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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的人会以为球场外另设了一个球场,其实那就是比赛时候用的场地。
阿纳姆的早晨非常安静,似乎没有那么多着急上班的人。道路两旁没有高楼,都是三四层的楼房,天空也因此变得更加宽阔。这里的感觉就和普利茅斯一样,人不多但不觉得孤单,安静但不觉得冷清。余力特别喜欢这种安静而又美丽的小镇,他的梦想之一就是和自己爱的人住到这样的小镇里,每天看书、散步、做饭、聊天,似乎就够了。
不由自主地,余力想到了温迪,也想到了回到现实世界时发现的那个问题。他不再幻想温迪喜欢的那个人是他,因为游戏的设置他比谁都清楚。可是即便他不幻想,他也阻止不了自己去喜欢温迪。如果说是以前,余力遇到这种“吃亏”的事肯定避而远之,可这个习惯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他竟然开始想,温迪不喜欢他也没关系。只要温迪在他身边,只要温迪对着他笑,似乎不喜欢这件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这么想是在逃避现实吗?
是在麻醉自己吗?
都是,或者都不是,余力也分不清楚,可能维持现在的关系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哪一天需要面对现实,那就到时候再说吧。
余力走着走着,在一家女装店前停下了脚步。现在只有早上八点,周边的店铺都还关着门,可这家店的主人却早已将店铺收拾干净,正微笑着看着余力。余力觉得好奇,便走了进去。
“您这么早开门有生意吗?”
“开门不一定是为了生意。您好,我是爱丽丝。”
爱丽丝长发披肩,肤若凝脂。那一双棕色的眼睛,深邃得似乎能看透一切。她穿着一袭吊带小白裙,蕾丝花边加上镂空设计,浑身散发出性感又知性的女人味。和她的名字一样,爱丽丝像童话公主一般出现在了余力面前,还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这让余力也不自觉地变得正经了起来。
“您好,我叫余力,您也可以叫我费尔南多。”
“可能,我更喜欢费尔南多这个名字。”
“都可以。您刚才说开门不一定是为了生意,那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都可以,为了门口的树终于长到和屋顶一般高,为了邻居的牧羊犬生了六只小狗,为了自己昨晚做的好梦,或者是为了任何一个会踏进这里的人。”
“那,就当是为了我吧。”
余力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不过十有八九又是色迷心窍了。但是爱丽丝没有说话,余力只好在不到30平米的店里四处参观。他发现这里的衣服都没有吊牌,因此也看不出是什么牌子。
“这些,都是你自己做的吗?”
“有我做的,也有我奶奶做的。”
店里的衣服几乎都是以白色为主,仔细看做工非常细致,光是衣服上绣的郁金香就漂亮得让余力不敢用手去碰。
“太好看了,姑娘你真是心灵手巧。”
“谢谢你。”
“不过我也不懂欣赏,只能说好看。而且我一个男的,也不会买这些。”
“既然开门不是为了做生意,你不买也没有关系。”
爱丽丝每次说话都很简洁,让余力不知道该怎么接。
正当他想离开这家店的时候,发现门边摆着一个鞋盒。打开一看,是一双杏色的高跟鞋。余力一眼就觉得这双鞋应该很适合温迪。杏色比米黄色稍微白一点,给人温暖的感觉。鞋跟不算高,大概有3.5厘米,即便是长时间穿着也不会很累。把这双鞋送给温迪,她应该会很高兴。
“爱丽丝,这鞋……”
“33码,合那个姑娘的脚吗?”心思细腻的爱丽丝一眼就看穿了余力在想什么。
“谢谢,正好。”
“合脚就好,那你就拿走吧。这鞋跟我无缘,留着也没有用。”
“那……谢谢你了!”
余力带着鞋回到了宾馆。他兴冲冲地来到温迪房间,按响了门铃。
“什么事啊?”睡眼惺忪的温迪打开了房门。
“这双鞋送你。你平时穿着高跟鞋工作肯定很累,这双鞋会舒服一些。”
不知道的人会以为球场外另设了一个球场,其实那就是比赛时候用的场地。
阿纳姆的早晨非常安静,似乎没有那么多着急上班的人。道路两旁没有高楼,都是三四层的楼房,天空也因此变得更加宽阔。这里的感觉就和普利茅斯一样,人不多但不觉得孤单,安静但不觉得冷清。余力特别喜欢这种安静而又美丽的小镇,他的梦想之一就是和自己爱的人住到这样的小镇里,每天看书、散步、做饭、聊天,似乎就够了。
不由自主地,余力想到了温迪,也想到了回到现实世界时发现的那个问题。他不再幻想温迪喜欢的那个人是他,因为游戏的设置他比谁都清楚。可是即便他不幻想,他也阻止不了自己去喜欢温迪。如果说是以前,余力遇到这种“吃亏”的事肯定避而远之,可这个习惯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他竟然开始想,温迪不喜欢他也没关系。只要温迪在他身边,只要温迪对着他笑,似乎不喜欢这件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这么想是在逃避现实吗?
是在麻醉自己吗?
都是,或者都不是,余力也分不清楚,可能维持现在的关系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哪一天需要面对现实,那就到时候再说吧。
余力走着走着,在一家女装店前停下了脚步。现在只有早上八点,周边的店铺都还关着门,可这家店的主人却早已将店铺收拾干净,正微笑着看着余力。余力觉得好奇,便走了进去。
“您这么早开门有生意吗?”
“开门不一定是为了生意。您好,我是爱丽丝。”
爱丽丝长发披肩,肤若凝脂。那一双棕色的眼睛,深邃得似乎能看透一切。她穿着一袭吊带小白裙,蕾丝花边加上镂空设计,浑身散发出性感又知性的女人味。和她的名字一样,爱丽丝像童话公主一般出现在了余力面前,还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这让余力也不自觉地变得正经了起来。
“您好,我叫余力,您也可以叫我费尔南多。”
“可能,我更喜欢费尔南多这个名字。”
“都可以。您刚才说开门不一定是为了生意,那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都可以,为了门口的树终于长到和屋顶一般高,为了邻居的牧羊犬生了六只小狗,为了自己昨晚做的好梦,或者是为了任何一个会踏进这里的人。”
“那,就当是为了我吧。”
余力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不过十有八九又是色迷心窍了。但是爱丽丝没有说话,余力只好在不到30平米的店里四处参观。他发现这里的衣服都没有吊牌,因此也看不出是什么牌子。
“这些,都是你自己做的吗?”
“有我做的,也有我奶奶做的。”
店里的衣服几乎都是以白色为主,仔细看做工非常细致,光是衣服上绣的郁金香就漂亮得让余力不敢用手去碰。
“太好看了,姑娘你真是心灵手巧。”
“谢谢你。”
“不过我也不懂欣赏,只能说好看。而且我一个男的,也不会买这些。”
“既然开门不是为了做生意,你不买也没有关系。”
爱丽丝每次说话都很简洁,让余力不知道该怎么接。
正当他想离开这家店的时候,发现门边摆着一个鞋盒。打开一看,是一双杏色的高跟鞋。余力一眼就觉得这双鞋应该很适合温迪。杏色比米黄色稍微白一点,给人温暖的感觉。鞋跟不算高,大概有3.5厘米,即便是长时间穿着也不会很累。把这双鞋送给温迪,她应该会很高兴。
“爱丽丝,这鞋……”
“33码,合那个姑娘的脚吗?”心思细腻的爱丽丝一眼就看穿了余力在想什么。
“谢谢,正好。”
“合脚就好,那你就拿走吧。这鞋跟我无缘,留着也没有用。”
“那……谢谢你了!”
余力带着鞋回到了宾馆。他兴冲冲地来到温迪房间,按响了门铃。
“什么事啊?”睡眼惺忪的温迪打开了房门。
“这双鞋送你。你平时穿着高跟鞋工作肯定很累,这双鞋会舒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