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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格拉斯推着眼镜嘀咕道。
“缘由?那好说,不就因为时间不够了啊。”
是理查,如临现场般通透的口气,紧接着爆出了更多的料。
“我就不瞒你们了,老爷房间的钥匙,其实我一年前就配出来了,所以要让我开门,并不是什么困难事。”
如此干脆,反而让警察一行无从下嘴,就像一把年纪了,还被婴儿一般将食物喂在嘴边。
“别着急嘛,你们可知道,老爷他可喜爱那把祖上传下来的长枪了,每天早上都会去保养,就算他从未使用过,也十分爱惜,因为这武器就是他们家族的最辉煌证明。”
在沐阳记忆里,那长枪朴实无华,中规中矩的尖锋,没有过于俗气的雕纹,持握手感正好适合成年男性,其尖锋上的伤痕映照着这把武器的过往。
越是美观的武器,便越是纸老虎,在过往的旅途之中,沐阳便产生了此番偏见。
“也就是说,能偷偷带出长枪,事先藏在休息室的,只有老爷本人,老爷自然没有理由这么做。”
“为什么,那四分钟的空白之后,你出现在了三楼,你没做什么,又怎么可能出现在那?”福曼反驳道。
“人们常说‘分身乏术’,人要能同时在不同地方做两件事,那该有多好呢,像我这种废物,又怎么能一边开保险柜,一边杀人呢?”
开保险柜?
三个负责三楼的人,他们的脑海一并浮现出一个地方,那就是藏在办公区域的桌子底下的保险柜。
“对,没错,我要自首,我承认,我有罪,我犯了盗窃罪!那个晚上,早跳闸的4分钟里,我偷偷溜进了没有人的办公室,开启了门锁,偷走了保险柜里的一本纸质书,当电力恢复时不小心被拍下的,可能就是离开现场时的身影吧。”
“编,就硬编嘛!信口开河是吧?!”
不同于各警察的反应,沐阳倒是理解了,他想趁着主人与新娘夜欢之时,行窃偷盗。
“我猜,保险柜里应该留了我的指纹。”
理查自豪地指证,一个证据,比讨论了10分钟的闹剧还要有力许多。
“原本预定6分钟的行动,不知为何跳闸时机慢了两分,所以我才被抓住了马脚,等我回到房间,发现手指头的地方割破了,手套没有藏住我的指纹,所以一定在保险箱里留了证据。”
“不,你可能将兰德·芬恩的血淋在了长枪上,来伪造证据——”
“别挣扎了福曼,尸体的伤口与长枪的枪锋一致,凶器只有可能是长枪了。”格拉斯也后悔地摇了摇头,要不是他将长枪搬到辩驳之中,就不会引出理查的绝地反击。
警察方都沉默了,用嘴巴讨论了十分钟的闹剧,是人生中最没有意义的时间。
“顺带一提,休息室的房间也是只有老爷有钥匙,而昨晚我们察觉到异常,打算进入休息室时,发现门是被反锁的,也就是说,我,保镖理查,根本不可能有犯罪的可能。”
现场是一个密室,除非动用了什么逆天的诡计,否则波曼和理查都不可能犯案。
“哼。”蝶尝试转动门把,确实是反锁了。
“钥匙应该在老爷的衣服里头,我们怕破坏现场,也没敢动。”
福曼、比达夫和格拉斯三人,疲惫地抱着头,蹲坐在了地上,眼下没有合适的嫌疑人逮捕,警察局的威望危在旦夕,意识到自己要成为警局的千古罪人,三人心灰意冷。
“蠢得要死。”
突然,一路上连语气词都不屑讲的蝶,忽然冷冰冰地对着三人骂道:“密室,为何尸体落在了二楼,因为,凶手不想跟尸体待在一间房。”
一句话,瞬间将气氛凝结,所有人都将目光定格在了蝶身上。
“你,你的意思是——”
“犯人,还在里头,人的气息。”
沐阳一惊,慌忙地朝蝶的后背投去疑惑的眼光,返回来的却是无言的背影。
“哼!”
蝶踢出一记没有助跑的高位前踢,一声巨响,大铁门竟然被踢到曲折,锁舌耐不住这股恐怖的力道,折断在门孔之中。
蝶将门撞开,只见一道身影,如同巨大的蝙蝠,从床底,眨眼间飞出窗外。
“追!”
蝶喊出了这几年最大的声音,从窗户一跃而下。
剩下的正常警察们,除了发愣,一时间还想不到别的动作,等到比达夫发号施令时,已经过去了一分钟之久,蝶飒爽的身影依旧定居在瞳孔之中。
“我们跟上!!”
比达夫才带着剩下的警察,乖乖地沿着楼梯,咯哒咯哒用敲击地板,跑下楼去。
胖女倒是一脸事不关己的样子,面无表情地盯着两位嫌疑人,至少理查,还得到警局里,梳理一下盗窃的经历。
“蝶...你为什么。”沐阳糟心地望着蝶跳出的窗口,那里似乎还停留着她后背的残影。
其实这个身影,是沐阳做的一个疑似犯人的装置,当休息室的大门被打开时,丝线就会攥动一块足以裹着身体的大衣布,沿着既定的轨迹飞出窗去,在附近的建筑上飞翔,最后落进对面人家的窗户里头。
布是死的,蝶是不可能感应得到人的气息,她在包庇沐阳的伪证。
“事到如今,你竟然还选择为我做事吗?”沐阳咕哝道,摇了摇头。
由...”格拉斯推着眼镜嘀咕道。
“缘由?那好说,不就因为时间不够了啊。”
是理查,如临现场般通透的口气,紧接着爆出了更多的料。
“我就不瞒你们了,老爷房间的钥匙,其实我一年前就配出来了,所以要让我开门,并不是什么困难事。”
如此干脆,反而让警察一行无从下嘴,就像一把年纪了,还被婴儿一般将食物喂在嘴边。
“别着急嘛,你们可知道,老爷他可喜爱那把祖上传下来的长枪了,每天早上都会去保养,就算他从未使用过,也十分爱惜,因为这武器就是他们家族的最辉煌证明。”
在沐阳记忆里,那长枪朴实无华,中规中矩的尖锋,没有过于俗气的雕纹,持握手感正好适合成年男性,其尖锋上的伤痕映照着这把武器的过往。
越是美观的武器,便越是纸老虎,在过往的旅途之中,沐阳便产生了此番偏见。
“也就是说,能偷偷带出长枪,事先藏在休息室的,只有老爷本人,老爷自然没有理由这么做。”
“为什么,那四分钟的空白之后,你出现在了三楼,你没做什么,又怎么可能出现在那?”福曼反驳道。
“人们常说‘分身乏术’,人要能同时在不同地方做两件事,那该有多好呢,像我这种废物,又怎么能一边开保险柜,一边杀人呢?”
开保险柜?
三个负责三楼的人,他们的脑海一并浮现出一个地方,那就是藏在办公区域的桌子底下的保险柜。
“对,没错,我要自首,我承认,我有罪,我犯了盗窃罪!那个晚上,早跳闸的4分钟里,我偷偷溜进了没有人的办公室,开启了门锁,偷走了保险柜里的一本纸质书,当电力恢复时不小心被拍下的,可能就是离开现场时的身影吧。”
“编,就硬编嘛!信口开河是吧?!”
不同于各警察的反应,沐阳倒是理解了,他想趁着主人与新娘夜欢之时,行窃偷盗。
“我猜,保险柜里应该留了我的指纹。”
理查自豪地指证,一个证据,比讨论了10分钟的闹剧还要有力许多。
“原本预定6分钟的行动,不知为何跳闸时机慢了两分,所以我才被抓住了马脚,等我回到房间,发现手指头的地方割破了,手套没有藏住我的指纹,所以一定在保险箱里留了证据。”
“不,你可能将兰德·芬恩的血淋在了长枪上,来伪造证据——”
“别挣扎了福曼,尸体的伤口与长枪的枪锋一致,凶器只有可能是长枪了。”格拉斯也后悔地摇了摇头,要不是他将长枪搬到辩驳之中,就不会引出理查的绝地反击。
警察方都沉默了,用嘴巴讨论了十分钟的闹剧,是人生中最没有意义的时间。
“顺带一提,休息室的房间也是只有老爷有钥匙,而昨晚我们察觉到异常,打算进入休息室时,发现门是被反锁的,也就是说,我,保镖理查,根本不可能有犯罪的可能。”
现场是一个密室,除非动用了什么逆天的诡计,否则波曼和理查都不可能犯案。
“哼。”蝶尝试转动门把,确实是反锁了。
“钥匙应该在老爷的衣服里头,我们怕破坏现场,也没敢动。”
福曼、比达夫和格拉斯三人,疲惫地抱着头,蹲坐在了地上,眼下没有合适的嫌疑人逮捕,警察局的威望危在旦夕,意识到自己要成为警局的千古罪人,三人心灰意冷。
“蠢得要死。”
突然,一路上连语气词都不屑讲的蝶,忽然冷冰冰地对着三人骂道:“密室,为何尸体落在了二楼,因为,凶手不想跟尸体待在一间房。”
一句话,瞬间将气氛凝结,所有人都将目光定格在了蝶身上。
“你,你的意思是——”
“犯人,还在里头,人的气息。”
沐阳一惊,慌忙地朝蝶的后背投去疑惑的眼光,返回来的却是无言的背影。
“哼!”
蝶踢出一记没有助跑的高位前踢,一声巨响,大铁门竟然被踢到曲折,锁舌耐不住这股恐怖的力道,折断在门孔之中。
蝶将门撞开,只见一道身影,如同巨大的蝙蝠,从床底,眨眼间飞出窗外。
“追!”
蝶喊出了这几年最大的声音,从窗户一跃而下。
剩下的正常警察们,除了发愣,一时间还想不到别的动作,等到比达夫发号施令时,已经过去了一分钟之久,蝶飒爽的身影依旧定居在瞳孔之中。
“我们跟上!!”
比达夫才带着剩下的警察,乖乖地沿着楼梯,咯哒咯哒用敲击地板,跑下楼去。
胖女倒是一脸事不关己的样子,面无表情地盯着两位嫌疑人,至少理查,还得到警局里,梳理一下盗窃的经历。
“蝶...你为什么。”沐阳糟心地望着蝶跳出的窗口,那里似乎还停留着她后背的残影。
其实这个身影,是沐阳做的一个疑似犯人的装置,当休息室的大门被打开时,丝线就会攥动一块足以裹着身体的大衣布,沿着既定的轨迹飞出窗去,在附近的建筑上飞翔,最后落进对面人家的窗户里头。
布是死的,蝶是不可能感应得到人的气息,她在包庇沐阳的伪证。
“事到如今,你竟然还选择为我做事吗?”沐阳咕哝道,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