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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红叶镇外的红叶林,乌云密布,狂风大作,似乎是感受到了什么一般,连林中的鸟兽都不愿出来,整个林子出奇的寂静,而在林子深处,一大一小两座坟墓之间,一个白衣青年站在那里,好久没有动静。
“师父……”那青年自然就是郑棠了,此时他站在那较大的一座坟墓前,喃喃说道:“我要走了,这一去不知要多久,这一去不知路在何方,师父,在地府等我,我一定会去地府找您的!”
较大的那座坟墓如同小山一般,或者说,这就是一座小山,山上有花有草有树,甚是繁茂,而较小的那座就要寒酸很多了,与其说是坟墓,其实就是一个小土堆罢了,这也难怪,毕竟这座较小坟墓里面埋着的,是红叶真人,以及被他炼制成尸傀的张子恒等人!
一来死者为大,郑棠也没有鞭尸的喜好,二来,就像红叶真人将张子恒等人炼制成尸傀一样,修士尸骸在邪道修士眼中无异于法宝,若是曝尸荒野,说不定又会被其他邪道修士拿去害人,尤其是张子恒等人已经被炼制成尸傀,只需像法宝那般炼化就能控制。
哗哗哗!
淅沥沥的雨中,郑棠在张临风墓前磕了三个头之后,遥遥看向了红叶镇的方向,半晌,他才收回目光,叹了一口气,转过身,朝着远离红叶镇的方向走去。
要说了无牵挂,那倒也不至于,红叶镇上,郑棠相识之人不少,如那王连一般关系亲密的也有几个,但他已走上修行之路,且关系最为亲密的郑家庄众人下落不明,张临风又已身死,此时的红叶镇,还真的没有什么能让郑棠放不下的。
穿着一身白衣,背着一个小包袱,郑棠就这么潇洒的走在了官道上,他的目的地很明确,岚山城!也就是张子恒所在岚山张家的大本营,那是距离红叶镇最近的一座城池,同样也是最适合郑棠的起点。
说起这身白衣,其实就是当初张子恒的衣袍,张子恒被红叶真人干掉之后,这件衣袍法宝就被红叶真人收为己有,因为不如他自己的衣袍,所以这一件一直被放在储物袋中,而偷得红叶真人储物袋的郑棠,便接收了所有红叶真人剩下的东西。
红叶真人的衣袍被那枚硬币所毁,张临风的衣袍郑棠是绝对不会脱下来的,所以他只好穿张子恒的这一件了,好在衣袍法宝除去防御之外都有一个小功能,那便是能够按照主人的意念幻化成不同的款式和颜色,再加上低阶衣袍相差不大,因此他也不担心会被张家看出端倪。
只不过,郑棠作为一个山野小子,一个农家娃,古铜色的皮肤甚是显眼,他的修为还没有达到内气外显的地步,这样的肤色配上一身白衣,怎么看怎么别扭,活脱脱一个假文士,还是那种一眼就能看出来的。
但郑棠自己却是没有丝毫的自觉,完全没有改变颜色的想法,白色多好啊!纤尘不染,仿佛那翩翩浊世贵公子……不得不说,郑棠那令人绝望的审美观确实难以项背。
而之所以在有储物法宝的情况下还要背着小包袱,当然就是因为郑棠不想引起不必要的注意,若是两手空空,那免不得会被人起疑,若是有修士看到,免不得就会因此惹上麻烦。
当然,最重要的东西,像是灵石、法宝之类,还是被郑棠放在了文旭夫子留下的储物手环之中,而红叶真人的储物袋内则是一些玉简之类的零碎杂物,毕竟储物袋无法像手环那样化形,储物法宝也无法相互放入,只能揣在怀里。
说实话,接下来该怎么办,郑棠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修行要继续,这是解救家人的唯一可能,但他还没有强大到完全辟谷的境界,所以吃饭也是个问题,所以对于郑棠来说,问题是一个接一个。
不过对此,郑棠倒是心很宽,他本性乐天,无论什么环境都能很快适应,就像此时,他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红叶镇距离岚山城有多远,没有考虑到其他人往来,包括张子恒等人都是乘坐马车,于是,当天色逐渐暗下来的时候,郑棠才意识到自己好像有点小看这个世界了。
“玛德智障了!”郑棠看着逐渐下落的太阳,无奈的嘀咕道:“没有搞明白这个世界有多大,地图那么简陋,也没个gps之类的,我的度就算赶不上马车,也绝对要比常人快得多,走了一整天,怎么说也有一百多公里了吧,居然还没到!”
郑棠以己度人,按照他在地球上的经验,大多数小镇距离城市最多也就是一百公里,所以也就没有乘坐什么交通工具,想着一路上欣赏风光,旅游一般的赶往岚山城,但没有想到,这个世界的规模却要比地球大得多,他走了这一天,实际上只走了一半而已!
看着前后都是相差无几的荒野,只有略作休整的官道表明了他并没有走错方向,郑棠有点欲哭无泪,这荒郊野外的,连个过夜的地方都没有,更别说热腾腾的晚饭和洗澡水了,难不成要在野地里睡一晚?还是说干脆连夜赶路?
“嗯?”但就在这时,双眼视力已经远常人的郑棠突然看到远处闪过了火光,接着,他便看到了一条由火把构成的火龙正在慢慢移动,竟是朝着他所在的方向而来,似乎是一支人数不少的车队!
郑棠喜上心头,若是一般人,此时就算不会去想是不是百鬼夜行,至少也会警惕一下什么人会在夜里赶路,但不知该说是郑棠艺高人胆大,还是说他心很宽,他竟然完全没有考虑会有什么危险,只想着这些人若是安营扎寨的话,他还能过去蹭一晚。
抱着这样的想法,郑棠迎着那支队伍走了过去,靠近过去之后,他便看清了这确实是一支车队,而且规模不小,数十架马车排成一条长龙,马车周围,有骑马的,也有步行的,加起来竟足足有两百上下!
依旧是红叶镇外的红叶林,乌云密布,狂风大作,似乎是感受到了什么一般,连林中的鸟兽都不愿出来,整个林子出奇的寂静,而在林子深处,一大一小两座坟墓之间,一个白衣青年站在那里,好久没有动静。
“师父……”那青年自然就是郑棠了,此时他站在那较大的一座坟墓前,喃喃说道:“我要走了,这一去不知要多久,这一去不知路在何方,师父,在地府等我,我一定会去地府找您的!”
较大的那座坟墓如同小山一般,或者说,这就是一座小山,山上有花有草有树,甚是繁茂,而较小的那座就要寒酸很多了,与其说是坟墓,其实就是一个小土堆罢了,这也难怪,毕竟这座较小坟墓里面埋着的,是红叶真人,以及被他炼制成尸傀的张子恒等人!
一来死者为大,郑棠也没有鞭尸的喜好,二来,就像红叶真人将张子恒等人炼制成尸傀一样,修士尸骸在邪道修士眼中无异于法宝,若是曝尸荒野,说不定又会被其他邪道修士拿去害人,尤其是张子恒等人已经被炼制成尸傀,只需像法宝那般炼化就能控制。
哗哗哗!
淅沥沥的雨中,郑棠在张临风墓前磕了三个头之后,遥遥看向了红叶镇的方向,半晌,他才收回目光,叹了一口气,转过身,朝着远离红叶镇的方向走去。
要说了无牵挂,那倒也不至于,红叶镇上,郑棠相识之人不少,如那王连一般关系亲密的也有几个,但他已走上修行之路,且关系最为亲密的郑家庄众人下落不明,张临风又已身死,此时的红叶镇,还真的没有什么能让郑棠放不下的。
穿着一身白衣,背着一个小包袱,郑棠就这么潇洒的走在了官道上,他的目的地很明确,岚山城!也就是张子恒所在岚山张家的大本营,那是距离红叶镇最近的一座城池,同样也是最适合郑棠的起点。
说起这身白衣,其实就是当初张子恒的衣袍,张子恒被红叶真人干掉之后,这件衣袍法宝就被红叶真人收为己有,因为不如他自己的衣袍,所以这一件一直被放在储物袋中,而偷得红叶真人储物袋的郑棠,便接收了所有红叶真人剩下的东西。
红叶真人的衣袍被那枚硬币所毁,张临风的衣袍郑棠是绝对不会脱下来的,所以他只好穿张子恒的这一件了,好在衣袍法宝除去防御之外都有一个小功能,那便是能够按照主人的意念幻化成不同的款式和颜色,再加上低阶衣袍相差不大,因此他也不担心会被张家看出端倪。
只不过,郑棠作为一个山野小子,一个农家娃,古铜色的皮肤甚是显眼,他的修为还没有达到内气外显的地步,这样的肤色配上一身白衣,怎么看怎么别扭,活脱脱一个假文士,还是那种一眼就能看出来的。
但郑棠自己却是没有丝毫的自觉,完全没有改变颜色的想法,白色多好啊!纤尘不染,仿佛那翩翩浊世贵公子……不得不说,郑棠那令人绝望的审美观确实难以项背。
而之所以在有储物法宝的情况下还要背着小包袱,当然就是因为郑棠不想引起不必要的注意,若是两手空空,那免不得会被人起疑,若是有修士看到,免不得就会因此惹上麻烦。
当然,最重要的东西,像是灵石、法宝之类,还是被郑棠放在了文旭夫子留下的储物手环之中,而红叶真人的储物袋内则是一些玉简之类的零碎杂物,毕竟储物袋无法像手环那样化形,储物法宝也无法相互放入,只能揣在怀里。
说实话,接下来该怎么办,郑棠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修行要继续,这是解救家人的唯一可能,但他还没有强大到完全辟谷的境界,所以吃饭也是个问题,所以对于郑棠来说,问题是一个接一个。
不过对此,郑棠倒是心很宽,他本性乐天,无论什么环境都能很快适应,就像此时,他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红叶镇距离岚山城有多远,没有考虑到其他人往来,包括张子恒等人都是乘坐马车,于是,当天色逐渐暗下来的时候,郑棠才意识到自己好像有点小看这个世界了。
“玛德智障了!”郑棠看着逐渐下落的太阳,无奈的嘀咕道:“没有搞明白这个世界有多大,地图那么简陋,也没个gps之类的,我的度就算赶不上马车,也绝对要比常人快得多,走了一整天,怎么说也有一百多公里了吧,居然还没到!”
郑棠以己度人,按照他在地球上的经验,大多数小镇距离城市最多也就是一百公里,所以也就没有乘坐什么交通工具,想着一路上欣赏风光,旅游一般的赶往岚山城,但没有想到,这个世界的规模却要比地球大得多,他走了这一天,实际上只走了一半而已!
看着前后都是相差无几的荒野,只有略作休整的官道表明了他并没有走错方向,郑棠有点欲哭无泪,这荒郊野外的,连个过夜的地方都没有,更别说热腾腾的晚饭和洗澡水了,难不成要在野地里睡一晚?还是说干脆连夜赶路?
“嗯?”但就在这时,双眼视力已经远常人的郑棠突然看到远处闪过了火光,接着,他便看到了一条由火把构成的火龙正在慢慢移动,竟是朝着他所在的方向而来,似乎是一支人数不少的车队!
郑棠喜上心头,若是一般人,此时就算不会去想是不是百鬼夜行,至少也会警惕一下什么人会在夜里赶路,但不知该说是郑棠艺高人胆大,还是说他心很宽,他竟然完全没有考虑会有什么危险,只想着这些人若是安营扎寨的话,他还能过去蹭一晚。
抱着这样的想法,郑棠迎着那支队伍走了过去,靠近过去之后,他便看清了这确实是一支车队,而且规模不小,数十架马车排成一条长龙,马车周围,有骑马的,也有步行的,加起来竟足足有两百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