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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栋、王直的手下虽有一些日本人、朝鲜人乃至佛朗机人,但没一个能进入这个大厅!
一百零八人在许栋的率领下先面西北,遥参九五,跟着又面西南,祭了妈祖。最后王直引众人歃血盟誓,约共生死,同富贵!自此,大明东海商会正式成立!
东门庆到达之前,诸大老已议定商会章程,定为《大明东海商会规章》。此时王直又在众人的推举下,起草《<大明东海商会规章>序》,王直挥笔拟就之后,又命东门庆以正楷誊抄。阿菩于李贽留下的残碑拓文中录得此序大略,见下。
其序文曰:
盖闻我中华行会,公议章程,由来已久。迨后五方杂处,各行师友俱有成规。即我等海商一业,于永乐年间,业已订立规矩,迄今百余载,莫不遵守。近以禁海之余,盗贼纷起,众心不一,诚恐无知之徒、侥幸之辈,藉隙为乱,吾人海上行商,若无团结集议之规矩,则无以整顿秩序,明断是非,且意见各殊,必生纷争。故我等特约同人,复行公议,使各遵守勿违,是为序。
序文之后为十二章程:
一议,忠义。吾等虽觅利商海,卖货浙福,身居海上,而不可忘天地神人,华夏祖宗。
一议,会员。凡同业之入会,舶主先缴入会费足色白银一千两,散商先缴入会费足色白银一百两。
一议,推举。商会拟公举理事十八名,以专责成;理事长一名,是为商会之长。
一议,会费。凡入会之舶主、商客,每年贸易,每千两抽厘五两,以作商会之常费,收取适照其账簿。凡有欺瞒,罚以十倍。
一议,立舶。凡立舶远洋,五桅以上交纹银八百两,四桅五百两,三桅二百两。
一议,度量衡。中华海外,度量不一,即大明各地方,升斗尺寸,亦有参差,今定规矩,凡会中商贩买卖,所用尺、斗、秤,均须以商会所定为准,以昭划一,不得私自设用。(下度量衡详述,略)
一议,货币。银钱成色,以下述为准。(下银钱鉴定详述,略)
一议,商习惯。海上习惯,须当遵守。(下海上习惯详述,略)
一议,诉讼。凡商会会员,不得于海上、陆上私自斗殴,遇有争竞,须听理事、尊长依规矩调停。理事、尊长调停争竞,须遵以下规矩。(下调停规矩,略)
一议,制裁。凡同业入会之后,或有破坏会规,即开会议罚。(下禁止之事,略)
一议,善举。海外遇华人为奴,力所能及,须行赎买;海上行走,遇溺必救;会员于海外破产者,商会须为筹措回家盘缠…(下略)
一议,祭祀。妈祖娘娘为护海之神,不可亵渎,逢年节祭祀,由商会依情理措办。(下措办细则,略)
——以上章程,系海上同业公议;如有不遵者,公同处罚,不得徇情,以私废公。
规则订立之后,又论三大事。第一件是如何促请朝廷开禁通商,第二件是如何打击海盗,保护商路,第三件是推举理事、首脑。
第一、第二件事情是长期工作,所以先讨论第三件事。
海商素以豪富力量为尚,并参考其德望、资历与功劳。综合种种,乃先选出十八席理事,哪十八席?
第一席,龙头许栋(徽人),第二席,五峰船主王直(徽人),第三席,小尾老林国显(潮人),第四席,无法无天李光头(闽人)——是为东海四元魁。
四元魁以下,是许栋的六弟许桂,跟着是背海鲸林碧川,黄岩澳主徐惟学,翻浪蛟叶宗满,海上钟离方廷助,千里风谢和,石鳌毛海峰,双头锦鲤王庆,海东青徐元亮,闹海儒生王清溪,龙宫弥勒洪迪珍,驮山鳄沈南山,左角鲨陈东,右角鲨麻叶——连同四元魁,共一十八人,即不久后被称为东海十八寇者是也。
这十八个大商人、大海盗之间,关系颇为复杂。
许栋一系是整个商会的中坚,其下王直、李光头的势力若分割出来均足以自成一家。徐惟学、叶宗满、方廷助、谢和都是跟着许栋、王直打天下的老功臣,人称四大天王,毛海峰、徐元亮、王清溪则是这个体系内的新秀。
林国显是潮州人,纵横于东海、南洋之间,在两大海域都有势力,在东海这边他必须与许栋合作,但在南洋那边他却是霸主,许栋兄弟几次南下满剌加都有得过他的帮助,所以林国显来日本发财,许栋当然也要照拂。
林碧川是南直隶商人,沈南山是其附属,不过这个集团的势力要比许栋、林国显小得多。
至于洪迪珍、陈东和麻叶,这时还算不上势力很大的集团,但洪迪珍颇为豪富,是闽南的地头蛇,陈东、麻叶为海上新崛起的势力,他们既愿归附,许栋、王直也乐于接受。
在十八大盗里,以双头锦鲤王庆最为年轻,资历最浅,但他的地位却极为特殊,这不仅因为东门家族在东南公门势力颇大,也因为他本人也是东海十八寇里唯一有功名在身的人,王直、徐惟学、王清溪等人修养不错,在日本也受到相当的尊敬,被目为儒生,但在大明却不为士林所容。许栋王直等人希望朝廷能开海禁,通商路,对王庆的身份自是十分看重。尤其是王庆的政治保护人——他的外公林希元,更是一株上可通达九天、下可脉络东南的士林大树,许栋、王直等人都希望王庆的加入有助于朝廷开放海禁,让东海商路逐渐走上合法化。
十八个理事又按照行会规矩,群推许栋为理事长,许栋以下,王直总理军事武装,毛海峰副之,徐惟学总理诉讼调停,王清溪副之,许桂负责财务监督,王庆副之,其余种种事务,各有责成。
——————
今天晚上,应该就回到广州鸟……
O(∩_∩)O
许栋、王直的手下虽有一些日本人、朝鲜人乃至佛朗机人,但没一个能进入这个大厅!
一百零八人在许栋的率领下先面西北,遥参九五,跟着又面西南,祭了妈祖。最后王直引众人歃血盟誓,约共生死,同富贵!自此,大明东海商会正式成立!
东门庆到达之前,诸大老已议定商会章程,定为《大明东海商会规章》。此时王直又在众人的推举下,起草《<大明东海商会规章>序》,王直挥笔拟就之后,又命东门庆以正楷誊抄。阿菩于李贽留下的残碑拓文中录得此序大略,见下。
其序文曰:
盖闻我中华行会,公议章程,由来已久。迨后五方杂处,各行师友俱有成规。即我等海商一业,于永乐年间,业已订立规矩,迄今百余载,莫不遵守。近以禁海之余,盗贼纷起,众心不一,诚恐无知之徒、侥幸之辈,藉隙为乱,吾人海上行商,若无团结集议之规矩,则无以整顿秩序,明断是非,且意见各殊,必生纷争。故我等特约同人,复行公议,使各遵守勿违,是为序。
序文之后为十二章程:
一议,忠义。吾等虽觅利商海,卖货浙福,身居海上,而不可忘天地神人,华夏祖宗。
一议,会员。凡同业之入会,舶主先缴入会费足色白银一千两,散商先缴入会费足色白银一百两。
一议,推举。商会拟公举理事十八名,以专责成;理事长一名,是为商会之长。
一议,会费。凡入会之舶主、商客,每年贸易,每千两抽厘五两,以作商会之常费,收取适照其账簿。凡有欺瞒,罚以十倍。
一议,立舶。凡立舶远洋,五桅以上交纹银八百两,四桅五百两,三桅二百两。
一议,度量衡。中华海外,度量不一,即大明各地方,升斗尺寸,亦有参差,今定规矩,凡会中商贩买卖,所用尺、斗、秤,均须以商会所定为准,以昭划一,不得私自设用。(下度量衡详述,略)
一议,货币。银钱成色,以下述为准。(下银钱鉴定详述,略)
一议,商习惯。海上习惯,须当遵守。(下海上习惯详述,略)
一议,诉讼。凡商会会员,不得于海上、陆上私自斗殴,遇有争竞,须听理事、尊长依规矩调停。理事、尊长调停争竞,须遵以下规矩。(下调停规矩,略)
一议,制裁。凡同业入会之后,或有破坏会规,即开会议罚。(下禁止之事,略)
一议,善举。海外遇华人为奴,力所能及,须行赎买;海上行走,遇溺必救;会员于海外破产者,商会须为筹措回家盘缠…(下略)
一议,祭祀。妈祖娘娘为护海之神,不可亵渎,逢年节祭祀,由商会依情理措办。(下措办细则,略)
——以上章程,系海上同业公议;如有不遵者,公同处罚,不得徇情,以私废公。
规则订立之后,又论三大事。第一件是如何促请朝廷开禁通商,第二件是如何打击海盗,保护商路,第三件是推举理事、首脑。
第一、第二件事情是长期工作,所以先讨论第三件事。
海商素以豪富力量为尚,并参考其德望、资历与功劳。综合种种,乃先选出十八席理事,哪十八席?
第一席,龙头许栋(徽人),第二席,五峰船主王直(徽人),第三席,小尾老林国显(潮人),第四席,无法无天李光头(闽人)——是为东海四元魁。
四元魁以下,是许栋的六弟许桂,跟着是背海鲸林碧川,黄岩澳主徐惟学,翻浪蛟叶宗满,海上钟离方廷助,千里风谢和,石鳌毛海峰,双头锦鲤王庆,海东青徐元亮,闹海儒生王清溪,龙宫弥勒洪迪珍,驮山鳄沈南山,左角鲨陈东,右角鲨麻叶——连同四元魁,共一十八人,即不久后被称为东海十八寇者是也。
这十八个大商人、大海盗之间,关系颇为复杂。
许栋一系是整个商会的中坚,其下王直、李光头的势力若分割出来均足以自成一家。徐惟学、叶宗满、方廷助、谢和都是跟着许栋、王直打天下的老功臣,人称四大天王,毛海峰、徐元亮、王清溪则是这个体系内的新秀。
林国显是潮州人,纵横于东海、南洋之间,在两大海域都有势力,在东海这边他必须与许栋合作,但在南洋那边他却是霸主,许栋兄弟几次南下满剌加都有得过他的帮助,所以林国显来日本发财,许栋当然也要照拂。
林碧川是南直隶商人,沈南山是其附属,不过这个集团的势力要比许栋、林国显小得多。
至于洪迪珍、陈东和麻叶,这时还算不上势力很大的集团,但洪迪珍颇为豪富,是闽南的地头蛇,陈东、麻叶为海上新崛起的势力,他们既愿归附,许栋、王直也乐于接受。
在十八大盗里,以双头锦鲤王庆最为年轻,资历最浅,但他的地位却极为特殊,这不仅因为东门家族在东南公门势力颇大,也因为他本人也是东海十八寇里唯一有功名在身的人,王直、徐惟学、王清溪等人修养不错,在日本也受到相当的尊敬,被目为儒生,但在大明却不为士林所容。许栋王直等人希望朝廷能开海禁,通商路,对王庆的身份自是十分看重。尤其是王庆的政治保护人——他的外公林希元,更是一株上可通达九天、下可脉络东南的士林大树,许栋、王直等人都希望王庆的加入有助于朝廷开放海禁,让东海商路逐渐走上合法化。
十八个理事又按照行会规矩,群推许栋为理事长,许栋以下,王直总理军事武装,毛海峰副之,徐惟学总理诉讼调停,王清溪副之,许桂负责财务监督,王庆副之,其余种种事务,各有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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