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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得很不安稳,在床上翻来履去的。他坐上床沿,伸出一只手紧紧握住她,而她即使在睡梦中,她似乎也能感受他的存在,呼吸渐渐平稳。

    她作了一个梦,梦回到了熟悉的家园

    她不吃不喝地躺在床上。自从知道自己的病情后,她就开始自暴自弃,失去了求生的意志,尽管达克和宇轩向她保证,只要使用生命维持器装置,她的病情就可以控制住,但她自己知道,尚在实验阶段的维持器还不一定管用,而且这一睡去醒不醒得过来还是个未知数,她可以冒这个险吗?若一觉不醒,那和死去又有什么分别?

    对才21岁的她来说,死亡似乎是很遥远的事情,尽管人人谈癌色变,癌症高居十大死因的首位,但她怎么也想不到这种病会发生在她身上,她才21岁啊!

    叫她怎么甘心!

    她回顾自己的一生,虽然短暂却过得十分顺逐,父母亲视她这个独生女为掌上明珠,百般呵护她,在能力范围之内尽量给她最好的东西,而从小就乖巧聪慧的她也以最好的表现来回报他们。认识她的人,很容易就喜欢上她,不管是男是女,年老或年少,她就是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和亲和力。她念书从不让人操心,一路上来都是明星学校的学生。也许真的过得太顺了吧!让老天也嫉妒起她来。也许她真的应该满足了。世界上有那么多不幸的人。她又怎能赖活着,占着别人的幸运呢?

    面对死亡是需要勇气的事,而周围人有爱给了她无限的勇气。不!她并不怕死亡,因为这短短的一生,她得到的爱已经够多了,她够满足了。但还有一件事她深深放在心上,久久不能释怀,任何事她都可以说服自己放得下,独独柯宇轩她放不下,她才初尝感情的滋味,就要面对死亡,就算她甘心,却怎么也放不下宇轩一个啊!

    她死后,他会想她吗?以后谁来照顾他?他自己煮的东西那么难以下咽,以后谁来煮给他吃?他开快车的时候,谁会在车旁叮咛他?谁给他洗衣服、收拾房间?谁在他痛苦沮丧的时候,听他说话?谁会在他说不好笑的笑话时,陪他一起大笑?

    想到以后会有另一个女人来代替她的位置,她的心就一阵紧缩,难以喘气。可是,她还是希望他能过得好好的,幸福快乐要他身边围绕。他会结婚,生一个小宇轩,也会变老。只是这一切,她都再也看不到了。她等不到他变老,只好想像他变老的样子,齿松发秃,坐在摇椅里对着孩子诉说陈年往事;到那时,他还记得她吗?一个疯狂爱着他的女子,在相遇的短短数月里,完全奉献她一生唯一的爱。

    不!她不能再想下去了,她想得心都痛了,闭上了眼,因为无法承受眼皮上剧增的热度,她轻轻地哼起了一首歌,那是徐志摩写的一首诗,诗名就叫“歌”:

    “当我死去的时候,

    亲爱的,

    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

    也无须浓荫的柏树。

    让盖着我的青青的草,

    淋着雨也沾着露珠,

    假如你愿意,

    请记得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枕头不知何时已湿了,宇轩愿意记得她吗?唉,如果回忆是痛苦,她情愿他把她忘了,忘得—干二净,无须牵挂。

    “我再见不到地面的青荫,

    觉不到雨露的甜蜜,

    我再听不见夜莺的歌喉,

    在黑夜里轻吐悲啼。

    在悠久的昏幕中迷惘,

    阳光不升起,

    也不消失,

    我也许,

    还记得你,

    我也许,

    把你忘记”

    人死后,还有知觉吗?算了,没有也好,不用让回忆来折磨自己,也许无知也是一种幸福吧。只是说得容易,要忘记一个深爱的人,她是多么不甘心啊!

    “叩、叩!”

    她听到了敲门声,赶紧用棉被把自己从头到脚遮起来,她的眼睛红肿得像两颗胡桃,可不想被人瞧见这副脆弱的模样。

    来人在她床沿坐了下来,她可以感觉到床垫凹了一角。

    “秦婉!”他开口说话了,是爸爸,秦婉心想,罪恶感不由得升起,这一阵子她让他担太多心了。

    “小婉,”他又叫了一声。“我知道你不想说话,没关系,你就听爸爸讲好了。”

    “你还记得你出生时的样子吗?喔,这是什么傻话,你当然不记得了。你出生时候红咚咚的,好可爱,医院里的护士都抢着抱你。你妈和我生你的时候,年纪都已经很大了。你妈是高龄产妇,生你的时候是难产,看她那么痛苦,那个时候我就下定决心,有你这个女儿我就满足了。以后,许多亲朋好友都劝我们再生一个男孩,但我都说有女万事足。真的,有了你,我和你妈的生活都丰富起来。

    “你也许会觉得我们自私吧!没经过你的同意就把你带到这个世上来,去面对那一个未知的世界与未来。当然,决定生你时,我和你妈也商量过这个问题,那时,我们的事业渐渐稳定了,心想可以担负起生儿育女的责任了,如果不能给我们的后代最好的成长环境,我们宁可不生。所以,你绝对是我们满心期待的宝贝,是我们决定你的出生。也许我们真的很自私吧,但我们愿意去帮你面对这个世界与未来,你是我们唯一的小孩,所以我们也算是和你一起摸索长大的。那是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为此,我衷心地感激你。”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感情。

    “爸,你不要这么说!”秦婉赶紧坐直了身子,用力地抱住案亲。“爸,你们尽心尽力地把我抚养长大,该谢的人是我啊!被你们生下来,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事,是你们给我机会去认识这个世界。这一生我过得很充足,我绝对不会后悔的。”她激动地陈述。

    “傻孩子,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又何需言谢?”

    他轻哄着她。“学科学的人,本来是不该相信迷信的,但自从得知你的病情后,我和你妈却不由得祈求上天,希望奇迹能出现。我们只有这样安慰自己了,生命的过程是一个圆,如果这辈子没有缘份,就等来世再续父女缘吧!尽管如此,然而心中却很清楚,这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然后,你妈忽然想到了达克和他那疯狂的研究。我们已经走投无路了,达克成了我们最后的希望”他忍不住哽咽了起来。“小婉,为了爸、为了你妈,为我们奋斗,好不好?就算不为我们,你也要替宇轩想想,他一开始就知道你有病,却还是疯狂的爱上你,你不吃不喝的时候,你以为他好过吗?你沉浸在自怜自怨中时,你是否注意到他不眠不休地照顾着你?”

    “爸!不要再说了,求求你!”她捂住耳朵,拚命地摇着头。

    “我们扪心问自己,已经尽了为人父母的责任,可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错,当初是我们将你带到这世间的,但现在我们将选择权交还给你。生或死,你自己决定吧!只是不要让悲伤蒙敝了你的眼睛,你不是自己一个人,你四周的人都在等你对抗死神啊!给你自己一个机会吧!好不好?再多陪陪爸爸,不要轻易投降啊!”说到最后,他已泣不成声了。

    秦婉不禁呆住了,这是她第一次看见父亲流眼泪,他完全忘了身为人父的尊严,在她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电视上那些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形像都是假的,眼前这个大男人的眼泪才是真的。

    她太沉溺于自己的哀伤了,她实在太自以为是了,以为面对死亡就是一种勇气,其实这不过是逃避的借口。她太懦弱了,不敢抗死神,一味地自暴自弃,在自怜自怨中,伤害了每—颗爱她的心。

    忽然,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露出久违的笑容,坚定地说着:“爸,告诉达克和宇轩吧,我愿意接受挑战!”

    “铃铃”电话铃声响起,秦婉拿起枕头捂住耳朵“喔,吵死了!”她在昏睡中转了一个身,却撞上一堵肉墙,雷恩越过她,接起了电话,脑子还昏沉沉地,心里暗自咒着这些莫名其妙的古董。

    他忽然坐直身子,这个举动太突然了,吵醒了秦婉。他挂掉电话,表情十分严肃。

    “怎么了?你的表情好奇怪喔!是谁打来的?”她关心地揉了揉他僵硬的肌肉。

    “没什么,是达克打来的。我去找他一下,你在家里等我,好不好?”

    他赶紧下了床,开始换衣服,心里却按捺不住兴奋的感觉,达芬说有进展了,他恨不得马上就飞过去,事情发展到现在,总算有点眉目了。

    他临走前,还不忘叮咛她:“你待在家里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出去,好吗?”

    他看她点了点头,才安心地走出去。

    秦婉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懒赖地拿了本书,终于无聊地打个呵欠。她一整个上午都忙着整理家务,现在地拖好了,房间收拾好了,衣服也洗干净了,好像没什么事可以做了。只好拿叶慈的诗集来读,但叶慈的诗集实在是晦涩难懂,她读不到几行就想睡觉。

    她望向窗外,伸了个懒腰。外面的天气好极了,蔚蓝的天空里,几朵蓬蓬的云互相追逐嬉戏,绿色的灌木丛洋溢着无限的生机。微风吹动树叶,沙沙地向她招摇“出来走走,出来走走吧!”它们好像正在勾引着她。

    “为什么不呢?”她在心里想着,反正不告诉宇轩就好了。

    她搬了一张白色的小圆桌出去,在上面铺了一条红白相间的格子桌巾,摆了茶具和几盘小点心,悠闲地举行—个人的下午茶派对。

    如果这时候宇轩也在家有多好啊!她不禁这样想着。她啜了—口自己亲手泡的苹果红茶,深吸一口芬芳的茶香,感觉每一个细胞好像都活了起来。

    前几天,她向宇轩吵着要毛线。他天天将她关在屋子里,她实在是无聊透顶,于是想织些东西来消磨时间。没想到这个最简单的要求对他来说却好像是天下最难办到的事,深蹙着眉头,最后才说他会找达克想办法。真是的,这种事情也需要麻烦达克吗?真伤脑筋!

    不过无论如何,他总算弄了几团毛线球给她,只是颜色都不太高明。算了,有胜于无吧!

    太阳暖洋洋地照在她身上,她悠闲地整理手上的毛线,然后开始织起,好久没织了,先从简单的东西织起吧!她一直想为宇轩织条围巾,现在总算一偿宿愿了,想到此,她更不后悔当初的决定,活着真好。

    她忽然感到喉咙一阵搔痒,忍不住咳起来,一开始只是轻咳,后来却越咳越严重,她忍不住惶恐起来。

    当她看见手心的血丝时,整个人都呆住了,宇轩不是说她的病全好了吗?这些血丝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颗毛线从她腿上滚落,一直滚,直到消失在灌木丛里。

    她怔忡了一会儿才恢复过来,用手巾潦草地擦试手心的血迹,开始找那颗不见了的毛线。白色一向是宇轩的偏爱,她一定得找到。

    她喘着气,终于小步地跑到灌木丛边,伸手去摸索,却摸了个空,她住前一步,整个身子穿越了荧幕。

    她惊骇地往后看,灌木丛明明还在,却没有实体!

    她惊讶地看着眼前的景象“看起来像是汽车的东西,在半空中飞来飞去!街上的女人,和男人一样,高大健美。

    男人穿着金黄色发光的衣眼,女人则穿银色的。相同的是,那些衣服都像第二层肌肤似地紧贴着他们完美无缺的嗣体。

    包恐怖的是,有—些看起采只可能出现在科幻片里的怪兽,竟然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行走。

    天啊!她究竟来到了什么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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