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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自己同伴被杀,一众士兵本该是拼死反抗的。但身上抗的武器,一众士兵几乎都呆住了,他们很难想像一个人背着这些东西还能有这个速度。
右手一支还在滴血的长剑,左手一支冲锋枪并不算出奇的事情。但是最夸张的就是这个人的身后,一个足有三十公斤的火箭筒他竟背了足有十个之多。
这那里是人,分明比动力装甲还要夸张。
看着呆如木鸡的敌人,马尔斯对自己拉风的造型感到了由衷的满意。只是可惜这些人都是些会使用动力装甲的战士,是那个该死的李昂交代必须消灭的对象,和一群快要死的人摆造型,那么又有谁会传诵他这个传奇英雄呢?
想到这个关键,他也就不在浪费时间制造什么荒原游侠的传说了。身体一横,把身后一排火箭筒的弹药部对准了这些战士和他们身后的机甲,随手一拉之下,已经有四根绑在扳机之上的绳索被他拽了下来,随着四道尾焰的喷射,马尔斯已经扔下了发射过的空管并就势跳出了车厢。冲天的火焰尾随着他的身影,可是他却连看也不看一下。在巨大的爆炸中,这个飘逸的男人竟借着着冲击波的力量,又向另外一个装载着动力装甲的卡车飞驰了过去。
在上次东部攻略之中,金属球是对李昂提出过很多要求的,比如说一个最高指挥官应该做的是把握全局,而不该是随便跑到前线去战斗的。一个及时地命令。是要比你杀几个敌人更关键地东西。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对于这一点,李昂本身还是很认同的。无奈的是他身边常常都没有什么可用之兵,仅有地两百个人都差点被他都掰开来用。
“连个传令兵都没有。还指挥什么呀。”心中虽然是有些感慨的,但是李昂的动作却丝毫不慢。
刚一开战,他便能量全开,在身后划出一条条白金色的疾影,专找敌人抵抗最猛烈的地方杀去。
这可是一支装备着电浆枪和高斯步枪的敌人,李昂可不想尝试着用自己身上凝结出来地能量去硬抗。依仗着速度奇快。他在敌人的阵中划着大大小小的弧形,如同穿花蝴蝶一样来回突杀,连半点规律也找寻不到。
借着在北地城和雷傲切磋得到的提示,他对自己力量的运用又有了很多新方式。瞬间爆体而出虽然是他的最爱,但是那种浪费能量的攻击方式却常常被雷傲耻笑。
在两个人长时间的对抗中,一种把能量凝结成为接近实体地方式出现了,相对把能量发散出去,这种简单维持的方式显然是最有性价比的。
雷傲最爱的还是用银色能量来维持一支北地部落人最爱使用地长矛。而李昂用的武器则是五花八门,长剑,长刀,大棍。画戟,再到后面地大锤。大铲和大锅,见过丰富物质文明的李昂的想象力怎么能是雷傲这个北地人能比的。兴致来的时候,李昂还常常用一个巨大的能量化成的苍蝇拍子和他对打呢。
此时可是在乱阵之中,胜负未知的李昂自然是没有那么多闲情逸致的,两支巨大的白金色长剑就出现在他的手掌之中。这种完全没有什么质量,而又异常锋利的武器很适合李昂现在的情况,虽然这两道可长可短的白金色的能量虽然不能像镭射光线一样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可是用来砍人却是最合适不过了。
金光一闪,人头落地。就连那些没装厚甲的汽车也同样不能幸免,常常被杀的性起的李昂连车带人一起都给切成了两半。在金色光芒飘过之后,到处都是血光和爆炸之声。
一旦有敌人的指挥官发出声音,试图聚拢部队做出反击,他更是第一就飞驰而至的,不但挥舞双剑把敌人指挥官给搅得粉碎,还常常把汇集在身体上用力防御的能量同时给迸射出去。在飞舞的白金色的光斑的激射之下,那些想要靠拢自己指挥官的士兵们都成了受害者,穿体而过的光片吞噬着他们的血肉,也切割着他们的意志。
对李昂来说这也是一种很适合的攻击方式... -->>
着自己同伴被杀,一众士兵本该是拼死反抗的。但身上抗的武器,一众士兵几乎都呆住了,他们很难想像一个人背着这些东西还能有这个速度。
右手一支还在滴血的长剑,左手一支冲锋枪并不算出奇的事情。但是最夸张的就是这个人的身后,一个足有三十公斤的火箭筒他竟背了足有十个之多。
这那里是人,分明比动力装甲还要夸张。
看着呆如木鸡的敌人,马尔斯对自己拉风的造型感到了由衷的满意。只是可惜这些人都是些会使用动力装甲的战士,是那个该死的李昂交代必须消灭的对象,和一群快要死的人摆造型,那么又有谁会传诵他这个传奇英雄呢?
想到这个关键,他也就不在浪费时间制造什么荒原游侠的传说了。身体一横,把身后一排火箭筒的弹药部对准了这些战士和他们身后的机甲,随手一拉之下,已经有四根绑在扳机之上的绳索被他拽了下来,随着四道尾焰的喷射,马尔斯已经扔下了发射过的空管并就势跳出了车厢。冲天的火焰尾随着他的身影,可是他却连看也不看一下。在巨大的爆炸中,这个飘逸的男人竟借着着冲击波的力量,又向另外一个装载着动力装甲的卡车飞驰了过去。
在上次东部攻略之中,金属球是对李昂提出过很多要求的,比如说一个最高指挥官应该做的是把握全局,而不该是随便跑到前线去战斗的。一个及时地命令。是要比你杀几个敌人更关键地东西。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对于这一点,李昂本身还是很认同的。无奈的是他身边常常都没有什么可用之兵,仅有地两百个人都差点被他都掰开来用。
“连个传令兵都没有。还指挥什么呀。”心中虽然是有些感慨的,但是李昂的动作却丝毫不慢。
刚一开战,他便能量全开,在身后划出一条条白金色的疾影,专找敌人抵抗最猛烈的地方杀去。
这可是一支装备着电浆枪和高斯步枪的敌人,李昂可不想尝试着用自己身上凝结出来地能量去硬抗。依仗着速度奇快。他在敌人的阵中划着大大小小的弧形,如同穿花蝴蝶一样来回突杀,连半点规律也找寻不到。
借着在北地城和雷傲切磋得到的提示,他对自己力量的运用又有了很多新方式。瞬间爆体而出虽然是他的最爱,但是那种浪费能量的攻击方式却常常被雷傲耻笑。
在两个人长时间的对抗中,一种把能量凝结成为接近实体地方式出现了,相对把能量发散出去,这种简单维持的方式显然是最有性价比的。
雷傲最爱的还是用银色能量来维持一支北地部落人最爱使用地长矛。而李昂用的武器则是五花八门,长剑,长刀,大棍。画戟,再到后面地大锤。大铲和大锅,见过丰富物质文明的李昂的想象力怎么能是雷傲这个北地人能比的。兴致来的时候,李昂还常常用一个巨大的能量化成的苍蝇拍子和他对打呢。
此时可是在乱阵之中,胜负未知的李昂自然是没有那么多闲情逸致的,两支巨大的白金色长剑就出现在他的手掌之中。这种完全没有什么质量,而又异常锋利的武器很适合李昂现在的情况,虽然这两道可长可短的白金色的能量虽然不能像镭射光线一样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可是用来砍人却是最合适不过了。
金光一闪,人头落地。就连那些没装厚甲的汽车也同样不能幸免,常常被杀的性起的李昂连车带人一起都给切成了两半。在金色光芒飘过之后,到处都是血光和爆炸之声。
一旦有敌人的指挥官发出声音,试图聚拢部队做出反击,他更是第一就飞驰而至的,不但挥舞双剑把敌人指挥官给搅得粉碎,还常常把汇集在身体上用力防御的能量同时给迸射出去。在飞舞的白金色的光斑的激射之下,那些想要靠拢自己指挥官的士兵们都成了受害者,穿体而过的光片吞噬着他们的血肉,也切割着他们的意志。
对李昂来说这也是一种很适合的攻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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