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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你把那视频给复下来。周围的群众里,说不定也有人把整个过程给录下来了,你也不妨找他们了解一下经过,尤其是那姓丁的说过的一些话,我觉得很有意思。你不妨也报告你们领导去,嘿嘿!”
看出文修之的笑容里好像怀有某种不怀好意的味道,陆副所长心下一紧,他直觉地知道。这不是什么好差事,文修之的笑容很是有恃无恐,只怕那视频里会录下一些对自己领导很不利的东西。
如果有可能。陆所长是很不愿多事碰这些东西的,但既然问题是文修之这么说了。如果自己不去采集这些证据,到时候。惹出什么麻烦来,自己这责任人也是一样逃不掉的。这时候,陆所长真是暗暗后悔,今天为什么是自己当班,接下了这个烫手番薯。
他苦笑着:“是,遵照文局长您的命令,我马上就收集证据去——对了,文局长,我收集到的视频资料,要不要给您送一个副本过去?”
文修之淡淡说:“送也可以,不送也无妨。无所谓了。”——因为有自己手包的暗中录音录像,文修之对肯德基那清晰度不够的摄像头录下视频还真看不上眼。
当下,丁三被四局的军人开车带走了,文修之却是招呼许岩上了自己的车,车子缓缓开动了。这时候,文修之一直绷着的脸才松弛开来,他揉着脸,笑道:“哎哟,今天崩紧了一天的脸,真是累人啊——演戏也真不是件轻松的差事啊!”
现在,事情完结了,许岩渐渐也看清楚了,今天的整个事件,其实是文修之一步步地挑逗丁三,激怒他、引诱他不断地激怒犯错,最终错得不可收拾——从丁三发怒走过来开始,他就完全落入了文修之的陷阱里了。很多细节,直到现在回想起来,许岩才明白过来当时文修之当时的用意。他震惊于文修之反应之快——对一桩完全的意外事件,他随机应变,立即做出了最佳的应变,那种反应和机敏堪称神级。
尤其是,文修之使出了苦肉计,被打了一记耳光,这不能不让许岩动容——为了帮自己出口恶气,文修之可是真下了血本了。为了这个,许岩诚恳地向文修之道谢,后者只是“呵呵”地置之一笑:“这有啥,你别听我刚才瞎扯,那是在唬人呢。咱们干特情这行的,打人和挨打都是常事来着,我的皮早练得厚了,那小子那点劲头,对我来说跟蚊子叮差不多。
不过,岩老弟,我有点理解你昨天的感受了:那小子确实贼可恶!瞧他那张狂的劲头,忒招人痛恨——换了我是你,手上也有把枪,我说不定也会忍不住朝他开枪了。”
“文哥,这个人,你打算怎么处理呢?”
文修之“嘿嘿”一笑:“放是不可能的,先扣着吧,看看会引出谁来。不急的,我们办案子,羁押个一年半载的,那是没什么问题的。”
许岩有些担心:“可是,文哥,先前,你曾经说过的,咱们抓丁三回去的话,只怕会引起一些对你不好的影响。。。”
“老弟,你不懂,此一时彼一时了。如果我们无缘无故把丁三安个罪名抓回去,这是咱们理亏,丁三身后的人就有理由跟我们要个说法了,我们也只能放人;但现在不同了,是丁三莫名其妙地来找我们麻烦,挑衅我们,打了我,还调戏弟妹,这样的话,我们抓他,那就师出有名了——哪怕是明知道我们是公报私仇也好,丁三身后的人都没话可说,大家都只会说丁三这货是自己找死,这就是规矩!
就算是老爷子脾气好,知道丁三敢打我耳光,他也是肯定赞成我弄死他去——敢当街打我们文家的耳光,或者说,文家四少被个小混混打了,如果我不给他一个狠的,以后我们文家人在外面还抬得起头吗?老爷子虽然脾气好,但碰到这种大事,他是决计不会含糊的。”
听文修之说话,许岩若有所思,然后,他想了一阵,失声笑道:“文哥,你说得有理。我觉得啊,国家平时口口声声说法制啊依法办事,但在你们这里,你们之间讲的不是法律,而是口口声声讲规矩,照规矩办事——我觉得,对你们来说,法律好像是失效的。”
听许岩这么说,文修之也愣了一下,然后,他笑了:“岩老弟,你这么说,还真是的呢!嗯,你让我想想啊,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
文修之毕竟思维敏捷,他只是微微沉吟,却是立即就想到了,他说:“嗯,我明白了,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岩老弟,你说,老百姓,你们为什么要讲法律?”
许岩一愣,他沉吟道:“因为,法律是保护我们大家的吧,而且,如果不遵守法律,触犯了法律,后果很严重的,会有公安局抓你去、检察院啊法院之类给你判刑坐牢。。。嗯,所以老百姓都必须要讲法律。”
文修之点头:“岩老弟,你说对了,普通老百姓讲法律,那是因为他们头上有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压着他们,如果谁不遵守法律,就会受到执法部门司法机构的惩治——我这样说,对吧?
但问题是,在我们这样的势力和派系之间,并没有这样压在我们头上主持公道的执法部门——你见过哪个警察敢来抓我吗?或者谁敢来监督我们老爷子?
既然失去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惩罚,那所谓的法律,对我们来说,就完全失去了威慑力,完全是一纸空文了,而我们在意的,就只有规矩了——规矩这玩意,很难定义到底是什么东西,它包含了法律的一部分,又不包含法律的另一部分,这是各个势力之间约定俗成的惯例,是派系间利益分配的机制,也是道德和传统糅合的东西,非常微妙。
规矩经常是由惯例构成的,但有时候又是随形势而变的,微妙之处,大家都能领会于心,但又无法言述。对我们来说,犯法的事,虽然有点忌讳,但并不是绝对不能做的——就像刑讯逼供这罪名一样,真要按照法律上写的那样严格追究起来,全国只怕所有的刑警都要挨抓了:哪个警察敢说自己审问时候一根手指都没碰过嫌犯?但规矩,那却是真不能破的,那些肆无忌惮地破坏规矩的人,往往会受到所有人的一致围攻。
只有那些在斗争中失败,被踢出圈子的倒霉蛋,他们才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要搞清楚,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做了坏事,违反了法律,所以才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是因为他们破坏了大家一直遵守的规矩,被踢出了圈子,落入了常人的境地——而在这时候,法律对他们就是威严而有效的了,那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未完待续。。)
议你把那视频给复下来。周围的群众里,说不定也有人把整个过程给录下来了,你也不妨找他们了解一下经过,尤其是那姓丁的说过的一些话,我觉得很有意思。你不妨也报告你们领导去,嘿嘿!”
看出文修之的笑容里好像怀有某种不怀好意的味道,陆副所长心下一紧,他直觉地知道。这不是什么好差事,文修之的笑容很是有恃无恐,只怕那视频里会录下一些对自己领导很不利的东西。
如果有可能。陆所长是很不愿多事碰这些东西的,但既然问题是文修之这么说了。如果自己不去采集这些证据,到时候。惹出什么麻烦来,自己这责任人也是一样逃不掉的。这时候,陆所长真是暗暗后悔,今天为什么是自己当班,接下了这个烫手番薯。
他苦笑着:“是,遵照文局长您的命令,我马上就收集证据去——对了,文局长,我收集到的视频资料,要不要给您送一个副本过去?”
文修之淡淡说:“送也可以,不送也无妨。无所谓了。”——因为有自己手包的暗中录音录像,文修之对肯德基那清晰度不够的摄像头录下视频还真看不上眼。
当下,丁三被四局的军人开车带走了,文修之却是招呼许岩上了自己的车,车子缓缓开动了。这时候,文修之一直绷着的脸才松弛开来,他揉着脸,笑道:“哎哟,今天崩紧了一天的脸,真是累人啊——演戏也真不是件轻松的差事啊!”
现在,事情完结了,许岩渐渐也看清楚了,今天的整个事件,其实是文修之一步步地挑逗丁三,激怒他、引诱他不断地激怒犯错,最终错得不可收拾——从丁三发怒走过来开始,他就完全落入了文修之的陷阱里了。很多细节,直到现在回想起来,许岩才明白过来当时文修之当时的用意。他震惊于文修之反应之快——对一桩完全的意外事件,他随机应变,立即做出了最佳的应变,那种反应和机敏堪称神级。
尤其是,文修之使出了苦肉计,被打了一记耳光,这不能不让许岩动容——为了帮自己出口恶气,文修之可是真下了血本了。为了这个,许岩诚恳地向文修之道谢,后者只是“呵呵”地置之一笑:“这有啥,你别听我刚才瞎扯,那是在唬人呢。咱们干特情这行的,打人和挨打都是常事来着,我的皮早练得厚了,那小子那点劲头,对我来说跟蚊子叮差不多。
不过,岩老弟,我有点理解你昨天的感受了:那小子确实贼可恶!瞧他那张狂的劲头,忒招人痛恨——换了我是你,手上也有把枪,我说不定也会忍不住朝他开枪了。”
“文哥,这个人,你打算怎么处理呢?”
文修之“嘿嘿”一笑:“放是不可能的,先扣着吧,看看会引出谁来。不急的,我们办案子,羁押个一年半载的,那是没什么问题的。”
许岩有些担心:“可是,文哥,先前,你曾经说过的,咱们抓丁三回去的话,只怕会引起一些对你不好的影响。。。”
“老弟,你不懂,此一时彼一时了。如果我们无缘无故把丁三安个罪名抓回去,这是咱们理亏,丁三身后的人就有理由跟我们要个说法了,我们也只能放人;但现在不同了,是丁三莫名其妙地来找我们麻烦,挑衅我们,打了我,还调戏弟妹,这样的话,我们抓他,那就师出有名了——哪怕是明知道我们是公报私仇也好,丁三身后的人都没话可说,大家都只会说丁三这货是自己找死,这就是规矩!
就算是老爷子脾气好,知道丁三敢打我耳光,他也是肯定赞成我弄死他去——敢当街打我们文家的耳光,或者说,文家四少被个小混混打了,如果我不给他一个狠的,以后我们文家人在外面还抬得起头吗?老爷子虽然脾气好,但碰到这种大事,他是决计不会含糊的。”
听文修之说话,许岩若有所思,然后,他想了一阵,失声笑道:“文哥,你说得有理。我觉得啊,国家平时口口声声说法制啊依法办事,但在你们这里,你们之间讲的不是法律,而是口口声声讲规矩,照规矩办事——我觉得,对你们来说,法律好像是失效的。”
听许岩这么说,文修之也愣了一下,然后,他笑了:“岩老弟,你这么说,还真是的呢!嗯,你让我想想啊,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
文修之毕竟思维敏捷,他只是微微沉吟,却是立即就想到了,他说:“嗯,我明白了,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岩老弟,你说,老百姓,你们为什么要讲法律?”
许岩一愣,他沉吟道:“因为,法律是保护我们大家的吧,而且,如果不遵守法律,触犯了法律,后果很严重的,会有公安局抓你去、检察院啊法院之类给你判刑坐牢。。。嗯,所以老百姓都必须要讲法律。”
文修之点头:“岩老弟,你说对了,普通老百姓讲法律,那是因为他们头上有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压着他们,如果谁不遵守法律,就会受到执法部门司法机构的惩治——我这样说,对吧?
但问题是,在我们这样的势力和派系之间,并没有这样压在我们头上主持公道的执法部门——你见过哪个警察敢来抓我吗?或者谁敢来监督我们老爷子?
既然失去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惩罚,那所谓的法律,对我们来说,就完全失去了威慑力,完全是一纸空文了,而我们在意的,就只有规矩了——规矩这玩意,很难定义到底是什么东西,它包含了法律的一部分,又不包含法律的另一部分,这是各个势力之间约定俗成的惯例,是派系间利益分配的机制,也是道德和传统糅合的东西,非常微妙。
规矩经常是由惯例构成的,但有时候又是随形势而变的,微妙之处,大家都能领会于心,但又无法言述。对我们来说,犯法的事,虽然有点忌讳,但并不是绝对不能做的——就像刑讯逼供这罪名一样,真要按照法律上写的那样严格追究起来,全国只怕所有的刑警都要挨抓了:哪个警察敢说自己审问时候一根手指都没碰过嫌犯?但规矩,那却是真不能破的,那些肆无忌惮地破坏规矩的人,往往会受到所有人的一致围攻。
只有那些在斗争中失败,被踢出圈子的倒霉蛋,他们才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要搞清楚,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做了坏事,违反了法律,所以才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是因为他们破坏了大家一直遵守的规矩,被踢出了圈子,落入了常人的境地——而在这时候,法律对他们就是威严而有效的了,那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