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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折威军的周营副,远远看着二五营学生办完交接事务,用冰棺收殓了黄莺莺尸体,随即在容楚的安排下离开,怔了半晌,悄悄抹了一把头上的汗。
他原以为按照太史阑遇山撞山,绝不退缩的行事风格,今天一定会纠缠到他生不如死,没想到太史阑居然就这么轻轻放过了。
周营副心中庆幸,也不敢再说什么,急忙下令士兵回营,至于山阳第三营,早就已经溜走了。
不过,周营副还是高兴得太早了……
==
容楚并没有带太史阑到客栈,他早已给二五营安排好了屋子,是在城中第一大寺昌明寺借宿,昌明寺香火鼎盛,庙产丰厚,仅寺庙后的院子就有三个大院,足可供数百人借宿。
太史阑对此表示满意,首先黄莺莺的尸首借放在庙内最合适不过,其次免了客栈的吵杂和人流复杂,再次昌明寺环境清幽,晨钟暮鼓陶冶心性;再再次昌明寺的素斋素面真是一流水准,想吃肉还可以从后门出去,不远处就是云合城夜市,除了人肉什么肉都有。
太史阑的屋子在院子最里面,相对独立,是个套间。屋内陈设干净朴实,居然还有一个妆台,原木打造,黄铜镜子擦得铮亮。
太史阑想着这大概是容楚安排,这人的心思很有意思,他尊重她的爱好和习惯,但也会适度加一些个人意见,小小唤醒她的女性意识。
容楚一路抱着她进门,太史阑将脸懒懒地靠在他臂膀,嗅着他熟悉的香气,觉得浑身的疼痛都似轻了许多。
如果在平时她自然不会喜欢这么粘缠,不过此时也懒得动,这世上目前可以让她安心依靠的怀抱,似乎也就他这一个。
容楚步子很快,平时他自然也不会跑这么快,难得太史阑小鸟依人,必须得多磨蹭磨蹭,多抱一刻也是好的,可是怀里的人热度惊人,小鸟变成了烤鸟,他实在不舍得抱在怀里慢慢晃。
唉,健康的时候不肯给他这么抱,不健康的时候他又不舍得慢慢抱,真是个让人痛苦的矛盾。
容楚已经给太史阑把过脉,把脉的结果就是他很想骂一顿这女人——这明明是长期绷紧,积劳成疾,偏偏病的初期又不好好调养休息,还在一路折腾,以至于风寒入骨,越来越重。
这身体根本就是该静养几个月的,她还要带着二五营一路披风雪走边境,创就盛名,这女人是想把自己折腾至死?
容楚把太史阑放在床上,太史阑立即滚到床里,疲惫不堪地睡去,身体衰弱放松到了极致,什么戒备都顾不得。
容楚只好给她去外衣,脱鞋子,盖被子,脚头的被窝怕漏风,他给她把被窝卷成筒状折起来,又怕折不平整她睡得不舒服,给她拉了又拉。
其实这些事平常是苏亚做,苏亚不在也有很多二五营的女生,但此刻众人都很自觉,把这宝贵的机会让给晋国公亲自伺候。
零零碎碎忙完这一切,容楚又命人去打热水,又催大夫,才在太史阑床边坐了下来。
其实总督府还有一堆人等着他继续先前的会议,不过他让文四去说,忽然泻肚子,让他们等着。
一堆人满脸不信地在等国公爷“泻完肚子”,国公爷舒舒服服靠床头看太史阑。
她睡得不太安稳,眉头皱着,容楚有点不高兴地想,每次隔了一段日子见她,多半都是皱着眉的,她就不能见他欢喜一次?
回头再想想,这也不能怪她,每次见她,她都在苦大仇深状态,不是忙着杀人就是忙着被杀。
真是天煞星下凡。
容楚微微叹息,第七次把她嫌热伸出来的胳膊给塞回去。
有时候真的恨不得打个笼子,把她给关住,那样她就不能再折腾,她那性子,只要放飞在外面,必然波澜迭起,磨折重重,绝无一刻安宁,过个城门还能过出一场生死围攻,这样的日子,时间久了谁吃得消?
然而他知道不能。
命定展翅翱翔的鹰,收束它的翅膀,只会令它怏怏而亡。
有一种灵魂,只遵从大地和命运的召唤。
好在总算到了云合城,而且和东堂的天授者进行的天授大比,是最秘密也排在最后的,其间先是排位赛,再是和东堂的普通赛事,太史阑可以不必出战,还有十来天的时间可以休养,容楚甚至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滥用职权修改比赛章程,把过程拖得更久一点。
门外有人敲门,却没有进来,容楚开门,就看见一盆热水放在阶下,却没有人影。
容楚摸摸鼻子,心想本国公看起来这么急色?以至于苏亚都想要成全我?
他叫人打热水,可没打算自己给太史阑擦身,已经做好了避出去的准备,可是现在四面瞧瞧,周围没有任何可以使唤的女性生物。
这也是二五营学生表达对国公感激的方式——哪,我们把老大卖给你啦。
太史阑若是清醒,估计得跳起来一人一脚……
容楚心情却不错,觉得帮帮二五营,值!
多知情识趣的一群人呀。
他亲自把水搬了进去,干净的布巾就搁在盆侧,水滚烫,应该稍稍凉一下才能下手,但容楚不想等,因为这样的天气,一旦手可以进水,打出来的手巾把子就凉了,不能起到发汗的效果。
他伸手进盆里,瞬间感受到烫鸡爪的滋味,掌心红了一大片,急急忙忙将手巾把子捞出来,挤干,抖开布巾,捂在她脸上。
热气蒸腾起来,她脸上被熏得微红,额头浸出了一点汗。当他把不那么烫的毛巾拿开时,她呼吸都畅顺了些。
“容楚……”她睁开眼,隔着一点热气,迷迷蒙蒙地问他,“你在干嘛……”
“我在吻你。”他道。
“哦……”她又闭上眼,“那你嘴好大……”说完又睡去。
容楚失笑出声。忍不住低头,当真尝了尝她的唇,滋味还是那么馥郁,因为高热,微微起了皮,他轻轻摩挲着,心底怜惜。
她却微微偏头,让开,咕哝道:“不要传染你……”
容楚停了停,笑笑,又凑过去,唇在她唇上狠狠压了一阵才离开,笑道:“传吧,咱们本就该同甘共苦。”
他眼神晶亮,她唇角扯了扯,一个不知道是安慰还是鄙视的笑容。
容楚试试水温,此刻正好,用布巾给她细细揩了脸,又解开她的衣领,给她擦拭脖子和胸口。
苏亚将她照顾得很好,并没有一点脏,他手指轻轻用力,用温热的布巾按摩她耳边的穴位,手指触及圣甲虫的那点晶红,心想或许另一枚也可以戴上了。
她的颈项细腻,也是晶莹极淡的蜜色,没有一点颈纹,那是年轻和饱满的标志,最近瘦得厉害,以至于锁骨比前阵子突出,却也是精美的,让人因那明显的轮廓而心生怜惜,他的手指微微在锁骨上停留,锁骨和肩骨之间陷下去一个小小的涡,弧度优美,让人想沉睡其中。
衣领翻开一线,微微可见边侧起伏,藏在衣边还有一点鲜红,那是她胸前的一颗朱砂痣,上次泡温泉他就瞧见,瞧见便在也不忘,那颗痣的颜色、形状、位置,如此深切地印在脑海里,以至于他在解她衣领时,手指一翻,正好到那痣的边缘,恰到好处地避免她春光大泄。
关于她的一切,他都记忆清晰。
温热的布巾慢慢拭下去,她忽然抬起手,抓住了他的手指,咕哝:“流氓。”
容楚又笑,拍她的脸,“对,马上你就是我的人了,欢喜不?”
“滚粗……”
容楚捏了捏她的嘴角,把那两个粗鲁的字给捏飞了。
然后他给她拉拢衣襟,系好扣子,自己洗了洗手,端盆出去了。
什么也没干。
他一转身,太史阑就睁开眼,眼神虽然弱,却是清醒的。
有一分清醒的满意。
嗯,这家伙虽然急色,但还是个真男人。
如果他趁此刻当真吃了她,这辈子也就别想做她媳妇了。
容楚一转身,唇角笑意也微微泛起。
装迷糊?
清醒着呢吧?
小心思鬼深鬼深的,考验我呢吧?
当国公爷什么人了?再想登堂入室,也不会趁你虚弱时吃干抹净,那多没意思。
不过他心情依旧不错,虽然她装昏在考验,但内心深处,她是希望他通过的,所以在他擦到她胸口时,她还是忍不住抓住他的手阻止提醒。
她是不是也怕他真的控制不住,干些她无法接受的事,让她在原则和感情之间为难,最后不得不痛下决心决裂?
这说明,她不想离开他,不是吗?
容楚心情很轻快地随手把水往外一倒,浇了一个过路的仆役一头……
==
稍后大夫过来看过,也说外感内邪,风寒入体,静养为上,否则转为重症就麻烦了,开了一大堆补药,容楚还嫌云合城能买到的补药不够档次,命人飞鸽传书回国公府拿最上品的药来。
晚上寺庙送来素斋,居然还有一罐鸡汤,太史阑已经醒了,坐在床上,就闻见一股馥郁清香的气味,闻着像鸡汤,但似乎还加了别的东西,香味十分特殊,不禁惊讶。
送鸡汤来的是一个很萌的小和尚,圆脸大眼睛,嘴唇嘟嘟着,一边抚摸着光头,一边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道:“师傅说,病人需要营养,这汤是请了外头师傅在外面烹煮的,很干净;师傅说,太史大人一路剿除五越蛮人,沿途村民受惠良多,今冬可免受越人侵扰,功德无量,所以本寺破例敬奉荤食;师傅说,汤里加了本寺独产的丝笋和回生草,最是养气补元,希望能对女施主病体有所补益。”
太史阑听他一口一个师傅说师傅说,忍不住想笑,旁边苏亚沈梅花以及一些女学生早就唧唧格格笑弯了腰,都道:“哎哟好玩。”
小和尚这下更吃不消,脸成了大红布,赶紧转身就逃,都快逃出房门了,忽然脚步一顿,又跑回来,躬身合十,道:“阿弥陀佛。”然后再转身,踏踏踏奔出去了。
这下连太史阑都噗一下喷出来——萌物无敌!
景泰蓝在一边瞧得两眼发光,转眼就偷偷溜出去找人家玩去了,太史阑也不管他,此刻这寺庙安全得很。
正笑得热闹,忽然听见容楚声音,笑道:“好香,偷什么嘴儿?”
沈梅花哈地一笑,道:“还想跟着沾光尝只鸡腿儿,这下没戏了,清场,清场。”
太史阑不重口腹之欲,便叫人取筷子撕鸡腿,没人理她,都一边笑着一边向外走,道:“一只鸡腿景泰蓝,一只是你的,我们清楚得很。”沈梅花缩头缩脑从容楚身边过,道:“国公,我等很识时务,一根鸡毛都没尝!”
“很好,等你授官给你加一级。”容楚笑容可掬。
姑娘们微笑着出去,太史阑唇角也微微一勾,她很乐意看见一切人间温暖,人和人相处时的体贴、自如和温馨。
她觉得现今的容楚也比一开始随和多了,一开始国公爷倒不算冷傲,就是总在似笑非笑,也不怎么和底下人说话——装深沉!
“我一开始就打算给你住在庙里,极东这里佛教盛行,大庙不少,不过想着你未必吃惯素菜,命周七跑遍了云合城的庙宇,才选定了这一家,害周七骂我,害他整整吃了七天素斋,嘴里淡得出鸟。”
容楚一边随意闲话,一边将桌子挪到太史阑榻前,自己拖了个小凳子,抽出一块香气清雅的绸巾,给太史阑围在胸前,又在她背后放了个软软的枕靠,在她膝上铺一块方巾。
太史阑托腮任他忙碌,觉得贤惠的男人最可爱。
完了容楚才在小凳子上坐下,太史阑问他:“为什么一定想给我在庙里住?”
容楚用筷子点了点她,“你杀孽重,难免有戾气缠绕,这一病病这么久也有这原因,在庙里住住,让大师傅们给你诵诵经,帮你超度超度那些亡灵,对日后有好处。”
“想不到你也信这个。”太史阑忍不住一笑。
“不是信。”容楚一笑,“但凡对你有一丝好处,哪怕虚无缥缈,我总愿意去试一试的。”
太史阑不说话,半晌淡淡道:“我们为将者,是不该信鬼神的。信了,就有心障,以后还怎么挥刀作战?”
“人命手中过,佛祖心头坐。”容楚不以为然地答。
太史阑一笑,觉得容楚这才是杀神真境界。看来更需要超度的是他。
“别说这些了。太史,你该知道我们的命运就是操纵人间杀戮,看惯就好。”容楚掀开那些盖在菜上的瓷盖子,“还是先酒肉穿肠过吧。”
盖子一掀,一股浓郁的香味冲鼻,和鸡汤馥郁清甜的香气比起来,这些蔬菜的香气反而更加浓烈张扬,真让人难以相信,清淡的蔬菜,也能生出这样狂放的香。
菜其实也简单。炒韭菜,三丝豆腐羹,一碟看上去像是蘑菇的东西,一碟青豆嫩笋。主食是珍珠米粥和三色小馒头。
但那韭菜,比寻常韭菜短,根是紫色的,香油炒得根根青翠滋润,太史阑原先不喜欢吃韭菜蒜苔这些东西,嫌味儿冲,佛教里这也属于荤,不过此刻这一盘特别的韭菜,特别引人食欲,忍不住夹一筷,顿时眼睛一亮。
“滋味鲜浓!”她这不好口腹之欲的人都忍不住赞。
“这是野鸡脖韭菜,此地特产,市面难见,比寻常韭菜鲜上数倍。”容楚笑道,“下次让他们挤成汁拌肉馅包馄饨,也是妙品。”
太史阑又尝尝那蘑菇,入口不同寻常蘑菇滑嫩,很有咬劲,有野味肉香,十分奇特,容楚道:“这是松油覃,风味独特。”
三丝豆腐羹黄白绿三色分明,清香沁人,青豆嫩笋嫩得入口即化,口感回甘,昌明寺的素斋,果然不凡。
太史阑赶路,虽然不会饿着,但也很少精致地吃,此刻终于有了点胃口,每样菜都尝了尝,反正景泰蓝不爱蔬菜,留只鸡腿给他就够了。
容楚一直给她布菜,太史阑吃着,忽然一停,给他舀过一勺青豆,“这豆子不错,香。”
容楚不接,张开口,笑吟吟瞧着她。
太史阑瞟他一眼,很想把豆子一股脑倒进他嘴里,这豆子外温内热,烫死他算了!
然而她最终把勺子回到自己嘴边,吹了吹。
容楚眼光大亮,探头来迎。
太史阑吹冷了豆子,举勺凑向他嘴边。
容楚微笑。
勺子在离他嘴唇零点零一公分时忽然一拐,收回,落到了太史阑的嘴里。
太史阑大嚼特嚼,斜眼瞟容楚。
容楚“噗”地一笑,站起身,怒道:“这不行,这明明是给我的。”扑上来要抢。
这哪里是抢食,分明是夺吻,太史阑一巴掌就推在他脸上,容楚偏头一让,她身子一仰,两人滚倒在床上。
------题外话------
滚倒在床上做毛呢……
弹弹手指,来,亲们,我们来谈谈月票的事情。
上次和朋友聊天,说起要票。我说我最怕读者误会,以为我为票丧心病狂,其实我都不怎么看榜。她说她明白,提票是因为每天都有新进读者,其中很多没投票习惯,经常浪费票,不提醒不行。更何况我忙,很少有空回留言,题外话唠嗑撒欢要票,实际上是和读者的互动,想要读者瞧着一乐。有就掏,没就不掏,大家都知道。
我合掌说,然也,明白就好。
我身边的读者都知道,我绝不鼓励花钱。但也不鼓励浪费,更不鼓励不懂争取。这是我的人生态度,为此不接受任何质疑和非议。
还是那句话,写书是很纯粹的事。不纯粹的人才会不纯粹地看待他人的出发点。
所以继续问:有攒到票的亲吗?
nbsp; 折威军的周营副,远远看着二五营学生办完交接事务,用冰棺收殓了黄莺莺尸体,随即在容楚的安排下离开,怔了半晌,悄悄抹了一把头上的汗。
他原以为按照太史阑遇山撞山,绝不退缩的行事风格,今天一定会纠缠到他生不如死,没想到太史阑居然就这么轻轻放过了。
周营副心中庆幸,也不敢再说什么,急忙下令士兵回营,至于山阳第三营,早就已经溜走了。
不过,周营副还是高兴得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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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楚并没有带太史阑到客栈,他早已给二五营安排好了屋子,是在城中第一大寺昌明寺借宿,昌明寺香火鼎盛,庙产丰厚,仅寺庙后的院子就有三个大院,足可供数百人借宿。
太史阑对此表示满意,首先黄莺莺的尸首借放在庙内最合适不过,其次免了客栈的吵杂和人流复杂,再次昌明寺环境清幽,晨钟暮鼓陶冶心性;再再次昌明寺的素斋素面真是一流水准,想吃肉还可以从后门出去,不远处就是云合城夜市,除了人肉什么肉都有。
太史阑的屋子在院子最里面,相对独立,是个套间。屋内陈设干净朴实,居然还有一个妆台,原木打造,黄铜镜子擦得铮亮。
太史阑想着这大概是容楚安排,这人的心思很有意思,他尊重她的爱好和习惯,但也会适度加一些个人意见,小小唤醒她的女性意识。
容楚一路抱着她进门,太史阑将脸懒懒地靠在他臂膀,嗅着他熟悉的香气,觉得浑身的疼痛都似轻了许多。
如果在平时她自然不会喜欢这么粘缠,不过此时也懒得动,这世上目前可以让她安心依靠的怀抱,似乎也就他这一个。
容楚步子很快,平时他自然也不会跑这么快,难得太史阑小鸟依人,必须得多磨蹭磨蹭,多抱一刻也是好的,可是怀里的人热度惊人,小鸟变成了烤鸟,他实在不舍得抱在怀里慢慢晃。
唉,健康的时候不肯给他这么抱,不健康的时候他又不舍得慢慢抱,真是个让人痛苦的矛盾。
容楚已经给太史阑把过脉,把脉的结果就是他很想骂一顿这女人——这明明是长期绷紧,积劳成疾,偏偏病的初期又不好好调养休息,还在一路折腾,以至于风寒入骨,越来越重。
这身体根本就是该静养几个月的,她还要带着二五营一路披风雪走边境,创就盛名,这女人是想把自己折腾至死?
容楚把太史阑放在床上,太史阑立即滚到床里,疲惫不堪地睡去,身体衰弱放松到了极致,什么戒备都顾不得。
容楚只好给她去外衣,脱鞋子,盖被子,脚头的被窝怕漏风,他给她把被窝卷成筒状折起来,又怕折不平整她睡得不舒服,给她拉了又拉。
其实这些事平常是苏亚做,苏亚不在也有很多二五营的女生,但此刻众人都很自觉,把这宝贵的机会让给晋国公亲自伺候。
零零碎碎忙完这一切,容楚又命人去打热水,又催大夫,才在太史阑床边坐了下来。
其实总督府还有一堆人等着他继续先前的会议,不过他让文四去说,忽然泻肚子,让他们等着。
一堆人满脸不信地在等国公爷“泻完肚子”,国公爷舒舒服服靠床头看太史阑。
她睡得不太安稳,眉头皱着,容楚有点不高兴地想,每次隔了一段日子见她,多半都是皱着眉的,她就不能见他欢喜一次?
回头再想想,这也不能怪她,每次见她,她都在苦大仇深状态,不是忙着杀人就是忙着被杀。
真是天煞星下凡。
容楚微微叹息,第七次把她嫌热伸出来的胳膊给塞回去。
有时候真的恨不得打个笼子,把她给关住,那样她就不能再折腾,她那性子,只要放飞在外面,必然波澜迭起,磨折重重,绝无一刻安宁,过个城门还能过出一场生死围攻,这样的日子,时间久了谁吃得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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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定展翅翱翔的鹰,收束它的翅膀,只会令它怏怏而亡。
有一种灵魂,只遵从大地和命运的召唤。
好在总算到了云合城,而且和东堂的天授者进行的天授大比,是最秘密也排在最后的,其间先是排位赛,再是和东堂的普通赛事,太史阑可以不必出战,还有十来天的时间可以休养,容楚甚至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滥用职权修改比赛章程,把过程拖得更久一点。
门外有人敲门,却没有进来,容楚开门,就看见一盆热水放在阶下,却没有人影。
容楚摸摸鼻子,心想本国公看起来这么急色?以至于苏亚都想要成全我?
他叫人打热水,可没打算自己给太史阑擦身,已经做好了避出去的准备,可是现在四面瞧瞧,周围没有任何可以使唤的女性生物。
这也是二五营学生表达对国公感激的方式——哪,我们把老大卖给你啦。
太史阑若是清醒,估计得跳起来一人一脚……
容楚心情却不错,觉得帮帮二五营,值!
多知情识趣的一群人呀。
他亲自把水搬了进去,干净的布巾就搁在盆侧,水滚烫,应该稍稍凉一下才能下手,但容楚不想等,因为这样的天气,一旦手可以进水,打出来的手巾把子就凉了,不能起到发汗的效果。
他伸手进盆里,瞬间感受到烫鸡爪的滋味,掌心红了一大片,急急忙忙将手巾把子捞出来,挤干,抖开布巾,捂在她脸上。
热气蒸腾起来,她脸上被熏得微红,额头浸出了一点汗。当他把不那么烫的毛巾拿开时,她呼吸都畅顺了些。
“容楚……”她睁开眼,隔着一点热气,迷迷蒙蒙地问他,“你在干嘛……”
“我在吻你。”他道。
“哦……”她又闭上眼,“那你嘴好大……”说完又睡去。
容楚失笑出声。忍不住低头,当真尝了尝她的唇,滋味还是那么馥郁,因为高热,微微起了皮,他轻轻摩挲着,心底怜惜。
她却微微偏头,让开,咕哝道:“不要传染你……”
容楚停了停,笑笑,又凑过去,唇在她唇上狠狠压了一阵才离开,笑道:“传吧,咱们本就该同甘共苦。”
他眼神晶亮,她唇角扯了扯,一个不知道是安慰还是鄙视的笑容。
容楚试试水温,此刻正好,用布巾给她细细揩了脸,又解开她的衣领,给她擦拭脖子和胸口。
苏亚将她照顾得很好,并没有一点脏,他手指轻轻用力,用温热的布巾按摩她耳边的穴位,手指触及圣甲虫的那点晶红,心想或许另一枚也可以戴上了。
她的颈项细腻,也是晶莹极淡的蜜色,没有一点颈纹,那是年轻和饱满的标志,最近瘦得厉害,以至于锁骨比前阵子突出,却也是精美的,让人因那明显的轮廓而心生怜惜,他的手指微微在锁骨上停留,锁骨和肩骨之间陷下去一个小小的涡,弧度优美,让人想沉睡其中。
衣领翻开一线,微微可见边侧起伏,藏在衣边还有一点鲜红,那是她胸前的一颗朱砂痣,上次泡温泉他就瞧见,瞧见便在也不忘,那颗痣的颜色、形状、位置,如此深切地印在脑海里,以至于他在解她衣领时,手指一翻,正好到那痣的边缘,恰到好处地避免她春光大泄。
关于她的一切,他都记忆清晰。
温热的布巾慢慢拭下去,她忽然抬起手,抓住了他的手指,咕哝:“流氓。”
容楚又笑,拍她的脸,“对,马上你就是我的人了,欢喜不?”
“滚粗……”
容楚捏了捏她的嘴角,把那两个粗鲁的字给捏飞了。
然后他给她拉拢衣襟,系好扣子,自己洗了洗手,端盆出去了。
什么也没干。
他一转身,太史阑就睁开眼,眼神虽然弱,却是清醒的。
有一分清醒的满意。
嗯,这家伙虽然急色,但还是个真男人。
如果他趁此刻当真吃了她,这辈子也就别想做她媳妇了。
容楚一转身,唇角笑意也微微泛起。
装迷糊?
清醒着呢吧?
小心思鬼深鬼深的,考验我呢吧?
当国公爷什么人了?再想登堂入室,也不会趁你虚弱时吃干抹净,那多没意思。
不过他心情依旧不错,虽然她装昏在考验,但内心深处,她是希望他通过的,所以在他擦到她胸口时,她还是忍不住抓住他的手阻止提醒。
她是不是也怕他真的控制不住,干些她无法接受的事,让她在原则和感情之间为难,最后不得不痛下决心决裂?
这说明,她不想离开他,不是吗?
容楚心情很轻快地随手把水往外一倒,浇了一个过路的仆役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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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后大夫过来看过,也说外感内邪,风寒入体,静养为上,否则转为重症就麻烦了,开了一大堆补药,容楚还嫌云合城能买到的补药不够档次,命人飞鸽传书回国公府拿最上品的药来。
晚上寺庙送来素斋,居然还有一罐鸡汤,太史阑已经醒了,坐在床上,就闻见一股馥郁清香的气味,闻着像鸡汤,但似乎还加了别的东西,香味十分特殊,不禁惊讶。
送鸡汤来的是一个很萌的小和尚,圆脸大眼睛,嘴唇嘟嘟着,一边抚摸着光头,一边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道:“师傅说,病人需要营养,这汤是请了外头师傅在外面烹煮的,很干净;师傅说,太史大人一路剿除五越蛮人,沿途村民受惠良多,今冬可免受越人侵扰,功德无量,所以本寺破例敬奉荤食;师傅说,汤里加了本寺独产的丝笋和回生草,最是养气补元,希望能对女施主病体有所补益。”
太史阑听他一口一个师傅说师傅说,忍不住想笑,旁边苏亚沈梅花以及一些女学生早就唧唧格格笑弯了腰,都道:“哎哟好玩。”
小和尚这下更吃不消,脸成了大红布,赶紧转身就逃,都快逃出房门了,忽然脚步一顿,又跑回来,躬身合十,道:“阿弥陀佛。”然后再转身,踏踏踏奔出去了。
这下连太史阑都噗一下喷出来——萌物无敌!
景泰蓝在一边瞧得两眼发光,转眼就偷偷溜出去找人家玩去了,太史阑也不管他,此刻这寺庙安全得很。
正笑得热闹,忽然听见容楚声音,笑道:“好香,偷什么嘴儿?”
沈梅花哈地一笑,道:“还想跟着沾光尝只鸡腿儿,这下没戏了,清场,清场。”
太史阑不重口腹之欲,便叫人取筷子撕鸡腿,没人理她,都一边笑着一边向外走,道:“一只鸡腿景泰蓝,一只是你的,我们清楚得很。”沈梅花缩头缩脑从容楚身边过,道:“国公,我等很识时务,一根鸡毛都没尝!”
“很好,等你授官给你加一级。”容楚笑容可掬。
姑娘们微笑着出去,太史阑唇角也微微一勾,她很乐意看见一切人间温暖,人和人相处时的体贴、自如和温馨。
她觉得现今的容楚也比一开始随和多了,一开始国公爷倒不算冷傲,就是总在似笑非笑,也不怎么和底下人说话——装深沉!
“我一开始就打算给你住在庙里,极东这里佛教盛行,大庙不少,不过想着你未必吃惯素菜,命周七跑遍了云合城的庙宇,才选定了这一家,害周七骂我,害他整整吃了七天素斋,嘴里淡得出鸟。”
容楚一边随意闲话,一边将桌子挪到太史阑榻前,自己拖了个小凳子,抽出一块香气清雅的绸巾,给太史阑围在胸前,又在她背后放了个软软的枕靠,在她膝上铺一块方巾。
太史阑托腮任他忙碌,觉得贤惠的男人最可爱。
完了容楚才在小凳子上坐下,太史阑问他:“为什么一定想给我在庙里住?”
容楚用筷子点了点她,“你杀孽重,难免有戾气缠绕,这一病病这么久也有这原因,在庙里住住,让大师傅们给你诵诵经,帮你超度超度那些亡灵,对日后有好处。”
“想不到你也信这个。”太史阑忍不住一笑。
“不是信。”容楚一笑,“但凡对你有一丝好处,哪怕虚无缥缈,我总愿意去试一试的。”
太史阑不说话,半晌淡淡道:“我们为将者,是不该信鬼神的。信了,就有心障,以后还怎么挥刀作战?”
“人命手中过,佛祖心头坐。”容楚不以为然地答。
太史阑一笑,觉得容楚这才是杀神真境界。看来更需要超度的是他。
“别说这些了。太史,你该知道我们的命运就是操纵人间杀戮,看惯就好。”容楚掀开那些盖在菜上的瓷盖子,“还是先酒肉穿肠过吧。”
盖子一掀,一股浓郁的香味冲鼻,和鸡汤馥郁清甜的香气比起来,这些蔬菜的香气反而更加浓烈张扬,真让人难以相信,清淡的蔬菜,也能生出这样狂放的香。
菜其实也简单。炒韭菜,三丝豆腐羹,一碟看上去像是蘑菇的东西,一碟青豆嫩笋。主食是珍珠米粥和三色小馒头。
但那韭菜,比寻常韭菜短,根是紫色的,香油炒得根根青翠滋润,太史阑原先不喜欢吃韭菜蒜苔这些东西,嫌味儿冲,佛教里这也属于荤,不过此刻这一盘特别的韭菜,特别引人食欲,忍不住夹一筷,顿时眼睛一亮。
“滋味鲜浓!”她这不好口腹之欲的人都忍不住赞。
“这是野鸡脖韭菜,此地特产,市面难见,比寻常韭菜鲜上数倍。”容楚笑道,“下次让他们挤成汁拌肉馅包馄饨,也是妙品。”
太史阑又尝尝那蘑菇,入口不同寻常蘑菇滑嫩,很有咬劲,有野味肉香,十分奇特,容楚道:“这是松油覃,风味独特。”
三丝豆腐羹黄白绿三色分明,清香沁人,青豆嫩笋嫩得入口即化,口感回甘,昌明寺的素斋,果然不凡。
太史阑赶路,虽然不会饿着,但也很少精致地吃,此刻终于有了点胃口,每样菜都尝了尝,反正景泰蓝不爱蔬菜,留只鸡腿给他就够了。
容楚一直给她布菜,太史阑吃着,忽然一停,给他舀过一勺青豆,“这豆子不错,香。”
容楚不接,张开口,笑吟吟瞧着她。
太史阑瞟他一眼,很想把豆子一股脑倒进他嘴里,这豆子外温内热,烫死他算了!
然而她最终把勺子回到自己嘴边,吹了吹。
容楚眼光大亮,探头来迎。
太史阑吹冷了豆子,举勺凑向他嘴边。
容楚微笑。
勺子在离他嘴唇零点零一公分时忽然一拐,收回,落到了太史阑的嘴里。
太史阑大嚼特嚼,斜眼瞟容楚。
容楚“噗”地一笑,站起身,怒道:“这不行,这明明是给我的。”扑上来要抢。
这哪里是抢食,分明是夺吻,太史阑一巴掌就推在他脸上,容楚偏头一让,她身子一仰,两人滚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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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倒在床上做毛呢……
弹弹手指,来,亲们,我们来谈谈月票的事情。
上次和朋友聊天,说起要票。我说我最怕读者误会,以为我为票丧心病狂,其实我都不怎么看榜。她说她明白,提票是因为每天都有新进读者,其中很多没投票习惯,经常浪费票,不提醒不行。更何况我忙,很少有空回留言,题外话唠嗑撒欢要票,实际上是和读者的互动,想要读者瞧着一乐。有就掏,没就不掏,大家都知道。
我合掌说,然也,明白就好。
我身边的读者都知道,我绝不鼓励花钱。但也不鼓励浪费,更不鼓励不懂争取。这是我的人生态度,为此不接受任何质疑和非议。
还是那句话,写书是很纯粹的事。不纯粹的人才会不纯粹地看待他人的出发点。
所以继续问:有攒到票的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