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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事,是否都应当从头说起呢。
抑或,挑中间比较有趣的情节先让读者看了,然后才把剧情往前推?
那是需要很大的技巧的吧。
还是从头做比较好,条理也清楚些。
况且,陈绮罗与甄蔷色这对母女的关系,大扺要从头细说的。
母第一次看到女,是在十二年前。
那时蔷色约十二岁,长得高且瘦,肤色欠佳,似营养不良,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有蛀牙,怎么看都不算一个标致的小孩。
可是蔷色有一个好处,她性格十分沉静,而且,即使乏人督促,功课一流,霸定第一。
绮罗已与甄文彬约定,由她先开口。
于是,在甄家,她先自我介绍:“我叫陈绮罗,你可以叫我罗姨。”
蔷色点点头,不出声,穿着新裙子的她拘谨地在一边坐下。
甄文彬的神色略见焦急。
绮罗不慌不忙“我叫你什么?”
甄文彬已抢答:“在家,我们就叫她蔷色。”
绮罗嗯地一声“蔷色,我与你父亲,打算下个月结婚。”
蔷色低声说:“父亲已与我说过。”
绮罗问:“你愿意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蔷色努力地点点头。
她不是要讨好未来继母,那是非常吃力的一件事,她只是不想得罪任何人。
只听得陈绮罗说:“那好极了,婚后,你会自祖父母处搬回来住。”
蔷色一听,放下一半心。
祖父母并不特别喜欢她,他们讨厌她生母,故此也不看她,尤其是祖母,多年来眼皮也不大抬起,嗯、哼、呵几乎是全部字汇。
三四岁幼儿都知道自己不是受欢迎人物,何况是蔷色。
笔此,知道能回到自己家来,真是有点高兴。
陈绮罗样貌娟秀,衣着时髦,据说是留学生,又有事业,看情形会是个合理的人。
可以和平共处吗?蔷色的心忐忑。
“届时,我们会搬到一个比较宽敞的地方,你会住得比较舒服。”
蔷色点点头。
那天,她统共说了不到十个字。
可是人们喜欢蔷色的身体语言,她沉静安宁。
那天晚上,蔷色仍然回到祖父母家。
她听得祖母说:“文彬这下可走运了,那位陈小姐颇有妆奁,并且愿意取出与文彬共组家庭。”
“蔷色呢?”
“一并带过去住。”
“这就很伟大了。”
“真是,才貌双全,又有爱心,文彬转运了。”
一直到很久之后,蔷色都认为,才貌双全,又有爱心这八个字,用以形容陈骑罗,至贴切不过。
“文彬以前那个人文彬真倒霉。”
“算了,过去事一笔勾销。”
“可是你看,她还生了这个孩子,长得又同她一模一样,又扔不理,造成别人负担。”
蔷色一直躲在一角不出声。
两者声音并不低,居所狭小,蔷色又无私人书房卧室,可是,为什么要避忌?为什么要尊重这小孩?
在客厅一角借张书桌做功课的蔷色只得默默忍受。
不过,吃晚饭之际,喉头特别干,古人说的食不下咽,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饼两日,父亲带她参观新居。
蔷色不相信天下会有那样好的地方。
墙壁地板洁具全是新的,三间房间,她占一间,有张小小单人床、书桌茶几五斗柜全齐,全室光线明亮,浴室就在对门。
案亲微笑“你看怎么样?”
蔷色紧抱着父亲的腰身。
案亲轻轻说:“绮罗走进我生命,给我一切,对我来说,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蔷色,我希望你可以好好与她相处。”
蔷色肯定地点头。
她有一个这样好的房间可以躲藏,她不会騒扰任何人。
十二岁的她长手长脚,十分尴尬。
最令她烦恼的是衣服时时不够大,常常需要买新的,要花大人的钱,她不敢出声。
老师说:“蔷色,鞋子太小,鞋跟已经挤爆,要买双新的了,同家长说,穿小鞋有碍足部健康。”
袜子也穿洞。
可是祖母永远佯装看不见,为什么要看见?衣服洗好了,冷冷说:“一套校服起码可穿三五天,何用时时洗。”
现在,新家里有家务助理,天天帮蔷色做洗熨。
蔷色感觉如小奴婢进化为小鲍主。
可是她沉默犹胜往时,吃完饭便进房做功课,可是体重渐渐增加,面色红润,笑容渐多。
她父亲也一样。
绮罗陪她去添置衣服鞋袜,有熟悉的店,售货员一见到她,马上过来叫陈小姐。
绮罗替蔷色全身内外都添了合身的衣服,她是那样慷慨,无论什么都一打半打那样选焙。
只有很会赚钱的人才会如此出手吧。
蔷色忽然之间富庶起来。
她拥有儿童专用的牙膏,整罐润面霜,水果香的肥皂,甚至消毒膏布上都印着米奇老鼠。
她从不知道生活上除却衣食住行还有如此多的奢侈细节。
可是她还有恐惧,童话中都说后母的真性情会在若干日子后才暴露出来。
会不会是真的呢?
在绮罗带她去箍牙之际,她几乎相信传说全是真的。
要过一段日子,才知道真为她设想。
物质归物质,最重要的是绮罗关心她。
每晚必坐下看她功课,并且毫不掩饰、真诚、热情地赞扬她。
“哗,英文作文都一百分,世上有这样高的分数吗,小时候吃何种奶粉,是它的功劳吗?”
言语幽默、风趣、大胆。
时时叫蔷色感激莫名。
她不似后母,她似一个朋友。
可是少年时的甄蔷色不擅词令,不懂表达。
一日,到晚饭时间,她尚未在饭桌出现。
绮罗问:“这孩子怎么了?”
“随她去,”甄文彬说:“她闹情绪。”
“什么事?”
“在学校,高材生普遍受到尊重,可是:永远有存心挑衅之人。”
“怎么了?”
“今日下午,有两个同学,言语间讽刺蔷色没有母亲。”
绮罗不语,可以看得出双目中有怒意隐现。
她放下筷子,到蔷色房去。
“今日有你爱吃的蛋饺呢。”
蔷色马上换上笑容,可是鼻子红红,是哭过了。
“你爸难得在家吃顿饭,快去陪他。”
蔷色识趣“我马上来。”
绮罗把手按在蔷色肩膀上,蔷色感觉有股力量传遍全身。
她握住继母的手。
第二天,陈骑罗约见校长。
校长出来,见到陈女士那身打扮,知道她是在社会占一席位之人,俗云,先敬罗衣后敬人,校长也不能免俗。
陈绮罗满面笑容,讲清前因后果。
然后很诚恳地作出结论:“即使没有母亲,也是悲剧,不是错误,贵校若干同学似乎没有教养与同情心,况且,甄蔷色怎么没有母亲?我就是她的母亲。”
校长心服口服。
结果那两个同学被校务处口头警告,再不改,就得受处分,记小饼。
甄文彬有点意外“我真没想到可以那样据理力争。”
绮罗说:“我至讨厌人欺人。”
蔷色流下泪来。
从来无人为她出头。
无母之女事无大小均得强忍,否则只有更惹人厌。
甄文彬静静问女儿:“同学说你母亲什么?”
蔷色不愿作答。
同学说:“听说你母亲与男人私奔走掉了。”
这名同学的表姨与甄文彬的舅母有点亲戚关系,可见这件事在亲友间广泛流传。
而这的确是事实。
九岁那年某一日,蔷色放学后回来,已不见母亲。
房间里所有属于她的东西都不翼而飞,空空如也。
她甚至没有向孩子告别。
陈绮罗曾说:“对一个小女孩来说,这必定是天下最可怕的事。”
还不止,接着蔷色发觉父亲开始拚命工作,每晚深夜才返,有时醉醺醺,有时干脆不回家,人们似乎已忘记这小女孩。
一次生病进急症室后,甄文彬才把女儿送到父母处。
然后,天无绝人之路,陈绮罗在甄文彬生命中出现。
中国人命理中,有救星一词,陈绮罗便是甄文彬的救星。
当下甄文彬再问:“同学说你母亲什么?”
绮罗劝说:“蔷色,你愿意谈一谈吗?”
蔷色轻轻说:“他们说我没有母亲,如此而已。”
绮罗示意甄文彬别再追究。
蔷色忽然笑了“不要紧,他们的功课都不如我。”
好像已经决定出人头地。
蔷色回房做功课。
棒半晌,甄文彬问绮罗:“你想不想知道她为何离家出走?”
绮罗不慌不忙微笑地说:“我一点好奇心也无,你呢,你想知道吗。”
甄文彬顿解愁眉,他由衷佩服绮罗,她从来没问过,她是真做到不管过去的事,魑魅魍魉都埋葬在脑后,永不提起。
甄文彬舒出一口气。
那样,一家人才可以真正从头开始。
那几年,日子过得真适意。
陈绮罗有组织天才,无论对外对内,经她整理过,万事均井井有条。
厨房永远有热茶,抽屉有干净内衣,账单全部付清,家居整洁,全家杂物小至邮票葯丸牙签她全知道放在何处,马上可以拿出来。
别以为这些都足轻而易举之事,陈绮罗每周上班超过五十小时,同时她得维持个人容貌整齐,她并非全职主妇,这样算来,身兼数职,照顾周全难得之至。
蔷色觉得继母似那种自图画里走出来打救落难书生的仙女。
从她出现之后,父可专心工作,女可专心读书。
奇是奇在连祖父母见了蔷色,也比较从前客气。
可是,蔷色在心中喊:我一直是甄家的女儿呀。
现在,她由继母亲自开车送上学。
为此,绮罗需早起半小时,故蔷色从来不敢叫她等,延伸出去,她也不会叫任何人等,她从不迟到。
同学还是那班同学,见她鞋袜光鲜,又有一位漂亮的女士管接管送,嘴脸顿时不一样。
都主动起来:“蔷色二字是什么意思”“这名字挺别致,可以一说来源吗”“有空请为我们补习”
全世界不知什么地方来那么多势利的人,全堆在甄蔷色身边。
开头,蔷色以为这世界理应如此,后来才明白,那纯粹是她少年时的不幸,不不不,世间好人比坏人多。
她更加沉默,一天上课六小时,可以不与同学说一句话,独来独往。
这其实是不正常的,可是老师们欣赏得不得了“你们要向甄蔷色同学学习。”
作文课有条题目叫“我最要好的朋友”
蔷色这样写: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我的母亲。
其余的同学,半数在怀念童年时的小邻居,另外半数,选同座的同学。
只有蔷色作文有新意。
老师批了一个甲,对她说:“你有那么一个好母亲,真是幸运。”
蔷色答:“我知道。”
现在,她穿的鞋子永远合脚,上学上街各一双,还有运动球鞋,冬天尚有爬山靴,不奢侈,可是丰足。
按着时候上理发店修理头发,统统由继母付账。
绮罗常常搂着女儿肩膀进进出出,一日说:“噫,长这么高了。”
然后,在十五岁那年,她已高过继母。
生日并无特别庆祝,买一只蛋糕,做一窝面大家吃,一家三日私底下高兴。
这次甄文彬夫妇给女儿一件礼物,他们把蔷色送到欧洲旅行。
绮罗说:“你要是不放心一个人去”
“不,我喜欢极了!”
这是她第一次乘搭飞机。
祖父母深深纳罕。
“蔷色这是什么命?倒也奇怪,有不相干的人来这样疼她。”
“只恐怕好景不长,待有了亲生儿,继母便原形毕露。”
“特别是添了儿子之后。”
“可不是。”
语气是那样幸灾乐祸:看你好到几时去!
有什么理由他们特别不希望蔷色过好日子?
老人不喜欢她生母,故迁怒于孙女,深觉那女人生的孩子永远不配有美满生活。
那个时候,蔷色几乎已经忘记母亲外貌。
一日,在早餐桌子上,蔷色不小心碰跌牛奶杯子泼湿校服裙子,一脸懊恼惭愧,又嫌更换衣服麻烦,一副哭笑不得模样。
然后,发觉父亲呆呆看着她。
接着,甄文彬冲口而出:“你同你妈一个印子印出来似。”
那日,放了学,蔷色呆呆对牢镜子细看自己的五官,一个印子,她母亲就是这个样子?
这肯定是个坏模子,蔷色忽然伸手出来掌掴自己,出尽力,左右开弓,直至双颊激辣辣肿起来。
然后,她流下眼泪。
冰凉泪水流经红痛热的面孔,永志不忘。
蔷色厌憎生母,比谁都更甚。
她有生母照片,只是不想取出看。
倒底年轻,欧洲之行已使她将所有烦恼丢在脑后。
回来她说:“行万里路有时真比读万卷书更胜一筹。”
其实不过是忽忽忙忙走马看花。
甄文彬循例问:“最喜欢哪个城市?”
“伦敦。”
“考试成绩好,送你往伦敦读书。”
“那需要花费很多。”
甄文彬笑着问:“什么,你不打算考奖学金?”
“听师兄们说,生活费比学费更贵。”
“不怕不怕,只得你一个孩子,总负担得起。”
蔷色迟疑“也许会添弟弟”
绮罗忽然说:“没有这回事。”
蔷色讶异。
绮罗补充:“我不会是一个好母亲。”
蔷色忍不住说:“可是你对我那么好!”绮罗坦诚地说:“但我一向只把你当朋友。”
甄文彬笑起来。
陈绮罗说:“我是职业女性,从学堂出来做事至今,我不耐烦整日在家陪伴幼儿同他们唱儿歌拍手掌,我知道自己的短处,我不愿做母亲。”
甄文彬说:“这件事可从详计议。”
陈绮罗双手乱摇“太吃苦了,不干不干,做得好,老应该,做不好,万人践踏,天下最无报酬的是母亲一职,吃力不讨好。”
这想法倒很新奇。
“可以聘请保母呀。”
“我天性多疑,不信任任何人带我的孩子。”
甄文彬扬手“过几年了,到了三十五六,你自然会天性发作。”
绮罗忽然说:“大都会里找生活的人,日子久了,哪里还有天性,都不过是水门汀缝子里长出来的草。”
蔷色一愣,绮罗一向乐观,这话,不像是她说的。
傍晚,她坐在书桌前核数。
“蔷色,我写给你的支票有三张尚未兑现。”
“是,我上次的零用还未用完。”
这是一个节省的好孩子。
一切都选最朴素的款式:外套、书包、鞋子蔷色不希望引起任何人注意,免得又有人指出她的母与男人私奔。
能把自己收藏得紧紧就好,况且,像她那样一个孩子,也不配穿玫瑰红的夹克、粉紫色的裙子。
苞是继母过生活,是有分别的,她怎么不知道。
十全十美的继母也不是生母。
她见过同学李洁卿同母亲发脾气。
一日放学时间忽然下大雨,李母带了伞来接她,心急,在课室门口张望,被老师发觉,轻轻掩上课室房门。
铃声一响,众学生鱼贯而出,李洁卿便发起脾气来,当众把书包扔在地下踩两下,叫母亲以后,一生一世、永远不要再来接放学。
李太太太一直讪讪站一边,不出声,也不生气。
那是生母。
至于继母,再好,似一个朋友,你不会为小笔得罪朋友,因为朋友会掉头而去。
可是蔷色已知道自己够幸运。
她得到的,肯定是最好的继母。<... -->>
笔事,是否都应当从头说起呢。
抑或,挑中间比较有趣的情节先让读者看了,然后才把剧情往前推?
那是需要很大的技巧的吧。
还是从头做比较好,条理也清楚些。
况且,陈绮罗与甄蔷色这对母女的关系,大扺要从头细说的。
母第一次看到女,是在十二年前。
那时蔷色约十二岁,长得高且瘦,肤色欠佳,似营养不良,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有蛀牙,怎么看都不算一个标致的小孩。
可是蔷色有一个好处,她性格十分沉静,而且,即使乏人督促,功课一流,霸定第一。
绮罗已与甄文彬约定,由她先开口。
于是,在甄家,她先自我介绍:“我叫陈绮罗,你可以叫我罗姨。”
蔷色点点头,不出声,穿着新裙子的她拘谨地在一边坐下。
甄文彬的神色略见焦急。
绮罗不慌不忙“我叫你什么?”
甄文彬已抢答:“在家,我们就叫她蔷色。”
绮罗嗯地一声“蔷色,我与你父亲,打算下个月结婚。”
蔷色低声说:“父亲已与我说过。”
绮罗问:“你愿意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蔷色努力地点点头。
她不是要讨好未来继母,那是非常吃力的一件事,她只是不想得罪任何人。
只听得陈绮罗说:“那好极了,婚后,你会自祖父母处搬回来住。”
蔷色一听,放下一半心。
祖父母并不特别喜欢她,他们讨厌她生母,故此也不看她,尤其是祖母,多年来眼皮也不大抬起,嗯、哼、呵几乎是全部字汇。
三四岁幼儿都知道自己不是受欢迎人物,何况是蔷色。
笔此,知道能回到自己家来,真是有点高兴。
陈绮罗样貌娟秀,衣着时髦,据说是留学生,又有事业,看情形会是个合理的人。
可以和平共处吗?蔷色的心忐忑。
“届时,我们会搬到一个比较宽敞的地方,你会住得比较舒服。”
蔷色点点头。
那天,她统共说了不到十个字。
可是人们喜欢蔷色的身体语言,她沉静安宁。
那天晚上,蔷色仍然回到祖父母家。
她听得祖母说:“文彬这下可走运了,那位陈小姐颇有妆奁,并且愿意取出与文彬共组家庭。”
“蔷色呢?”
“一并带过去住。”
“这就很伟大了。”
“真是,才貌双全,又有爱心,文彬转运了。”
一直到很久之后,蔷色都认为,才貌双全,又有爱心这八个字,用以形容陈骑罗,至贴切不过。
“文彬以前那个人文彬真倒霉。”
“算了,过去事一笔勾销。”
“可是你看,她还生了这个孩子,长得又同她一模一样,又扔不理,造成别人负担。”
蔷色一直躲在一角不出声。
两者声音并不低,居所狭小,蔷色又无私人书房卧室,可是,为什么要避忌?为什么要尊重这小孩?
在客厅一角借张书桌做功课的蔷色只得默默忍受。
不过,吃晚饭之际,喉头特别干,古人说的食不下咽,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饼两日,父亲带她参观新居。
蔷色不相信天下会有那样好的地方。
墙壁地板洁具全是新的,三间房间,她占一间,有张小小单人床、书桌茶几五斗柜全齐,全室光线明亮,浴室就在对门。
案亲微笑“你看怎么样?”
蔷色紧抱着父亲的腰身。
案亲轻轻说:“绮罗走进我生命,给我一切,对我来说,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蔷色,我希望你可以好好与她相处。”
蔷色肯定地点头。
她有一个这样好的房间可以躲藏,她不会騒扰任何人。
十二岁的她长手长脚,十分尴尬。
最令她烦恼的是衣服时时不够大,常常需要买新的,要花大人的钱,她不敢出声。
老师说:“蔷色,鞋子太小,鞋跟已经挤爆,要买双新的了,同家长说,穿小鞋有碍足部健康。”
袜子也穿洞。
可是祖母永远佯装看不见,为什么要看见?衣服洗好了,冷冷说:“一套校服起码可穿三五天,何用时时洗。”
现在,新家里有家务助理,天天帮蔷色做洗熨。
蔷色感觉如小奴婢进化为小鲍主。
可是她沉默犹胜往时,吃完饭便进房做功课,可是体重渐渐增加,面色红润,笑容渐多。
她父亲也一样。
绮罗陪她去添置衣服鞋袜,有熟悉的店,售货员一见到她,马上过来叫陈小姐。
绮罗替蔷色全身内外都添了合身的衣服,她是那样慷慨,无论什么都一打半打那样选焙。
只有很会赚钱的人才会如此出手吧。
蔷色忽然之间富庶起来。
她拥有儿童专用的牙膏,整罐润面霜,水果香的肥皂,甚至消毒膏布上都印着米奇老鼠。
她从不知道生活上除却衣食住行还有如此多的奢侈细节。
可是她还有恐惧,童话中都说后母的真性情会在若干日子后才暴露出来。
会不会是真的呢?
在绮罗带她去箍牙之际,她几乎相信传说全是真的。
要过一段日子,才知道真为她设想。
物质归物质,最重要的是绮罗关心她。
每晚必坐下看她功课,并且毫不掩饰、真诚、热情地赞扬她。
“哗,英文作文都一百分,世上有这样高的分数吗,小时候吃何种奶粉,是它的功劳吗?”
言语幽默、风趣、大胆。
时时叫蔷色感激莫名。
她不似后母,她似一个朋友。
可是少年时的甄蔷色不擅词令,不懂表达。
一日,到晚饭时间,她尚未在饭桌出现。
绮罗问:“这孩子怎么了?”
“随她去,”甄文彬说:“她闹情绪。”
“什么事?”
“在学校,高材生普遍受到尊重,可是:永远有存心挑衅之人。”
“怎么了?”
“今日下午,有两个同学,言语间讽刺蔷色没有母亲。”
绮罗不语,可以看得出双目中有怒意隐现。
她放下筷子,到蔷色房去。
“今日有你爱吃的蛋饺呢。”
蔷色马上换上笑容,可是鼻子红红,是哭过了。
“你爸难得在家吃顿饭,快去陪他。”
蔷色识趣“我马上来。”
绮罗把手按在蔷色肩膀上,蔷色感觉有股力量传遍全身。
她握住继母的手。
第二天,陈骑罗约见校长。
校长出来,见到陈女士那身打扮,知道她是在社会占一席位之人,俗云,先敬罗衣后敬人,校长也不能免俗。
陈绮罗满面笑容,讲清前因后果。
然后很诚恳地作出结论:“即使没有母亲,也是悲剧,不是错误,贵校若干同学似乎没有教养与同情心,况且,甄蔷色怎么没有母亲?我就是她的母亲。”
校长心服口服。
结果那两个同学被校务处口头警告,再不改,就得受处分,记小饼。
甄文彬有点意外“我真没想到可以那样据理力争。”
绮罗说:“我至讨厌人欺人。”
蔷色流下泪来。
从来无人为她出头。
无母之女事无大小均得强忍,否则只有更惹人厌。
甄文彬静静问女儿:“同学说你母亲什么?”
蔷色不愿作答。
同学说:“听说你母亲与男人私奔走掉了。”
这名同学的表姨与甄文彬的舅母有点亲戚关系,可见这件事在亲友间广泛流传。
而这的确是事实。
九岁那年某一日,蔷色放学后回来,已不见母亲。
房间里所有属于她的东西都不翼而飞,空空如也。
她甚至没有向孩子告别。
陈绮罗曾说:“对一个小女孩来说,这必定是天下最可怕的事。”
还不止,接着蔷色发觉父亲开始拚命工作,每晚深夜才返,有时醉醺醺,有时干脆不回家,人们似乎已忘记这小女孩。
一次生病进急症室后,甄文彬才把女儿送到父母处。
然后,天无绝人之路,陈绮罗在甄文彬生命中出现。
中国人命理中,有救星一词,陈绮罗便是甄文彬的救星。
当下甄文彬再问:“同学说你母亲什么?”
绮罗劝说:“蔷色,你愿意谈一谈吗?”
蔷色轻轻说:“他们说我没有母亲,如此而已。”
绮罗示意甄文彬别再追究。
蔷色忽然笑了“不要紧,他们的功课都不如我。”
好像已经决定出人头地。
蔷色回房做功课。
棒半晌,甄文彬问绮罗:“你想不想知道她为何离家出走?”
绮罗不慌不忙微笑地说:“我一点好奇心也无,你呢,你想知道吗。”
甄文彬顿解愁眉,他由衷佩服绮罗,她从来没问过,她是真做到不管过去的事,魑魅魍魉都埋葬在脑后,永不提起。
甄文彬舒出一口气。
那样,一家人才可以真正从头开始。
那几年,日子过得真适意。
陈绮罗有组织天才,无论对外对内,经她整理过,万事均井井有条。
厨房永远有热茶,抽屉有干净内衣,账单全部付清,家居整洁,全家杂物小至邮票葯丸牙签她全知道放在何处,马上可以拿出来。
别以为这些都足轻而易举之事,陈绮罗每周上班超过五十小时,同时她得维持个人容貌整齐,她并非全职主妇,这样算来,身兼数职,照顾周全难得之至。
蔷色觉得继母似那种自图画里走出来打救落难书生的仙女。
从她出现之后,父可专心工作,女可专心读书。
奇是奇在连祖父母见了蔷色,也比较从前客气。
可是,蔷色在心中喊:我一直是甄家的女儿呀。
现在,她由继母亲自开车送上学。
为此,绮罗需早起半小时,故蔷色从来不敢叫她等,延伸出去,她也不会叫任何人等,她从不迟到。
同学还是那班同学,见她鞋袜光鲜,又有一位漂亮的女士管接管送,嘴脸顿时不一样。
都主动起来:“蔷色二字是什么意思”“这名字挺别致,可以一说来源吗”“有空请为我们补习”
全世界不知什么地方来那么多势利的人,全堆在甄蔷色身边。
开头,蔷色以为这世界理应如此,后来才明白,那纯粹是她少年时的不幸,不不不,世间好人比坏人多。
她更加沉默,一天上课六小时,可以不与同学说一句话,独来独往。
这其实是不正常的,可是老师们欣赏得不得了“你们要向甄蔷色同学学习。”
作文课有条题目叫“我最要好的朋友”
蔷色这样写: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我的母亲。
其余的同学,半数在怀念童年时的小邻居,另外半数,选同座的同学。
只有蔷色作文有新意。
老师批了一个甲,对她说:“你有那么一个好母亲,真是幸运。”
蔷色答:“我知道。”
现在,她穿的鞋子永远合脚,上学上街各一双,还有运动球鞋,冬天尚有爬山靴,不奢侈,可是丰足。
按着时候上理发店修理头发,统统由继母付账。
绮罗常常搂着女儿肩膀进进出出,一日说:“噫,长这么高了。”
然后,在十五岁那年,她已高过继母。
生日并无特别庆祝,买一只蛋糕,做一窝面大家吃,一家三日私底下高兴。
这次甄文彬夫妇给女儿一件礼物,他们把蔷色送到欧洲旅行。
绮罗说:“你要是不放心一个人去”
“不,我喜欢极了!”
这是她第一次乘搭飞机。
祖父母深深纳罕。
“蔷色这是什么命?倒也奇怪,有不相干的人来这样疼她。”
“只恐怕好景不长,待有了亲生儿,继母便原形毕露。”
“特别是添了儿子之后。”
“可不是。”
语气是那样幸灾乐祸:看你好到几时去!
有什么理由他们特别不希望蔷色过好日子?
老人不喜欢她生母,故迁怒于孙女,深觉那女人生的孩子永远不配有美满生活。
那个时候,蔷色几乎已经忘记母亲外貌。
一日,在早餐桌子上,蔷色不小心碰跌牛奶杯子泼湿校服裙子,一脸懊恼惭愧,又嫌更换衣服麻烦,一副哭笑不得模样。
然后,发觉父亲呆呆看着她。
接着,甄文彬冲口而出:“你同你妈一个印子印出来似。”
那日,放了学,蔷色呆呆对牢镜子细看自己的五官,一个印子,她母亲就是这个样子?
这肯定是个坏模子,蔷色忽然伸手出来掌掴自己,出尽力,左右开弓,直至双颊激辣辣肿起来。
然后,她流下眼泪。
冰凉泪水流经红痛热的面孔,永志不忘。
蔷色厌憎生母,比谁都更甚。
她有生母照片,只是不想取出看。
倒底年轻,欧洲之行已使她将所有烦恼丢在脑后。
回来她说:“行万里路有时真比读万卷书更胜一筹。”
其实不过是忽忽忙忙走马看花。
甄文彬循例问:“最喜欢哪个城市?”
“伦敦。”
“考试成绩好,送你往伦敦读书。”
“那需要花费很多。”
甄文彬笑着问:“什么,你不打算考奖学金?”
“听师兄们说,生活费比学费更贵。”
“不怕不怕,只得你一个孩子,总负担得起。”
蔷色迟疑“也许会添弟弟”
绮罗忽然说:“没有这回事。”
蔷色讶异。
绮罗补充:“我不会是一个好母亲。”
蔷色忍不住说:“可是你对我那么好!”绮罗坦诚地说:“但我一向只把你当朋友。”
甄文彬笑起来。
陈绮罗说:“我是职业女性,从学堂出来做事至今,我不耐烦整日在家陪伴幼儿同他们唱儿歌拍手掌,我知道自己的短处,我不愿做母亲。”
甄文彬说:“这件事可从详计议。”
陈绮罗双手乱摇“太吃苦了,不干不干,做得好,老应该,做不好,万人践踏,天下最无报酬的是母亲一职,吃力不讨好。”
这想法倒很新奇。
“可以聘请保母呀。”
“我天性多疑,不信任任何人带我的孩子。”
甄文彬扬手“过几年了,到了三十五六,你自然会天性发作。”
绮罗忽然说:“大都会里找生活的人,日子久了,哪里还有天性,都不过是水门汀缝子里长出来的草。”
蔷色一愣,绮罗一向乐观,这话,不像是她说的。
傍晚,她坐在书桌前核数。
“蔷色,我写给你的支票有三张尚未兑现。”
“是,我上次的零用还未用完。”
这是一个节省的好孩子。
一切都选最朴素的款式:外套、书包、鞋子蔷色不希望引起任何人注意,免得又有人指出她的母与男人私奔。
能把自己收藏得紧紧就好,况且,像她那样一个孩子,也不配穿玫瑰红的夹克、粉紫色的裙子。
苞是继母过生活,是有分别的,她怎么不知道。
十全十美的继母也不是生母。
她见过同学李洁卿同母亲发脾气。
一日放学时间忽然下大雨,李母带了伞来接她,心急,在课室门口张望,被老师发觉,轻轻掩上课室房门。
铃声一响,众学生鱼贯而出,李洁卿便发起脾气来,当众把书包扔在地下踩两下,叫母亲以后,一生一世、永远不要再来接放学。
李太太太一直讪讪站一边,不出声,也不生气。
那是生母。
至于继母,再好,似一个朋友,你不会为小笔得罪朋友,因为朋友会掉头而去。
可是蔷色已知道自己够幸运。
她得到的,肯定是最好的继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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