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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quge34.net,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nbsp;  在一座大别墅前,我们的车停了下来,这是一个坐落在花园中的别墅,一个马僮随即跑了过来,帮我们拉住马头。我和福尔摩斯一起跳下车,然后沿着一条通往别墅的、曲曲折折的碎石道走去。刚到楼门前,大门就开了,一位金色头发,皮肤白皙的小妇人站在了门口。只见她身穿一件浅色细纱质地的衣服,在领口和手腕处的衣服上衬着少许粉红色的蓬松透明的丝织薄纱边。在夜灯的辉映下,她亭亭玉立,一只手扶着门,一只手微微抬起,看起来很热情的样子。同时,又能从她那微微弯腰,探首向前,渴望的目光里以及欲言又止的双唇间看出其想知道结果的焦急神情。

    “哦?”她喊道,“有消息了吗?”停了一下,她才看到我们是两个人,一开始还是充满希望地问着的,但是一看我的伙伴摇头耸肩的样子,马上转变为悲伤的喃喃声了。

    “一点消息都没有吗?”

    “没有。”

    “有没有什么坏消息?”

    “也没有。”

    “哦,感谢上帝!快请进吧!你们一定是累坏了,跑了整整一天。”

    “介绍一下,华生医生,我的朋友。他曾经在以前的几个案子里对我有过很大的帮助,这次很荣幸的又把他请来协同我进行调查这个案子。”

    “见到您很荣幸!”她说着便很热情上前和我握手,“希望您能够理解我们的心情,因为我们受到的打击太突然了,所以如果有哪一点照顾不周到的地方,还请多原谅!”

    “亲爱的太太!”我说,“请您不用这么客气,我过去可是个久经战场的军人,只要能帮得上您或者我的老朋友,我就已经很高兴了。”

    说着话,我们已经来到了一个灯火通明的用餐的屋子,桌子上早已摆好了冷餐。“福尔摩斯先生!”圣克莱尔太太这时说道,“我特别想问您两个很直接的问题,希望您能如实相告。”

    “没问题,太太。”

    “您不用怕影响我的情绪,虽然我会出现极端情绪,也不会说晕就晕过去,但我就是想知道您的真实看法。”

    “关于哪一方面呢?”

    “您说实话,您觉得内维尔还有活着的希望吗?”

    歇洛克·福尔摩斯好像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一下子有点儿窘惑,她再次重复着追问:“告诉我实话,说啊!”她站在地毯上,目光向下直视着正仰身坐在柳条椅里的我的同伴。

    “那好,我跟您说实话吧,太太,我不这么看。”

    “那么您的看法是他已经不在人世了?”

    “对。”

    “是被人杀死了吗?”

    “这倒不一定,只能说是有可能。”

    “他应该是什么时间死的?”

    “星期一。”

    “那好,福尔摩斯先生,您能帮我分析一下为什么今天我会接到他的来信吗?”

    像触电一样,福尔摩斯一下子弹出了椅子。

    “您说什么?”他大叫道。

    “没错,就是今天。”她木然地站在那儿,手里高举着一封信。

    “能让我看看吗?”

    “当然。”

    他一把抓过那封信,摊开在桌子上,把灯移过来,开始聚精会神地观察起来。我也离开了座椅,凑过来从他背后看那封信。从信封的纸看,比较粗糙,上面盖着格雷夫森德的邮戳,发信日期正是当天,或者准确点说是昨天了,因为这时早已经过了午夜12点了。

    “字迹比较潦草,”福尔摩斯嘴里嘀咕着,“这绝对不是您丈夫的字迹,太太。”

    “没错,不过里面的信却是他写的。”

    “我还可以断定,这个写信封的人,不管是谁都需要去问别人地址。”

    “您为什么要这么说?”

    “您看这个人名,一定是用黑墨水写的,并且让它自己阴干的,而别的字却是显现为灰黑色的,是写后用吸墨纸吸过才会这样的。如果这些字是一起写的,都用吸墨纸吸的话,就不会出现字的颜色深浅不一的问题了。这个人一定是先写人名,停了一会才写地址的。这样一来就可以判断,他是因为对地址很不熟悉才会这样,这一点无疑是很微小的事情了,但虽然小却更关键。好,咱们再来看看里面的信吧。哦!心里面还夹带了什么东西!”

    “是的,是一只他的图章戒指。”

    “您敢确定这一定是您丈夫的字迹吗?”

    “是他其中一种字迹。”

    “一种?”

    “这种字迹是在匆忙中写的,虽然和他平时的字迹有差别,但是我还是能认出来。”

    亲爱的:

    不要担心,一切都会过去的。事已至此,错误已经酿成,纠正这些可能还需要假以时日。请耐心等待。

    内维尔

    “这封信是写在一本八开本的书的扉页上的,并且用的是铅笔,纸上并没有水的痕迹。嗯,这个寄信的人大拇指还很脏呢,是当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啊哈!信封口还是用胶水粘上的。这个封信口的人当时可能正在嚼着烟草呢,如果我估计还算准确的话。太太,您真的能确定这是您丈夫的字迹吗?”

    “这一点我能确认,就是内维尔的字迹。”

    “这封信还是当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那么,圣克莱尔太太,我想乌云已经散去了,尽管我还不能肯定危险是不是已经过去了。”

    “但是他肯定还活着,是吗?福尔摩斯先生。”

    “要不就是别人伪造出来的字迹,而且模仿得很巧妙,故意来误导我们的,而且那个戒指也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因为它完全可以从他手上取下来的嘛!”

    “不,不可能的,这就是他亲笔写的字!”

    “太好了,但是也许这封信是星期一写好,直到今天才寄出的。”

    “这倒没准儿是。”

    “要是这样的话,在这期间又有发生很多意外的可能呢!”

    “噢,福尔摩斯先生,拜托您别再打击我了。我知道,他不会有事的,我们俩之间有一种心灵感应。一旦他遇到什么意外,我应该能感知到的。比如就在他离家的最后一天,当时他在卧室里的时候无意中把手割破了,而我当时正在厨房里,就马上感知到他出事了,就赶紧上楼去看怎么回事,结果真的是这样。对这么小的事情我都能有这种反应,要是他真有什么不测的话,我又怎么会没有一点感应呢?”

    “我经历的事情太多了,肯定知道一位妇女的心灵感应有时可能比一位善于分析和推理的人的论断更有用。这封信确实给了您一个很有力的证据,帮助你确定您的看法。但是,假如您的丈夫安然无恙的话,并且还能写信,为何他宁可在外面,却不愿意回来呢?”

    “我也对这事很不能理解,这有点儿让人捉摸不透。”

    “他在星期一那天离开家的时候,有没有对你说过什么?”

    “什么都没有说。”

    “那您在天鹅闸巷看到他的时候很震惊吧?”

    “特别震惊。”

    “窗户当时是不是开着的?”

    “对。”

    “那他当时应该还是可以叫您的了?”

    “不错。”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当时他只能发出含混不清的叫声。”

    “是的。”

    “您觉得那是呼救的声音吗?”

    “对,他还朝我挥了挥手呢!”

    “可是有没有可能是出于惊讶而发出的叫声呢?当他意外地看到您的时候,也可能出于惊讶而向你挥手呢,是不是?”

    “嗯,有这种可能。”

    “您觉得他是被人硬拉回去的吗?”

    “是啊,当时他突然就消失了。”

    “他也可能本来是跳起的状态,然后又落回到地上了啊,当时您看到房里有没有别人?”

    “没看见,不过那个凶恶的人曾经告诉我们他当时在屋里,那个印度阿三是在楼梯下面。”

    “不错,是这样。据您所见,您的丈夫当时穿着的是他平常所穿的那身衣服吗?”

    “是的,可是没见到硬领和领带,当时看得很清楚,脖子是裸露着的。”

    “他之前跟您说过天鹅闸巷吗?”

    “从来没有。”

    “他有过抽鸦片的经历吗?”

    “一直没有过。”

    “好的,谢谢您,圣克莱尔太太!要点我都已经了解清楚了,我们开始吃晚饭吧,接下来就去休息,要知道明天还有一天的事情等着我们呢!”

    这是一间又宽大又舒适的房子,里面放了两张床铺,供我们休息,我很快就上了床,经过一夜的旅途劳累我感觉太累了。但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却不是这样,据我所了解的,只要心中有没能解决的事,他就会一连多少天,甚至一个星期,都要茶饭不思地去反复想着这件事。他会把所掌握的信息再次进行梳理,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不弄个一清二白不罢休,要不就是在确认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还不够充分的时候才能暂时停下来,所以今晚就是这样,我很快就明白,他又要熬个通宵了。他换上了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之后,就开始在屋子里到处翻找,把他床上的枕头、沙发和扶手椅上的靠垫都聚在一起,将它们整合成一个东方式的沙发,然后面前放一两左右味道特别冲的烟丝和一盒火柴,盘腿坐在上面,在幽黯的灯光里,嘴里叼着一根欧石南根雕成的旧烟斗,一双眼睛注视着天花板的一个地方,开始发呆。嘴边慢慢盘旋着升起一股股的蓝色的烟雾,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不发出一点儿声音。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显出一种山鹰般的坚定,他就这么坐在那儿,我却不知不觉睡着了。半夜从梦中大叫着惊醒,发现他还在那儿坐着。等到我睁开双眼,发现夏日的阳光已经照到了屋子里,而一边坐着的他嘴里还叼着那根烟斗,不停地冒着烟呢,满屋子都是呛人的烟雾,而昨夜看到的他面前的一堆烟丝早已经不知所踪。

    “醒了?华生?”他问道。

    “是的。”

    “要不要早上赶车出去玩一趟?”“好啊!”

    “那好,把衣服穿上吧!现在大家都还没起来呢,不过那小马僮睡觉的地方我知道,我们有办法弄出那辆马车的。”一边说他一边嘿嘿笑了起来,两眼闪烁着光芒,简直与昨晚换了一个人一样。

    穿衣服的时候我顺便看了一眼表,居然才4点25五分,怪不得大家都还没起来呢!衣服刚穿好,福尔摩斯就回来了,他告诉我,马僮正在准备车。

    “我要为自己的一个小理论做一下验证。”他一边说,一边穿上他的靴子:“华生,你知道吗?此时你正面对着一个整个欧洲最大的笨蛋呢!我活该被人从这儿给一脚踹到查林克罗斯去!不过好在我现在应该找到解决这个案子的钥匙了。”

    “在哪儿呢?”我笑着问道。

    “就在卫生间里。”他回答道,“哦,我是说真的。”见到我半信半疑的样子,他赶紧说道。“我刚刚去过那里,我已经把它放进一个软包里了,这可是格拉德斯通制造的呢!走,伙计,让我们看看这把钥匙能不能插进那把锁。”

    我们轻手轻脚地下了楼,走出来以后,沐浴在明媚的晨曦之中,马车已经套好了,正停在路边,马僮衣衫不整地在马头旁等着我们。我们跨步上车,立刻沿着伦敦大道疾驶而去。路上见到几辆从农村过来的大车,车上装满了蔬菜,正要进城,但是路两旁的一排排别墅还在睡梦中呢,一片死气沉沉的景象。

    “从某些迹象来看,这是一桩奇案。”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顺手一鞭催马向前疾驰,“我得承认,我一开始像鼹鼠一样瞎,不过现在我总算学聪明一点儿了。”

    当我们驾车途径萨里附近的那些街道时,曙光正照在那些城里起床最早的人的惺忪睡眼上。马车驶过滑铁卢桥,飞快地经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来到布街。那里的警察都很熟悉福尔摩斯,门口值班的两个巡警给他敬了个礼,一个巡警牵住马,另一个便把我们带了进去。

    “今天该谁值班?”福尔摩斯问。

    “是布雷兹特里特警官,先生。”

    “噢!布雷兹特里特,早上好!”他迎向一位长得很壮的高个子警官,此时这个人正走下石板坡的甬道。只见他头戴鸭舌便帽,身穿带有盘花纽扣的夹克衫。于是福尔摩斯迎着他说道:“我想和你单独谈谈,布雷兹特里特。”

    “没问题,福尔摩斯先生,请跟我回到我的屋子里来谈吧!”

    这是一间很小的跟办公室差不多的房间,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正放在桌子上,墙上有一架很显眼的电话。巡官在桌子旁坐下了。

    “我能帮您做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此行是为乞丐休·布恩而来的,他被控参与了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失踪案。”

    “不错,他是在这里,正在候审。”

    “嗯,我想知道,他现在究竟有没有关押在这里?”

    “是的,他正关押在单人牢房里。”

    “他有没有捣乱?”

    “哦,他很老实,但是这个家伙身上太脏了。”

    “很脏?”

    “是的,我们只能让他把手洗了洗,他那张脸简直比补锅匠的还黑。哼,等案子定了以后,无论如何得让他遵照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估计您要是见了他肯定也会这么想的。”

    “我倒是很想见他一下。”

    “您想见他?那还不是小意思,跟我来就是,您可以把您的提包先放在这里。”

    “不了,我看还是带着吧!”

    “那好,跟我来吧!”在他的引领下,我们走下一条甬道,他帮我们把一道上闩的门打开之后,我们一起沿着一条盘旋式的楼梯走下去,最后来到一个墙上刷了白灰的走廊,走廊两边各有一排牢房。

    “右边顺数第三个门就是他的牢房。”他说,然后伸头往里看了看。“他还没醒呢:”他又接着说道,“能很清楚地看到的。”

    我们俩顺着栅栏往里看去,只见一个囚犯正脸朝着我们躺着,一副睡得很香的样子,呼吸平缓而沉重。看起来身材不高,身上的衣服也与他的身份很相称,粗制的料子,从破烂的上衣毁坏处,露出一件贴身的染过色的衬衫。确如警官所说,身上很肮脏。不过污垢再多也难掩他脸上的丑陋可憎:从眼睛下面到直下巴,一道宽宽的旧伤疤几乎贯穿半边脸,而伤疤一旦收缩的话,就吊起了上唇的一边,露出三颗牙齿在外面,像一直在嚎叫似的,两只眼睛和前额被一头乱蓬蓬的发亮的红发低低覆盖着。

    “是个帅哥吧,你们说呢?”警官说。

    “嗯,确实需要洗一洗了。”福尔摩斯说,“我擅自做主带来了一个东西,估计可以帮他洗一洗澡。”他一边说,一边把那个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打开了,从里面取出一块特大号的洗澡海绵,我一看不禁吓了一跳。

    “嘿嘿!您可真是会开玩笑!”警官不禁轻声笑了。

    “哦,要是您肯帮我个大忙,悄悄打开这牢门,很快咱们就能看到他体面的外表了。”

    “好啊,这有什么啊?”警官说,“他这副样子只能给布街看守所抹黑,不是吗?”他拿出钥匙打开了牢门,我们蹑手蹑脚地走进牢房。这个家伙身子动了动,侧了个身,重又沉沉睡去。福尔摩斯弯下腰,就着身边的水罐,把海绵沾满水,用劲在囚犯的脸上擦了几下。

    “让我隆重地向你们做一下介绍。”他大叫道,“这位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就像被剥掉一层皮一样,刚才的那张粗糙的棕色脸孔不见了!连同脸上横贯半张脸的那道恐怖的伤疤和一看就让人憎恶的呲着牙的歪唇,都一起消失了,那一堆乱蓬蓬的红头发只轻轻一揪,居然也全掉了下来。然后,从床上一下子坐起来一个面色苍白、紧锁双眉但是长得还算英俊的人,红头发变成了黑头发。他用手搓着双眼,一副还没醒过来的样子,茫然地看了看四周,不知所措。突然,他一下子醒过味来,知道真相败露了,不禁发出一声尖叫,一下子扑倒在床上,将脸埋在了枕头里。

    “我的上帝!”警官惊叫道,“真是他,他不就是那个失踪的人嘛,我看过他的照片。”

    这个嫌疑犯转回身,一副死到临头、满不在乎的样子,说道:“是又怎样,请问,能以什么罪名起诉我呢?”

    “起诉你谋杀内维尔·圣……噢,只能把这个案子定做自杀未遂案,他们就不会你这个罪名起诉你了。”警官咧嘴笑着说,“哼,我做警察已经27年了,终于轮到我立功受奖了。”

    “如果我自己就是内维尔·圣克莱尔,那很明显我是无罪的,所以我也就是属于受到了非法拘留。”

    “虽然无罪,却有错,而且是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假如你信任你的妻子,你本应该干得更出色的。”

    “我的妻子倒还好,关键是我的孩子们。”这个嫌疑犯呢喃着说道,“愿上帝保佑他们,我不希望因为自己所做的事情给他们带来耻辱。上帝啊!我的事要是传了出去将会多丢人啊!我该怎么做呢?”

    福尔摩斯靠近他身边坐在了床上,很和气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件事要是让法庭来调查清楚的话……”他说,“肯定就要不可避免地会大白于天下,不过要是你能让警局确信,这件事根本不值得起诉你,我认为是没有必要将你的案子的具体内容公之于众的。我想,布雷兹特里特警官只要把你所告诉我们的一切都记录下来,然后上报给有关部门,这个案子就算了结了,也就不会再走法律程序了。”

    “上帝会保佑您的!”这个嫌疑犯立刻激动地高声叫起来,我宁可被关押起来,甚至被处死,也不想让孩子们知道我的秘密,因为这是我的耻辱。

    我愿意把自己的身世只讲给你们听,我的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一个小学校长,我从小接受过家庭的良好教育,年轻时我特别喜欢外出旅游,对演戏也很有兴趣,再后来成为伦敦一家晚报的记者。有一天,总编辑提出需要一组能够反映大城市里的乞丐生活的报道,我便主动出来承揽了这个差事,为他提供这方面的稿件,从此,开始了我一生的历险生涯。而要收集到这些稿件的资料,我必须自己装扮乞丐才行,于是我以前当过演员的经历就派上了用场,并且以前我的化装技巧是很出名的,那时在后台很多人都知道我的妆画得不错。所以,我利用自己学的这些化妆技巧,先用油彩涂脸,然后为了激起人们足够的同情心,我又用一块肉色的橡皮膏做成一个逼真的伤疤,让嘴唇一边向上翻卷起来,再戴上红色的假发,穿上与乞丐身份相配的衣服,在市里的商业区选了一个位置,把自己装扮成表面是火柴贩,实际上是乞丐的样子。就这样,我刚干了几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我吃惊地发现,这一会的功夫我竟然收到26个先令零4个便士的施舍。

    写完了这篇报道以后,也就没在意这事,很快就忘了这回事。直到后来有一天,因为我代替一位朋友做背书,给他担保了一张票据,后来出了问题,居然接到一张要我赔偿25镑的传票,那时根本没那么多钱啊,于是情急无计之下,我忽然想起了这事。于是,我向债主请求给我半个月的宽限日期,我好去筹集这笔钱,然后又向我单位的老板请了几天假,我就又把自己化装成乞丐,到城里乞讨。10天过后,我就凑齐了这笔钱,把这笔债还清了。

    哦,你们可以想象,一旦我意识到,自己只要在脸上抹上一点儿油彩,然后把帽子放在地上,坐那儿一天就可以挣2英镑,再让我去安心地去做以前的工作,一星期辛辛苦苦地干下来,才挣那么点钱的生活,很显然再回到过去已经很难了。自尊心和钱,究竟要哪个?我为此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在金钱的诱惑下,我辞掉了记者的职业,开始了日复一日的乞丐生涯。我每天坐在我一开始就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凭借我那‘可怕’的外表,引起路人的同情和怜悯,在我的口袋里塞满了铜板。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我在天鹅闸巷租住他房子的那个下等烟馆的老板,他是唯一知道我秘密的人。每天早晨我在那里化好妆,以一个肮脏的乞丐的面目出现在众人面前,然后到了晚上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穿着体面的风流男人。这个印度阿三之所以愿意替我保守秘密,是因为我付给了他高价的房租。

    很快,我就发现自己成了有钱人,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乞丐都能在伦敦街头靠乞讨挣到一年700英镑(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的收入,主要是因为我的化妆技巧很高,并且比较善于随机应变,而随着经验的增加,我这两方面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渐渐地,我成了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每天各种各样的银币像流水一样流进我的口袋,要是有一天没有挣到2英镑,那就属于那天运气太不好了。

    随着财富的增加,我的野心也越来越大,于是我在郊区买了栋房子,然后结了婚成了家。所有人都没有怀疑过我的真正职业,连我最爱的妻子都只知道我是在城里经商,但是具体干什么她却根本不知道。

    上个星期一,在结束了一天的乞讨之后,我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没想到一抬眼,看到了窗外的我的妻子,她正站在街心看着我呢,这下我可吓坏了。当时惊叫了一声,连忙把脸用胳膊挡住了,然后马上跑下去找我的铁哥们,就是那个印度阿三,让他帮我挡住上楼来找我的任何人。我很快我就听到楼下传来了她的声音,不过我知道她一时半时是没法上来的,我就赶紧脱下衣服,把那身乞丐装扮重新穿上,脸上涂上油彩,头上戴上假发。这样一来,即使一个妻子的眼睛也很难看得出来了。紧接着,我又想到他们可能会搜查这个屋子,那么到时候我的秘密就会被那些衣服给出卖了。急忙之下,我去开窗户,但是因为太用力,一下子又把我早上在家时割破的伤口碰破了,往日我都会把乞讨来的钱放在一个皮袋里,而当时我刚把其中一些掏出来塞在上衣口袋里,于是就把装满了铜板的沉甸甸的这件上衣从窗户扔了出去,很快消失在泰晤士河里。别的衣服也打算扔下去的,可是就在这时,有些警察已经冲了上来,不过我当时还是感到松了口气,因为我很快就发现,大家都没有认出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而是把我当成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抓了起来。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已经说清楚了,有没有需要补充解释的地方,那时候我决定要一直保留当时化了妆的样子,所以宁可把脸弄脏一点儿也不在乎。我知道我的妻子肯定会特别着急的,我趁警察一走神的工夫,把手上的戒指取下来,把它托付给那印度阿三,并且匆匆写了几行字,告诉她不用为我担心。”

    “她昨天才接到那封信。”福尔摩斯说。

    “噢,天哪!真是难为她了,这一个星期!”“因为我们一直盯着那个印度阿三。”布雷兹特里特警官说,“这一点我比较清楚,他知道如果自己把信寄出去比较容易被发现,所以他可能又把信转托给一个当海员的烟鬼了,不巧的是,那个家伙当时忘记寄出了,然后又耽误了几天。”

    “应该是这样的。”福尔摩斯说,点头表示赞同:“嗯,我想应该是这样的,不过难道没有人起诉过你行骗吗?”

    “有,好多次了。不过也就要交一点儿罚款而已,这对我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

    “但是,这件事必须到此结束。”布雷兹特里特说,“要想让警察局为你保密,就要让这个休·布恩从此永远消失。”

    “我已经向上帝发过誓了。”

    “如果能这样的话,我们可能也就不会再往下继续深入调查了。但是,你要记住,如有再犯,绝不姑息,那时我们可就要把这秘密全部公之于众了。福尔摩斯先生,我还得郑重地向你表示感谢呢,您对我们破这个案子可是帮了大忙啊!我愿意听您说说,您是如何找到这个答案的呢?”

    “这个答案,全靠我坐在5个枕头上,抽了一盎司烟丝才得到的。华生,我看要是我们坐车去贝克街的话,应该正赶上吃早饭吧?”福尔摩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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