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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足过了三分钟,皮皮才从疯狂与惊恐中彻底清醒。见她满头满脸是血,看上去就是个血人,小菊急道:“你伤得重吗?”
皮皮摇头:“不重。你呢?”
小菊的右胸着了黑熊一掌,有块巴掌大的乌黑。脸上、胳膊上都是血痕,因穿着质料结实的牛仔布夹克,伤口不深。伤势最严重的是家麟,面朝地蜷成一团。头皮掉了一块,肩部血肉模糊,伤痕见骨。黑熊企图把他的身子翻过来咬喉管,被他用双臂死死地护住,所以没有致命的内伤。皮皮和小菊手忙脚乱地帮他清理伤口,家麟痛得牙关紧咬、神智不清、根本无法说话。
“看这里——”小菊指着家麟背上的一个齿痕,指头大小的血洞,鲜血不断涌出来,“这血必须止住。”说罢撕下自己的一片棉布内衣,揉成一团堵住伤口。那棉布吸水性极强,很快就湿透了,血仍然不断地渗出来。
皮皮不禁蹙眉:“从这里走回去大概还要三个小时。”
“带着家麟,至少六个小时。”小菊道。
皮皮的心沉了沉。家麟流血不止,恐怕走不了多远。就算一路顺利回到营地,天也黑了,五鹿原的命肯定完了。于是低头思索片刻,道:“要不你先走,把熊的肝脏交给贺兰,再让他过来接我。我留在这里照顾家麟,他要能走我就带着他慢慢走回去?”
小菊看着家麟,半天没有回答。兵分两路固然好,但也增加了风险。
“我不能离开你们,”小菊道,“这一地的血腥很快就会引来别的动物。你怎么知道附近只有一只熊?万一又来一只呢?”
“可是,天黑前赶不到的话,五鹿原……”
“事到如今不能两全,家麟和五鹿你只能选一个,我选家麟,你呢?”
家麟,当然是家麟。皮皮沉重地喘了两口气,点点头:“好吧。先看看周围有什么草药可以止血。”
小菊低头四顾:“我记得三七和仙鹤草可以止血。”
“别找了。这两样都是亚热带植物,这里不会有。”皮皮看着面前的一棵棵大树,一个念头闪过来,“松脂也可以。”
一位猎人曾经说过,在野外生活,松脂有诸多用途,作为“植物创可贴”,它能粘住伤口迅速止血;作为“防水涂料”可以抹在鞋上、衣裤上防湿;作为“燃料”可以点火照明。
皮皮和小菊找了一圈,才从两棵折裂的松树上搜集到数滴半凝固的黄色松脂,当下捏成一小团堵在家麟的伤口上。松脂粘性甚强,血神奇般地止住了。正在这时,小菊忽向皮皮呶了呶嘴,指了指她背后的黑熊。不知何时,尸体上已多了两只正在啄食的乌鸦,皮皮急忙挥手将它们赶走。抬首看天,更多的乌鸦在空中盘旋。肉食动物都有灵敏的嗅觉,这血腥之气两三里之外都能闻到。皮皮深知此地不能久留,轻声问道:“家麟,你能走吗?”
家麟点点头,在小菊的扶持下咬牙站起来。皮皮抽出猎刀,揣摩黑熊腹部肝脏的位置,正要动手,忽听林中树叶乱响,走出七八个穿着兽皮背心的灰衣大汉,清一色的络腮胡,手执各色兵器,为首的却是一位三十来岁的高个女人,丹凤眼、小山眉、高颧骨、方下巴,肤色微黑,手腕和颈间各戴几串五彩的珠子。
女子打量着他们,朗声道:“这是安平地界,我是安平蕙。闯入者,亮明你的身份。”
皮皮微微一怔,想起嘤嘤告诉过她,这一带是安平与修鱼两家的边界,此人双姓安平,想必是狼族的头目。于是双手作揖,大声道:“打扰了,我叫关皮皮,路人借过。”
“既是借过,为何在我地界狩猎?”
“遇到黑熊,不得已而还击。”
皮皮说完这话,顿时想起腰后还别着一排松鼠和一只野兔,这不是当面说谎么,正思忖该如何应对,一个随丛向安平蕙耳语了几句,安平蕙道:“你认识五鹿原?”
在这种时候遇到一群陌生人,且语气中充满敌意,皮皮不想惹事上身。但早上五鹿原被追杀之事动静不小,林中想必还有其他人看见,如果否认就是进一步撒谎,反而会触怒到安平蕙。皮皮迟疑了一下,点点头。
“今天可以见到他?”
皮皮又点点头。
“麻烦转告他一句话。”
“请说。”
“让他三日之内务必带着礼物来安平堡求婚。”
皮皮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她隐约记得五鹿原被追杀是因为爱上了修鱼家的三姑娘,难不成这安平蕙是三姑娘的姨妈,想帮她一把?
“请问……”皮皮没听明白,“向谁求婚?”
“我,”女子坦然道,“安平蕙。告诉他,我看上他了。”
ok,ok,ok。皮皮心里道,这里有位安平家的大龄剩女,看上了五鹿家长着翅膀的大灰狼。皮皮不了解狼族的婚俗,但修鱼家势力雄厚,安平蕙恐怕惹不起,三姑娘更不能答应。出于好意,应该提醒她一下。
“那个……嗯……”皮皮小心翼翼地说,“您是不是误会了?”
“误会了什么?”
“听说……五鹿原喜欢的……是修鱼家的三姑娘。”
那几名随从互相看了看,均一脸诧异,好像第一次听说这个消息。安平蕙的表情却连半点变化也没有:“请你告诉他,不管喜欢谁,最好娶我,不然我就杀了修鱼家的三姑娘。”
她的嗓音非常独特,低沉而沙哑,有种奇怪的性感。说话时上上下下地打量着皮皮,目光缓慢而稳定。
皮皮不吭声了。狐族的婚俗已够怪异,但说到谈婚论嫁,女人们也会羞涩。这狼族的女人一旦爱上谁就要霸王硬上弓,而且遇鬼杀鬼遇魔杀摩,可真够彪悍的。
现在不是就讨论文化差异的时候,皮皮只想快点溜,于是连忙点头:“好的好的,我一定把话带到。”
“留下黑熊和这个受伤的男人,你们可以走了。”
安平蕙做了一个手势,两名大汉走到黑熊跟前,挥刀赶走一群啄食的乌鸦,皮皮忽然大喝一声:“等等!——黑熊是你们的,但我要带走它的肝脏,还有这个男人。”
安平蕙走到她面前,在几乎脸贴脸的地方站住,一双寒眸如冬夜的冷星定在她的脸上:“不行。”
尽管一脸杀气,她的嗓音很平静。明明是霸道的要挟,偏偏要以一种礼貌的语气说出来:“这男人你带不走,伤成这样活下来也是累赘,不如给我们充饥。——没要你的肝脏已经很客气了。”
皮皮双眼圆睁,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毫不示弱:“不让我带走,你们什么也吃不着。”
终于,从安平蕙的齿缝中挤出一丝冷哼:“威胁我?不怕我杀了你?”
皮皮感到下巴被一个尖尖的东西顶着,低眼一瞄,是把雪亮的尖刀。
“我,是五鹿原的朋友,”皮皮用尽全力掩饰住自己发狂的心跳,“既然你想嫁给他,杀了我,他会怎么想?”
“你以为我在乎他的想法?”
“……”
“还不快滚?”
皮皮一连退后三步,一抬手,从家麟的口袋中抽出一个小小的布袋:“这个,是剧□□粉,别逼我洒在熊的身上,或者洒在我自己的身上。晚饭时间快到了,有话好好说不行吗?大家各取所需不好吗?何必让所有的人都吃不着?”
“□□?”安平蕙道:“想使诈?”
皮皮抽出一个纸包扔到她手中:“不信你试!”
安平蕙冷笑一声,叫道:“虫子!”
“来啰!”
林间一阵窸窣作响,跑出一个绿衣女孩,小小个头背着三个鼓囊囊的大包,满头大汗,一边跑一边喘气。女孩跑到皮皮跟前,瞪着一双超出比例的大眼睛,忽然愣住。
“嘤嘤?”
“皮皮?”
来者正是嘤嘤,背上沉重的包袱几乎将她压垮了,盘在颈间的麻花辫也散掉了一半。还没等她站稳,一个随从接过安平蕙递来的纸包,用力掰开嘤嘤的嘴,要将剧毒的药粉倒入她的口中。嘤嘤拼命挣扎,无奈随从的手如铁钳般钳住她的下巴,令她动弹不得。
皮皮不禁大吼一声:“住手!”
嘤嘤已经吓傻了,眼泪汪汪地看着她,浑身不停地哆嗦着。
“人命关天,怎么可以拿她试毒?”
“人命?”安平蕙轻蔑地笑了:“她是蚁族,寿命只有四... -->>
足足过了三分钟,皮皮才从疯狂与惊恐中彻底清醒。见她满头满脸是血,看上去就是个血人,小菊急道:“你伤得重吗?”
皮皮摇头:“不重。你呢?”
小菊的右胸着了黑熊一掌,有块巴掌大的乌黑。脸上、胳膊上都是血痕,因穿着质料结实的牛仔布夹克,伤口不深。伤势最严重的是家麟,面朝地蜷成一团。头皮掉了一块,肩部血肉模糊,伤痕见骨。黑熊企图把他的身子翻过来咬喉管,被他用双臂死死地护住,所以没有致命的内伤。皮皮和小菊手忙脚乱地帮他清理伤口,家麟痛得牙关紧咬、神智不清、根本无法说话。
“看这里——”小菊指着家麟背上的一个齿痕,指头大小的血洞,鲜血不断涌出来,“这血必须止住。”说罢撕下自己的一片棉布内衣,揉成一团堵住伤口。那棉布吸水性极强,很快就湿透了,血仍然不断地渗出来。
皮皮不禁蹙眉:“从这里走回去大概还要三个小时。”
“带着家麟,至少六个小时。”小菊道。
皮皮的心沉了沉。家麟流血不止,恐怕走不了多远。就算一路顺利回到营地,天也黑了,五鹿原的命肯定完了。于是低头思索片刻,道:“要不你先走,把熊的肝脏交给贺兰,再让他过来接我。我留在这里照顾家麟,他要能走我就带着他慢慢走回去?”
小菊看着家麟,半天没有回答。兵分两路固然好,但也增加了风险。
“我不能离开你们,”小菊道,“这一地的血腥很快就会引来别的动物。你怎么知道附近只有一只熊?万一又来一只呢?”
“可是,天黑前赶不到的话,五鹿原……”
“事到如今不能两全,家麟和五鹿你只能选一个,我选家麟,你呢?”
家麟,当然是家麟。皮皮沉重地喘了两口气,点点头:“好吧。先看看周围有什么草药可以止血。”
小菊低头四顾:“我记得三七和仙鹤草可以止血。”
“别找了。这两样都是亚热带植物,这里不会有。”皮皮看着面前的一棵棵大树,一个念头闪过来,“松脂也可以。”
一位猎人曾经说过,在野外生活,松脂有诸多用途,作为“植物创可贴”,它能粘住伤口迅速止血;作为“防水涂料”可以抹在鞋上、衣裤上防湿;作为“燃料”可以点火照明。
皮皮和小菊找了一圈,才从两棵折裂的松树上搜集到数滴半凝固的黄色松脂,当下捏成一小团堵在家麟的伤口上。松脂粘性甚强,血神奇般地止住了。正在这时,小菊忽向皮皮呶了呶嘴,指了指她背后的黑熊。不知何时,尸体上已多了两只正在啄食的乌鸦,皮皮急忙挥手将它们赶走。抬首看天,更多的乌鸦在空中盘旋。肉食动物都有灵敏的嗅觉,这血腥之气两三里之外都能闻到。皮皮深知此地不能久留,轻声问道:“家麟,你能走吗?”
家麟点点头,在小菊的扶持下咬牙站起来。皮皮抽出猎刀,揣摩黑熊腹部肝脏的位置,正要动手,忽听林中树叶乱响,走出七八个穿着兽皮背心的灰衣大汉,清一色的络腮胡,手执各色兵器,为首的却是一位三十来岁的高个女人,丹凤眼、小山眉、高颧骨、方下巴,肤色微黑,手腕和颈间各戴几串五彩的珠子。
女子打量着他们,朗声道:“这是安平地界,我是安平蕙。闯入者,亮明你的身份。”
皮皮微微一怔,想起嘤嘤告诉过她,这一带是安平与修鱼两家的边界,此人双姓安平,想必是狼族的头目。于是双手作揖,大声道:“打扰了,我叫关皮皮,路人借过。”
“既是借过,为何在我地界狩猎?”
“遇到黑熊,不得已而还击。”
皮皮说完这话,顿时想起腰后还别着一排松鼠和一只野兔,这不是当面说谎么,正思忖该如何应对,一个随丛向安平蕙耳语了几句,安平蕙道:“你认识五鹿原?”
在这种时候遇到一群陌生人,且语气中充满敌意,皮皮不想惹事上身。但早上五鹿原被追杀之事动静不小,林中想必还有其他人看见,如果否认就是进一步撒谎,反而会触怒到安平蕙。皮皮迟疑了一下,点点头。
“今天可以见到他?”
皮皮又点点头。
“麻烦转告他一句话。”
“请说。”
“让他三日之内务必带着礼物来安平堡求婚。”
皮皮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她隐约记得五鹿原被追杀是因为爱上了修鱼家的三姑娘,难不成这安平蕙是三姑娘的姨妈,想帮她一把?
“请问……”皮皮没听明白,“向谁求婚?”
“我,”女子坦然道,“安平蕙。告诉他,我看上他了。”
ok,ok,ok。皮皮心里道,这里有位安平家的大龄剩女,看上了五鹿家长着翅膀的大灰狼。皮皮不了解狼族的婚俗,但修鱼家势力雄厚,安平蕙恐怕惹不起,三姑娘更不能答应。出于好意,应该提醒她一下。
“那个……嗯……”皮皮小心翼翼地说,“您是不是误会了?”
“误会了什么?”
“听说……五鹿原喜欢的……是修鱼家的三姑娘。”
那几名随从互相看了看,均一脸诧异,好像第一次听说这个消息。安平蕙的表情却连半点变化也没有:“请你告诉他,不管喜欢谁,最好娶我,不然我就杀了修鱼家的三姑娘。”
她的嗓音非常独特,低沉而沙哑,有种奇怪的性感。说话时上上下下地打量着皮皮,目光缓慢而稳定。
皮皮不吭声了。狐族的婚俗已够怪异,但说到谈婚论嫁,女人们也会羞涩。这狼族的女人一旦爱上谁就要霸王硬上弓,而且遇鬼杀鬼遇魔杀摩,可真够彪悍的。
现在不是就讨论文化差异的时候,皮皮只想快点溜,于是连忙点头:“好的好的,我一定把话带到。”
“留下黑熊和这个受伤的男人,你们可以走了。”
安平蕙做了一个手势,两名大汉走到黑熊跟前,挥刀赶走一群啄食的乌鸦,皮皮忽然大喝一声:“等等!——黑熊是你们的,但我要带走它的肝脏,还有这个男人。”
安平蕙走到她面前,在几乎脸贴脸的地方站住,一双寒眸如冬夜的冷星定在她的脸上:“不行。”
尽管一脸杀气,她的嗓音很平静。明明是霸道的要挟,偏偏要以一种礼貌的语气说出来:“这男人你带不走,伤成这样活下来也是累赘,不如给我们充饥。——没要你的肝脏已经很客气了。”
皮皮双眼圆睁,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毫不示弱:“不让我带走,你们什么也吃不着。”
终于,从安平蕙的齿缝中挤出一丝冷哼:“威胁我?不怕我杀了你?”
皮皮感到下巴被一个尖尖的东西顶着,低眼一瞄,是把雪亮的尖刀。
“我,是五鹿原的朋友,”皮皮用尽全力掩饰住自己发狂的心跳,“既然你想嫁给他,杀了我,他会怎么想?”
“你以为我在乎他的想法?”
“……”
“还不快滚?”
皮皮一连退后三步,一抬手,从家麟的口袋中抽出一个小小的布袋:“这个,是剧□□粉,别逼我洒在熊的身上,或者洒在我自己的身上。晚饭时间快到了,有话好好说不行吗?大家各取所需不好吗?何必让所有的人都吃不着?”
“□□?”安平蕙道:“想使诈?”
皮皮抽出一个纸包扔到她手中:“不信你试!”
安平蕙冷笑一声,叫道:“虫子!”
“来啰!”
林间一阵窸窣作响,跑出一个绿衣女孩,小小个头背着三个鼓囊囊的大包,满头大汗,一边跑一边喘气。女孩跑到皮皮跟前,瞪着一双超出比例的大眼睛,忽然愣住。
“嘤嘤?”
“皮皮?”
来者正是嘤嘤,背上沉重的包袱几乎将她压垮了,盘在颈间的麻花辫也散掉了一半。还没等她站稳,一个随从接过安平蕙递来的纸包,用力掰开嘤嘤的嘴,要将剧毒的药粉倒入她的口中。嘤嘤拼命挣扎,无奈随从的手如铁钳般钳住她的下巴,令她动弹不得。
皮皮不禁大吼一声:“住手!”
嘤嘤已经吓傻了,眼泪汪汪地看着她,浑身不停地哆嗦着。
“人命关天,怎么可以拿她试毒?”
“人命?”安平蕙轻蔑地笑了:“她是蚁族,寿命只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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