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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那只烦人的大公鸡又开始“喔喔喔”叫个不停,曹昂将被子用力蒙在头上,可还是能清楚地听到那烦人的“闹铃声”。
该死的,又要起床了!作为一个习惯于晚睡晚起的现代人,穿越到古代最大的烦恼就是晚上没事干、早上起得早!此曹昂可不是彼曹昂,在他十岁的躯体里面,隐藏着一个现代人的灵魂。
生活在现代的那个“曹昂”,虽然只有着一份收入不高的工作,但他下班之后总可以打个魔兽玩个CF,看看“校内网”上同学们那各种让人羡慕的动态,再偷偷浏览下**上的各种成人漫画。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只是在同学聚会上的一场酩酊大醉,竟让他穿越至汉末,成为了牛人曹操的长子——曹昂!
生活在汉朝的这个“曹昂”,打小聪明伶俐,而且性情刚直,很受曹操喜欢。只是因为自己是妾侍之子,在家族中的地位并不算太高。就为了得到父亲信中的一句夸奖,“曹昂”日夜苦读,结果疲劳过度,某天更是不小心从马上跌下来,昏迷不醒。最后魂飞魄散,白白便宜了穿越者。
曹昂自穿越以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终于熬过了最开头的十余天,熟悉了自己的身体,也熟悉了周围的环境。虽然这过程听起来惊险,其实却平淡无比,因为曹昂只是个妾侍刘氏的儿子,而刘氏在黄巾之乱时便因为难产而死。如今已过去很长时间,谁会注意到他这个孩童的异常呢?
“少主,起床了!起床了”窗外有人不停拍打着窗户,疾声叫道:“再不起来,可就要迟到了,到时候你可别骂我!”
“就起,就起!”曹昂一个激灵,连忙从榻上翻身下地,从一旁的衣架上取过一身汉服裋褐来,匆忙穿了起来。好在穿越已有些时日,总算是没有穿错。等他穿好衣服后,连忙将屋门打开,窗外那人便赶忙走了进来。
曹昂对那人说道:“小乙哥,快,帮我梳梳头。”
那小乙点了点头,便从几案上取过一个缺了几个齿的旧木梳来,认真替曹昂梳起头来。一边梳头,小乙一边说道:“少主,其实你不用这么早起床的!你书读得这么好,就算是不练武,在家里也是佼佼者,干嘛这么玩命呢!你的伤还没好利索!”
小乙是曹昂的生母刘氏留给他的唯一奴仆,虽然只比曹昂大了三四岁,却有一身好气力,而且对曹昂忠心耿耿。只是为人过于憨厚,有时显得有些个愚笨。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没有发现自己小主人最近的异常,反而被曹昂套了不少话去,让曹昂慢慢融入了现在的生活。
曹昂笑了笑,挠了挠头,“小乙哥,你别在这里宽慰我。文武兼备,方为君子。过去我只是死读书,身子骨差得很,如果不奋起直追,那就算是满腹学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穷酸书生而已,有什么前途?!父亲领兵平定黄巾之乱,凭借的是一身武艺和韬略,可不是临阵作诗!”
小乙讪笑了一下,也觉得曹昂说的很有道理,他手中梳子不停,很快就将曹昂的头发分成左右两半,在头顶上各扎成一个结。
现在曹昂只有十岁,称得上是总角之年,还不能束发,只能扎起这两个羊角来。屋子里也没有铜镜,曹昂往水盆里扫了一眼,看着整齐的两个小角,对小乙的手艺还算满意,又夸了他两句。
两个人很快收拾妥当,便往族中的演武场跑去。现在天空中刚刚泛出鱼肚白,月亮和星星都还没有下班,整个演武场里空荡荡的,除了负责值守的两名家丁,根本就没有别人。
曹昂笑着跟那两人打了个招呼,将院门推开,熟练地跑到了僻静处,果然发现那里还有没扫干净的鸡毛。他不由得微微一笑,从旁边扯过一个扫帚来,认真扫了起来。小乙也跑到了器械那边,认真地擦拭起兵器来,同时也为曹昂放哨。
过了没多久,曹昂就将那些个鸡毛扫成了一小堆,随手在地上挖了个小坑,然后——他就从那小坑的坑底看到了前几天埋下的狗骨头。曹昂无奈地叹息一声,又换了一个地方,这才将那些鸡毛埋好,并在上面用力跺了几脚,将浮土踩结实。
忙完这一些,曹昂便打起拳来,等他浑身冒汗的时候,曹仁才赤着上身,仅着一条牛犊短裤走了过来。
曹昂停了下来,冲他行了一礼,而后低声劝道:“叔父,拜托你下次偷鸡摸狗的时候,吃完了,一定要打扫得干净一点,每次都要让我来给你收尾... -->>
窗外那只烦人的大公鸡又开始“喔喔喔”叫个不停,曹昂将被子用力蒙在头上,可还是能清楚地听到那烦人的“闹铃声”。
该死的,又要起床了!作为一个习惯于晚睡晚起的现代人,穿越到古代最大的烦恼就是晚上没事干、早上起得早!此曹昂可不是彼曹昂,在他十岁的躯体里面,隐藏着一个现代人的灵魂。
生活在现代的那个“曹昂”,虽然只有着一份收入不高的工作,但他下班之后总可以打个魔兽玩个CF,看看“校内网”上同学们那各种让人羡慕的动态,再偷偷浏览下**上的各种成人漫画。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只是在同学聚会上的一场酩酊大醉,竟让他穿越至汉末,成为了牛人曹操的长子——曹昂!
生活在汉朝的这个“曹昂”,打小聪明伶俐,而且性情刚直,很受曹操喜欢。只是因为自己是妾侍之子,在家族中的地位并不算太高。就为了得到父亲信中的一句夸奖,“曹昂”日夜苦读,结果疲劳过度,某天更是不小心从马上跌下来,昏迷不醒。最后魂飞魄散,白白便宜了穿越者。
曹昂自穿越以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终于熬过了最开头的十余天,熟悉了自己的身体,也熟悉了周围的环境。虽然这过程听起来惊险,其实却平淡无比,因为曹昂只是个妾侍刘氏的儿子,而刘氏在黄巾之乱时便因为难产而死。如今已过去很长时间,谁会注意到他这个孩童的异常呢?
“少主,起床了!起床了”窗外有人不停拍打着窗户,疾声叫道:“再不起来,可就要迟到了,到时候你可别骂我!”
“就起,就起!”曹昂一个激灵,连忙从榻上翻身下地,从一旁的衣架上取过一身汉服裋褐来,匆忙穿了起来。好在穿越已有些时日,总算是没有穿错。等他穿好衣服后,连忙将屋门打开,窗外那人便赶忙走了进来。
曹昂对那人说道:“小乙哥,快,帮我梳梳头。”
那小乙点了点头,便从几案上取过一个缺了几个齿的旧木梳来,认真替曹昂梳起头来。一边梳头,小乙一边说道:“少主,其实你不用这么早起床的!你书读得这么好,就算是不练武,在家里也是佼佼者,干嘛这么玩命呢!你的伤还没好利索!”
小乙是曹昂的生母刘氏留给他的唯一奴仆,虽然只比曹昂大了三四岁,却有一身好气力,而且对曹昂忠心耿耿。只是为人过于憨厚,有时显得有些个愚笨。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没有发现自己小主人最近的异常,反而被曹昂套了不少话去,让曹昂慢慢融入了现在的生活。
曹昂笑了笑,挠了挠头,“小乙哥,你别在这里宽慰我。文武兼备,方为君子。过去我只是死读书,身子骨差得很,如果不奋起直追,那就算是满腹学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穷酸书生而已,有什么前途?!父亲领兵平定黄巾之乱,凭借的是一身武艺和韬略,可不是临阵作诗!”
小乙讪笑了一下,也觉得曹昂说的很有道理,他手中梳子不停,很快就将曹昂的头发分成左右两半,在头顶上各扎成一个结。
现在曹昂只有十岁,称得上是总角之年,还不能束发,只能扎起这两个羊角来。屋子里也没有铜镜,曹昂往水盆里扫了一眼,看着整齐的两个小角,对小乙的手艺还算满意,又夸了他两句。
两个人很快收拾妥当,便往族中的演武场跑去。现在天空中刚刚泛出鱼肚白,月亮和星星都还没有下班,整个演武场里空荡荡的,除了负责值守的两名家丁,根本就没有别人。
曹昂笑着跟那两人打了个招呼,将院门推开,熟练地跑到了僻静处,果然发现那里还有没扫干净的鸡毛。他不由得微微一笑,从旁边扯过一个扫帚来,认真扫了起来。小乙也跑到了器械那边,认真地擦拭起兵器来,同时也为曹昂放哨。
过了没多久,曹昂就将那些个鸡毛扫成了一小堆,随手在地上挖了个小坑,然后——他就从那小坑的坑底看到了前几天埋下的狗骨头。曹昂无奈地叹息一声,又换了一个地方,这才将那些鸡毛埋好,并在上面用力跺了几脚,将浮土踩结实。
忙完这一些,曹昂便打起拳来,等他浑身冒汗的时候,曹仁才赤着上身,仅着一条牛犊短裤走了过来。
曹昂停了下来,冲他行了一礼,而后低声劝道:“叔父,拜托你下次偷鸡摸狗的时候,吃完了,一定要打扫得干净一点,每次都要让我来给你收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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