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洛克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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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两个月过去了,我知道了很多东西,也习惯了这里的生活。
听说这里是八荒中的第四荒,格罗塔瑞亚大陆。
我目前所在的地方叫做,洛克城。
这里没有所谓的城主,这里是人类的居住地之一,七十五条街道,所有的房子都是店铺,没有私人住所,这里最发达的行业就是酒馆。
这里的酒馆,其实就是宾馆加饭店再加上酒吧!!
所有人几乎都住在酒馆里,当然这不是免费的,你需要支付金币,所以这里没有闲人,你不用担心自己没有特殊能力会活不下去,在洛克城,只要你想工作,就一定会有你能做的。
熟悉了以后我发现,这里也有和地球相似的文化,你比如说,他们精神上崇尚自由,友善,热血,爱冒险等,物质上的美食酒水文化等,倒是让我觉得并不是穿越到了怪兽的世界,我离地球并不远。
洛克城店铺的种类也不是很多,
武器工坊,顾名思义,就是制作武器的地方,距离我这最近的一家店,它的老板就是铸造大师布兰奇大叔。
防具工坊,同上,老板是锻造大师邦妮,她还是个美女呢。
汤屋,就是洗澡的地方。
屠宰场,帮你把你抓到的野兽肢解,将无用的丢掉,有用的给你,但是你要支付金币,他会按难度收金币,我每次去,老板的第一句话总是:“伟大的首席屠夫阿道夫可以帮你做些什么吗?”,还有艾伦,那是阿道夫的好帮手。
武斗场,这可是硬汉去的地方,有天梯排行,每个月的第一名会有1000金币奖励,你还可以挑战那里的最高称号,百人敌。意思就是你连续胜利一百次就可以获得百人敌称号了。当然!挑战者一次需要支付十个金币!
运材团,这种店铺算是规模最大的了,整个洛克城只有三家,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在门脸上都有一个大大的'运'字,每家店铺的资源都是由他们运送流通的。
勇士团,洛克城所有战斗人员的资料都在这里,这是洛克城最强的保护伞,它位于最中心处。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大概就是这些了,我现在的位置是东南方第七街艾莉酒馆。
艾莉酒馆共四层,下面三层营业,第四层只有一个小房间,十五平米左右,那就是我休息的地方,这是我自己主动要求的,屋里只有一张床一面桌子一个书柜,床在窗边,此时的我正躺在床上,刚睡醒没多久,眼睛看着窗外发着呆。
回想这两个月我真是醉了,莫名其妙的来了,就回不去了,其实我想回到地球,我有爸妈还有妹妹!就这么消失了两个月他们会有多着急呢?
我在两个月里问了无数个人,可是没有人知道地球是那里!
所以我只能先活下去,再努力寻找回家的路。
一开始我几乎在洛克城所有类型的店铺都干了个遍,为了赚到金币嘛!因为那个时候不认为自己是个战士!
后来我成为了艾莉酒馆的第二位常驻勇士,第一位是使用巨型火炮的阿曼达,就是他在鬼马大森林救了我。阿曼达这个人看起来是很凶的,可相处下来我发现他一点都不凶,反而是个很友善的家伙。
再说说我自己吧,虽然对这个世界我算是有些了解了,可是具体怎么回事我还是不清楚!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我怎么都想不明白,这段时间我没发现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超能力!像控制风啊火啊什么的,我都没有!
但是有一点,现在的我速度超快力气超大,最主要最重要的是我现在身体很结实!
用我们东北话说,就是特别抗揍。
那是真抗揍啊!不管怎么撞怎么踩就是一点伤都没有,还不会感觉疼,我甚至都怀疑我是不死之身了!
这也是我能战胜恐惧心理的最主要原因。
记得以前上网打游戏的时候,无论什么游戏我最烦用肉盾人物了,觉得没意思,我喜欢玩脆皮的攻击人物,伤害高还刺激,尤其是看了'功夫'以后,被那句'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给迷住了,我开始喜欢攻速流了,但是现在嘛……
我不认同那句话了,我发现原来肉盾是这么有爱的,我现在躺地上让你打一顿都啥事没有,反而是你一旦被我抓住了,我缠都缠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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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两个月过去了,我知道了很多东西,也习惯了这里的生活。
听说这里是八荒中的第四荒,格罗塔瑞亚大陆。
我目前所在的地方叫做,洛克城。
这里没有所谓的城主,这里是人类的居住地之一,七十五条街道,所有的房子都是店铺,没有私人住所,这里最发达的行业就是酒馆。
这里的酒馆,其实就是宾馆加饭店再加上酒吧!!
所有人几乎都住在酒馆里,当然这不是免费的,你需要支付金币,所以这里没有闲人,你不用担心自己没有特殊能力会活不下去,在洛克城,只要你想工作,就一定会有你能做的。
熟悉了以后我发现,这里也有和地球相似的文化,你比如说,他们精神上崇尚自由,友善,热血,爱冒险等,物质上的美食酒水文化等,倒是让我觉得并不是穿越到了怪兽的世界,我离地球并不远。
洛克城店铺的种类也不是很多,
武器工坊,顾名思义,就是制作武器的地方,距离我这最近的一家店,它的老板就是铸造大师布兰奇大叔。
防具工坊,同上,老板是锻造大师邦妮,她还是个美女呢。
汤屋,就是洗澡的地方。
屠宰场,帮你把你抓到的野兽肢解,将无用的丢掉,有用的给你,但是你要支付金币,他会按难度收金币,我每次去,老板的第一句话总是:“伟大的首席屠夫阿道夫可以帮你做些什么吗?”,还有艾伦,那是阿道夫的好帮手。
武斗场,这可是硬汉去的地方,有天梯排行,每个月的第一名会有1000金币奖励,你还可以挑战那里的最高称号,百人敌。意思就是你连续胜利一百次就可以获得百人敌称号了。当然!挑战者一次需要支付十个金币!
运材团,这种店铺算是规模最大的了,整个洛克城只有三家,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在门脸上都有一个大大的'运'字,每家店铺的资源都是由他们运送流通的。
勇士团,洛克城所有战斗人员的资料都在这里,这是洛克城最强的保护伞,它位于最中心处。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大概就是这些了,我现在的位置是东南方第七街艾莉酒馆。
艾莉酒馆共四层,下面三层营业,第四层只有一个小房间,十五平米左右,那就是我休息的地方,这是我自己主动要求的,屋里只有一张床一面桌子一个书柜,床在窗边,此时的我正躺在床上,刚睡醒没多久,眼睛看着窗外发着呆。
回想这两个月我真是醉了,莫名其妙的来了,就回不去了,其实我想回到地球,我有爸妈还有妹妹!就这么消失了两个月他们会有多着急呢?
我在两个月里问了无数个人,可是没有人知道地球是那里!
所以我只能先活下去,再努力寻找回家的路。
一开始我几乎在洛克城所有类型的店铺都干了个遍,为了赚到金币嘛!因为那个时候不认为自己是个战士!
后来我成为了艾莉酒馆的第二位常驻勇士,第一位是使用巨型火炮的阿曼达,就是他在鬼马大森林救了我。阿曼达这个人看起来是很凶的,可相处下来我发现他一点都不凶,反而是个很友善的家伙。
再说说我自己吧,虽然对这个世界我算是有些了解了,可是具体怎么回事我还是不清楚!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我怎么都想不明白,这段时间我没发现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超能力!像控制风啊火啊什么的,我都没有!
但是有一点,现在的我速度超快力气超大,最主要最重要的是我现在身体很结实!
用我们东北话说,就是特别抗揍。
那是真抗揍啊!不管怎么撞怎么踩就是一点伤都没有,还不会感觉疼,我甚至都怀疑我是不死之身了!
这也是我能战胜恐惧心理的最主要原因。
记得以前上网打游戏的时候,无论什么游戏我最烦用肉盾人物了,觉得没意思,我喜欢玩脆皮的攻击人物,伤害高还刺激,尤其是看了'功夫'以后,被那句'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给迷住了,我开始喜欢攻速流了,但是现在嘛……
我不认同那句话了,我发现原来肉盾是这么有爱的,我现在躺地上让你打一顿都啥事没有,反而是你一旦被我抓住了,我缠都缠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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