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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的事情查的怎么样了?”七王爷一边给莫韶华夹着菜一边问道。
这边徐三的眼珠子几乎要掉下来,他慢了一拍才反应过来答道,“幕后黑手还不确定,现在只知道和南平的那位有关。”
“被锁起来也有这么大能耐,不愧是二哥。”七王爷轻笑一声,给莫韶华夹着菜的手却没停过。
徐三眼观鼻鼻观心,您要是真惊讶,倒是做出个惊讶的样子来啊!这一脸宠溺的样子,看得他都牙酸。
他虽然坚定不移的认为这少年来路不正是个狐狸精,但是七王爷是什么人,他徐三比谁都清楚。
昨天他是太惊讶了没反应过来,但王爷的态度他也该明白,这少年与王爷来说绝对不简单。
“这事不急,咱们先回京。”七王爷见莫韶华吃好了,用手帕给他擦了擦手,起身吩咐道,“让人准备一下,今天快马加鞭争取在明天天黑之前赶到京城。”
徐三领命下去,一众人骑上快马朝京城飞奔而去。
到了京城之后,七王爷把莫韶华安置在王府,第二天天刚亮就去了皇宫面圣,还告诉莫韶华今日可能会回来的晚些。
莫韶华用了早膳,就独自除了王府府门。
他最先到了京城最热闹的也就是剧情里陆长安遇到张清淮得知陆奇笙消息的地方——百茗楼。
那张清淮是个附庸风雅的人物,平日里最爱饮茶。这百茗楼是京城里最负盛名的茶楼,所以他每日总有几次会过来喝茶。
莫韶华问了系统,得知今日正是张清淮来茶楼的固定日期之一。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
莫韶华换上了自己穿来的那件衣服,卷起包袱里的画像就出去了。
他在繁华的街市乱逛了一个上午,才慢悠悠的踱步去了百茗楼。
还未至百茗楼门前,他就见一辆马车停在百茗楼前面,下来一位清瘦儒雅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来。
莫韶华嘴角勾起一抹笑,等那男子进去之后,他抹了把脸,也跟着进去了。
“这位大哥,你可见过这画像上的人?”莫韶华进去之后就开始四处问人。好在百茗楼的店家因为常年接待的都是达官贵人,对他这类一看就是穷鬼的人也没口出恶言,反而让店小二过来问了他情况。
莫韶华见那店小二问,将找人的事情说了一番。
店小二面露同情,但是他们也是要做生意的,就算掌柜不计较,但是万一冲撞了贵人,这年轻人少不了一顿皮肉之苦。
店小二语言算是温和,但是莫韶华却不打算就此离开,他大声哀求道,“这位小哥儿,你就让我再问一下吧。我娘只身一人在潞城等了十七年了,如今她病重,我一定要找到我爹的!他叫陆笙,十七年前进京赶考就没了音讯,这就是他的画像。月前我听闻潞城来往京城的商人说,在京城见过他。小哥儿你就让我再问问吧!”
莫韶华一番话说的牙酸,但店里其他人一听都起了些许同情。
有人接话道,“这位小哥儿,你爹一消失就十多年,若不是死了,就是另娶他人,不要你们母子了,你还寻他干甚?”
莫韶华反驳道,“我爹他……一定是有苦衷的。他不是那样的人!”
也有人冷嗤道,“有什么苦衷会抛妻弃子,不就是飞黄腾达了,嫌弃糟糠之妻了。”
莫韶华抿紧了唇没说话。
只是表情一如刚才的坚定,表明自己的父亲不是那样的人。
有人见他年纪小,可怜他道,“小哥儿,你还是赶早回去吧。像刚才那位大哥说的,你爹若真是嫌弃糟糠妻了,你来了也没什么用,说不准反而会搭了一条命。这京城里各家,水可深着呢。”
那人一说完,就丢了茶钱走了。毕竟这话不怎么好听,若被有心人听去了,免不了又是麻烦。
其他人纷纷应和,莫韶华似是不相信的反驳道,“我娘嫁给我爹之前,他只是个穷困书生。我娘是武将家的女儿,因看中了我爹的人品和才华才下嫁于他,用嫁妆供他读书赶考,还教他一身武艺。他之前与我娘恩爱和睦,我爹才不是那种负心人,怎么会抛妻弃子!各位若是有幸见到我爹,请通知我一声。我叫陆长安,暂居于朱雀街。”
其他人点头,也没注意他说的住址,在下面议论... -->>
“刺客的事情查的怎么样了?”七王爷一边给莫韶华夹着菜一边问道。
这边徐三的眼珠子几乎要掉下来,他慢了一拍才反应过来答道,“幕后黑手还不确定,现在只知道和南平的那位有关。”
“被锁起来也有这么大能耐,不愧是二哥。”七王爷轻笑一声,给莫韶华夹着菜的手却没停过。
徐三眼观鼻鼻观心,您要是真惊讶,倒是做出个惊讶的样子来啊!这一脸宠溺的样子,看得他都牙酸。
他虽然坚定不移的认为这少年来路不正是个狐狸精,但是七王爷是什么人,他徐三比谁都清楚。
昨天他是太惊讶了没反应过来,但王爷的态度他也该明白,这少年与王爷来说绝对不简单。
“这事不急,咱们先回京。”七王爷见莫韶华吃好了,用手帕给他擦了擦手,起身吩咐道,“让人准备一下,今天快马加鞭争取在明天天黑之前赶到京城。”
徐三领命下去,一众人骑上快马朝京城飞奔而去。
到了京城之后,七王爷把莫韶华安置在王府,第二天天刚亮就去了皇宫面圣,还告诉莫韶华今日可能会回来的晚些。
莫韶华用了早膳,就独自除了王府府门。
他最先到了京城最热闹的也就是剧情里陆长安遇到张清淮得知陆奇笙消息的地方——百茗楼。
那张清淮是个附庸风雅的人物,平日里最爱饮茶。这百茗楼是京城里最负盛名的茶楼,所以他每日总有几次会过来喝茶。
莫韶华问了系统,得知今日正是张清淮来茶楼的固定日期之一。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
莫韶华换上了自己穿来的那件衣服,卷起包袱里的画像就出去了。
他在繁华的街市乱逛了一个上午,才慢悠悠的踱步去了百茗楼。
还未至百茗楼门前,他就见一辆马车停在百茗楼前面,下来一位清瘦儒雅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来。
莫韶华嘴角勾起一抹笑,等那男子进去之后,他抹了把脸,也跟着进去了。
“这位大哥,你可见过这画像上的人?”莫韶华进去之后就开始四处问人。好在百茗楼的店家因为常年接待的都是达官贵人,对他这类一看就是穷鬼的人也没口出恶言,反而让店小二过来问了他情况。
莫韶华见那店小二问,将找人的事情说了一番。
店小二面露同情,但是他们也是要做生意的,就算掌柜不计较,但是万一冲撞了贵人,这年轻人少不了一顿皮肉之苦。
店小二语言算是温和,但是莫韶华却不打算就此离开,他大声哀求道,“这位小哥儿,你就让我再问一下吧。我娘只身一人在潞城等了十七年了,如今她病重,我一定要找到我爹的!他叫陆笙,十七年前进京赶考就没了音讯,这就是他的画像。月前我听闻潞城来往京城的商人说,在京城见过他。小哥儿你就让我再问问吧!”
莫韶华一番话说的牙酸,但店里其他人一听都起了些许同情。
有人接话道,“这位小哥儿,你爹一消失就十多年,若不是死了,就是另娶他人,不要你们母子了,你还寻他干甚?”
莫韶华反驳道,“我爹他……一定是有苦衷的。他不是那样的人!”
也有人冷嗤道,“有什么苦衷会抛妻弃子,不就是飞黄腾达了,嫌弃糟糠之妻了。”
莫韶华抿紧了唇没说话。
只是表情一如刚才的坚定,表明自己的父亲不是那样的人。
有人见他年纪小,可怜他道,“小哥儿,你还是赶早回去吧。像刚才那位大哥说的,你爹若真是嫌弃糟糠妻了,你来了也没什么用,说不准反而会搭了一条命。这京城里各家,水可深着呢。”
那人一说完,就丢了茶钱走了。毕竟这话不怎么好听,若被有心人听去了,免不了又是麻烦。
其他人纷纷应和,莫韶华似是不相信的反驳道,“我娘嫁给我爹之前,他只是个穷困书生。我娘是武将家的女儿,因看中了我爹的人品和才华才下嫁于他,用嫁妆供他读书赶考,还教他一身武艺。他之前与我娘恩爱和睦,我爹才不是那种负心人,怎么会抛妻弃子!各位若是有幸见到我爹,请通知我一声。我叫陆长安,暂居于朱雀街。”
其他人点头,也没注意他说的住址,在下面议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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