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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家祖庇佑,让存福挺过这次病灾。”阿农自祷着。
“那,阿姐,我们还赶回去吗。”阿瑶问她。
“自然是要赶的,只是这两日我们路途匆匆,倒是忘了些事宜。”
“瞧阿姐说的,这一路上阿姐又是看鱼干,又是问盐价的,倒不见得有多匆忙。”阿瑶取笑她。
“与我去一趟布店吧,浩源那娃儿让我取些红布头。”阿农没有理会取笑。
“红布头?噢!大后天是牛魂节!”阿瑶才反应过来。
“你看看你,你都是两个娃的妈了,怎么还像小女娃一般不稳当。”阿农摇摇头。
“那我们在这等着智先,还是与他在路上碰面。”阿瑶问。
“智先要来靖西,看来是存福病无大碍了。那就不急,我们回屋等他,省得他找人不到。”阿农说道。
阿农是武勒豪强农承之女。农承娶了东兰生僚部落的女子,生下的唯一爱女便是。阿农长于武勒乡间,其地汉僚杂居通婚,倒是无甚分别。这阿农却甚以僚人血统为傲。自幼便颇具胆识,深得其父宠爱。阿农一十五岁时,嫁予韦存福为妻,其后相夫教子,帮助存福将乡里事物打点得井井有条。十数年间为韦家生得二子一女,这女儿嫁到了万涯的另一农姓大家,韦存福得以结识众多万涯地方豪强,由此树立了在该地的势力。
如今那田州周家仗着水利之便、鱼米之富,屡次进谗邕州官府,大坏韦存福的名声。又暗中进购钦廉的私盐,与韦家的交趾盐争利。阿农此次借故探亲,实则联结东兰僚族势力,一同对抗周家。这东兰与靖西、德保夹田州于南北。若从中拦腰截断右江水道,必能根除周家不可一世的气焰。
话分两头。浩源跟着余怒未消的阿顺走到先生屋内,待阿顺坐下,便取过竹垫,也坐在阿顺身边。
“哎,先生不在。”浩源扫了一眼屋内。
阿顺只不理他,自顾取过《三国志》便读。
“哎哎哎,你喜欢三国里哪一号人物?”浩源伸出食指,戳了戳阿顺的胳膊。
阿顺依旧不理,自顾放下书本,又取过旁边的《史记》来读。
“哎哎哎,你喜欢刘邦还是项羽?”浩源又问。
“我喜欢刘邦。”阿顺这倒答得痛快。
“为什么?项羽多武勇啊,要是我生在秦末,我定会随着楚霸王南征北战,建不世之功。”浩源看着阿顺,笑了。
“因为刘邦是我们汉人的皇上,不似楚霸王,即便再怎么武勇,也只是南方蛮族的一介草莽。”阿顺瞟了他一眼。
浩源呆呆地望着阿顺,刹那间沉默了。他似乎一瞬知晓了,那涌动在阿顺胸膛的血,与自己是如此的不同。他以为这身着黑布衣衫的白娃娃,如同村里每一个玩耍在一起的孩童一般,只是乡间懵懂的无知娃娃。没想如今,彼此却隔阂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壁垒。
“阿顺,阿爸说汉人对我们不好。他们收我们的粮食,抢我们的黄金,还隔三差五抓我们的勇士去当兵。”浩源低着头。“我以为你和我们一样,你不是和我们说僚话吗,你不是吃着僚家的饭菜吗,你阿妈、舅公、舅婆不是僚人吗?那你说想走出山里,走到汉人的地方,做一个汉人。你说想来安德做那些坏事吗。”
“浩源......”阿顺觉得自己说了大错话。浩源对自己多好啊,这个大豪绅家的少爷,总是谦让着自己,没有一丁点的架子。只是无论在这山明水秀的村中生活多久,阿顺胸臆之中总是翻动着一种不安,那不安来自于归属感的缺失,和对山外面世界的渴望。
“汉人和僚人分得那么清楚吗?”浩源脸涨得通红。“汉人到村里征夫的时候,汉人派军士来抢我们的黄金的时候,汉人商人卖给我们一穿就破的布的时候。村里的人都在骂汉人,而我不敢骂,我怕你听见。我想,你不就是汉人吗,你人那么好,那说明不是所有汉人都是坏人。现在又来了张先生,先生也是汉人,我们还是相处得如此的好,不是吗。”汉源怕自己用错词汇,特别用僚语说。
阿顺不知如何是好,心中烦乱如麻。他不知该像个君子一般,向浩源拜伏道歉,或是应当用僚人的方法,互倒一大碗米酒,痛饮而尽,一笑泯之。
阿顺思虑再三,只觉得头疼脑热,竟在竹垫上跪着,转身向浩源一拜。
“哈哈哈。”浩源破涕为笑,那整齐的白牙在黝黑的肤色下竟如此耀眼。“这是哪里的礼仪,怎么和我们鬼节哭丧一般。”
阿顺羞红了脸,却又不知所措。
“阿顺,你用汉人的礼仪道歉,那我也用僚人的方式还礼。”说罢,他取下那颗犬牙,用锐利的齿尖划破自己的手指,那融融的鲜血便汇成一滴红,晶莹地烁着微光。
“你这又要干嘛?这真是僚人风俗?”阿顺慌道。
“那就不知了,我只见过我哥和昌发哥做过此事。”说罢,将指头塞入唇中舔了一舔。“本来我哥他们两个人都要刺破手指的,只是一来你这细皮嫩肉的要刺坏了我免不了挨你阿妈骂,二来你刚给我磕了一个头。”说到此,浩源噗嗤一声笑了。
“给!”浩源把指头塞进阿顺口中。“不准嫌脏,这可比鸭屁股干净多了。”
阿顺舔了舔那殷红的血,只觉得一股浓重的腥气直冲脑门,像是烧秸秆的时候,蒸腾而上的浓烟,被烈日焦灼得滚沸。
“那我以后也不那般吓你了。”浩源的衣服,还是湿漉漉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应当知晓的。”阿顺帮他把褶皱的衣角扯平。“你什么时候水性那么好了?”
“我这名字就是泡在水里的,怎么能不好?”浩源拍了拍细瘦的臂膀,仿佛它十分壮硕。
“这先生也不知去哪里了,怎么那么久不见。”阿顺起身,四处眺望着张郎中的影踪。
“糟!我忘了。”浩源叫到。“我阿爹让我带先生去探病的,如今或许是被姆娘叫去了吧。”浩源说毕,便匆忙向家中跑去。
“等等我!”阿顺小跑着跟在他后面。那一黑一白两个少年,如同两股异色的流,交汇穿插在一起。村中的晌午,日头照得蚂咕咕地叫,榕树罩起一片浓荫,歇息了麻雀和鸡鸭。村里的农人都回家午睡了,等待日头偏西的时候,再回到田中拔那生不尽的草。
村里回荡着的,只有两对轻轻的赤脚声,“塌塌、塌塌”地踩着泥土,然后踏碰在灼得滚烫的石板上,发出沉闷却急促的声响。
“总算家祖庇佑,让存福挺过这次病灾。”阿农自祷着。
“那,阿姐,我们还赶回去吗。”阿瑶问她。
“自然是要赶的,只是这两日我们路途匆匆,倒是忘了些事宜。”
“瞧阿姐说的,这一路上阿姐又是看鱼干,又是问盐价的,倒不见得有多匆忙。”阿瑶取笑她。
“与我去一趟布店吧,浩源那娃儿让我取些红布头。”阿农没有理会取笑。
“红布头?噢!大后天是牛魂节!”阿瑶才反应过来。
“你看看你,你都是两个娃的妈了,怎么还像小女娃一般不稳当。”阿农摇摇头。
“那我们在这等着智先,还是与他在路上碰面。”阿瑶问。
“智先要来靖西,看来是存福病无大碍了。那就不急,我们回屋等他,省得他找人不到。”阿农说道。
阿农是武勒豪强农承之女。农承娶了东兰生僚部落的女子,生下的唯一爱女便是。阿农长于武勒乡间,其地汉僚杂居通婚,倒是无甚分别。这阿农却甚以僚人血统为傲。自幼便颇具胆识,深得其父宠爱。阿农一十五岁时,嫁予韦存福为妻,其后相夫教子,帮助存福将乡里事物打点得井井有条。十数年间为韦家生得二子一女,这女儿嫁到了万涯的另一农姓大家,韦存福得以结识众多万涯地方豪强,由此树立了在该地的势力。
如今那田州周家仗着水利之便、鱼米之富,屡次进谗邕州官府,大坏韦存福的名声。又暗中进购钦廉的私盐,与韦家的交趾盐争利。阿农此次借故探亲,实则联结东兰僚族势力,一同对抗周家。这东兰与靖西、德保夹田州于南北。若从中拦腰截断右江水道,必能根除周家不可一世的气焰。
话分两头。浩源跟着余怒未消的阿顺走到先生屋内,待阿顺坐下,便取过竹垫,也坐在阿顺身边。
“哎,先生不在。”浩源扫了一眼屋内。
阿顺只不理他,自顾取过《三国志》便读。
“哎哎哎,你喜欢三国里哪一号人物?”浩源伸出食指,戳了戳阿顺的胳膊。
阿顺依旧不理,自顾放下书本,又取过旁边的《史记》来读。
“哎哎哎,你喜欢刘邦还是项羽?”浩源又问。
“我喜欢刘邦。”阿顺这倒答得痛快。
“为什么?项羽多武勇啊,要是我生在秦末,我定会随着楚霸王南征北战,建不世之功。”浩源看着阿顺,笑了。
“因为刘邦是我们汉人的皇上,不似楚霸王,即便再怎么武勇,也只是南方蛮族的一介草莽。”阿顺瞟了他一眼。
浩源呆呆地望着阿顺,刹那间沉默了。他似乎一瞬知晓了,那涌动在阿顺胸膛的血,与自己是如此的不同。他以为这身着黑布衣衫的白娃娃,如同村里每一个玩耍在一起的孩童一般,只是乡间懵懂的无知娃娃。没想如今,彼此却隔阂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壁垒。
“阿顺,阿爸说汉人对我们不好。他们收我们的粮食,抢我们的黄金,还隔三差五抓我们的勇士去当兵。”浩源低着头。“我以为你和我们一样,你不是和我们说僚话吗,你不是吃着僚家的饭菜吗,你阿妈、舅公、舅婆不是僚人吗?那你说想走出山里,走到汉人的地方,做一个汉人。你说想来安德做那些坏事吗。”
“浩源......”阿顺觉得自己说了大错话。浩源对自己多好啊,这个大豪绅家的少爷,总是谦让着自己,没有一丁点的架子。只是无论在这山明水秀的村中生活多久,阿顺胸臆之中总是翻动着一种不安,那不安来自于归属感的缺失,和对山外面世界的渴望。
“汉人和僚人分得那么清楚吗?”浩源脸涨得通红。“汉人到村里征夫的时候,汉人派军士来抢我们的黄金的时候,汉人商人卖给我们一穿就破的布的时候。村里的人都在骂汉人,而我不敢骂,我怕你听见。我想,你不就是汉人吗,你人那么好,那说明不是所有汉人都是坏人。现在又来了张先生,先生也是汉人,我们还是相处得如此的好,不是吗。”汉源怕自己用错词汇,特别用僚语说。
阿顺不知如何是好,心中烦乱如麻。他不知该像个君子一般,向浩源拜伏道歉,或是应当用僚人的方法,互倒一大碗米酒,痛饮而尽,一笑泯之。
阿顺思虑再三,只觉得头疼脑热,竟在竹垫上跪着,转身向浩源一拜。
“哈哈哈。”浩源破涕为笑,那整齐的白牙在黝黑的肤色下竟如此耀眼。“这是哪里的礼仪,怎么和我们鬼节哭丧一般。”
阿顺羞红了脸,却又不知所措。
“阿顺,你用汉人的礼仪道歉,那我也用僚人的方式还礼。”说罢,他取下那颗犬牙,用锐利的齿尖划破自己的手指,那融融的鲜血便汇成一滴红,晶莹地烁着微光。
“你这又要干嘛?这真是僚人风俗?”阿顺慌道。
“那就不知了,我只见过我哥和昌发哥做过此事。”说罢,将指头塞入唇中舔了一舔。“本来我哥他们两个人都要刺破手指的,只是一来你这细皮嫩肉的要刺坏了我免不了挨你阿妈骂,二来你刚给我磕了一个头。”说到此,浩源噗嗤一声笑了。
“给!”浩源把指头塞进阿顺口中。“不准嫌脏,这可比鸭屁股干净多了。”
阿顺舔了舔那殷红的血,只觉得一股浓重的腥气直冲脑门,像是烧秸秆的时候,蒸腾而上的浓烟,被烈日焦灼得滚沸。
“那我以后也不那般吓你了。”浩源的衣服,还是湿漉漉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应当知晓的。”阿顺帮他把褶皱的衣角扯平。“你什么时候水性那么好了?”
“我这名字就是泡在水里的,怎么能不好?”浩源拍了拍细瘦的臂膀,仿佛它十分壮硕。
“这先生也不知去哪里了,怎么那么久不见。”阿顺起身,四处眺望着张郎中的影踪。
“糟!我忘了。”浩源叫到。“我阿爹让我带先生去探病的,如今或许是被姆娘叫去了吧。”浩源说毕,便匆忙向家中跑去。
“等等我!”阿顺小跑着跟在他后面。那一黑一白两个少年,如同两股异色的流,交汇穿插在一起。村中的晌午,日头照得蚂咕咕地叫,榕树罩起一片浓荫,歇息了麻雀和鸡鸭。村里的农人都回家午睡了,等待日头偏西的时候,再回到田中拔那生不尽的草。
村里回荡着的,只有两对轻轻的赤脚声,“塌塌、塌塌”地踩着泥土,然后踏碰在灼得滚烫的石板上,发出沉闷却急促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