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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连林媛和夏征也蒙了,老烦有啥问题?
不过看他那表情,不像是说谎,也不像是装腔作势的。
只见老烦有些烦躁地敲了敲桌子,难得的叹了口气:“哎,若想你媳妇儿的病早些治好,就得每日针灸,可是我。”
一听到针灸二字,夏征恍然,拦住正要发问的林媛,冲她轻轻摇了摇头:“他从不给女子施针。”
林媛看出了老烦应该是有难言之隐,但是一想到没有了他的针灸,二舅妈的病可能就要拖好长时间,甚至会治不好,林媛心里就跟有一万只蚂蚁在爬似的。
一旁的小林霜突然眼珠子一转,嘿嘿笑着爬上了老烦的腿,两只小手抓着他的胳膊开始撒娇了:“师傅师傅,你不是说我这个徒弟最聪明了吗?不是说我应该多实践,不能总是看书啊,既然现在有个这么好的实践机会在面前,你咋不想着徒弟我呢?是不是?”
小林霜的话立即如一道清泉灌入了老烦的心里,他不可置信地看向了这个才收了半年的小徒弟,一拍脑门,叫道:“对啊,不是还有你呢吗!”
师徒两人一唱一和,好不热闹。
可是却把林媛几人看得有些提心吊胆,小林霜才多大啊,就让她动手给郑如月针灸。这要是没事还行,若是万一出了一丁点状况,那可就麻烦了!
刘思齐也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小外甥女儿跟着神医学医的事,昨天他倒是听大姐说过了,可是,学医是学医,实践是实践,小外甥女儿才五岁,能干得了吗?先不说别的,她能找到穴位在哪儿吗?
紧紧抓住了媳妇儿的手,刘思齐可不放心把她当成小外甥女儿的头一个实验品。
“神医,这,这丫丫才五岁,她哪行啊?神医,我求求你了,还是劳烦您动手吧。”
这话不仅是刘思齐的心声,也是林媛和夏征想说的。
可是,老烦一听刘思齐的话,当即就耷拉着脸不高兴了:“我老烦的徒弟,再小也比外边那些庸医强。怎么,你这是看不起她,还是看不起我?”
虽然只是跟老烦相处这么一小会儿,但是聪明的刘思齐也已经隐约感觉到了他脾气的古怪。正怕惹恼了他,他不再给郑如月治病,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不是不是,神医的话,都对。”
其实对于小林霜的医术,林媛还是有些把握的,只是针灸而已,倒不会出什么事。而且,以前在家里,她还经常看到小林霜在纸上涂涂画画,画出来的都是人体的穴位图。
她曾经也只是以为小丫头画着玩得,只是又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突发奇想,拿了她的图跟老烦的手札对比,才猛然发现,这个小丫头虽然会写的字不多,但是会认的穴位却是多到让她震惊。而且,她对比了不下三十个穴位,竟然没有一个是错的。
林媛不知道的是,那日刘氏生产时,她无意的一句话点醒了小林霜。她以前也只是以为学医就是看看书,把书上的内容全都记住了就行了。可是那日,当她看到那一盆盆血水而头脑发晕恶心反胃的时候,她才明白,只看书不实践,那都是空谈。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小林霜还是主动要求让老烦给她检查一番,看她认得穴位对不对,毕竟这是她头一次真正地施针,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以后学医的路程。
老烦从来不给女子施针,并不仅仅是因为避嫌,而是他心里有一件尘封多年的事难以忘怀。所以,当小林霜提出要试验一下的时候,老烦直接就让刘思齐上了。
思来想去也就只有他最合适,论辈分,他是林媛姐妹俩的舅舅,外甥女儿给舅舅施针还避什么嫌?
被点了名,刘思齐苦笑一声,脱了自己的上衣,就趴在了床上,老烦说了,针灸只是在背部。
小林霜拿出随身携带的银针,麻利地在蜡烛上烤了烤消毒。因为这是她头一次施针,所以,没有人给她打下手,所有的工作都由她自己独立完成。这也是老烦对她考核的一项内容。
给银针消完毒后,小林霜右手捏起其中一根银针,听清楚老烦的指令后,左手在刘思齐的后背上划了一下,又从右边再划了一下,直到两条虚无的线在中间汇聚成了一个交点,她才按住那个穴位,右手轻捻,慢慢地刺了下去。
因为是头一次在人体上施针,小姑娘难免有些紧张,连捏针的手都有些颤抖,不过好在,老烦没有不耐烦地催促,林媛几人更是像屏住了呼吸似的,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郑如月担心丈夫,即便看不得这样拿针扎肉的场面,但还是坚强地守在一边,紧紧捏着手里的帕子,不敢言语。
若说最紧张的莫过于在床上趴着的刘思齐了,本来自己心里就害怕担忧,看到大家那紧紧绷着的脸更是提心吊胆了。不过,他自己当试验品,总比媳妇儿当试验品要好。
想象中的疼痛没有袭来,就跟蚊子咬了一下似的,刘思齐提着的心慢慢放下。感觉到小林霜的手从自己身上拿开了,刘思齐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而后便隐隐觉得刚刚被咬的那个地方,有些微微地发麻发酸。在针灸前,老烦就跟他说过,只要有这种感觉,就说明穴位找对了。
刘思齐提着的心终于可以完全落回到肚子里了。
万事开头难,第一个穴位找对了,接下来的穴位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小林霜找穴位找的很快,在找了四五个之后,就再也不用像一开始那样划线了,只是按一下就能找到了那个穴位所在,而且一找一个准儿,连老烦都忍不住露出了赞赏的笑容。
郑如月身虚且体寒,所以老烦给她针灸时找的穴位不少,没想到小丫头竟然一个一个地全都找对了。
老烦得意地冲着刘思齐挑了挑眉:“怎么样?我徒弟是不是比外边那些庸医强得多?”
刘思齐一边穿衣裳,一边大笑:“对,您的徒弟,当然厉害了!”
一旁的林媛也欣慰地抚摸着小林霜的头:“那是,这么聪明,也不看看是谁的妹妹。”
老烦一看他们又是给自己贴金的,又是给小林霜夸奖的,就是没有他的事,不满地哼了哼,胡子一翘一翘的。
见识了小林霜的能力,刘思齐两口子也就放心了,当即就决定让小林霜来给郑如月针灸。
老烦说过,针灸要连续一个月才能结束,而郑如月的身子实在是太过虚弱,经不起每日的来回奔波。所以,林媛就决定让刘思齐两口子全都在福满楼住下,反正福满楼后边有个小院子,既清静又干净,平时根本没有什么人住的。正好可以给他们两口子住下来。
刘思齐还担心这福满楼的消费太贵,不想住,但是一听夏征说林媛现在也是福满楼的东家之一了,才又震惊又不可思议地住了下来。
其实,最好的是让刘思齐两口子回林家坳里住,但是现在厢房还没有盘炕,实在是没有他们能睡觉的地方。所以,也就只好委屈了小林霜,每日里跟着她来回跑了。
不过小丫头一点也不觉得累,反而还高兴地很。索性就跟林媛说,自己也要住在福满楼。
林媛当然不放心她住下,可是一想有郑如月和刘思齐在,又禁不住小姑娘的软磨硬泡,最终还是答应了。
所以,自从小林霜在福满楼住下来以后,后厨里便每天都会丢吃食,今儿是刚炒的菜没了,明儿是给顾客炖的参汤没了。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都能在厨房门口找到已经被瓜分地干干净净的盘子和碗。
二楼雅间里,小林霜一边打着饱嗝,一边听老烦给她讲解关于手札上的疑问。
老烦呢?则一边剔着牙,一边指着手札上的字给她讲,还时不时地念叨一句“今儿的菜有点咸了”。
小林霜连连点头,也不知道同意的是他讲的内容,还是最后那句嘀咕。
刘思齐两口子既然要住下来,当然得回家跟家里人说一声了。而且郑如月的病快好了这么好的消息,也得回家报个信儿才行。
林媛刚刚给郑如月施完针,累的睡着了。刘思齐就趁着这个功夫做了林毅的马车回家收拾东西去了。他们可是要住一个月的,换洗衣服和银子总该拿一些的吧。
不仅如此,刘思齐还顺道去了岳父岳母家一趟,把老烦的话原封不动地叙述了一遍。郑家老两口儿就只有郑如月这一个闺女,听到闺女有望痊愈还有可能会怀孕的话,当即激动地热泪盈眶。
看到小妹如此有出息,林媛心里也欣慰不少,当天就带着小妹回了林家坳,把她的光荣事迹和郑如月有望怀孕的事跟外婆说了。
范氏盼孙子盼得眼睛都快要瞎了,高兴地都不知道该说啥了,一个劲儿地抱着小林霜又是亲又是哄,“乖乖乖乖”地叫个没完。
老太太不光是高兴儿子有后了,更是高兴儿媳妇儿身子会痊愈了,这下笼罩在他们一家头上的阴云总算是要消去了。
刘氏因为生不下儿子在村里被百般指点,殊不知,郑如月因为身子弱,在村里也是受到了各种非议。甚至还有人背地里撺掇着自家闺女去勾引刘思齐的,不过好在刘思齐爱妻心切,对那些人全都视而不见。
林媛这下也放心了,郑如月终于不用再违逆自己的心意给刘思齐纳妾了,等有了孩子,他们肯定会更加幸福。
京城前往驻马镇的官道上,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奔驰着。一辆奢华且招摇,另一辆则奢华却低调。
后边那辆马车明显要比前边那辆落后许多,一个茶寮前,后边的马车突然停下,跳下一个丫鬟打扮的女子,拎着一个漆红色食盒,从食盒里拿出了一只镶金边的雕花茶杯,在茶寮里买了最好的茶水,端到了马车前。
“小姐,用点茶水吧。”
马车里伸出一只素白纤弱的手,那羸弱无骨的样子,让茶寮里坐着喝茶的人无不惊叹地忘记了反应。
只是一只手,就已经如此美,让人忍不住好好地疼爱一番。
那马车里的小姐接了茶杯,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声音从里边轻轻传了出来。这声音温柔轻巧,如蝴蝶翩落花蕊,闻之心中如饴。
“夫人的马车已经过去了吗?”
“回小姐的话,已经过去了。”
马车里的女子又是一阵静默,随即又道:“天色已晚,想来她应该会在邺城落脚。我们就不歇息了,快些赶路,一定要在她前边到达驻马镇。”
“是,小姐。”虽然担心小姐身体受不住,但是丫鬟没有说什么,小姐的脾气就是这样,说一不二,谁劝也没有用。
马车帘子掀开,露出了刚刚那只手,丫鬟接了她的茶杯,一转身将杯子扔到了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看着那成了碎片儿的上好茶杯,路人们无不可惜,这一只杯子得值好多钱银子吧。可是那丫鬟说扔就扔了,连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
稻花香的生意近日很差,林媛斟酌了好久,决定不能再等,她一定要主动出击。可是,在她的计划里却得用到一个曾经得罪过的人,不知道通过金玉儿这条路,能不能把那人请到。
正想着,刘掌柜敲门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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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连林媛和夏征也蒙了,老烦有啥问题?
不过看他那表情,不像是说谎,也不像是装腔作势的。
只见老烦有些烦躁地敲了敲桌子,难得的叹了口气:“哎,若想你媳妇儿的病早些治好,就得每日针灸,可是我。”
一听到针灸二字,夏征恍然,拦住正要发问的林媛,冲她轻轻摇了摇头:“他从不给女子施针。”
林媛看出了老烦应该是有难言之隐,但是一想到没有了他的针灸,二舅妈的病可能就要拖好长时间,甚至会治不好,林媛心里就跟有一万只蚂蚁在爬似的。
一旁的小林霜突然眼珠子一转,嘿嘿笑着爬上了老烦的腿,两只小手抓着他的胳膊开始撒娇了:“师傅师傅,你不是说我这个徒弟最聪明了吗?不是说我应该多实践,不能总是看书啊,既然现在有个这么好的实践机会在面前,你咋不想着徒弟我呢?是不是?”
小林霜的话立即如一道清泉灌入了老烦的心里,他不可置信地看向了这个才收了半年的小徒弟,一拍脑门,叫道:“对啊,不是还有你呢吗!”
师徒两人一唱一和,好不热闹。
可是却把林媛几人看得有些提心吊胆,小林霜才多大啊,就让她动手给郑如月针灸。这要是没事还行,若是万一出了一丁点状况,那可就麻烦了!
刘思齐也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小外甥女儿跟着神医学医的事,昨天他倒是听大姐说过了,可是,学医是学医,实践是实践,小外甥女儿才五岁,能干得了吗?先不说别的,她能找到穴位在哪儿吗?
紧紧抓住了媳妇儿的手,刘思齐可不放心把她当成小外甥女儿的头一个实验品。
“神医,这,这丫丫才五岁,她哪行啊?神医,我求求你了,还是劳烦您动手吧。”
这话不仅是刘思齐的心声,也是林媛和夏征想说的。
可是,老烦一听刘思齐的话,当即就耷拉着脸不高兴了:“我老烦的徒弟,再小也比外边那些庸医强。怎么,你这是看不起她,还是看不起我?”
虽然只是跟老烦相处这么一小会儿,但是聪明的刘思齐也已经隐约感觉到了他脾气的古怪。正怕惹恼了他,他不再给郑如月治病,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不是不是,神医的话,都对。”
其实对于小林霜的医术,林媛还是有些把握的,只是针灸而已,倒不会出什么事。而且,以前在家里,她还经常看到小林霜在纸上涂涂画画,画出来的都是人体的穴位图。
她曾经也只是以为小丫头画着玩得,只是又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突发奇想,拿了她的图跟老烦的手札对比,才猛然发现,这个小丫头虽然会写的字不多,但是会认的穴位却是多到让她震惊。而且,她对比了不下三十个穴位,竟然没有一个是错的。
林媛不知道的是,那日刘氏生产时,她无意的一句话点醒了小林霜。她以前也只是以为学医就是看看书,把书上的内容全都记住了就行了。可是那日,当她看到那一盆盆血水而头脑发晕恶心反胃的时候,她才明白,只看书不实践,那都是空谈。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小林霜还是主动要求让老烦给她检查一番,看她认得穴位对不对,毕竟这是她头一次真正地施针,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以后学医的路程。
老烦从来不给女子施针,并不仅仅是因为避嫌,而是他心里有一件尘封多年的事难以忘怀。所以,当小林霜提出要试验一下的时候,老烦直接就让刘思齐上了。
思来想去也就只有他最合适,论辈分,他是林媛姐妹俩的舅舅,外甥女儿给舅舅施针还避什么嫌?
被点了名,刘思齐苦笑一声,脱了自己的上衣,就趴在了床上,老烦说了,针灸只是在背部。
小林霜拿出随身携带的银针,麻利地在蜡烛上烤了烤消毒。因为这是她头一次施针,所以,没有人给她打下手,所有的工作都由她自己独立完成。这也是老烦对她考核的一项内容。
给银针消完毒后,小林霜右手捏起其中一根银针,听清楚老烦的指令后,左手在刘思齐的后背上划了一下,又从右边再划了一下,直到两条虚无的线在中间汇聚成了一个交点,她才按住那个穴位,右手轻捻,慢慢地刺了下去。
因为是头一次在人体上施针,小姑娘难免有些紧张,连捏针的手都有些颤抖,不过好在,老烦没有不耐烦地催促,林媛几人更是像屏住了呼吸似的,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郑如月担心丈夫,即便看不得这样拿针扎肉的场面,但还是坚强地守在一边,紧紧捏着手里的帕子,不敢言语。
若说最紧张的莫过于在床上趴着的刘思齐了,本来自己心里就害怕担忧,看到大家那紧紧绷着的脸更是提心吊胆了。不过,他自己当试验品,总比媳妇儿当试验品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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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思齐提着的心终于可以完全落回到肚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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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如月身虚且体寒,所以老烦给她针灸时找的穴位不少,没想到小丫头竟然一个一个地全都找对了。
老烦得意地冲着刘思齐挑了挑眉:“怎么样?我徒弟是不是比外边那些庸医强得多?”
刘思齐一边穿衣裳,一边大笑:“对,您的徒弟,当然厉害了!”
一旁的林媛也欣慰地抚摸着小林霜的头:“那是,这么聪明,也不看看是谁的妹妹。”
老烦一看他们又是给自己贴金的,又是给小林霜夸奖的,就是没有他的事,不满地哼了哼,胡子一翘一翘的。
见识了小林霜的能力,刘思齐两口子也就放心了,当即就决定让小林霜来给郑如月针灸。
老烦说过,针灸要连续一个月才能结束,而郑如月的身子实在是太过虚弱,经不起每日的来回奔波。所以,林媛就决定让刘思齐两口子全都在福满楼住下,反正福满楼后边有个小院子,既清静又干净,平时根本没有什么人住的。正好可以给他们两口子住下来。
刘思齐还担心这福满楼的消费太贵,不想住,但是一听夏征说林媛现在也是福满楼的东家之一了,才又震惊又不可思议地住了下来。
其实,最好的是让刘思齐两口子回林家坳里住,但是现在厢房还没有盘炕,实在是没有他们能睡觉的地方。所以,也就只好委屈了小林霜,每日里跟着她来回跑了。
不过小丫头一点也不觉得累,反而还高兴地很。索性就跟林媛说,自己也要住在福满楼。
林媛当然不放心她住下,可是一想有郑如月和刘思齐在,又禁不住小姑娘的软磨硬泡,最终还是答应了。
所以,自从小林霜在福满楼住下来以后,后厨里便每天都会丢吃食,今儿是刚炒的菜没了,明儿是给顾客炖的参汤没了。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都能在厨房门口找到已经被瓜分地干干净净的盘子和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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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烦呢?则一边剔着牙,一边指着手札上的字给她讲,还时不时地念叨一句“今儿的菜有点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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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思齐两口子既然要住下来,当然得回家跟家里人说一声了。而且郑如月的病快好了这么好的消息,也得回家报个信儿才行。
林媛刚刚给郑如月施完针,累的睡着了。刘思齐就趁着这个功夫做了林毅的马车回家收拾东西去了。他们可是要住一个月的,换洗衣服和银子总该拿一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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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小妹如此有出息,林媛心里也欣慰不少,当天就带着小妹回了林家坳,把她的光荣事迹和郑如月有望怀孕的事跟外婆说了。
范氏盼孙子盼得眼睛都快要瞎了,高兴地都不知道该说啥了,一个劲儿地抱着小林霜又是亲又是哄,“乖乖乖乖”地叫个没完。
老太太不光是高兴儿子有后了,更是高兴儿媳妇儿身子会痊愈了,这下笼罩在他们一家头上的阴云总算是要消去了。
刘氏因为生不下儿子在村里被百般指点,殊不知,郑如月因为身子弱,在村里也是受到了各种非议。甚至还有人背地里撺掇着自家闺女去勾引刘思齐的,不过好在刘思齐爱妻心切,对那些人全都视而不见。
林媛这下也放心了,郑如月终于不用再违逆自己的心意给刘思齐纳妾了,等有了孩子,他们肯定会更加幸福。
京城前往驻马镇的官道上,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奔驰着。一辆奢华且招摇,另一辆则奢华却低调。
后边那辆马车明显要比前边那辆落后许多,一个茶寮前,后边的马车突然停下,跳下一个丫鬟打扮的女子,拎着一个漆红色食盒,从食盒里拿出了一只镶金边的雕花茶杯,在茶寮里买了最好的茶水,端到了马车前。
“小姐,用点茶水吧。”
马车里伸出一只素白纤弱的手,那羸弱无骨的样子,让茶寮里坐着喝茶的人无不惊叹地忘记了反应。
只是一只手,就已经如此美,让人忍不住好好地疼爱一番。
那马车里的小姐接了茶杯,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声音从里边轻轻传了出来。这声音温柔轻巧,如蝴蝶翩落花蕊,闻之心中如饴。
“夫人的马车已经过去了吗?”
“回小姐的话,已经过去了。”
马车里的女子又是一阵静默,随即又道:“天色已晚,想来她应该会在邺城落脚。我们就不歇息了,快些赶路,一定要在她前边到达驻马镇。”
“是,小姐。”虽然担心小姐身体受不住,但是丫鬟没有说什么,小姐的脾气就是这样,说一不二,谁劝也没有用。
马车帘子掀开,露出了刚刚那只手,丫鬟接了她的茶杯,一转身将杯子扔到了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看着那成了碎片儿的上好茶杯,路人们无不可惜,这一只杯子得值好多钱银子吧。可是那丫鬟说扔就扔了,连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
稻花香的生意近日很差,林媛斟酌了好久,决定不能再等,她一定要主动出击。可是,在她的计划里却得用到一个曾经得罪过的人,不知道通过金玉儿这条路,能不能把那人请到。
正想着,刘掌柜敲门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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