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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跟赵虎一队!”朱寿眼瞅着已经没有任何取胜的可能性,立即开始耍赖,要求跟四个人中水平最高的人一队。
张阳从小就喜欢打篮球,又是在美利坚长大,篮球水平自然没的说。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朱寿和赵虎却在张阳的简单讲解,并教授规则和技巧之后,很快地便把篮球玩的有模有样,不管是运球还是投篮,都很像那么回事。
赵虎这边还可以用他有很强的功夫底子,身体协调性好等原因来解释,而朱寿就根本是个天才了,似乎只要是玩的东西,就没有他不拿手的。
当然,让张阳“心里安慰”的是,这里面还有一个正常人,自然就是罗祥,直到如今,他还没有投进过一个球,不必说运球,就连传球都经常传丢,这也就是为什么朱寿再也不愿意跟罗祥一队的原因了。
“喂!你们几个别玩了,吃午饭了!”正在朱寿嚷嚷着要重新分队的时候,白苏儿站在院门口扬声喊道。
“算了算了,去吃饭了,下午有时间再玩,不然小苏儿可是要生气了。小朱子还有赵哥,你们也在铺子里吃饭吧?”张阳停止了拍球,抱住篮球说。
“切……真扫兴!我本来还要再演示演示刚刚学会的背后运球呢……”朱寿有点意犹未尽地说。
“等下次我再教你胯下运球,也很帅的,不过要先吃饭去。”张阳仿佛哄小孩儿一样对朱寿说。
“真的?说话算话!”朱寿果然如小孩子一般来了兴趣。
“自然算话,我还能骗你这个小孩儿不成?!”张阳笑着说。
“谁是小孩儿?!我可是大明最大的大人,哼哼!”朱寿一脸的不服,却又努力做出一副很有威严的表情,增加自己话语的说服力……
“行了行了,赶紧去吃饭吧,你看你们这一身臭汗的,就一个球有什么可抢的?真的都跟小孩子一样。”一旁的小苏儿打断了几个大男孩之间的对话,闻了闻张阳身上的味道以后,撇了撇嘴,捂着鼻子就转身离开。
一下子惹来院子中的三个男人一阵大笑,至于另外一个……
……
午饭过后。
药铺里的小伙计刘通突然蹑手蹑脚的过来找张阳,“张大哥,有你一封信,是个姑娘送过来的,我没让苏儿姐她们知道。”
“你小子!”张阳笑着从刘通手里接过一封还带着淡淡脂粉味儿的信笺,然后又不自觉地四下看了看,发现没人才安下心来,然而等反应过来,张阳自己也啼笑皆非,干嘛这么紧张,都是刘通这小子带的。
“去去去,看什么看!”张阳正准备打开信,看是谁写给自己,却发现刘通还在一旁探头探脑,于是摆了摆手,赶刘通离开。
这么多日子相处下来,张阳跟这刘通也熟悉的很了,相处之时,自然随便了许多。
“真是好心没好报……不看就不看。”爱八卦的刘通,一脸失望地跑开。
是谁给自己写信呢?是还在京城的乔铃儿?不是她的风格吧?那还会有谁?自己在这大明又没有什么其他的亲戚朋友了。
一边揣度着,张阳一边拆开了信封。
小小的信封中是一张薄薄的绢纸,上面只有几行清秀的小字:
“东门之墠,茹藘在阪。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
岂不尔思?子不我即!
——妾·瑶儿”
原来,这封信是那个与张阳有一夕之缘的**女子余瑶写来的。
这信纸上写的是《诗经·国风》中的一首小诗,大体意思是,有一个人,他就住在我家的附近,然而我却与他相距遥远,我明明是那样的思他念他,但是他却毫无所知。
或者用句时髦的话来简单概括,就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埋藏在心底……
好吧,这首诗的意境确实很美,甚至有点让人牙酸,然而拿着信笺的张阳却是实实在在地一句都没有看懂,纸上的每个字他都认识,然而合在一起却完全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只是一头雾水……
可因为显而易见的原因,他又没办法拿着这封信去问读过书的白芷……好吧,美利坚名牌大学医学院毕业的张阳如今只能算是没读过书的半文盲……(未完待续)
去跟赵虎一队!”朱寿眼瞅着已经没有任何取胜的可能性,立即开始耍赖,要求跟四个人中水平最高的人一队。
张阳从小就喜欢打篮球,又是在美利坚长大,篮球水平自然没的说。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朱寿和赵虎却在张阳的简单讲解,并教授规则和技巧之后,很快地便把篮球玩的有模有样,不管是运球还是投篮,都很像那么回事。
赵虎这边还可以用他有很强的功夫底子,身体协调性好等原因来解释,而朱寿就根本是个天才了,似乎只要是玩的东西,就没有他不拿手的。
当然,让张阳“心里安慰”的是,这里面还有一个正常人,自然就是罗祥,直到如今,他还没有投进过一个球,不必说运球,就连传球都经常传丢,这也就是为什么朱寿再也不愿意跟罗祥一队的原因了。
“喂!你们几个别玩了,吃午饭了!”正在朱寿嚷嚷着要重新分队的时候,白苏儿站在院门口扬声喊道。
“算了算了,去吃饭了,下午有时间再玩,不然小苏儿可是要生气了。小朱子还有赵哥,你们也在铺子里吃饭吧?”张阳停止了拍球,抱住篮球说。
“切……真扫兴!我本来还要再演示演示刚刚学会的背后运球呢……”朱寿有点意犹未尽地说。
“等下次我再教你胯下运球,也很帅的,不过要先吃饭去。”张阳仿佛哄小孩儿一样对朱寿说。
“真的?说话算话!”朱寿果然如小孩子一般来了兴趣。
“自然算话,我还能骗你这个小孩儿不成?!”张阳笑着说。
“谁是小孩儿?!我可是大明最大的大人,哼哼!”朱寿一脸的不服,却又努力做出一副很有威严的表情,增加自己话语的说服力……
“行了行了,赶紧去吃饭吧,你看你们这一身臭汗的,就一个球有什么可抢的?真的都跟小孩子一样。”一旁的小苏儿打断了几个大男孩之间的对话,闻了闻张阳身上的味道以后,撇了撇嘴,捂着鼻子就转身离开。
一下子惹来院子中的三个男人一阵大笑,至于另外一个……
……
午饭过后。
药铺里的小伙计刘通突然蹑手蹑脚的过来找张阳,“张大哥,有你一封信,是个姑娘送过来的,我没让苏儿姐她们知道。”
“你小子!”张阳笑着从刘通手里接过一封还带着淡淡脂粉味儿的信笺,然后又不自觉地四下看了看,发现没人才安下心来,然而等反应过来,张阳自己也啼笑皆非,干嘛这么紧张,都是刘通这小子带的。
“去去去,看什么看!”张阳正准备打开信,看是谁写给自己,却发现刘通还在一旁探头探脑,于是摆了摆手,赶刘通离开。
这么多日子相处下来,张阳跟这刘通也熟悉的很了,相处之时,自然随便了许多。
“真是好心没好报……不看就不看。”爱八卦的刘通,一脸失望地跑开。
是谁给自己写信呢?是还在京城的乔铃儿?不是她的风格吧?那还会有谁?自己在这大明又没有什么其他的亲戚朋友了。
一边揣度着,张阳一边拆开了信封。
小小的信封中是一张薄薄的绢纸,上面只有几行清秀的小字:
“东门之墠,茹藘在阪。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
岂不尔思?子不我即!
——妾·瑶儿”
原来,这封信是那个与张阳有一夕之缘的**女子余瑶写来的。
这信纸上写的是《诗经·国风》中的一首小诗,大体意思是,有一个人,他就住在我家的附近,然而我却与他相距遥远,我明明是那样的思他念他,但是他却毫无所知。
或者用句时髦的话来简单概括,就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埋藏在心底……
好吧,这首诗的意境确实很美,甚至有点让人牙酸,然而拿着信笺的张阳却是实实在在地一句都没有看懂,纸上的每个字他都认识,然而合在一起却完全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只是一头雾水……
可因为显而易见的原因,他又没办法拿着这封信去问读过书的白芷……好吧,美利坚名牌大学医学院毕业的张阳如今只能算是没读过书的半文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