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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克斯,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再也不可能开口对你说一个字了,所以,我决定以这样的方式,和你做最后的离别。
不要为我难过,我的人生从我一出生,父母就丢掉我开始,就注定了这辈子的结局,我并不是一个好孩子,我从孤儿院里面跑出来,只因为我打不过比我年长的其他孩子,我离开孤儿院就阴差阳错的碰到了秦远修,有时候我不相信命的,现在想来,也不过老天爷的一场安排。
喜欢上秦远修,仿若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有时候我对认定的事物总有那么多的强迫性,导致最后,仿若都在辜负你。
可是,我真的很庆幸遇到你,这辈子对我而言,最重要的男人。我一直坚信,就算没有心,我也可以把整个人都给你,完完全全的给你。我们可以组建一个的家庭,当我们想要安定的时候,就离开‘狼都’,我们生一堆小孩,隐居山林,过上世俗但幸福的生活。我们也可以自由自在的到处流浪,去我们想去的任何地方,留下我们走过的脚印。还可以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手牵着手,肩靠着肩,慢慢变老……
所有一切,我本都想得很美好。
但是……
艾滋。
这个病,我真的接受不了!
我宁愿是我患上任何绝症,但是我忍受不了,明明说好身体是你的,你却再也用不了!这样会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最悲惨的人,会是你!
法克斯,原谅我的极端和偏执,不要在有我的记忆中难过,以后找一个你爱的女人,找一个爱你的女人,不要再像现在这样,一直隐忍着自己的心情过日子,当然,容我迷信的承诺一次,如果有下辈子,如果下辈子我还能够遇上你,让我来爱你,让我来守护你,直到,终老!
明心绝笔!”
……
明心埋在了庄园的后花园中,那个地方很宽,很平坦,到处都是绿色的草地,当年他们才到这里的时候,就为自己的尸体找好了房子,明心选择了后花园最中间的位置,她说,她最怕孤独。
谁都没有想到,这么快,那个地方,就真的,有人住了进去。
法克斯经常出现在那里,明心的死对他打击很大,但是他却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颓废到不问世事,明心下葬的那天,他冷漠的一个字一个字的问秦远修,“那天你说的话,还算数吗?”
秦远修沉默着点头。
“那好,我会让傅司凌,死在他的婚礼现场,我要让他的血,祭奠明心的一生!”
秦远修什么都没说,转头吩咐贺梓晋把一切安排妥当。
要做敌人,就一辈子,都做敌人吧!
……
明天就要嫁给傅司凌了。
宋臻浅突然觉得有些不真实。
傅司凌今晚去外面喝酒了,S市的风俗就是那样,新郎前夜都要被兄弟拉出去灌醉才会放回家。
她靠在窗户边,看着S市的景色,怎么都睡不着。
化妆师千叮万嘱的告诉她,今晚一定要好好休息,要不然皮肤和精神状态都会受影响,化妆技巧再好,也不能达到最漂亮的效果。
她本来很想很想听化妆师的话,但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面就是浮现了各种各样的画面,回来这一个星期以来,傅司凌对她的种种淡漠和不在乎。
如果真的怀疑她,大可以取消婚礼,何必还要坚持。
她说过,为了他,让她做什么都可以,连死都行,更别说只是等待!
想不明白,也不想让自己久久的纠缠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转身回到大床上,今晚的傅司凌,不知道多久才会回来……
……
翌日一早。
天还未亮。
化妆师就已经赶来了。
按照习俗,新郎是要去接新娘的,不过碍于他们特殊原因,宋臻浅也没有父母,也没有家,就省略了这些过程,新郎和新娘直接去婚礼现场就行。
宋臻浅坐在化妆台前面,化妆师整整为她化了3个半小时,才满意的收起自己的化妆包走出去。她看着镜子中那唯美得仿若不真实的女人,第一次真心羡慕欧遥那惊为天人的脸颊和身段。
房门不知何时被人推开,宋臻浅透过化妆镜,看到从门外走进来,器宇轩昂的傅司凌,他穿着黑色的西装,笔直而挺拔,他一步一步走近她,衬衣领处带着黑色的蝴蝶结,像所有女孩儿梦想中的王子一般,优雅而高贵。
傅司凌的气质哪里像是当兵的,明显就是英国的皇室贵族。
宋臻浅从凳子上站起来,傅司凌停在她的面前,修长的手指划过她白色的头纱,薄薄的嘴唇轻轻的拉出一个好看的弧线,“你很漂亮。”
“你也很帅。”
“傻瓜。”他用... -->>
“法克斯,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再也不可能开口对你说一个字了,所以,我决定以这样的方式,和你做最后的离别。
不要为我难过,我的人生从我一出生,父母就丢掉我开始,就注定了这辈子的结局,我并不是一个好孩子,我从孤儿院里面跑出来,只因为我打不过比我年长的其他孩子,我离开孤儿院就阴差阳错的碰到了秦远修,有时候我不相信命的,现在想来,也不过老天爷的一场安排。
喜欢上秦远修,仿若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有时候我对认定的事物总有那么多的强迫性,导致最后,仿若都在辜负你。
可是,我真的很庆幸遇到你,这辈子对我而言,最重要的男人。我一直坚信,就算没有心,我也可以把整个人都给你,完完全全的给你。我们可以组建一个的家庭,当我们想要安定的时候,就离开‘狼都’,我们生一堆小孩,隐居山林,过上世俗但幸福的生活。我们也可以自由自在的到处流浪,去我们想去的任何地方,留下我们走过的脚印。还可以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手牵着手,肩靠着肩,慢慢变老……
所有一切,我本都想得很美好。
但是……
艾滋。
这个病,我真的接受不了!
我宁愿是我患上任何绝症,但是我忍受不了,明明说好身体是你的,你却再也用不了!这样会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最悲惨的人,会是你!
法克斯,原谅我的极端和偏执,不要在有我的记忆中难过,以后找一个你爱的女人,找一个爱你的女人,不要再像现在这样,一直隐忍着自己的心情过日子,当然,容我迷信的承诺一次,如果有下辈子,如果下辈子我还能够遇上你,让我来爱你,让我来守护你,直到,终老!
明心绝笔!”
……
明心埋在了庄园的后花园中,那个地方很宽,很平坦,到处都是绿色的草地,当年他们才到这里的时候,就为自己的尸体找好了房子,明心选择了后花园最中间的位置,她说,她最怕孤独。
谁都没有想到,这么快,那个地方,就真的,有人住了进去。
法克斯经常出现在那里,明心的死对他打击很大,但是他却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颓废到不问世事,明心下葬的那天,他冷漠的一个字一个字的问秦远修,“那天你说的话,还算数吗?”
秦远修沉默着点头。
“那好,我会让傅司凌,死在他的婚礼现场,我要让他的血,祭奠明心的一生!”
秦远修什么都没说,转头吩咐贺梓晋把一切安排妥当。
要做敌人,就一辈子,都做敌人吧!
……
明天就要嫁给傅司凌了。
宋臻浅突然觉得有些不真实。
傅司凌今晚去外面喝酒了,S市的风俗就是那样,新郎前夜都要被兄弟拉出去灌醉才会放回家。
她靠在窗户边,看着S市的景色,怎么都睡不着。
化妆师千叮万嘱的告诉她,今晚一定要好好休息,要不然皮肤和精神状态都会受影响,化妆技巧再好,也不能达到最漂亮的效果。
她本来很想很想听化妆师的话,但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面就是浮现了各种各样的画面,回来这一个星期以来,傅司凌对她的种种淡漠和不在乎。
如果真的怀疑她,大可以取消婚礼,何必还要坚持。
她说过,为了他,让她做什么都可以,连死都行,更别说只是等待!
想不明白,也不想让自己久久的纠缠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转身回到大床上,今晚的傅司凌,不知道多久才会回来……
……
翌日一早。
天还未亮。
化妆师就已经赶来了。
按照习俗,新郎是要去接新娘的,不过碍于他们特殊原因,宋臻浅也没有父母,也没有家,就省略了这些过程,新郎和新娘直接去婚礼现场就行。
宋臻浅坐在化妆台前面,化妆师整整为她化了3个半小时,才满意的收起自己的化妆包走出去。她看着镜子中那唯美得仿若不真实的女人,第一次真心羡慕欧遥那惊为天人的脸颊和身段。
房门不知何时被人推开,宋臻浅透过化妆镜,看到从门外走进来,器宇轩昂的傅司凌,他穿着黑色的西装,笔直而挺拔,他一步一步走近她,衬衣领处带着黑色的蝴蝶结,像所有女孩儿梦想中的王子一般,优雅而高贵。
傅司凌的气质哪里像是当兵的,明显就是英国的皇室贵族。
宋臻浅从凳子上站起来,傅司凌停在她的面前,修长的手指划过她白色的头纱,薄薄的嘴唇轻轻的拉出一个好看的弧线,“你很漂亮。”
“你也很帅。”
“傻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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