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只是近黄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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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眼里出西施?”陆永丰笑弯了眼,调情道:“就这么喜欢我?”
汪明看他一眼,也调侃道:“我倒想喜欢你,但我怎么敢呢?”
“我是能吃人还是怎么的?”
汪明反问:“我要是喜欢你,还怎么呆在你身边?”
“嗯?”陆永丰没反应过来。
汪明歪着头,圆圆的眼睛无辜地盯着他,“你跟宴姐分手的时候说过,你从来不会留喜欢自己的人在身边。”
说起来,他现在的这间病房,倒正巧是当初文宴扬住的那间。当时他躲在衣柜里,而文宴扬躺在他如今正躺着的病床上。陆永丰对她说:“我需要的是一个不爱我也不管我的情人。”
那时候他还笑傻子才会喜欢陆永丰呢,没想到一转眼他也成了傻子。苍天饶过谁啊!
陆永丰被他这么一说才想起还有这么一出,转了转眼睛:“嗯……特殊问题特殊对待嘛,我觉得我也挺喜欢你的,乐意你待在我身边。”
“你说什么?”汪明万万没想到他打了个直球,差点被口水呛到。
陆永丰耸耸肩:“不是喜欢你,谁要陪你吃一个月猪蹄。”
这脑回路太奇怪,又奇怪得太契合陆永丰,汪明一时无法反驳。
他只得闷闷地说道:“你真好。”
“哎呀,一般般啦。”陆永丰毫不谦虚地接受了他的奉承。
“但是陆永丰,我不值得你的好。”
汪明话锋一转,淡淡地说:“苦难不是人自甘堕落的借口,我最后走到这样肮脏、低贱的地步,我自己也责无旁贷。我知道你同情我,但是你没必要因为同情而在心里美化我的形象。”
陆永丰皱起眉,“你什么意思?”
汪明耸耸肩,“我是挺倒霉,但除去可怜的滤镜,我没那么好。我不够聪明、滥圣母,还作,这也是真的。陆永丰,你是个潇洒的人,不必因为同情就让自己背上不必要的负担。”
陆永丰定定地看着他,半晌才问道:“你说我这段时间对你这么上心,是因为同情你?”
汪明决然地一点头,不带感情地说道:“陆永丰,我不想你因为搞混了同情和爱情,就把自己赔上去。”
陆永丰沉默了片刻,转身丢下一句:“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汪明安详地看着他的背影,目送他大步离开。陆永丰头也不回地走了,也带走了傍晚时分的最后一缕晚霞。
陆永丰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在他人生的前三十三年从没有为什么事情而后悔过,但很久以后,每当他回想起这一个美丽而短暂的黄昏时,他常常想,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如果再有一次机会让他选择,他一定会选择——再走快些!
陆永丰匆匆从汪明的病房里出来,匆匆开车离开医院,开出二环,一直开到s市与隔壁市的边郊,陆家在这里买了一块地,有水的一半做成了湿地公园,有山的一半便在半山腰处起了个庄园。陆永丰绕过巨大的湿地公园,又沿着盘山公路开了好一会儿,才到达了目的地。
这个庄园是陆家老爷子的手笔,他退休时为图个清静,便在这里建了个颐养天年的别庄。因此这里一切都按着他的喜好来修葺,台榭廊苑,蔚为大观。
陆永丰穿过郁郁苍苍的奇花异草,径直走进了庄园中心的主宅里。早在陆永丰驱车进大门的时候门卫就已经通知了管家,于是主宅里灯火通明,管家身边站着几个家仆,都站在门口迎接。
陆永丰摆摆手,开门见山问:“爷爷还没睡吧?”
管家微笑道:“按照老爷的日常作息,还有半小时,现在他在书房看书。”
陆永丰向书房处大步迈进:“好嘞,待会见。”
书房的黑胶唱机传来宏丽壮阔的巴洛克音乐,是陆永丰最讨厌的旋律。他鬼鬼祟祟地探了颗头进书房,便见到陆家老爷子戴着老花镜,眯着眼,正在翻阅一本《德意志意识形态》。
陆老爷子没抬头,眼睛还流连在书页中,淡淡斥道:“门也不敲,谁教你的规矩?”
陆永丰便推门进去,笑嘻嘻的:“爷爷,想我没?”
陆老爷子一直等看完了一页书,才瞟他一眼,“大半夜的,来作什么?”
“跟您讨样东西。”
陆老爷子一下子就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但下一刻便陷入了罕见的疑惑中:“你找到它的主人了?”
陆永丰感慨道:“您没想到吧?我也没想到。”
陆老爷子沉沉地审视着眼前的孙子好几秒,才慢慢地从太师椅上看起来,随年岁愈发增长的威严与洞察力浓缩在那双眯起的眼睛中,似乎能让任何人都无所遁形。
陆永丰明智地保持了沉默,安静地等待老爷子发话。在典雅的古典乐声中,陆老爷子终于开口:“你父亲不是我最满意的一个儿子,当初我把家业交给他,一部分原因是我相中了你。”
陆老爷子年纪大,说话也慢,他停了一下,又冷冷说道:“没成想你却越长越歪,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陆永丰依旧不作声,只赔着笑脸地装孙子……哦不对他本来就是爷爷的孙子。
陆老爷子看着他这副没皮没脸的样子,哼了一声,终究拄着拐杖走到旁边的保险柜处,从中拿出了一个细盒。
“你18岁的那一年,我说过未来陆家就是你的。这对玉戒,祖宗们代代相传,当初我许诺过,等你成家立室,我就把它传给你。我老头子不食言,拿去吧。”
陆老爷子把那细盒放在桌上,又说教道:
“你哪里都好,就是性子定不下来,但你愿意结婚,也是一大进步了。虽然现在家业给了你弟弟打理,但是继承陆家不局限于那些个公司。什么名啊利啊,都是过眼云烟,我们陆家经历过战乱,经历过饥荒,经历过百多年风风雨雨,仍然屹立不倒,这里头的东西才是继承。领着我们陆家人代代相续,生生不息,那才是正事。”
陆永丰表情郑重地接过那盒对戒,心里却在默默地思考人生……他搞基,他弟陆晦也搞基,这个代代相续,呃,恐怕……
陆永丰脑袋里开始用楚王失弓的哲思来减轻自己的负罪感,陆老爷子看他那副走神的样子,不由又开始置气:“对了,结婚可不是件小事,你爸妈怎么没跟我提过?越发不像话了。”
“谁说我要结婚了,”陆永丰说道,“八字还没一撇呢,才准备追。”
“什么?”老爷子气得瞪眼,说话都不利索了:“你——你用我们传家之宝去追人??!”
陆永丰眼疾手快地趁老爷子反悔之前一把把戒指塞到自己裤袋里,信誓旦旦:“追到就结,追到就结!”
陆老爷子捧着心口:“气死我了,气死我了……我就知道,你怎么可能会定下来!”
陆永丰连忙给他顺气:“爷爷,这次是真的,如果他愿意,我会一辈子照顾他。”
说来有趣,陆永丰前半辈子从来没有产生过对未来的任何诺言,他是个薄情的人,任何东西都很快就被他厌倦。但是对汪明,他第一次产生了关于未来的想象,还不是未来一年两年,竟然是一辈子。
汪明把他的这些想法归咎于同情,但也许汪明忘了,他是一个没有同理心的人,不会对任何人产生同情,他之所以想要照顾汪明,只是因为他动心了。
这是一种很新鲜的感觉,陆永丰向来取次花丛懒回顾,现在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人,连他自己也自我怀疑地反复确认了许多遍,汪明不相信他,其实也是很正常的。
这种不信任是很难靠嘴巴说几句话就消除的,尤其他俩都有过劣迹斑斑的睁眼说瞎话前科,所他要给他的小明一点安全感,一点厚重的信物。
陆永丰从陆老爷子那取了戒指,又一刻不停地驾车开回城区,他要马上把这颗戒指戴在汪明的手上。
来回一共开了七八个小时,陆永丰打着呵欠到达医院的时候已经月上中天。他身体很疲惫了,但大脑还十分活跃,甚至可以说有些难得的兴奋。陆永丰一边走一边想,如果直接在病房塞给他一个戒指,然后呢?求婚?这样会不会跳过太多步骤了,是不是应该搞点什么套路?
陆永丰放轻脚步,探头探脑地拧开病房门的把手,里头一室漆黑——难道睡了?这样也好,他又多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去思考用什么套路比较好。>
“情人眼里出西施?”陆永丰笑弯了眼,调情道:“就这么喜欢我?”
汪明看他一眼,也调侃道:“我倒想喜欢你,但我怎么敢呢?”
“我是能吃人还是怎么的?”
汪明反问:“我要是喜欢你,还怎么呆在你身边?”
“嗯?”陆永丰没反应过来。
汪明歪着头,圆圆的眼睛无辜地盯着他,“你跟宴姐分手的时候说过,你从来不会留喜欢自己的人在身边。”
说起来,他现在的这间病房,倒正巧是当初文宴扬住的那间。当时他躲在衣柜里,而文宴扬躺在他如今正躺着的病床上。陆永丰对她说:“我需要的是一个不爱我也不管我的情人。”
那时候他还笑傻子才会喜欢陆永丰呢,没想到一转眼他也成了傻子。苍天饶过谁啊!
陆永丰被他这么一说才想起还有这么一出,转了转眼睛:“嗯……特殊问题特殊对待嘛,我觉得我也挺喜欢你的,乐意你待在我身边。”
“你说什么?”汪明万万没想到他打了个直球,差点被口水呛到。
陆永丰耸耸肩:“不是喜欢你,谁要陪你吃一个月猪蹄。”
这脑回路太奇怪,又奇怪得太契合陆永丰,汪明一时无法反驳。
他只得闷闷地说道:“你真好。”
“哎呀,一般般啦。”陆永丰毫不谦虚地接受了他的奉承。
“但是陆永丰,我不值得你的好。”
汪明话锋一转,淡淡地说:“苦难不是人自甘堕落的借口,我最后走到这样肮脏、低贱的地步,我自己也责无旁贷。我知道你同情我,但是你没必要因为同情而在心里美化我的形象。”
陆永丰皱起眉,“你什么意思?”
汪明耸耸肩,“我是挺倒霉,但除去可怜的滤镜,我没那么好。我不够聪明、滥圣母,还作,这也是真的。陆永丰,你是个潇洒的人,不必因为同情就让自己背上不必要的负担。”
陆永丰定定地看着他,半晌才问道:“你说我这段时间对你这么上心,是因为同情你?”
汪明决然地一点头,不带感情地说道:“陆永丰,我不想你因为搞混了同情和爱情,就把自己赔上去。”
陆永丰沉默了片刻,转身丢下一句:“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汪明安详地看着他的背影,目送他大步离开。陆永丰头也不回地走了,也带走了傍晚时分的最后一缕晚霞。
陆永丰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在他人生的前三十三年从没有为什么事情而后悔过,但很久以后,每当他回想起这一个美丽而短暂的黄昏时,他常常想,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如果再有一次机会让他选择,他一定会选择——再走快些!
陆永丰匆匆从汪明的病房里出来,匆匆开车离开医院,开出二环,一直开到s市与隔壁市的边郊,陆家在这里买了一块地,有水的一半做成了湿地公园,有山的一半便在半山腰处起了个庄园。陆永丰绕过巨大的湿地公园,又沿着盘山公路开了好一会儿,才到达了目的地。
这个庄园是陆家老爷子的手笔,他退休时为图个清静,便在这里建了个颐养天年的别庄。因此这里一切都按着他的喜好来修葺,台榭廊苑,蔚为大观。
陆永丰穿过郁郁苍苍的奇花异草,径直走进了庄园中心的主宅里。早在陆永丰驱车进大门的时候门卫就已经通知了管家,于是主宅里灯火通明,管家身边站着几个家仆,都站在门口迎接。
陆永丰摆摆手,开门见山问:“爷爷还没睡吧?”
管家微笑道:“按照老爷的日常作息,还有半小时,现在他在书房看书。”
陆永丰向书房处大步迈进:“好嘞,待会见。”
书房的黑胶唱机传来宏丽壮阔的巴洛克音乐,是陆永丰最讨厌的旋律。他鬼鬼祟祟地探了颗头进书房,便见到陆家老爷子戴着老花镜,眯着眼,正在翻阅一本《德意志意识形态》。
陆老爷子没抬头,眼睛还流连在书页中,淡淡斥道:“门也不敲,谁教你的规矩?”
陆永丰便推门进去,笑嘻嘻的:“爷爷,想我没?”
陆老爷子一直等看完了一页书,才瞟他一眼,“大半夜的,来作什么?”
“跟您讨样东西。”
陆老爷子一下子就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但下一刻便陷入了罕见的疑惑中:“你找到它的主人了?”
陆永丰感慨道:“您没想到吧?我也没想到。”
陆老爷子沉沉地审视着眼前的孙子好几秒,才慢慢地从太师椅上看起来,随年岁愈发增长的威严与洞察力浓缩在那双眯起的眼睛中,似乎能让任何人都无所遁形。
陆永丰明智地保持了沉默,安静地等待老爷子发话。在典雅的古典乐声中,陆老爷子终于开口:“你父亲不是我最满意的一个儿子,当初我把家业交给他,一部分原因是我相中了你。”
陆老爷子年纪大,说话也慢,他停了一下,又冷冷说道:“没成想你却越长越歪,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陆永丰依旧不作声,只赔着笑脸地装孙子……哦不对他本来就是爷爷的孙子。
陆老爷子看着他这副没皮没脸的样子,哼了一声,终究拄着拐杖走到旁边的保险柜处,从中拿出了一个细盒。
“你18岁的那一年,我说过未来陆家就是你的。这对玉戒,祖宗们代代相传,当初我许诺过,等你成家立室,我就把它传给你。我老头子不食言,拿去吧。”
陆老爷子把那细盒放在桌上,又说教道:
“你哪里都好,就是性子定不下来,但你愿意结婚,也是一大进步了。虽然现在家业给了你弟弟打理,但是继承陆家不局限于那些个公司。什么名啊利啊,都是过眼云烟,我们陆家经历过战乱,经历过饥荒,经历过百多年风风雨雨,仍然屹立不倒,这里头的东西才是继承。领着我们陆家人代代相续,生生不息,那才是正事。”
陆永丰表情郑重地接过那盒对戒,心里却在默默地思考人生……他搞基,他弟陆晦也搞基,这个代代相续,呃,恐怕……
陆永丰脑袋里开始用楚王失弓的哲思来减轻自己的负罪感,陆老爷子看他那副走神的样子,不由又开始置气:“对了,结婚可不是件小事,你爸妈怎么没跟我提过?越发不像话了。”
“谁说我要结婚了,”陆永丰说道,“八字还没一撇呢,才准备追。”
“什么?”老爷子气得瞪眼,说话都不利索了:“你——你用我们传家之宝去追人??!”
陆永丰眼疾手快地趁老爷子反悔之前一把把戒指塞到自己裤袋里,信誓旦旦:“追到就结,追到就结!”
陆老爷子捧着心口:“气死我了,气死我了……我就知道,你怎么可能会定下来!”
陆永丰连忙给他顺气:“爷爷,这次是真的,如果他愿意,我会一辈子照顾他。”
说来有趣,陆永丰前半辈子从来没有产生过对未来的任何诺言,他是个薄情的人,任何东西都很快就被他厌倦。但是对汪明,他第一次产生了关于未来的想象,还不是未来一年两年,竟然是一辈子。
汪明把他的这些想法归咎于同情,但也许汪明忘了,他是一个没有同理心的人,不会对任何人产生同情,他之所以想要照顾汪明,只是因为他动心了。
这是一种很新鲜的感觉,陆永丰向来取次花丛懒回顾,现在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人,连他自己也自我怀疑地反复确认了许多遍,汪明不相信他,其实也是很正常的。
这种不信任是很难靠嘴巴说几句话就消除的,尤其他俩都有过劣迹斑斑的睁眼说瞎话前科,所他要给他的小明一点安全感,一点厚重的信物。
陆永丰从陆老爷子那取了戒指,又一刻不停地驾车开回城区,他要马上把这颗戒指戴在汪明的手上。
来回一共开了七八个小时,陆永丰打着呵欠到达医院的时候已经月上中天。他身体很疲惫了,但大脑还十分活跃,甚至可以说有些难得的兴奋。陆永丰一边走一边想,如果直接在病房塞给他一个戒指,然后呢?求婚?这样会不会跳过太多步骤了,是不是应该搞点什么套路?
陆永丰放轻脚步,探头探脑地拧开病房门的把手,里头一室漆黑——难道睡了?这样也好,他又多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去思考用什么套路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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