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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时间,店里的生意略显冷清,这是因为在莫阿拉罗大陆一般人都不吃晚餐的缘故,事实上,在这样一个生产力低下的世界中,平常人能满足两餐的日常饮食就已经很不错,每日三餐是地主或者收入颇丰的人家才能享受的,而下午餐点,则基本上属于王公贵族或是骑士法师们的特权。
洛克还记得之前第一天推出汉堡时,晚餐的客流量比起午餐也不遑多让,当时他还觉得奇怪,后来才了解到,那是很多人在听说他推出汉堡后想要尝鲜、而中午又工作繁忙没空,才专门把午餐省下来换成了晚餐。待客人都离店后,洛克让丽芙去把大门关上,坐在椅子上静静享受着繁忙一天后清闲的时光。生产力的发达与否往往直接关系到娱乐产业的发达与否,在生产力低下的莫阿拉罗大陆,平常百姓在晚上唯一的娱乐活动可能就是与妻子关在黑灯瞎火的小屋子里造人了。
为什么要黑灯瞎火?
别猜了,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或共同的喜好,仅仅是由于蜡烛很贵的缘故。
当然,在诸如奥石城的一些大城市里,夜间娱乐匮乏的情况又稍微能得到那么一丁点的改善,城市里有酒馆,酒馆里有表演,有赌局,洛克用屁股想都知道,所谓的酒馆应该就类似于地球上的酒吧夜店,是那种能让人荷尔蒙与肾上腺素迅速分泌并产生兴奋感的地方。
莱利镇没有酒馆,洛克没有妻子,仅有的两项娱乐活动都与他无缘,好在他身边有两位妙龄少女,哪怕是三人坐在一起简简单单举行一个茶话会,她们的欢声笑语也能让他感觉心旷神怡。
在桌前闲聊了片刻之后,洛克拿出今天在庄园里摘的小框辣椒,然后又去二楼拿来针线交给丽芙,他选出小半辣椒以便等下使用,然后吩咐丽芙用线把剩下的辣椒穿在一起。
洛克在把拿出来辣椒的柄给择掉,丽芙在蜡烛边聚精会神的穿着线,唯独米丝像个小傻子一样坐在椅子上发着愣,良久,她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我能干点什么?”
之前无论是在森林之中与世隔绝的生活,抑或是被抓成奴隶之后,在没来到洛克身边前,她都在太阳下山之后便上床睡觉。
然而来到洛克身边后,她发现他的生活习惯完全与别人不一样,不仅弄出来一个每晚例行的茶话会,还经常在夜里十点多十一点时弄一餐名叫夜宵的东西。她还清晰记得两天前,自己已经睡着,结果被诱人香味给弄醒的事件,从那天以后,她被洛克的夜宵所支配,不过十一点,不吃完夜宵,绝不睡觉。
“没事干了,发呆吧,你不是懒吗,这不正好。”洛克没好气笑道,“是在不行就去睡觉。”
“还没吃夜宵!”米丝反抗道。
“丽芙昨天没吃宵夜不也去睡了吗,你就非得等着我的夜宵。”
“那不一样,要不是我鼻子太灵,总能被你夜宵的香味弄醒,我才不愿等着你呢!如果我跟丽芙一样嗅觉迟钝,我保证每天太阳落山就上床休息。”
米丝苦着脸说道,实际上还真不是她嘴馋才非要等着吃夜宵,身为混血精灵,她的嗅觉比起一般的人类要灵敏许多,那种半夜正熟睡着,却忽然被美味撩醒的痛苦,除了米丝是没人体会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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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时间,店里的生意略显冷清,这是因为在莫阿拉罗大陆一般人都不吃晚餐的缘故,事实上,在这样一个生产力低下的世界中,平常人能满足两餐的日常饮食就已经很不错,每日三餐是地主或者收入颇丰的人家才能享受的,而下午餐点,则基本上属于王公贵族或是骑士法师们的特权。
洛克还记得之前第一天推出汉堡时,晚餐的客流量比起午餐也不遑多让,当时他还觉得奇怪,后来才了解到,那是很多人在听说他推出汉堡后想要尝鲜、而中午又工作繁忙没空,才专门把午餐省下来换成了晚餐。待客人都离店后,洛克让丽芙去把大门关上,坐在椅子上静静享受着繁忙一天后清闲的时光。生产力的发达与否往往直接关系到娱乐产业的发达与否,在生产力低下的莫阿拉罗大陆,平常百姓在晚上唯一的娱乐活动可能就是与妻子关在黑灯瞎火的小屋子里造人了。
为什么要黑灯瞎火?
别猜了,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或共同的喜好,仅仅是由于蜡烛很贵的缘故。
当然,在诸如奥石城的一些大城市里,夜间娱乐匮乏的情况又稍微能得到那么一丁点的改善,城市里有酒馆,酒馆里有表演,有赌局,洛克用屁股想都知道,所谓的酒馆应该就类似于地球上的酒吧夜店,是那种能让人荷尔蒙与肾上腺素迅速分泌并产生兴奋感的地方。
莱利镇没有酒馆,洛克没有妻子,仅有的两项娱乐活动都与他无缘,好在他身边有两位妙龄少女,哪怕是三人坐在一起简简单单举行一个茶话会,她们的欢声笑语也能让他感觉心旷神怡。
在桌前闲聊了片刻之后,洛克拿出今天在庄园里摘的小框辣椒,然后又去二楼拿来针线交给丽芙,他选出小半辣椒以便等下使用,然后吩咐丽芙用线把剩下的辣椒穿在一起。
洛克在把拿出来辣椒的柄给择掉,丽芙在蜡烛边聚精会神的穿着线,唯独米丝像个小傻子一样坐在椅子上发着愣,良久,她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我能干点什么?”
之前无论是在森林之中与世隔绝的生活,抑或是被抓成奴隶之后,在没来到洛克身边前,她都在太阳下山之后便上床睡觉。
然而来到洛克身边后,她发现他的生活习惯完全与别人不一样,不仅弄出来一个每晚例行的茶话会,还经常在夜里十点多十一点时弄一餐名叫夜宵的东西。她还清晰记得两天前,自己已经睡着,结果被诱人香味给弄醒的事件,从那天以后,她被洛克的夜宵所支配,不过十一点,不吃完夜宵,绝不睡觉。
“没事干了,发呆吧,你不是懒吗,这不正好。”洛克没好气笑道,“是在不行就去睡觉。”
“还没吃夜宵!”米丝反抗道。
“丽芙昨天没吃宵夜不也去睡了吗,你就非得等着我的夜宵。”
“那不一样,要不是我鼻子太灵,总能被你夜宵的香味弄醒,我才不愿等着你呢!如果我跟丽芙一样嗅觉迟钝,我保证每天太阳落山就上床休息。”
米丝苦着脸说道,实际上还真不是她嘴馋才非要等着吃夜宵,身为混血精灵,她的嗅觉比起一般的人类要灵敏许多,那种半夜正熟睡着,却忽然被美味撩醒的痛苦,除了米丝是没人体会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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