袋不住地点呀点,看得清欢忍俊不禁。
,低声道:“竟敢和我抢鬼!”
墨泽圆嘟嘟的胖身子不住地抖着,在主人的盛怒下,一个字也没敢说。直到清欢离开奈何桥,他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对面坐着同样发抖的吉光跟小黑,三个小家伙面面相觑,这才意识到,它们的主人平时对它们太温柔太疼爱,以至于它们都忘了,她是何等可怕的存在。
清欢到了女鬼的世界,目标直接就是黄沙古城。她先是换掉了身上的古装罗裙,穿上了紧身背心马甲还有迷彩外套,军靴搭匕首,甚至还买了枪。
长发仍然编成两条长长的麻花辫,这样比较方便。唯一可惜的是没有罗盘,gps也无法定位对方所在,于是她直接弄了一辆军用吉普,把需要用到的物资放入空间准备去找那个敢和她抢鬼的人谈一谈,顺便把对方揍一顿,再把女鬼带回奈何桥。
这真是头一次,简直就是有人上她家踹门抢东西的感觉!
清欢一路开到了沙漠边缘,她没把墨泽带在身边,自然也就不知道黄沙古城的准确地点,但是没关系,她可以掐指算。至于什么在世界里不能动用自己力量的基本法则——那是用来约束文凉之类的弱者的,强者制定规则,弱者才遵守规则。
她已经很公正守法了,这个世界里她也不会做得太过分,相信天道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大家心照不宣。
但是沙漠里,即使是军用吉普也很难日夜兼程的赶路,清欢在沙漠里开了两天的车,终于在一片绿洲附近发现了人类生活的痕迹。她循着这痕迹找到部落,用食盐糖果等东西换了两匹骆驼。
她又把需要携带的物资挂到骆驼身上,免得到时候遇到人还得解释空间是什么东西。瞧她,来找鬼的同时还不忘救人,清欢都觉得自己很体贴了。
人们很好客,邀请了清欢在帐篷里过夜,并且请她吃了富有特色的民族食物。清欢吃的很开心,两天来总算是露出了第一个笑容。
她本来也就是只生那抢她鬼魂的人的气,对无辜的人还是很友好的。第四天早上,她养精蓄锐完毕后,一早喝了奶茶吃了烙饼子,便出发去寻找黄沙古城了。
这一走又是五天五夜,沙漠昼夜温差大,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虫子。清欢便将小胖虫取了出来,这懒家伙又胖了不少,见了清欢还亲昵地去蹭她手指,脑袋上两颗黑溜溜的眼珠子似乎也更黑更亮,同时也更有灵气了。
跟在清欢身边,它们便会慢慢开化,就像是现在,虽然小胖虫还不能说话,但却已经可以和清欢交流,甚至能够明白清欢的想法。
有小胖虫在,一路上的毒虫关卡都过得轻而易举。用个简单点的例子来比喻,如果说小胖虫是老虎的话,那么沙漠里其他的虫子顶多算是个老鼠。
级别不是一样的就不用拿来比较了。
第六天的中午,清欢终于找到了黄沙古城。根据女鬼的说法,这里的古迹刚刚发现,国家甚至还没来得及派考古队来,就已经有盗墓贼先一步发现这地方了。
清欢在城里四处看了看,说是古迹,其实因为地表降低古城现世,千百年的风沙侵蚀密闭空间,刚浮出表面接触到阳光,一切有色彩的东西就已全部褪去。如今的这个黄沙古城,是名副其实的“黄沙”古城,只有黄色和傻子,几乎和沙漠变为一体。
可是既然这里曾经是一座城,那么这儿肯定曾经土地肥沃,适合人类居住。只是随着时间流逝,世家在进化和改变,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
即使是这座城,记载了无数的记忆,最后也依旧会被遗忘在历史中。
清欢不是很了解这个世界的历史,她也没仔细看,她又不是盗墓,她是来找鬼并且救人的,只是不知女鬼口中所说的那个灵异专案组此刻在哪里。
她还记得,女鬼说过,他们整个小组都进入了地宫。
既然是地宫,肯定有入口,女鬼说是无意中进去的,那入口肯定很不显眼……在哪儿呢?清欢在古城里绕了好几圈愣是没找到,她都想直接一脚跺下去,把这古城砸了得了。
这么暴力的想法,都怪那个敢从她眼皮子底下抢鬼的人。
就这样,清欢在古城里找了一天的入口,仍然无处可寻。沙漠里天黑的快,当天色逐渐阴暗后,清欢发觉了不对劲。
这……什么情况?怎么四周的景物在发生变化?清欢警觉地四处看了看,两匹号称沙漠之舟的骆驼似乎感觉到了不对劲儿,都在打响鼻,甚至在不住地后退,想要离开黄沙古城。
接下来清欢震惊地发现,这座古城竟然是慢慢的修复!
先是残垣断壁逐渐完好,然后是色彩斑斓的街道,甚至每一户人家每一家店铺都栩栩如生!
再后来,灯笼亮了起来,有了人声,有了笑语,就好像是……只是从天亮到天黑,这城就活了!
吱呀一声,清欢猛地转过身去,便看见身后一家当铺的门被打开,穿着黑色马褂的中年掌柜笑眯眯地开始迎客。
哒哒的马蹄声传来,清欢又看向前方。那是一辆马车,很快马车车帘子掀开,马夫搬好了小凳子,马车里便下来了一家四口。丈夫抱着女儿,妻子牵着儿子。
酒楼的小儿笑意满满的跑了出来,热情洋溢地将客人迎入酒楼。
清欢静静地看着这一幕,竟也觉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不知是多少年前的投影,也许是黄沙古城留在世界上最后的记忆。
她活了太久了,什么奇事都见过。郎老头的那个世界,她是除妖收魔的女道士,但是在现代世界,清欢还是很少遇到这种情况。
她轻轻笑了,仿佛也从哲学安居乐业的人们身上得到了平静和笑意。
她牵着骆驼慢慢地走着,顺着青石板街道一直一直走。奇怪的是,她能清楚地看到人们脸上的笑,但人们却没有看见她,完全当她不存在。
也不知走了多久,走到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前,看门的侍卫仿佛完全没有看到她,清欢牵着骆驼步入宫门,就在那一瞬间!整个世界瞬间变得漆黑。大人小孩儿的说话声,夜色里侍卫们的兵刃交响声,甚至空气中淡淡的风声……全都消失不见了。
四下是死一样的寂静和漆黑。清欢找出手电筒,发现自己现在是一条长长的地下河旁边,看起来像是身在地下。
怪不得她白天找了一天都没找到地宫入口,却原来是要这样进来的。
那么,女鬼的同伴们估计也是如此,到了晚上发现这座城的异常,然后在城里四下走动的时候进了皇宫,接着就到了地宫里。
只是这地宫里会有些什么东西呢?
四周一片安静,清欢继续顺着河道往前走,走着走着便听见滴答滴答的滴水声,手电筒所照到的地方都是一片灰尘,但仍然看得出有人类的痕迹。
甚至她还发现了标记。
这地方竟然是有个阵,所以即使顺着河水走,即使这水是活水,只要困在阵中,就只能走到精疲力竭而死。而进来之后入口瞬间关闭,想从原路返回也是不可能。唯一的机会就是继续往前走,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清欢走了很久,面前豁然开朗,一片巨大的空地出现在她面前,说是空地也不恰当,倒不如说是生坟。
因为那偌大的空地全是用尸骨堆起来的。仔细一看这些尸骨有小孩也有成人,有男人也有女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的骨头都以一种奇怪的姿势缠绕在一起,也就是说,如果拆掉其中任何一块,整座尸山都会瞬间倾塌!
清欢摸了摸一个头骨,她闭上眼睛,透过头骨看见了残酷的杀戮。孩子们的尖叫,女人们的痛哭,男人们的咆哮……那是怎样一副人间地狱!
这地宫里到底埋葬着谁?
这才只是地下河的尽头,便出现如此巨大的尸山,若是继续往里走,她还会遇见什么?清欢生性慈悲,她松开手中缰绳,双手合十,微微一拜,然后越过尸山,脚步不停。
这块圆形空地太大了,要绕过去至少费一个小时,而清欢面对的,则是一条新的通道。
这条通道很长,但却又打造完好,光滑的石壁上生着厚厚的青苔,间或有爬虫蝙蝠,但有小胖虫在,这些小动物都不敢乱动,即使清欢不小心踩到了它们,它们也不敢咬她。小胖虫支起小脑袋,对它来说,越是阴暗的环境越是适合生存,清欢仔细看了看它,她从没把小胖虫放在外面这么长时间过。
有她在,环境又适合,小胖虫的脑袋处隐隐生出两个角来,甚至还在继续生长,不知道最后会长成什么样。
它本是蛊王,追随清欢后更是厉害,总之有它在,骆驼们都安全了。小胖虫还一副很得意的样子,雄赳赳气昂昂,小脑袋不住地点呀点,看得清欢忍俊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