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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这对希利斯来说并不是一个难题,问题是花鸟知道后在那一刻到来之前几乎不愿意离开他,他只能将花鸟带回阿特尔庄园,因为索克为他准备的“货物”已经到了,花鸟和他共骑,他身边还有不下二十个印第安战士,这让庄园里的人们陷入了一阵小小的慌乱之中,幸好希利斯的白皮肤十分显眼,就算是这样,他们注视着这些印第安人的眼神还是让花鸟不安,让野牛尾生气。
索克赶走了他们,他让希利斯带着这些战士到地下室去取货,他带着花鸟去厨房,在那里有美味的食物和饮料,但让花鸟着迷的是那些闪亮的金属厨具,她爱不释手地摸着一个汤锅,又徘徊在几个从小到大套叠在一起的平底煎锅面前,还有勺子,刀叉和一些她不认得的东西,索克在一边端着咖啡,用意味不明的眼神打量着她,当花鸟正在聚精会神地研究一个蛋托的时候,他突然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肚子。
银质的蛋托立刻哐当掉在了地上。
对着露出了凶狠姿态的花鸟,索克举起手,做出一个投降的姿势:“别害怕,”他声音轻柔地说:“我只是要看看你们是不是有了孩子。”
花鸟,索克是说,若是这个印第安女人有皮毛的话,那么他一定能够看到它们突然炸开,又迅速地顺服下来……花鸟是个单纯的孩子,她也不知道自己正面对着什么样的存在,事实上连希利斯也不知道,但这个白人是希利斯的朋友,也给予了他们很多帮助,所以花鸟只是在刚一开始的时候吓了一跳,等索克捡起蛋托的时候,她就已经平静下来了。
“你是个祭司?”花鸟问。在部落里只有祭司和年长生育过的女性能够看得出一个女人是不是有了孩子,索克不是女人,那么她只能猜他是个祭司。
“曾经是。”索克说。
“那么……有吗?”花鸟充满了希望地问道。
“很可惜。”索克说:“没有。”
——————
“你竟然不担心吗?”在希利斯再度离开后,索克肩膀上的蓝松鸦突然开口说了话。
“什么?”
“你的儿子就要变成一个印第安人了。”
“哎呀,”索克说:“这正是我期望的呢,雾尼。”
栖落在索克肩头的蓝松鸦动了一下身体,它是“记忆”,而不是“思想”,所以它并不能看穿索克的诡计,也许这正是奥丁所希望的,雾尼是他放在这里的一只耳朵和眼睛,但他又不想过分地激怒他的义兄弟。
反正奥丁会明白他在做什么。雾尼也不会因为多嘴饶舌被这位心胸狭隘的神明所嫉恨,然后莫名其妙地消亡——索克也许对付不了它的主人,但要对付它还是很容易的。
——————
希利斯并不知道在庄园里还有这样的对话,这几年来索克一直对他保持着万分宽容的态度,也为他做了许多事情,那都是现在的希利斯无法做到的,希利斯也在考虑,从圣山回来之后,就要切断与阿特尔庄园的关系,他可以将一切还给索克,或者说,这本来就是索克应得的。
他们这次又为部落带回了五十七支单发步枪,但这还不是全部,索克正在与一些贪婪的家伙联系,想要给他们弄到最新的亨利连发枪和温彻斯特步枪,但这需要时间。
希利斯第二天就启程了。
没有花鸟,没有疯马或是部落里的人,不过在他渡过大河的时候,狼群跟随着他走了一段路,直到它们的领地边缘,然后希利斯又一个人走了两天——圣山布拉克是一座宏伟庞然的山脉,他并不会迷失方向,也不会觉得孤独,无趣,大灵始终围绕着他,晨光降临时,他能够看到无数水虿争先恐后从灰暗的蛹里钻出来,变成身躯艳丽,翅膀透明的蜻蜓;在他小憩的时候,成群的麋鹿悠然自得地从他的身边踱过;他看到松鼠和松鸡打架,看到黑熊带着两只小熊围坐在一丛嫣红的浆果边大吃特吃,还有白色的小鸟栖落在野牛宽大的脊背上,寻找着肥美的虫子,一窝又一窝的鹌鹑从黑马的蹄子边惊慌失措地跑过,当他抬头看向天空,展开双翅的鹰割裂了碧净如洗的幕布,他看着乳白色的云层被沁透了浓厚的胭脂色,看着天地之间横亘过一条耀眼的金线,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如同大狼那样发光,在还有着微弱的光线时,这样的光并不显眼,但等到了密林里,别人所能看到的就是一双闪亮的星辰。
对于那个人来说,在黑暗中看到移动的闪光可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代表着凶猛的野兽。
幸而红云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到圣山了,这是第三次,他来到圣山,想要获得大灵的启迪,他在心里呼喊着大灵的名字,向野牛之母祈祷,一边握紧了手里的枪,这个高度让他想起熊,当它直立起来的时候,眼睛正在这个位置——红云没有立即开枪,而是等待着,他不认为大灵会让熊吃掉她的另一个孩子,如果他确实命丧熊口,那么也只能说大灵认为他正是为了满足这只饥饿的熊而来。
几秒钟后……也许是几百年后,红云看到了火光。
希利斯比红云更早地发现了这个印第安人,他让希利斯吃惊,因为他很老了,辫子细而灰白,面孔褶皱交错,衣着朴素,几乎没有什么装饰,但一举一动中满是疯马,甚至坐牛也无法拥有的从容与威严。
nbsp;这对希利斯来说并不是一个难题,问题是花鸟知道后在那一刻到来之前几乎不愿意离开他,他只能将花鸟带回阿特尔庄园,因为索克为他准备的“货物”已经到了,花鸟和他共骑,他身边还有不下二十个印第安战士,这让庄园里的人们陷入了一阵小小的慌乱之中,幸好希利斯的白皮肤十分显眼,就算是这样,他们注视着这些印第安人的眼神还是让花鸟不安,让野牛尾生气。
索克赶走了他们,他让希利斯带着这些战士到地下室去取货,他带着花鸟去厨房,在那里有美味的食物和饮料,但让花鸟着迷的是那些闪亮的金属厨具,她爱不释手地摸着一个汤锅,又徘徊在几个从小到大套叠在一起的平底煎锅面前,还有勺子,刀叉和一些她不认得的东西,索克在一边端着咖啡,用意味不明的眼神打量着她,当花鸟正在聚精会神地研究一个蛋托的时候,他突然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肚子。
银质的蛋托立刻哐当掉在了地上。
对着露出了凶狠姿态的花鸟,索克举起手,做出一个投降的姿势:“别害怕,”他声音轻柔地说:“我只是要看看你们是不是有了孩子。”
花鸟,索克是说,若是这个印第安女人有皮毛的话,那么他一定能够看到它们突然炸开,又迅速地顺服下来……花鸟是个单纯的孩子,她也不知道自己正面对着什么样的存在,事实上连希利斯也不知道,但这个白人是希利斯的朋友,也给予了他们很多帮助,所以花鸟只是在刚一开始的时候吓了一跳,等索克捡起蛋托的时候,她就已经平静下来了。
“你是个祭司?”花鸟问。在部落里只有祭司和年长生育过的女性能够看得出一个女人是不是有了孩子,索克不是女人,那么她只能猜他是个祭司。
“曾经是。”索克说。
“那么……有吗?”花鸟充满了希望地问道。
“很可惜。”索克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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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竟然不担心吗?”在希利斯再度离开后,索克肩膀上的蓝松鸦突然开口说了话。
“什么?”
“你的儿子就要变成一个印第安人了。”
“哎呀,”索克说:“这正是我期望的呢,雾尼。”
栖落在索克肩头的蓝松鸦动了一下身体,它是“记忆”,而不是“思想”,所以它并不能看穿索克的诡计,也许这正是奥丁所希望的,雾尼是他放在这里的一只耳朵和眼睛,但他又不想过分地激怒他的义兄弟。
反正奥丁会明白他在做什么。雾尼也不会因为多嘴饶舌被这位心胸狭隘的神明所嫉恨,然后莫名其妙地消亡——索克也许对付不了它的主人,但要对付它还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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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利斯并不知道在庄园里还有这样的对话,这几年来索克一直对他保持着万分宽容的态度,也为他做了许多事情,那都是现在的希利斯无法做到的,希利斯也在考虑,从圣山回来之后,就要切断与阿特尔庄园的关系,他可以将一切还给索克,或者说,这本来就是索克应得的。
他们这次又为部落带回了五十七支单发步枪,但这还不是全部,索克正在与一些贪婪的家伙联系,想要给他们弄到最新的亨利连发枪和温彻斯特步枪,但这需要时间。
希利斯第二天就启程了。
没有花鸟,没有疯马或是部落里的人,不过在他渡过大河的时候,狼群跟随着他走了一段路,直到它们的领地边缘,然后希利斯又一个人走了两天——圣山布拉克是一座宏伟庞然的山脉,他并不会迷失方向,也不会觉得孤独,无趣,大灵始终围绕着他,晨光降临时,他能够看到无数水虿争先恐后从灰暗的蛹里钻出来,变成身躯艳丽,翅膀透明的蜻蜓;在他小憩的时候,成群的麋鹿悠然自得地从他的身边踱过;他看到松鼠和松鸡打架,看到黑熊带着两只小熊围坐在一丛嫣红的浆果边大吃特吃,还有白色的小鸟栖落在野牛宽大的脊背上,寻找着肥美的虫子,一窝又一窝的鹌鹑从黑马的蹄子边惊慌失措地跑过,当他抬头看向天空,展开双翅的鹰割裂了碧净如洗的幕布,他看着乳白色的云层被沁透了浓厚的胭脂色,看着天地之间横亘过一条耀眼的金线,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如同大狼那样发光,在还有着微弱的光线时,这样的光并不显眼,但等到了密林里,别人所能看到的就是一双闪亮的星辰。
对于那个人来说,在黑暗中看到移动的闪光可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代表着凶猛的野兽。
幸而红云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到圣山了,这是第三次,他来到圣山,想要获得大灵的启迪,他在心里呼喊着大灵的名字,向野牛之母祈祷,一边握紧了手里的枪,这个高度让他想起熊,当它直立起来的时候,眼睛正在这个位置——红云没有立即开枪,而是等待着,他不认为大灵会让熊吃掉她的另一个孩子,如果他确实命丧熊口,那么也只能说大灵认为他正是为了满足这只饥饿的熊而来。
几秒钟后……也许是几百年后,红云看到了火光。
希利斯比红云更早地发现了这个印第安人,他让希利斯吃惊,因为他很老了,辫子细而灰白,面孔褶皱交错,衣着朴素,几乎没有什么装饰,但一举一动中满是疯马,甚至坐牛也无法拥有的从容与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