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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因归缙之途护主有功,六公子如诺为众人赐姓。
明秀认真思索了好多天,最终鼓起巨大勇气,斩钉截铁地对公子说:“我想姓叶,叶冉的叶。”
只要不是真傻子,是个人都明白,这样的话几乎等同于求亲了。
其实明秀知道,以叶冉的家门出身,再加上有六公子的庇护扶持,纵使失了一腿,只要他自己愿意,那也是不愁无娇妻美眷作陪的。
而她不过奴籍出身,却妄想心高地婉转求亲,实在也勇气可嘉。
但她偷偷喜爱他许多年了,她不想错过这机会。万一呢?万一他又肯了呢?
可惜事与愿违,叶冉不肯。
没有解释,不给理由,简单粗暴一句“滚蛋”,拒绝得干脆利落。
明秀虽难过却并未就此放弃,索性当面再去与他说。
前后一共三次,每次都被拒绝。
最后,明秀只能红着眼眶,强撑着笑脸撂下虚妄的狠话:“我告诉你,过了这村没这店啊!我可记仇着呢,将来你若后悔了反过来求我,那你就只能入赘。”
叶冉回她一个阴鸷冷笑:“滚蛋。”
那次之后,明秀没再特意去见过叶冉。平复了几日心绪后,就去找到六公子,冷静地说:“我还是要姓叶。但不是叶冉的叶,是叶明秀的叶。”
是有几分置气的意思,却也有给叶冉留余地的心软,又或者是自欺欺人给自己留点可笑的念想。
她想着,万一叶冉将来真的后悔,反过来求她呢?那她就非要让他入赘。
但他还是“叶冉”。一切都不会变。
*****
天命二十四年,苴、薛两国联军合力控制了蔡国,并拉拢临海的仲山国,兵分三路合围缙国。
更糟糕的是,在缙、蔡交界的原州,有异族铁骑越山而来。
一时间天下烽烟四起,焦土千里、哀鸿遍野,史无前例的大规模混战乱斗开始了。
王叔李晏清与大将军卫朔望坐镇王都军府运筹帷幄,筹谋绝地反击。
缙国已行数十年“与民生息”的国策,向来都只守不攻,而这一战的计划,不仅仅只是驱逐入侵之敌,更要主动主机,趁势一举荡平天下。
按计划,王后岁行云亲自出马,匿迹千里奔赴蔡王都仪梁,对彼时的蔡女王田姝且诈且诱,瓦解四国同盟;之后再率左将花福喜,领精锐三万,绕过原州邺城,前往希夷雪山附近迎战异族铁骑。
与此同时,叶明秀、司金枝、花福喜、国舅公仲廉、老将夏侯密之子夏侯敬、国相李唯原之子李祐安……
这一战关乎缙国生死存亡,缙国所有能战之将倾巢而出。
大家都很清楚,此战绝无可能齐上齐下,最终不知有多少人只能魂归故里。
这种半点不留退路的打法,后来在战史上称为“绝户仗”。
“绝户仗”是指举国上下一心同欲,不留退路,不胜则国灭。但并不是当真要人“绝户”。
王叔李晏清周到缜密,出战前特意给大家预留了时日,方便男将男兵们“留后”。
素有“杀神”之名的女将表率司金枝就不干了:“君上新政一直提倡男女等同,凭什么现下只让男将男兵去‘留后’?”
其实这时司金枝的孩子都快四岁了,不过她这人最是仗义,任何时候都不忘为姐妹同袍争取权益。
王叔李晏清被她这话怼得扶额苦笑:“你动脑子想想,出征在即,女兵女将要怎么留这后?”
站在一旁的叶明秀笑了。
是啊,怎么留?就算女将女兵在这段日子里抓紧时间怀上了孩子,若运气不好死在战场上,最终不也什么都留不下?徒添一条人命债罢了。
于是叶明秀提议:“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女将女兵也该有个机会成全念想。”
缙国女兵女将最多的队伍,便是叶明秀与司金枝共掌的团山屯军。见她二人有志一同,李晏清便不再多言,由她俩自行安排。
*****
叶明秀与司金枝策马疾驰回到团山后,立刻就搞出了个惊世骇俗的动静——
团山屯军主将司金枝、叶明秀联名,豪掷数千金包下郡府屏城内所有私营花楼与妓馆。
不但如此,两人还白纸黑字地广而告之:无论花娘或小倌,凡愿“以身劳军”者,事后皆由司、叶两位将军付钱赎身,摘除贱籍,放做平民。
这条件对许多不得已而坠入风尘的花娘与小倌来说不啻于天上掉馅儿饼,自是应者如云。
其实团山治军极严,以往无论男女兵将,最多只能在换防轮休时去听曲喝酒,单独摘人牌子进房是绝不允许的,违者一经查实,杖一百,打到屁股开花。
但眼下形势不同,谁也不知这一仗会打多少年,更不敢说最终能有多少人活着回来。事急从权,当然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了。
不过,像司金枝这种有夫有子的当然不会去,叶明秀女光棍一个,与手下光棍儿姐妹们“同乐”倒是合情合理。
团山屯军两位将军既以那样优渥的条件通令全城,挂牌迎客的小倌们自是踊跃,席间使劲浑身解数,歌舞琴笙、蜜语甜言,极尽所能讨这群女将女兵欢心,就指望这春风一度后赎身了。
同袍姐妹们各自寻得心仪者,陆续拥着人进房,叶明秀却一个也没瞧上。
肤白貌秀者、斯文驯顺者、清冽如泉者……各色各样,全都不能拨动她的心弦。
叶明秀也明白,不是人家哪儿不好,是她自己的问题。
酒至半酣,她越想越觉得自己贱嗖嗖。
这么多年了,她还偷偷抱着当年那点自欺欺人的幻想,时不时没脸没皮凑上去搭话、蹭饭。
偶尔“那个人”露点笑脸,随手给她一件别人送他、他不想要的小玩意儿,她回去就能在榻上傻笑着滚一夜。
这么多年了,她对别人的示好向来眼瞎心盲,除了“那个人”,她真没以女人的心态正眼瞧过哪位男子。
哪怕这趟出征可能就死在外面了,她还是想着他。什么破出息?!
越想越情何以堪,越想越恼羞成怒。一向以冷静沉着著称的叶将军借酒撒疯,恨恨推翻了面前的小桌案:“上辈子怕不是贱死的!”
末了,她唤来花楼老板:“随意安排一个,洗干净在房里等我!别点灯!”
她曾听人说过,“关了灯都一样”。反正这次出去生死未卜,她豁出去了,就去试试看是不是当真“一样”!
*****
何止是“一样”。
房内无灯,窗外无月,可光看那模糊的黑影轮廓,叶明秀就知那是靠坐在床头的那人是谁。
许多年了,她在心中悄悄描摹过他的轮廓千百遍,纵然他化作灰,她都能给他拼回原样!
这下她就不知,自己与叶冉究竟谁“更贱一筹”。
之前那么几年里,她好端端向他求亲时,他让她滚;她温柔小意百般示好,他视而不见。
如今却来抢人家小倌的活,一副任她“糟践”的架势。什么狗德行!
叶明秀没好气地轻声嗤鼻,转身就要走。
黑暗中,叶冉中气十足的声音较平日低沉许多:“除了我,你换不到别人。”
“呵,原来是叶军尉。没想到您在公务之余还做这营生,失敬。”叶明秀冷嘲热讽,脚下却没再动。
“过来说,”叶冉的语气放柔了许多,近乎低声下气,“我腿脚不便,你知道的。”
真是天下红雨,堂堂叶军尉,不但来卖身,还卖惨。叶明秀眼眶微烫,咬牙切齿地转回身来,向床榻走去。
对他,她从来都是心软的。
“瑶光护你来的吧?叫他送你回府,”叶明秀站在榻前,弯腰去扶他,“别胡闹了。”
叶冉驯顺地抬起双臂,环住了她的腰。
黑暗有时能让人勇敢,能使人卸掉心上甲胄,说出许多平日里绝不会说的话。
他的脸贴在她身前,嗓音含混忐忑:“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没敢问,你是觉我可怜,还是当真不嫌弃?”
叶明秀僵着身站在原地,眼前氤氲起水雾,唇角轻扬:“你可怜个屁!你我之间,我才是比较值得可怜的那个吧?”
“我比你年长许多。”
“这是什么惊天大秘密吗?用你说?”
她既落了军籍,这辈就注定是个脑袋别裤腰带上的货。她与他之间,谁死在谁前头还两说呢,年长算个什么破问题?
叶明秀笑着,伸手环住他宽阔的肩背。
“那你,如今还是喜欢我的吧?”他颤声,问得小心翼翼。
原本该意气风发的骄傲人物,还没来得及有大作为,就于盛年痛失一腿。这般境遇下,他自有旁人难以分担的煎熬心魔。
叶明秀能想象他今夜的所言所行经历了多少挣扎。
所以,她不怪他什么。
她喜欢这个人许多年,那是她自己的事。他此前一直没有接受,可他没欠她。
他今夜终于能对她剖白心中顾虑,给了她原以为永远等不到的回响,她很欢喜。
况且大战在即,她今夜所说的每一句话,闹不好都有可能是此生遗言。所以她也不想再忸怩矫情地翻什么前事旧账。
“喜欢的。”她痛快极了。
叶冉似乎松了一口气,静默片刻后,清了清嗓子,又道:“那,你要我么?”
叶明秀不假思索地脱口道:“不要。”
“你不是说不嫌弃?!”叶冉急了。
“是不嫌弃。但此行出征,我若运气不够,且不知死在哪儿呢,”叶明秀轻笑出声,“没必要造孽耽误你。”
军旅之人不讳言生死。
叶明秀习武从戎最初也是受叶冉点拨教诲,两人在有些事上自都一个样。
“管你将来死活,今夜偏要叫你造这孽。”
叶冉手掌一翻,箍住她的手腕用力将她扯得跌入怀中。
“若你阵亡,我以未亡人身份替你扶灵归葬团山,”叶冉语气坚定至极,“若你凯旋,我入赘你团山叶家,到时记得八抬大轿来接我。”
“你想什么好事呢?你说入赘就入赘?团山叶家我说了算!”
叶明秀顺势仰躺在他腿上,抬手以指轻挠他的颊边。
“趁我出征,你好生想些求亲情话。若我活着回来,你需得将那些情话喊得满团山都能听见,否则可别想进我团山叶家的门。”
“好。”
*****
很久很久以后,团山上有一个外间闻所未闻的习俗,叫“喊山求亲”。
喊山的内容往往极尽露骨肉麻之能事,脸皮薄点的年轻人难免会觉羞耻。
每到这种时候,便会有年长者出来起哄:“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学学当年叶家先祖喊山时那股不要脸的气势!”
团山上的后世小辈们都知道,叶家先祖之一叶冉当年喊山时,其言词之大胆狂放,让被求亲的叶明秀好多日没敢出门;但具体喊了什么,只有历代叶家家主知道。
但每一任叶家家主都拒绝回答这个问题。毕竟祖宗不要脸,后代却还是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把最后三个番外合成一章,不过试了几十次都不成功,还是分开来吧。标题注明了番外所属cp,不感兴趣的小伙伴应该不会误订。
爱你们,(づ ̄ 3 ̄)づ
nbsp; 因归缙之途护主有功,六公子如诺为众人赐姓。
明秀认真思索了好多天,最终鼓起巨大勇气,斩钉截铁地对公子说:“我想姓叶,叶冉的叶。”
只要不是真傻子,是个人都明白,这样的话几乎等同于求亲了。
其实明秀知道,以叶冉的家门出身,再加上有六公子的庇护扶持,纵使失了一腿,只要他自己愿意,那也是不愁无娇妻美眷作陪的。
而她不过奴籍出身,却妄想心高地婉转求亲,实在也勇气可嘉。
但她偷偷喜爱他许多年了,她不想错过这机会。万一呢?万一他又肯了呢?
可惜事与愿违,叶冉不肯。
没有解释,不给理由,简单粗暴一句“滚蛋”,拒绝得干脆利落。
明秀虽难过却并未就此放弃,索性当面再去与他说。
前后一共三次,每次都被拒绝。
最后,明秀只能红着眼眶,强撑着笑脸撂下虚妄的狠话:“我告诉你,过了这村没这店啊!我可记仇着呢,将来你若后悔了反过来求我,那你就只能入赘。”
叶冉回她一个阴鸷冷笑:“滚蛋。”
那次之后,明秀没再特意去见过叶冉。平复了几日心绪后,就去找到六公子,冷静地说:“我还是要姓叶。但不是叶冉的叶,是叶明秀的叶。”
是有几分置气的意思,却也有给叶冉留余地的心软,又或者是自欺欺人给自己留点可笑的念想。
她想着,万一叶冉将来真的后悔,反过来求她呢?那她就非要让他入赘。
但他还是“叶冉”。一切都不会变。
*****
天命二十四年,苴、薛两国联军合力控制了蔡国,并拉拢临海的仲山国,兵分三路合围缙国。
更糟糕的是,在缙、蔡交界的原州,有异族铁骑越山而来。
一时间天下烽烟四起,焦土千里、哀鸿遍野,史无前例的大规模混战乱斗开始了。
王叔李晏清与大将军卫朔望坐镇王都军府运筹帷幄,筹谋绝地反击。
缙国已行数十年“与民生息”的国策,向来都只守不攻,而这一战的计划,不仅仅只是驱逐入侵之敌,更要主动主机,趁势一举荡平天下。
按计划,王后岁行云亲自出马,匿迹千里奔赴蔡王都仪梁,对彼时的蔡女王田姝且诈且诱,瓦解四国同盟;之后再率左将花福喜,领精锐三万,绕过原州邺城,前往希夷雪山附近迎战异族铁骑。
与此同时,叶明秀、司金枝、花福喜、国舅公仲廉、老将夏侯密之子夏侯敬、国相李唯原之子李祐安……
这一战关乎缙国生死存亡,缙国所有能战之将倾巢而出。
大家都很清楚,此战绝无可能齐上齐下,最终不知有多少人只能魂归故里。
这种半点不留退路的打法,后来在战史上称为“绝户仗”。
“绝户仗”是指举国上下一心同欲,不留退路,不胜则国灭。但并不是当真要人“绝户”。
王叔李晏清周到缜密,出战前特意给大家预留了时日,方便男将男兵们“留后”。
素有“杀神”之名的女将表率司金枝就不干了:“君上新政一直提倡男女等同,凭什么现下只让男将男兵去‘留后’?”
其实这时司金枝的孩子都快四岁了,不过她这人最是仗义,任何时候都不忘为姐妹同袍争取权益。
王叔李晏清被她这话怼得扶额苦笑:“你动脑子想想,出征在即,女兵女将要怎么留这后?”
站在一旁的叶明秀笑了。
是啊,怎么留?就算女将女兵在这段日子里抓紧时间怀上了孩子,若运气不好死在战场上,最终不也什么都留不下?徒添一条人命债罢了。
于是叶明秀提议:“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女将女兵也该有个机会成全念想。”
缙国女兵女将最多的队伍,便是叶明秀与司金枝共掌的团山屯军。见她二人有志一同,李晏清便不再多言,由她俩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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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秀与司金枝策马疾驰回到团山后,立刻就搞出了个惊世骇俗的动静——
团山屯军主将司金枝、叶明秀联名,豪掷数千金包下郡府屏城内所有私营花楼与妓馆。
不但如此,两人还白纸黑字地广而告之:无论花娘或小倌,凡愿“以身劳军”者,事后皆由司、叶两位将军付钱赎身,摘除贱籍,放做平民。
这条件对许多不得已而坠入风尘的花娘与小倌来说不啻于天上掉馅儿饼,自是应者如云。
其实团山治军极严,以往无论男女兵将,最多只能在换防轮休时去听曲喝酒,单独摘人牌子进房是绝不允许的,违者一经查实,杖一百,打到屁股开花。
但眼下形势不同,谁也不知这一仗会打多少年,更不敢说最终能有多少人活着回来。事急从权,当然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了。
不过,像司金枝这种有夫有子的当然不会去,叶明秀女光棍一个,与手下光棍儿姐妹们“同乐”倒是合情合理。
团山屯军两位将军既以那样优渥的条件通令全城,挂牌迎客的小倌们自是踊跃,席间使劲浑身解数,歌舞琴笙、蜜语甜言,极尽所能讨这群女将女兵欢心,就指望这春风一度后赎身了。
同袍姐妹们各自寻得心仪者,陆续拥着人进房,叶明秀却一个也没瞧上。
肤白貌秀者、斯文驯顺者、清冽如泉者……各色各样,全都不能拨动她的心弦。
叶明秀也明白,不是人家哪儿不好,是她自己的问题。
酒至半酣,她越想越觉得自己贱嗖嗖。
这么多年了,她还偷偷抱着当年那点自欺欺人的幻想,时不时没脸没皮凑上去搭话、蹭饭。
偶尔“那个人”露点笑脸,随手给她一件别人送他、他不想要的小玩意儿,她回去就能在榻上傻笑着滚一夜。
这么多年了,她对别人的示好向来眼瞎心盲,除了“那个人”,她真没以女人的心态正眼瞧过哪位男子。
哪怕这趟出征可能就死在外面了,她还是想着他。什么破出息?!
越想越情何以堪,越想越恼羞成怒。一向以冷静沉着著称的叶将军借酒撒疯,恨恨推翻了面前的小桌案:“上辈子怕不是贱死的!”
末了,她唤来花楼老板:“随意安排一个,洗干净在房里等我!别点灯!”
她曾听人说过,“关了灯都一样”。反正这次出去生死未卜,她豁出去了,就去试试看是不是当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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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止是“一样”。
房内无灯,窗外无月,可光看那模糊的黑影轮廓,叶明秀就知那是靠坐在床头的那人是谁。
许多年了,她在心中悄悄描摹过他的轮廓千百遍,纵然他化作灰,她都能给他拼回原样!
这下她就不知,自己与叶冉究竟谁“更贱一筹”。
之前那么几年里,她好端端向他求亲时,他让她滚;她温柔小意百般示好,他视而不见。
如今却来抢人家小倌的活,一副任她“糟践”的架势。什么狗德行!
叶明秀没好气地轻声嗤鼻,转身就要走。
黑暗中,叶冉中气十足的声音较平日低沉许多:“除了我,你换不到别人。”
“呵,原来是叶军尉。没想到您在公务之余还做这营生,失敬。”叶明秀冷嘲热讽,脚下却没再动。
“过来说,”叶冉的语气放柔了许多,近乎低声下气,“我腿脚不便,你知道的。”
真是天下红雨,堂堂叶军尉,不但来卖身,还卖惨。叶明秀眼眶微烫,咬牙切齿地转回身来,向床榻走去。
对他,她从来都是心软的。
“瑶光护你来的吧?叫他送你回府,”叶明秀站在榻前,弯腰去扶他,“别胡闹了。”
叶冉驯顺地抬起双臂,环住了她的腰。
黑暗有时能让人勇敢,能使人卸掉心上甲胄,说出许多平日里绝不会说的话。
他的脸贴在她身前,嗓音含混忐忑:“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没敢问,你是觉我可怜,还是当真不嫌弃?”
叶明秀僵着身站在原地,眼前氤氲起水雾,唇角轻扬:“你可怜个屁!你我之间,我才是比较值得可怜的那个吧?”
“我比你年长许多。”
“这是什么惊天大秘密吗?用你说?”
她既落了军籍,这辈就注定是个脑袋别裤腰带上的货。她与他之间,谁死在谁前头还两说呢,年长算个什么破问题?
叶明秀笑着,伸手环住他宽阔的肩背。
“那你,如今还是喜欢我的吧?”他颤声,问得小心翼翼。
原本该意气风发的骄傲人物,还没来得及有大作为,就于盛年痛失一腿。这般境遇下,他自有旁人难以分担的煎熬心魔。
叶明秀能想象他今夜的所言所行经历了多少挣扎。
所以,她不怪他什么。
她喜欢这个人许多年,那是她自己的事。他此前一直没有接受,可他没欠她。
他今夜终于能对她剖白心中顾虑,给了她原以为永远等不到的回响,她很欢喜。
况且大战在即,她今夜所说的每一句话,闹不好都有可能是此生遗言。所以她也不想再忸怩矫情地翻什么前事旧账。
“喜欢的。”她痛快极了。
叶冉似乎松了一口气,静默片刻后,清了清嗓子,又道:“那,你要我么?”
叶明秀不假思索地脱口道:“不要。”
“你不是说不嫌弃?!”叶冉急了。
“是不嫌弃。但此行出征,我若运气不够,且不知死在哪儿呢,”叶明秀轻笑出声,“没必要造孽耽误你。”
军旅之人不讳言生死。
叶明秀习武从戎最初也是受叶冉点拨教诲,两人在有些事上自都一个样。
“管你将来死活,今夜偏要叫你造这孽。”
叶冉手掌一翻,箍住她的手腕用力将她扯得跌入怀中。
“若你阵亡,我以未亡人身份替你扶灵归葬团山,”叶冉语气坚定至极,“若你凯旋,我入赘你团山叶家,到时记得八抬大轿来接我。”
“你想什么好事呢?你说入赘就入赘?团山叶家我说了算!”
叶明秀顺势仰躺在他腿上,抬手以指轻挠他的颊边。
“趁我出征,你好生想些求亲情话。若我活着回来,你需得将那些情话喊得满团山都能听见,否则可别想进我团山叶家的门。”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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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后,团山上有一个外间闻所未闻的习俗,叫“喊山求亲”。
喊山的内容往往极尽露骨肉麻之能事,脸皮薄点的年轻人难免会觉羞耻。
每到这种时候,便会有年长者出来起哄:“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学学当年叶家先祖喊山时那股不要脸的气势!”
团山上的后世小辈们都知道,叶家先祖之一叶冉当年喊山时,其言词之大胆狂放,让被求亲的叶明秀好多日没敢出门;但具体喊了什么,只有历代叶家家主知道。
但每一任叶家家主都拒绝回答这个问题。毕竟祖宗不要脸,后代却还是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把最后三个番外合成一章,不过试了几十次都不成功,还是分开来吧。标题注明了番外所属cp,不感兴趣的小伙伴应该不会误订。
爱你们,(づ ̄ 3 ̄)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