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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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初夏,天气还不是特别炎热,但是对于一些患有特殊病症的人来说,是不宜在太阳底下活动的。
文菁要去文家老宅,翁岳天本来是要陪她去的,但是她心疼啊,他的病情需要多多休息,坐车这种事,能尽量避免就避免。他患上了这种病,现在就算是站着什么都不做,他也会感到身上疼痛……
翁岳天见文菁这么心疼他,也不再坚持了,以他眼下的身体状况来说,许多平常人无感的动作,对于他,都是一种更加痛苦的折磨。他不但是。
翁岳天站在车子跟前,轻揽着文菁的腰肢,垂头看着她水嫩的面颊,粉嘟嘟的皮肤,粉嘟嘟的嘴唇,真是爱极了她这娇俏的小模样,看着她,他的病痛仿佛会略微减轻一些。
文菁微微仰起小脑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像哄小孩子那样,轻柔语气说:“岳天,一会儿我顺道去接小元宝,你在家好好休息,等我回来。”
“好。”他只是淡淡地应一声,但是他那双满含着眷恋的目光分明在说:我会想你的!
文菁读懂了他的眼神,因为她也是如此,恨不得能时时刻刻黏在他身边,她始终不肯去面对内心深处那一抹潜伏的恐惧……最爱的人患了白血病,在没有康复之前,病人的每一天都是在倒数着日子……
文菁踮起脚尖,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响亮的吻,依依不舍地拥抱了一下,这才坐进车子里。
才一转身就开始思念,这是文菁的感受,也是翁岳天此刻的感受。
翁岳天失神地用手指轻抚上自己的唇,上边似乎还残留着她的温度,鼻子里还有余香缭绕……这小女人,她很容易害羞,所以以前也很少主动亲他,可现在的她有一点改变了,会时常主动亲他,会主动关心他体贴他。两个人之间多了互动和相互的依存,让他感觉到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在爱着,付出着,她也在慢慢学习和适应怎样来把爱变成一种行动,而不只是有心。
爱,不是说说而已,爱一个人爱得死去活来的,却不会对那个人体贴入微,不会乐他所乐,悲他所悲,那不叫真正的爱。如果你爱他,就要用行动把你的感情表达出来。哪怕是一个亲吻,一个拥抱,一句体贴的话语,一个默契的眼神……这些点点滴滴都可以汇聚成令人温暖的情怀。这才叫两情相悦。
翁岳天喜欢文菁的这种转变,从前的她,诚然,是对他死心塌地,专一又痴情的,但美中不足的是,文菁那时比较粗心,尽管她是用尽全力来爱着,可是她其实并不明白,究竟要怎样做,才算是在爱着一个人,该怎么去为他付出?很简单的例子,在她第一次在停车场看见翁岳天流鼻血的时候,她就忽略了,被他几句话给搅乱的思绪,气冲冲就跑开。如果她能冷静一点,细心一点去感受他的异常变化,她或许早就会发觉他患上了严重的病……
经历过了那些种种,文菁就算以前再怎么懵懂,她也回从中吸取教训了。她深刻地检讨过自己,确实,她以前对翁岳天的关心和体贴都不够,这不止会使得她忽略他,还造成了她无法对他完全地信任。这一次,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她会细心地照顾他,信任他,并且毫不吝啬地向他传达她的爱意。藏着掖着的日子太不好受了,以后不用再憋着,每天都可以对着他说:我爱你。想靠近他亲吻他的时候也不用再压抑着。从前那些分别的日子,今后她都要一一地全都补回来!
文宅。坐落在市郊,靠近江边的一处村落附近。周围都是田园风光,风景怡人,空气清新。面朝着江水,宅子背后是大片村落和连绵起伏的山丘,比起荣顺村那里的地理位置也相去无几。
这是一座纯中国风的建筑,处处体现着古典的气息,褐红色的门厅,圆形的拱窗尽显雍容华贵,文雅精巧不乏舒适,设计得十分舒展。
宅子四周被一圈木栅栏围起来,褐红色屋顶,青绿草坪,还有颇具江南风情的小桥流水。住在这里,充满了诗情画意,真正是“倚山而居,闻鸟归林,傍水而栖,听涛拍岸”。
稀罕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那小桥下的水流依然清澈见底,看来,现在的主人也是善于打理的人。
文菁站在这宅子前好半晌,看着熟悉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她心里如何能平静呢。因为激动而难以掩饰的脸红,使得她水当当的肌肤越发迷人了。
文菁的手,情不自禁地抚摸着这深褐色的大门,还有灰白色的墙壁。谁说这些东西都是冷冰冰无情的呢,她在触及的那一霎,心跳骤然加速,忍不住眼眶一热……这就是她和父亲生活过的地方。仿佛每一块冰冷的石头都在欢迎着她的到来。
从她十岁那年,目睹父亲遇害之后,为逃避魏榛和魏婕的毒手,她侥幸从这里跑来出去,自那之后,她再也没有靠近过这里百米之内。有好几次,她都只能站在远处偷偷地望着,回想着这里曾经是她温暖的家。
但她心里又有另外一种矛盾存在着……这是家,也是父亲遇害的地方,再回到这里,她难免会等于是重温那残忍的一幕。
文菁在经历了这些年的种种磨砺之后,心智变得更坚强了,否则她也许不能清醒地站在这里。
“文小姐。”亚森轻轻地唤着文菁,意思是让她回魂了。
文菁点点头,走上前几步,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按捺住内心澎湃的情绪,伸手按向门铃……
文菁在来之前,想象过很多次,买下这房子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里即使不是闹市区,但这房子的价值和意义非同凡响,绝对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文菁不懂房价楼市,可她也估摸着,怎么也得要几千万才能从魏婕那里买到这房子吧?那么,现在这房子的主人多半是中年人,还是家底丰厚的富豪……
正想着,门开了……
文菁心头一喜,赶紧调整好状态,正准备招呼人呢,可是在看见门口站的人时,她不由得傻眼了……。
这人……文菁的脑壳一下子当机了……笑容凝结在脸上,惊诧,错愕……呆呆地半张着嘴。
别说是文菁了,亚森跟文菁的表情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不知道,应该叫眼前这人什么……分不清楚这人到底是男是女!
仿佛时间空间都错位了,眼前这人,约莫有十六七岁,长相极为秀气,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雪白的肌肤近乎透明,鼻子挺秀,小巧,唇色淡淡的粉红,下巴更是线条精致,就算是整/容也难以出来这么好看的效果。这人穿着文菁从没见过的衣服,像某国的服饰,仔细看却又不像,但就是有股子眼熟。嗯……很像古装片里的男人穿的内衣。
这雌雄难辨的人,却有着一双纯净无瑕的眼睛,闪烁着琉璃般的光芒,宛如婴孩一样无邪,不谙世事,让人无法不生出好感,就像是见到了最美好的事物,舍不得破坏那精致。文菁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世上真有精灵,眼前这个,一定是一只男精灵!
为什么现在反应过来人家是男的?因为文菁聪明了一回,留意到他的喉结了。
“呵呵……小……小弟弟,请问,你们家大人在家吗?”文菁的语气很温柔,生怕惊了这美丽的少年。
少年闻言,那一双澄澈的眼眸顿时露出孩子气的娇嗔:“什么小弟弟,我已经十八岁了。还有啊……我家没大人,就我一个。我就是这房子的主人,你们,有事吗?”
“你是这房子的主人?”文菁再一次惊到了。这孩子,才十八岁呢,那么有钱?听他的口气,这房子就是他自己买下的,这也太犀利了!
亚森在一旁静静站着,不知怎么,他在那么一刹的晕乎之后,清醒过来就隐隐会感到不安。这少年,生得太美,不食人间烟火,纯洁得有些超乎常理。哪里不对劲,亚森说不上来,纯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直觉。
亚森很自然地上前一步,这是出于对文菁的保护意识。
文菁有点混乱,实在想不到房子的主人会是这么一个男孩子。但是她不打算就此中断她前来此的目的。她是想要来向房子的主人谈一谈,看看有没有可能从他手里再将房子买回来,她已经问过翁岳天的意见了,他也支持她这么做,想必对方不会太为难她吧。
“请问,我们可以谈谈吗?我是说,谈关于这个房子的事。”文菁不自觉地放软了语气,很奇怪,她觉得眼前的少年太招人爱了,不是情爱,只是一种欣赏的心态,她以前没有产生过这样奇怪的感觉,这是第一次。
少年犹豫了一下,轻咬着贝齿,纯净得眸子打量着文菁,他有点羞涩,有点怯怯的,这让人联想到童话故事里的小兔子在大灰狼敲门时的情景。文菁尴尬了,她又不是大灰狼,这少年是在害怕什么呢。
好一会儿,少年才侧过身,招招手说:“你们进来吧。”他的声音很中xing,配上他绝世小受的容颜,很让人思维混乱……
会客的地方没有选在客厅,而是在屋子背后的花园。!样选子在。
这里的一草一木许多都是以前文启华种下的,不得不说,在这十多年里,这座宅子被人打理得很好,就像其他地方一样的维持着原貌。
置身在熟悉的环境中,每一处陈设,每一处景致都曾陪伴着文菁度过那段童年时光。一个能够玩“藏宝游戏”的地方,比人们想象中的独栋别墅要大得多,但是文启华在建造房子的时候格外注重环境的营造。他知道家里人少,他也最是不喜孤单冷清的感觉,所以在前院后院都种满了各类花草树木,人工小桥下的流水也是穿梭前后两院。整个布局就是将植物和水环绕着房屋的主体,住在这里的人,一年四季都会感到如同置身在花园中,与大自然零距离的接触,岂是一个心旷神怡了得!
紫罗兰,雏菊,紫薇,米兰……等等各种在初夏季节盛开的花卉,汇聚在一起,不仅只是视觉上的冲击,还能让人的身心不由自主地松驰下来,鼻息里萦绕着花儿的幽香,品尝着主人准备的玫瑰花茶,沐浴在暖暖的阳光下,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文菁和亚森都对眼前这少年有种好奇心,这个如同从画儿里走出来的美少年身上仿佛有神奇的魔力,人的视线一接触到他就难以再移开……他头发如绸缎般有淡淡的光泽,肌肤细致如美瓷,黑亮的眼眸比玛瑙还要好看,虽然穿着很随意,古怪,但依旧掩饰不住他身上那种王子般的矜贵优雅。如梦幻般绝世的容颜,他坐在那里就像是一尊精致的艺术品,仿佛他已经与周围的花草都融为一体了……
少年神情淡然地望着文菁,他很沉得住气,文菁不说话,他就不开口。
文菁还在东张西望,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勾起了她的回忆,时隔多年再一次回到这里,她的心情难以平静,童年的往事一幕幕在脑子里浮现,使得她更加想要将这里买回来。
“那个……请问,我该怎么称呼你呢?”文菁微笑着望向少年,虽然他说他已经成年了,但是文菁还是会把他当成是个孩子。
少年闻言,不经意地嘟了嘟嘴唇,那表情简直是萌呆了,文菁不禁又是一愣……这小正太的魅力太超常,随意一个小小的动作就会让人失神。
少年像是思考了一下,然后才决定回答文菁的问题:“你就叫我华樱吧。”
“华樱……”文菁喃喃地念了两遍,心想啊,这名儿挺适合他的,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想起某个漫画里伫立在樱花树下的少年。
文菁很礼貌地点点头,友好地笑笑说:“华樱你好,我叫文菁。很早以前我就住在这栋房子里,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将房子买到手的,但是我想,你一定知道房子的前主人是谁……我今天来是想跟你商量一件事情……你看,能不能……把这房子卖给我?”
文菁的态度已经是很诚恳了,也很注意自己的措辞,但即使是这样,她还是会莫名地感到心虚,活像是自己在诱哄一个无知少年上当一样,尽管她明知这是错觉,明知自己是有着绝对的理由来购买这房子。
华樱纯净的眸子里流露出不解,微微偏着脑袋问:“我为什么要把房子卖给你呢?这里现在是我的家,卖给你了之后,我住哪里?那我不就成了无家可归吗?”
文菁一下子语塞了,有点凌乱……华樱这一连串问题看似是有道理,但仔细一想,一般人是不会这么问的了。文菁已经说过会买房子,他拿到钱之后随意在哪里买房子住都行,怎么会无家可归?而少年的思维似乎是没有想到那个层面上去,这好比是1+1=2的问题,他竟然不会算?
不会吧,难道这少年是个智障?文菁不是歧视智商有问题的人,她只是纳闷,如果他真傻,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文菁殷切的目光望着华樱,他是那么美好的一道风景,美得像精灵,他的目光那么纯,那么清,这样的人,应该是十分善良的吧,很好说话的吧……
“咳咳……那个……华樱啊,是这样的,你想想啊,你把房子卖给我,但是我会付给你钱,之后你就能拿着这笔钱去其他地方买房子。因为这里以前是我的家,所以我现在想买回来,你当初花多少钱买的,我愿意多出一些钱,你同意卖给我吗?”
华樱纯美的面容上依旧是懵懂茫然的神色,清亮的眸子眨巴了两下,很不给面子地摇摇头说:“我是花了一亿两千万买的房子,我不卖,你给我再多钱我也不卖,因为我……其他地方我都没去过,我只想住在这里。”
亚森正把一口茶喝进肚子里,此刻猛地呛到,差点喷出来……乖乖额滴神,这人是哪里来的奇葩?其他地方他没去过?那他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先前还觉得这少年单纯,现在亚森蓦地感到一阵心悸,不自在,只感到少年浑身上下透着股邪乎劲儿。
一亿两千万……文菁顿时傻眼了,下意识地挠挠自己的头发,瞪大了美目盯着少年,他坦荡荡的眼神,不似在说谎。
“华樱,你再考虑一下行吗?这里曾经是我的家,如果不能买回来,我会终身遗憾的……华樱……”文菁词穷了,面对华樱毫不犹豫地拒绝,她不知该如何继续说服他,他的态度这么坚决,她该生气的,但一看见他那双纯真如孩童的眼睛,她心头的愠怒就莫名消失了。
他只是个孩子,不能对他动怒,只能好言相劝。
“遗憾?为什么会遗憾?就算这里曾经是你的家,可是你已经离开很久了,为什么还会对这里有感情呢?”华樱好奇地低语着,他的表情和眼神分明写着两个大字不懂!
文菁窘了,无奈加挫败,她这是遇到个什么样的人啊,小学生也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吧,这里曾是她的家,每个人都会对自己家有着特殊的眷恋,这么简单的事情,可华樱的反应好像是很不理解这是为什么。
文菁心里不由得冒出一句:华樱到底是不是地球人啊?
算了,看来今天的谈话没办法进行下去了,文菁面对着华樱,有种束手无策的感觉,再谈下去的话,指不定他还会问出些更让她头疼的问题。
文菁留下了一张名片给华樱,说如果他想通了卖房子就打电话给她。
华樱瞄了一眼桌上的名片,丝毫不见他有惊讶之色,是“启汉”总裁这身份不足以震撼到他吗?
文菁并不介意,她给名片的目的也不是在炫耀什么,只是留下一个联系方式,抱着那么一点希望……希望华樱能改变主意。
文菁向亚森使个眼色,然后起身向华樱告辞。
华樱古井不波的眼神里掠过一丝亮光,稍纵即逝,没有说再见,也没有挽留,只是静静地看着文菁和亚森离去。他就这么站在花园中一动不动,如老僧入定,好半晌才收回了目光……
“她还会再来么……”
空气里隐约传来华樱的低语,似是有所期盼,又似是困惑不解,还有一丝笃定……
两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文菁没有收到华樱的消息,慢慢的,心里越来越失望。翁岳天看在眼里,但他目前也没有好的办法来解决此事。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唯利是图,只要有利益绝对不会放过。一种人就是将心中的某种执念或情操看得比金钱还要重。在听过亚森对于华樱的描述之后,翁岳天没有怀疑地就能确定,华樱属于第二种人。这类人是无法用金钱去打动的,他们往往只会遵从于心里的感觉。如华樱所说,他没去过其他的地方,所以他不愿意离开那房子。这就是他的执念,很难消除,除非能有让他更为执着的东西让他改变主意。但是很显然,华樱连家人都没有,年纪轻轻却财力惊人,要让这样的人动摇……难。
华樱究竟是何来历?很容易就查到了。华樱的资料很简单,父母早逝,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他卖了家里的别墅,买下了文家的旧宅,目前无业。这份资料看不出什么破绽,但翁岳天有一点想不明白……华樱也就是个富二代嘛,为什么却像是不谙世事般的懵懂?华樱没有精神病史,是个正常人,但又似乎不太正常……
文菁怀孕六个多月了,翁岳天不让她再接送小元宝上学放学,都交给亚森来办。学校本来人就多,他怕万一文菁有个磕着碰着。
翁岳天和文菁之间这算是稳定下来了,虽然她是孩子的母亲,但在翁岳天眼里,她还是当初那个令他悸动的少女,是一个需要他精心呵护和宠爱的宝贝,就算是患病,他也还是处处在为她和孩子着想,眼看着文菁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翁岳天就在琢磨着,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该办了?其实文菁也在想这件事……第二个孩子都快要出生了却还没办结婚证。文菁记得在翁岳天遇险那段日子里,她曾祈祷如果他能平安归来,她会主动向他求婚,现在……是到了要把这个想法实现的时候吗?
再过几天就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在六年前的这一天,文菁被翁岳天从养母家里带走,在这之后,对于她来说,那就是从地狱来到了人间,而那个拯救她的男人,现在是孩子的父亲,是她的枕边人,是她的挚爱,更是她最亲的亲人。所有的纠缠都源自于那一天,文菁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时的她,还只是一个被养母和姐姐虐待的自闭少女,她的世界单纯到只有家里和菜市场之间的距离。她的心里只有亲生父亲和养父这三个人,但是翁岳天的出现,让她看见了光明和希望,看见了人间还有温情存在,她的心里便多出了一个相识才一天的男人。她义无反顾的跟他走,甚至不问那是要去哪里,不知道这种近乎于盲目的信任感从何而来,可她就是那么做了。她像一颗星星依偎在月亮的身旁,汲取着他的亮光和温暖,再将自己的一颗痴心回赠于他……
回想这六年来,经历过多少悲欢离合,酸甜苦辣,庆幸的是,每一次看似是艰辛苦难的背后,都会让两个人的感情得到更高的升华,从最开始单纯的依赖,到现如今不离不弃地爱着,这当中的过程,有着怎样的甜,有着怎样的苦,她此刻已经无法一一道来,因为那些都已经化作了珍贵的记忆,酿出了如美酒般香醇的爱情。蓦然回首,她发现,曾有过的伤痛,埋怨,眼泪,不过都是成就这一段爱情的基石,她和他,将会牢牢地站在这基石上,手牵着手,共同度过这一生。
文菁本来是想好好地策划一下要怎么向他求婚呢,需不需要选择一个浪漫的场地,浪漫的时刻,浪漫的美景……不过后来想想还是作罢了。翁岳天的病情,虽然没有恶化,但也没有好转,化疗的疗效并不理想,他越来越少出门了,哪里还会有心思享受浪漫呢,他即使在家里也多数是在休息养病。
有几次她听见陶勋让翁岳天去住院,但是他都不愿意去。至于原因,文菁不用问也知道,他是想多一点时间陪伴她和孩子。
翁岳天由于患上白血病,他的身上会出现一些肿块,脸上看不出什么,但他的手臂和小腿,腰,都能看得出来,脚上也有。原先他只穿40码的鞋子,现在要穿43码的才行。裤子也比原来大上了一圈,因为腰上有肿块。他有时候会因为疼痛而睡不着,或是睡着了半夜又醒来,他的睡眠状况变得前所未有的糟糕,这都是因为病痛所至。
小元宝很乖,他看见爹地病成这样,他也自觉地在隔壁房间里睡觉,不再像以前那样嚷着要和妈咪一起睡,因为妈咪要照顾爹地。
学校放暑假了,小元宝心里是很想可以跟爹地妈咪出去旅游,但他没有说,只是时常跟翁震去公园下棋,或者是到乾帮去找乾廷。
孩子这么乖巧懂事,翁岳天感到很是欣慰,却也更加自责,要不是他目前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他一定会带孩子出去玩的。他记得自己小时候,父母还在身边时,他是多么渴望着每次放假都能痛快地晚上一场,在父母的陪伴下,像别人家的小孩那样……想必小元宝也是这么想的,只是这孩子很贴心,不闹,不曾向大人提出这种要求。
在得病之前,他还没意识到健康是这么重要,等自己走到这一步,才惊觉,即使再多的钱财都不一定能买到一个健康的身体。但愿他现在懂了这个道理还不算太晚。时时刻刻都在倒数着,还有两个多月,文菁就要生下第二个孩子了,等他康复之后,他要好好弥补文菁和小元宝。父个在特。
文菁时常都会亲自下厨做饭,每一次都是分开来做的。翁岳天吃的东西和一般人不一样,患上白血病的人在饮食方便有诸多禁忌,文菁全都通过咨询医生和查看资料一一记在心里。
文菁对于金钱方面是比较迷糊的,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翁岳天让亚森交到她手里的那张金卡里有多少钱,自她接任“启汉”的总裁之后,她也不清楚每个月乾缤兰是向她户头里打进了多少钱,也就是说,她现在只知道自己不缺钱了,但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少身家。她的心思都在翁岳天和孩子身上。前些日子意图买回文家老宅的时候,还是翁岳天之前提醒她,说不管多少钱,只要她想买就一定支持她,就算是上亿也不要紧,所以她才会跟华樱说,会出价高出他购房的价格来买回房子。
文菁今天的行踪有点神秘,亚森将她载到了蓓蓓家楼下,然后和蓓蓓一起出来了,却没有再回到车上,而是跟蓓蓓一起坐出租车,亚森问她为何,她神神秘秘地说要去买点东西。
亚森远远地跟着,尽职尽责地当好一个保镖,他看见文菁从珠宝店里出来的时候笑得格外灿烂,活像是待嫁的小媳妇,温暖的笑意中透着几分女儿家的娇羞,脸蛋红润润的,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闪烁着耀眼的神采……亚森纳闷了,文菁这是去买首饰了吗?一看她身上,没有多出任何新的首饰,那她干嘛这么高兴?
不仅如此,她还去了一趟鲜花店,捧着一束玫瑰……几乎将她整个身子都遮住了。看她高兴得样子就像只可爱的小喜鹊,蓓蓓不由得羡慕起文菁来……她与翁岳天从认识到现在,六年了,终于是要修成正果了吗?做为她的好姐妹,她会送上最诚挚的祝福,只可惜文菁现在大着肚子,翁岳天的病能不能痊愈还是个未知数,看来这杯喜酒,暂时是喝不了了。
亚森虽然是一路跟着,但还是将这些都报告给了翁岳天知道。亚森不明白文菁这是要做什么,但翁岳天却在听了汇报之后,心里顿时亮堂了……这个小女人,她的想法,向来都逃不过他的眼睛。看来,他也要临时改变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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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初夏,天气还不是特别炎热,但是对于一些患有特殊病症的人来说,是不宜在太阳底下活动的。
文菁要去文家老宅,翁岳天本来是要陪她去的,但是她心疼啊,他的病情需要多多休息,坐车这种事,能尽量避免就避免。他患上了这种病,现在就算是站着什么都不做,他也会感到身上疼痛……
翁岳天见文菁这么心疼他,也不再坚持了,以他眼下的身体状况来说,许多平常人无感的动作,对于他,都是一种更加痛苦的折磨。他不但是。
翁岳天站在车子跟前,轻揽着文菁的腰肢,垂头看着她水嫩的面颊,粉嘟嘟的皮肤,粉嘟嘟的嘴唇,真是爱极了她这娇俏的小模样,看着她,他的病痛仿佛会略微减轻一些。
文菁微微仰起小脑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像哄小孩子那样,轻柔语气说:“岳天,一会儿我顺道去接小元宝,你在家好好休息,等我回来。”
“好。”他只是淡淡地应一声,但是他那双满含着眷恋的目光分明在说:我会想你的!
文菁读懂了他的眼神,因为她也是如此,恨不得能时时刻刻黏在他身边,她始终不肯去面对内心深处那一抹潜伏的恐惧……最爱的人患了白血病,在没有康复之前,病人的每一天都是在倒数着日子……
文菁踮起脚尖,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响亮的吻,依依不舍地拥抱了一下,这才坐进车子里。
才一转身就开始思念,这是文菁的感受,也是翁岳天此刻的感受。
翁岳天失神地用手指轻抚上自己的唇,上边似乎还残留着她的温度,鼻子里还有余香缭绕……这小女人,她很容易害羞,所以以前也很少主动亲他,可现在的她有一点改变了,会时常主动亲他,会主动关心他体贴他。两个人之间多了互动和相互的依存,让他感觉到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在爱着,付出着,她也在慢慢学习和适应怎样来把爱变成一种行动,而不只是有心。
爱,不是说说而已,爱一个人爱得死去活来的,却不会对那个人体贴入微,不会乐他所乐,悲他所悲,那不叫真正的爱。如果你爱他,就要用行动把你的感情表达出来。哪怕是一个亲吻,一个拥抱,一句体贴的话语,一个默契的眼神……这些点点滴滴都可以汇聚成令人温暖的情怀。这才叫两情相悦。
翁岳天喜欢文菁的这种转变,从前的她,诚然,是对他死心塌地,专一又痴情的,但美中不足的是,文菁那时比较粗心,尽管她是用尽全力来爱着,可是她其实并不明白,究竟要怎样做,才算是在爱着一个人,该怎么去为他付出?很简单的例子,在她第一次在停车场看见翁岳天流鼻血的时候,她就忽略了,被他几句话给搅乱的思绪,气冲冲就跑开。如果她能冷静一点,细心一点去感受他的异常变化,她或许早就会发觉他患上了严重的病……
经历过了那些种种,文菁就算以前再怎么懵懂,她也回从中吸取教训了。她深刻地检讨过自己,确实,她以前对翁岳天的关心和体贴都不够,这不止会使得她忽略他,还造成了她无法对他完全地信任。这一次,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她会细心地照顾他,信任他,并且毫不吝啬地向他传达她的爱意。藏着掖着的日子太不好受了,以后不用再憋着,每天都可以对着他说:我爱你。想靠近他亲吻他的时候也不用再压抑着。从前那些分别的日子,今后她都要一一地全都补回来!
文宅。坐落在市郊,靠近江边的一处村落附近。周围都是田园风光,风景怡人,空气清新。面朝着江水,宅子背后是大片村落和连绵起伏的山丘,比起荣顺村那里的地理位置也相去无几。
这是一座纯中国风的建筑,处处体现着古典的气息,褐红色的门厅,圆形的拱窗尽显雍容华贵,文雅精巧不乏舒适,设计得十分舒展。
宅子四周被一圈木栅栏围起来,褐红色屋顶,青绿草坪,还有颇具江南风情的小桥流水。住在这里,充满了诗情画意,真正是“倚山而居,闻鸟归林,傍水而栖,听涛拍岸”。
稀罕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那小桥下的水流依然清澈见底,看来,现在的主人也是善于打理的人。
文菁站在这宅子前好半晌,看着熟悉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她心里如何能平静呢。因为激动而难以掩饰的脸红,使得她水当当的肌肤越发迷人了。
文菁的手,情不自禁地抚摸着这深褐色的大门,还有灰白色的墙壁。谁说这些东西都是冷冰冰无情的呢,她在触及的那一霎,心跳骤然加速,忍不住眼眶一热……这就是她和父亲生活过的地方。仿佛每一块冰冷的石头都在欢迎着她的到来。
从她十岁那年,目睹父亲遇害之后,为逃避魏榛和魏婕的毒手,她侥幸从这里跑来出去,自那之后,她再也没有靠近过这里百米之内。有好几次,她都只能站在远处偷偷地望着,回想着这里曾经是她温暖的家。
但她心里又有另外一种矛盾存在着……这是家,也是父亲遇害的地方,再回到这里,她难免会等于是重温那残忍的一幕。
文菁在经历了这些年的种种磨砺之后,心智变得更坚强了,否则她也许不能清醒地站在这里。
“文小姐。”亚森轻轻地唤着文菁,意思是让她回魂了。
文菁点点头,走上前几步,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按捺住内心澎湃的情绪,伸手按向门铃……
文菁在来之前,想象过很多次,买下这房子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里即使不是闹市区,但这房子的价值和意义非同凡响,绝对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文菁不懂房价楼市,可她也估摸着,怎么也得要几千万才能从魏婕那里买到这房子吧?那么,现在这房子的主人多半是中年人,还是家底丰厚的富豪……
正想着,门开了……
文菁心头一喜,赶紧调整好状态,正准备招呼人呢,可是在看见门口站的人时,她不由得傻眼了……。
这人……文菁的脑壳一下子当机了……笑容凝结在脸上,惊诧,错愕……呆呆地半张着嘴。
别说是文菁了,亚森跟文菁的表情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不知道,应该叫眼前这人什么……分不清楚这人到底是男是女!
仿佛时间空间都错位了,眼前这人,约莫有十六七岁,长相极为秀气,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雪白的肌肤近乎透明,鼻子挺秀,小巧,唇色淡淡的粉红,下巴更是线条精致,就算是整/容也难以出来这么好看的效果。这人穿着文菁从没见过的衣服,像某国的服饰,仔细看却又不像,但就是有股子眼熟。嗯……很像古装片里的男人穿的内衣。
这雌雄难辨的人,却有着一双纯净无瑕的眼睛,闪烁着琉璃般的光芒,宛如婴孩一样无邪,不谙世事,让人无法不生出好感,就像是见到了最美好的事物,舍不得破坏那精致。文菁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世上真有精灵,眼前这个,一定是一只男精灵!
为什么现在反应过来人家是男的?因为文菁聪明了一回,留意到他的喉结了。
“呵呵……小……小弟弟,请问,你们家大人在家吗?”文菁的语气很温柔,生怕惊了这美丽的少年。
少年闻言,那一双澄澈的眼眸顿时露出孩子气的娇嗔:“什么小弟弟,我已经十八岁了。还有啊……我家没大人,就我一个。我就是这房子的主人,你们,有事吗?”
“你是这房子的主人?”文菁再一次惊到了。这孩子,才十八岁呢,那么有钱?听他的口气,这房子就是他自己买下的,这也太犀利了!
亚森在一旁静静站着,不知怎么,他在那么一刹的晕乎之后,清醒过来就隐隐会感到不安。这少年,生得太美,不食人间烟火,纯洁得有些超乎常理。哪里不对劲,亚森说不上来,纯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直觉。
亚森很自然地上前一步,这是出于对文菁的保护意识。
文菁有点混乱,实在想不到房子的主人会是这么一个男孩子。但是她不打算就此中断她前来此的目的。她是想要来向房子的主人谈一谈,看看有没有可能从他手里再将房子买回来,她已经问过翁岳天的意见了,他也支持她这么做,想必对方不会太为难她吧。
“请问,我们可以谈谈吗?我是说,谈关于这个房子的事。”文菁不自觉地放软了语气,很奇怪,她觉得眼前的少年太招人爱了,不是情爱,只是一种欣赏的心态,她以前没有产生过这样奇怪的感觉,这是第一次。
少年犹豫了一下,轻咬着贝齿,纯净得眸子打量着文菁,他有点羞涩,有点怯怯的,这让人联想到童话故事里的小兔子在大灰狼敲门时的情景。文菁尴尬了,她又不是大灰狼,这少年是在害怕什么呢。
好一会儿,少年才侧过身,招招手说:“你们进来吧。”他的声音很中xing,配上他绝世小受的容颜,很让人思维混乱……
会客的地方没有选在客厅,而是在屋子背后的花园。!样选子在。
这里的一草一木许多都是以前文启华种下的,不得不说,在这十多年里,这座宅子被人打理得很好,就像其他地方一样的维持着原貌。
置身在熟悉的环境中,每一处陈设,每一处景致都曾陪伴着文菁度过那段童年时光。一个能够玩“藏宝游戏”的地方,比人们想象中的独栋别墅要大得多,但是文启华在建造房子的时候格外注重环境的营造。他知道家里人少,他也最是不喜孤单冷清的感觉,所以在前院后院都种满了各类花草树木,人工小桥下的流水也是穿梭前后两院。整个布局就是将植物和水环绕着房屋的主体,住在这里的人,一年四季都会感到如同置身在花园中,与大自然零距离的接触,岂是一个心旷神怡了得!
紫罗兰,雏菊,紫薇,米兰……等等各种在初夏季节盛开的花卉,汇聚在一起,不仅只是视觉上的冲击,还能让人的身心不由自主地松驰下来,鼻息里萦绕着花儿的幽香,品尝着主人准备的玫瑰花茶,沐浴在暖暖的阳光下,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文菁和亚森都对眼前这少年有种好奇心,这个如同从画儿里走出来的美少年身上仿佛有神奇的魔力,人的视线一接触到他就难以再移开……他头发如绸缎般有淡淡的光泽,肌肤细致如美瓷,黑亮的眼眸比玛瑙还要好看,虽然穿着很随意,古怪,但依旧掩饰不住他身上那种王子般的矜贵优雅。如梦幻般绝世的容颜,他坐在那里就像是一尊精致的艺术品,仿佛他已经与周围的花草都融为一体了……
少年神情淡然地望着文菁,他很沉得住气,文菁不说话,他就不开口。
文菁还在东张西望,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勾起了她的回忆,时隔多年再一次回到这里,她的心情难以平静,童年的往事一幕幕在脑子里浮现,使得她更加想要将这里买回来。
“那个……请问,我该怎么称呼你呢?”文菁微笑着望向少年,虽然他说他已经成年了,但是文菁还是会把他当成是个孩子。
少年闻言,不经意地嘟了嘟嘴唇,那表情简直是萌呆了,文菁不禁又是一愣……这小正太的魅力太超常,随意一个小小的动作就会让人失神。
少年像是思考了一下,然后才决定回答文菁的问题:“你就叫我华樱吧。”
“华樱……”文菁喃喃地念了两遍,心想啊,这名儿挺适合他的,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想起某个漫画里伫立在樱花树下的少年。
文菁很礼貌地点点头,友好地笑笑说:“华樱你好,我叫文菁。很早以前我就住在这栋房子里,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将房子买到手的,但是我想,你一定知道房子的前主人是谁……我今天来是想跟你商量一件事情……你看,能不能……把这房子卖给我?”
文菁的态度已经是很诚恳了,也很注意自己的措辞,但即使是这样,她还是会莫名地感到心虚,活像是自己在诱哄一个无知少年上当一样,尽管她明知这是错觉,明知自己是有着绝对的理由来购买这房子。
华樱纯净的眸子里流露出不解,微微偏着脑袋问:“我为什么要把房子卖给你呢?这里现在是我的家,卖给你了之后,我住哪里?那我不就成了无家可归吗?”
文菁一下子语塞了,有点凌乱……华樱这一连串问题看似是有道理,但仔细一想,一般人是不会这么问的了。文菁已经说过会买房子,他拿到钱之后随意在哪里买房子住都行,怎么会无家可归?而少年的思维似乎是没有想到那个层面上去,这好比是1+1=2的问题,他竟然不会算?
不会吧,难道这少年是个智障?文菁不是歧视智商有问题的人,她只是纳闷,如果他真傻,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文菁殷切的目光望着华樱,他是那么美好的一道风景,美得像精灵,他的目光那么纯,那么清,这样的人,应该是十分善良的吧,很好说话的吧……
“咳咳……那个……华樱啊,是这样的,你想想啊,你把房子卖给我,但是我会付给你钱,之后你就能拿着这笔钱去其他地方买房子。因为这里以前是我的家,所以我现在想买回来,你当初花多少钱买的,我愿意多出一些钱,你同意卖给我吗?”
华樱纯美的面容上依旧是懵懂茫然的神色,清亮的眸子眨巴了两下,很不给面子地摇摇头说:“我是花了一亿两千万买的房子,我不卖,你给我再多钱我也不卖,因为我……其他地方我都没去过,我只想住在这里。”
亚森正把一口茶喝进肚子里,此刻猛地呛到,差点喷出来……乖乖额滴神,这人是哪里来的奇葩?其他地方他没去过?那他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先前还觉得这少年单纯,现在亚森蓦地感到一阵心悸,不自在,只感到少年浑身上下透着股邪乎劲儿。
一亿两千万……文菁顿时傻眼了,下意识地挠挠自己的头发,瞪大了美目盯着少年,他坦荡荡的眼神,不似在说谎。
“华樱,你再考虑一下行吗?这里曾经是我的家,如果不能买回来,我会终身遗憾的……华樱……”文菁词穷了,面对华樱毫不犹豫地拒绝,她不知该如何继续说服他,他的态度这么坚决,她该生气的,但一看见他那双纯真如孩童的眼睛,她心头的愠怒就莫名消失了。
他只是个孩子,不能对他动怒,只能好言相劝。
“遗憾?为什么会遗憾?就算这里曾经是你的家,可是你已经离开很久了,为什么还会对这里有感情呢?”华樱好奇地低语着,他的表情和眼神分明写着两个大字不懂!
文菁窘了,无奈加挫败,她这是遇到个什么样的人啊,小学生也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吧,这里曾是她的家,每个人都会对自己家有着特殊的眷恋,这么简单的事情,可华樱的反应好像是很不理解这是为什么。
文菁心里不由得冒出一句:华樱到底是不是地球人啊?
算了,看来今天的谈话没办法进行下去了,文菁面对着华樱,有种束手无策的感觉,再谈下去的话,指不定他还会问出些更让她头疼的问题。
文菁留下了一张名片给华樱,说如果他想通了卖房子就打电话给她。
华樱瞄了一眼桌上的名片,丝毫不见他有惊讶之色,是“启汉”总裁这身份不足以震撼到他吗?
文菁并不介意,她给名片的目的也不是在炫耀什么,只是留下一个联系方式,抱着那么一点希望……希望华樱能改变主意。
文菁向亚森使个眼色,然后起身向华樱告辞。
华樱古井不波的眼神里掠过一丝亮光,稍纵即逝,没有说再见,也没有挽留,只是静静地看着文菁和亚森离去。他就这么站在花园中一动不动,如老僧入定,好半晌才收回了目光……
“她还会再来么……”
空气里隐约传来华樱的低语,似是有所期盼,又似是困惑不解,还有一丝笃定……
两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文菁没有收到华樱的消息,慢慢的,心里越来越失望。翁岳天看在眼里,但他目前也没有好的办法来解决此事。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唯利是图,只要有利益绝对不会放过。一种人就是将心中的某种执念或情操看得比金钱还要重。在听过亚森对于华樱的描述之后,翁岳天没有怀疑地就能确定,华樱属于第二种人。这类人是无法用金钱去打动的,他们往往只会遵从于心里的感觉。如华樱所说,他没去过其他的地方,所以他不愿意离开那房子。这就是他的执念,很难消除,除非能有让他更为执着的东西让他改变主意。但是很显然,华樱连家人都没有,年纪轻轻却财力惊人,要让这样的人动摇……难。
华樱究竟是何来历?很容易就查到了。华樱的资料很简单,父母早逝,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他卖了家里的别墅,买下了文家的旧宅,目前无业。这份资料看不出什么破绽,但翁岳天有一点想不明白……华樱也就是个富二代嘛,为什么却像是不谙世事般的懵懂?华樱没有精神病史,是个正常人,但又似乎不太正常……
文菁怀孕六个多月了,翁岳天不让她再接送小元宝上学放学,都交给亚森来办。学校本来人就多,他怕万一文菁有个磕着碰着。
翁岳天和文菁之间这算是稳定下来了,虽然她是孩子的母亲,但在翁岳天眼里,她还是当初那个令他悸动的少女,是一个需要他精心呵护和宠爱的宝贝,就算是患病,他也还是处处在为她和孩子着想,眼看着文菁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翁岳天就在琢磨着,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该办了?其实文菁也在想这件事……第二个孩子都快要出生了却还没办结婚证。文菁记得在翁岳天遇险那段日子里,她曾祈祷如果他能平安归来,她会主动向他求婚,现在……是到了要把这个想法实现的时候吗?
再过几天就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在六年前的这一天,文菁被翁岳天从养母家里带走,在这之后,对于她来说,那就是从地狱来到了人间,而那个拯救她的男人,现在是孩子的父亲,是她的枕边人,是她的挚爱,更是她最亲的亲人。所有的纠缠都源自于那一天,文菁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时的她,还只是一个被养母和姐姐虐待的自闭少女,她的世界单纯到只有家里和菜市场之间的距离。她的心里只有亲生父亲和养父这三个人,但是翁岳天的出现,让她看见了光明和希望,看见了人间还有温情存在,她的心里便多出了一个相识才一天的男人。她义无反顾的跟他走,甚至不问那是要去哪里,不知道这种近乎于盲目的信任感从何而来,可她就是那么做了。她像一颗星星依偎在月亮的身旁,汲取着他的亮光和温暖,再将自己的一颗痴心回赠于他……
回想这六年来,经历过多少悲欢离合,酸甜苦辣,庆幸的是,每一次看似是艰辛苦难的背后,都会让两个人的感情得到更高的升华,从最开始单纯的依赖,到现如今不离不弃地爱着,这当中的过程,有着怎样的甜,有着怎样的苦,她此刻已经无法一一道来,因为那些都已经化作了珍贵的记忆,酿出了如美酒般香醇的爱情。蓦然回首,她发现,曾有过的伤痛,埋怨,眼泪,不过都是成就这一段爱情的基石,她和他,将会牢牢地站在这基石上,手牵着手,共同度过这一生。
文菁本来是想好好地策划一下要怎么向他求婚呢,需不需要选择一个浪漫的场地,浪漫的时刻,浪漫的美景……不过后来想想还是作罢了。翁岳天的病情,虽然没有恶化,但也没有好转,化疗的疗效并不理想,他越来越少出门了,哪里还会有心思享受浪漫呢,他即使在家里也多数是在休息养病。
有几次她听见陶勋让翁岳天去住院,但是他都不愿意去。至于原因,文菁不用问也知道,他是想多一点时间陪伴她和孩子。
翁岳天由于患上白血病,他的身上会出现一些肿块,脸上看不出什么,但他的手臂和小腿,腰,都能看得出来,脚上也有。原先他只穿40码的鞋子,现在要穿43码的才行。裤子也比原来大上了一圈,因为腰上有肿块。他有时候会因为疼痛而睡不着,或是睡着了半夜又醒来,他的睡眠状况变得前所未有的糟糕,这都是因为病痛所至。
小元宝很乖,他看见爹地病成这样,他也自觉地在隔壁房间里睡觉,不再像以前那样嚷着要和妈咪一起睡,因为妈咪要照顾爹地。
学校放暑假了,小元宝心里是很想可以跟爹地妈咪出去旅游,但他没有说,只是时常跟翁震去公园下棋,或者是到乾帮去找乾廷。
孩子这么乖巧懂事,翁岳天感到很是欣慰,却也更加自责,要不是他目前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他一定会带孩子出去玩的。他记得自己小时候,父母还在身边时,他是多么渴望着每次放假都能痛快地晚上一场,在父母的陪伴下,像别人家的小孩那样……想必小元宝也是这么想的,只是这孩子很贴心,不闹,不曾向大人提出这种要求。
在得病之前,他还没意识到健康是这么重要,等自己走到这一步,才惊觉,即使再多的钱财都不一定能买到一个健康的身体。但愿他现在懂了这个道理还不算太晚。时时刻刻都在倒数着,还有两个多月,文菁就要生下第二个孩子了,等他康复之后,他要好好弥补文菁和小元宝。父个在特。
文菁时常都会亲自下厨做饭,每一次都是分开来做的。翁岳天吃的东西和一般人不一样,患上白血病的人在饮食方便有诸多禁忌,文菁全都通过咨询医生和查看资料一一记在心里。
文菁对于金钱方面是比较迷糊的,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翁岳天让亚森交到她手里的那张金卡里有多少钱,自她接任“启汉”的总裁之后,她也不清楚每个月乾缤兰是向她户头里打进了多少钱,也就是说,她现在只知道自己不缺钱了,但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少身家。她的心思都在翁岳天和孩子身上。前些日子意图买回文家老宅的时候,还是翁岳天之前提醒她,说不管多少钱,只要她想买就一定支持她,就算是上亿也不要紧,所以她才会跟华樱说,会出价高出他购房的价格来买回房子。
文菁今天的行踪有点神秘,亚森将她载到了蓓蓓家楼下,然后和蓓蓓一起出来了,却没有再回到车上,而是跟蓓蓓一起坐出租车,亚森问她为何,她神神秘秘地说要去买点东西。
亚森远远地跟着,尽职尽责地当好一个保镖,他看见文菁从珠宝店里出来的时候笑得格外灿烂,活像是待嫁的小媳妇,温暖的笑意中透着几分女儿家的娇羞,脸蛋红润润的,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闪烁着耀眼的神采……亚森纳闷了,文菁这是去买首饰了吗?一看她身上,没有多出任何新的首饰,那她干嘛这么高兴?
不仅如此,她还去了一趟鲜花店,捧着一束玫瑰……几乎将她整个身子都遮住了。看她高兴得样子就像只可爱的小喜鹊,蓓蓓不由得羡慕起文菁来……她与翁岳天从认识到现在,六年了,终于是要修成正果了吗?做为她的好姐妹,她会送上最诚挚的祝福,只可惜文菁现在大着肚子,翁岳天的病能不能痊愈还是个未知数,看来这杯喜酒,暂时是喝不了了。
亚森虽然是一路跟着,但还是将这些都报告给了翁岳天知道。亚森不明白文菁这是要做什么,但翁岳天却在听了汇报之后,心里顿时亮堂了……这个小女人,她的想法,向来都逃不过他的眼睛。看来,他也要临时改变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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