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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冻醒了我的梦,我又对自己说:“我正在死,原来是这种死法——真是浮生如梦。”就算是梦中吧,也有求生的本能,我用力推开被水逼住的车门,用力推,车门开了,水淹过了我。我不张口。我踩到椅背上去。我露出水面了,我看见四周有科学馆、艺术馆,还有那向我远远奔来的大弟弟。“救命呀——”这才不必要的尖叫起来。大弟拖我,我又不肯被救了,说了一声:“我的皮包。”又钻进水中去摸皮包。等到我全身滴水站在地上时,开始跟大弟激辩:“明明是个停车场,怎么突然会变成一个大水塘?我问你,这是什么鬼?”这时候家人都来围观啦!弟说:“你——难道不知道这里有个池塘啊?”我尽可能不使牙齿打抖,说:“是刚刚变出来的,存心变出来淹死我的,从来没有什么池塘的,这是奇幻人间电视剧——。”爸爸当时立即指挥:“妹妹和弟弟回去——全身湿的受不起这种冻。有小孩子的也都快回去。妈妈坐别人的车也回去。这个车,明早请人来吊——。”我舍不得我的马儿,一定要跟它共患难,我坚守现场,不愿离开,不但不离开,硬逼家人快快去打电话,请修车厂立即就来救马。那种情形下,弟弟们也不肯走了。爸爸说:“要有理智,这种大雨里,都得回去,况且大家都淋湿了,快快给小孩们回去泡热水。”在那个摄氏六度的冬夜里,爸爸和我苦等吊车来,弄到清晨三点半,马被救起来了。我只差一点就跟那两位见义勇为的吊车好手跪下叩头。中国同胞真好真好。我不是说爸爸。过了几小时,我才真正弄懂了。那是个真真实实的水池,以前就在的,偶尔水池里还有朵莲花什么的。我身上满布的浮萍也是真正的浮萍,不是幻象。那天下大雨,水池在夜间我停车时已经涨满了水,所以,看上去就成了一块平坦的地。再有那么一个神经病,就把“停车场”这块牌子给搁到水池边上去。来停车的台北人,全不上当,很小心的避开这片告示,停得远远的,不会见山就是山。然后,来了一个回国教书的土包子,很实心的一个“初恋台北人”就相信了那块牌子,把车恰好停在牌下。过了两小时,自愿落水。“这是一次教训,你可懂了吧?”爸爸说:“在台北做人,不要太相信你的眼睛。斑马线上是压死人的地方,好味阴花生是送你到阴间去的,宾馆请你进去休息不是真正休息,马在此地是用来杀鸡的!”我说:“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那次之后,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个金面的人来对我说:“谁叫你看见别人夫妻吵架就去多管闲事呢,自己功力全无,还弄神弄鬼替人去解。结果人家夫妻被你解好了,你自己担去了他人的劫难——落到水中去。”家人后来说:“如果不是天明回头得早,过两秒钟你的车子可能完全没顶,水面又会合起来。我们绝对不会想象你在水底,总以为你突然开车先走了,也没讲一声;这种事在你做出来很平常,不会奇怪。于是我们挤一挤就上别人的车回家,三天以后再报失踪。你呢——在水底泡着呢——。”我说:“放心,会来托梦的。”后来梦中金面人又来了,说:“舍掉你的长发吧,也算应了一劫。”梦醒,将头发一把剪成国中女生。等我过了数月,经过新竹一间庙,突然看见梦中金面人原来是尊菩萨。沉思了一会儿,我跪了下去,心里发了一个大愿,这个愿,终生持续下去,直到天年了结,不会改变。至今还是拥有一匹爱马,跟我的马儿情感很深很密,共享人间快乐,又一同创造了许多在此没有讲出来的故事。我又想,那一次,应该可以请求“国家赔偿”怎么没有去法院呢?那个没有去,是人生角度取舍问题,没法说了。
水冻醒了我的梦,我又对自己说:“我正在死,原来是这种死法——真是浮生如梦。”就算是梦中吧,也有求生的本能,我用力推开被水逼住的车门,用力推,车门开了,水淹过了我。我不张口。我踩到椅背上去。我露出水面了,我看见四周有科学馆、艺术馆,还有那向我远远奔来的大弟弟。“救命呀——”这才不必要的尖叫起来。大弟拖我,我又不肯被救了,说了一声:“我的皮包。”又钻进水中去摸皮包。等到我全身滴水站在地上时,开始跟大弟激辩:“明明是个停车场,怎么突然会变成一个大水塘?我问你,这是什么鬼?”这时候家人都来围观啦!弟说:“你——难道不知道这里有个池塘啊?”我尽可能不使牙齿打抖,说:“是刚刚变出来的,存心变出来淹死我的,从来没有什么池塘的,这是奇幻人间电视剧——。”爸爸当时立即指挥:“妹妹和弟弟回去——全身湿的受不起这种冻。有小孩子的也都快回去。妈妈坐别人的车也回去。这个车,明早请人来吊——。”我舍不得我的马儿,一定要跟它共患难,我坚守现场,不愿离开,不但不离开,硬逼家人快快去打电话,请修车厂立即就来救马。那种情形下,弟弟们也不肯走了。爸爸说:“要有理智,这种大雨里,都得回去,况且大家都淋湿了,快快给小孩们回去泡热水。”在那个摄氏六度的冬夜里,爸爸和我苦等吊车来,弄到清晨三点半,马被救起来了。我只差一点就跟那两位见义勇为的吊车好手跪下叩头。中国同胞真好真好。我不是说爸爸。过了几小时,我才真正弄懂了。那是个真真实实的水池,以前就在的,偶尔水池里还有朵莲花什么的。我身上满布的浮萍也是真正的浮萍,不是幻象。那天下大雨,水池在夜间我停车时已经涨满了水,所以,看上去就成了一块平坦的地。再有那么一个神经病,就把“停车场”这块牌子给搁到水池边上去。来停车的台北人,全不上当,很小心的避开这片告示,停得远远的,不会见山就是山。然后,来了一个回国教书的土包子,很实心的一个“初恋台北人”就相信了那块牌子,把车恰好停在牌下。过了两小时,自愿落水。“这是一次教训,你可懂了吧?”爸爸说:“在台北做人,不要太相信你的眼睛。斑马线上是压死人的地方,好味阴花生是送你到阴间去的,宾馆请你进去休息不是真正休息,马在此地是用来杀鸡的!”我说:“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那次之后,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个金面的人来对我说:“谁叫你看见别人夫妻吵架就去多管闲事呢,自己功力全无,还弄神弄鬼替人去解。结果人家夫妻被你解好了,你自己担去了他人的劫难——落到水中去。”家人后来说:“如果不是天明回头得早,过两秒钟你的车子可能完全没顶,水面又会合起来。我们绝对不会想象你在水底,总以为你突然开车先走了,也没讲一声;这种事在你做出来很平常,不会奇怪。于是我们挤一挤就上别人的车回家,三天以后再报失踪。你呢——在水底泡着呢——。”我说:“放心,会来托梦的。”后来梦中金面人又来了,说:“舍掉你的长发吧,也算应了一劫。”梦醒,将头发一把剪成国中女生。等我过了数月,经过新竹一间庙,突然看见梦中金面人原来是尊菩萨。沉思了一会儿,我跪了下去,心里发了一个大愿,这个愿,终生持续下去,直到天年了结,不会改变。至今还是拥有一匹爱马,跟我的马儿情感很深很密,共享人间快乐,又一同创造了许多在此没有讲出来的故事。我又想,那一次,应该可以请求“国家赔偿”怎么没有去法院呢?那个没有去,是人生角度取舍问题,没法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