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摇客(1976年12月2日)_乔西·威尔斯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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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西·威尔斯
哭包和平时一样在享受美好时光。他和那两个白人很合得来,自从他们中的一个教他怎么像个男人而不是贫民窟傻小子那样开枪,他们就更合得来了。绰号是路易斯·约翰逊先叫起来的,从此他想甩也甩不掉了。那个白人有卵蛋,我不得不说。哭包跳起来拔出枪,娘们儿小枪点三八,枪顶着白人的脑袋,他却感觉到有一把更大的枪在蹭他的蛋蛋。但我还是可以宰了你,哭包说。你的枪指着我的脑袋,我的枪指着你那儿,约翰逊说,对牙买加人来说,阉了你比杀了你还难受,你说咧?哭包看着他,摇着头哈哈大笑,甚至上去拥抱他,管他叫好兄弟。你从哪儿学的这一口岛民腔?我记得他穿一条威格牛仔裤。美国佬离开美国总想显得更像个美国人。当时他们在酒吧里,佩琼街上的粉红女郎,那是金斯敦下城区与金斯敦贫民窟之间的最后一条马路,每周四都进几个新姑娘,但上周的新姑娘两年前就出现过,跳舞依然像一棵香蕉树在风中抖。世道艰难,讨生活一天比一天困难,做保姆的也只能上台脱个精光。另外,哭包喜欢睡她。
粉红女郎上午九点开门,点唱机里只有两种音乐,六十年代的斯卡金曲和软绵绵的慢摇,比方说“海普顿”乐队和肯·拉撒路。绝对没有操蛋的拉斯塔雷鬼。要是我再碰到一个不好好梳头也不肯认耶稣是神和救世主的逼眼儿,我就亲手送那小兔崽子去地狱。记住我这句话,我保证兑现。要说墙壁是粉色吧,颜色有点太红,但要说是紫色吧,又有点太粉,而且到处都挂着金色唱片,那是店老板亲手喷涂的。舞台上瘦巴巴的姑娘叫洛蕾特,她最喜欢放着《贝克大妈》跳舞。有一年波尼M.乐队来牙买加演出,谁也不知道那三女一男四个加勒比人看起来会那么像鸡奸犯。每次歌曲到结尾合唱“她知道如何去死!”时,洛蕾特就会在地上来个大劈叉,举起双手摆出拿枪的姿势,就像《不速之客》里的吉米·克里夫。这妹子的下边肯定饱尝过各种各样的痛苦。哭包以前也睡过她。
她跳完舞,穿上内裤,走向我们的卡座。我对女人有条原则。要是你的奶子比任何女人都好看,身材比任何女人都火辣,那我就和你交往。否则还是滚远点儿吧。十年了,我还是没遇到那个女人。我花了好些年才找到薇妮弗雷德,她能生出我理想中的儿子,因为一个男人可不能随便乱播种。上星期哭包带着儿子来我家,孩子的妈是丛林的某个女人,但他不记得她叫什么了。那孩子要么天生弱智,要么大麻抽得太早,淌着口水直喘气,活像一条大狗。在牙买加你必须找对了人播种。漂亮的浅肤色小个子,不能太瘦,这样你的孩子就会有好奶水和好头发。
——看硬了没?
——死娘们儿带着你的血屁股滚远点儿。没看见大爷我坐这儿吗?
——天哪,你会说人话吗?哭包哪儿去了?
——我看着像是哭包的保姆?
她没有回答,只是转身就走,边走边从屁股沟里往外扯内裤。她小时候她老妈肯定
把她摔在地上过,脑袋着地。两次。要说我没法忍受什么,那就是听人开土腔。万一他们会好好说话还要开土腔,就更糟了。我母亲供我一直念到高中。我什么都他妈没学到,但听了很多东西。我听电视节目,听《比尔·梅森》和《太空仙女恋》,听每天上午十点RJR的广播剧,虽说那是给女人听的东西。我听政治家说话,不是他们对我说话的时候——他们总当我是没文化的贫民窟黑鬼,而是他们彼此交谈或者和美国白人交谈的时候。上周我儿子说,“爸爸你想知道咱瞅着啥了不?咱去基地看牛,懂不?”我一耳光扇得小混蛋都快哭了。我对他说,你别说话像是从牛逼里掉出来的。
该死的孩子看着我,就像我欠了他什么东西。没教养的小东西就有这个问题,他们没体验过1966年巴拉克拉瓦的灭亡,但我不想谈那个。每个人说话都好像他们只会贫民窟的语言,尤其是他。几年前在电视上看见他,我这辈子都没那么羞愧过。你想一个人有那么多钱,那么多金唱片,jī巴上印满了各色白种女人的口红,然后他居然那么说话?“要是咱这条命只属于咱自个儿,咱就不要它了?”那就别要了吧,逼眼儿,等我过去拿走它。
不过哭包呢,就不一样了。他出监狱的第一天(不是什么出狱的好日子,战争正打得如火如荼),屁股口袋塞得鼓鼓囊囊的。他掏出那东西,上面全是红墨水,连封面都有,我问他是不是... -->>
乔西·威尔斯
哭包和平时一样在享受美好时光。他和那两个白人很合得来,自从他们中的一个教他怎么像个男人而不是贫民窟傻小子那样开枪,他们就更合得来了。绰号是路易斯·约翰逊先叫起来的,从此他想甩也甩不掉了。那个白人有卵蛋,我不得不说。哭包跳起来拔出枪,娘们儿小枪点三八,枪顶着白人的脑袋,他却感觉到有一把更大的枪在蹭他的蛋蛋。但我还是可以宰了你,哭包说。你的枪指着我的脑袋,我的枪指着你那儿,约翰逊说,对牙买加人来说,阉了你比杀了你还难受,你说咧?哭包看着他,摇着头哈哈大笑,甚至上去拥抱他,管他叫好兄弟。你从哪儿学的这一口岛民腔?我记得他穿一条威格牛仔裤。美国佬离开美国总想显得更像个美国人。当时他们在酒吧里,佩琼街上的粉红女郎,那是金斯敦下城区与金斯敦贫民窟之间的最后一条马路,每周四都进几个新姑娘,但上周的新姑娘两年前就出现过,跳舞依然像一棵香蕉树在风中抖。世道艰难,讨生活一天比一天困难,做保姆的也只能上台脱个精光。另外,哭包喜欢睡她。
粉红女郎上午九点开门,点唱机里只有两种音乐,六十年代的斯卡金曲和软绵绵的慢摇,比方说“海普顿”乐队和肯·拉撒路。绝对没有操蛋的拉斯塔雷鬼。要是我再碰到一个不好好梳头也不肯认耶稣是神和救世主的逼眼儿,我就亲手送那小兔崽子去地狱。记住我这句话,我保证兑现。要说墙壁是粉色吧,颜色有点太红,但要说是紫色吧,又有点太粉,而且到处都挂着金色唱片,那是店老板亲手喷涂的。舞台上瘦巴巴的姑娘叫洛蕾特,她最喜欢放着《贝克大妈》跳舞。有一年波尼M.乐队来牙买加演出,谁也不知道那三女一男四个加勒比人看起来会那么像鸡奸犯。每次歌曲到结尾合唱“她知道如何去死!”时,洛蕾特就会在地上来个大劈叉,举起双手摆出拿枪的姿势,就像《不速之客》里的吉米·克里夫。这妹子的下边肯定饱尝过各种各样的痛苦。哭包以前也睡过她。
她跳完舞,穿上内裤,走向我们的卡座。我对女人有条原则。要是你的奶子比任何女人都好看,身材比任何女人都火辣,那我就和你交往。否则还是滚远点儿吧。十年了,我还是没遇到那个女人。我花了好些年才找到薇妮弗雷德,她能生出我理想中的儿子,因为一个男人可不能随便乱播种。上星期哭包带着儿子来我家,孩子的妈是丛林的某个女人,但他不记得她叫什么了。那孩子要么天生弱智,要么大麻抽得太早,淌着口水直喘气,活像一条大狗。在牙买加你必须找对了人播种。漂亮的浅肤色小个子,不能太瘦,这样你的孩子就会有好奶水和好头发。
——看硬了没?
——死娘们儿带着你的血屁股滚远点儿。没看见大爷我坐这儿吗?
——天哪,你会说人话吗?哭包哪儿去了?
——我看着像是哭包的保姆?
她没有回答,只是转身就走,边走边从屁股沟里往外扯内裤。她小时候她老妈肯定
把她摔在地上过,脑袋着地。两次。要说我没法忍受什么,那就是听人开土腔。万一他们会好好说话还要开土腔,就更糟了。我母亲供我一直念到高中。我什么都他妈没学到,但听了很多东西。我听电视节目,听《比尔·梅森》和《太空仙女恋》,听每天上午十点RJR的广播剧,虽说那是给女人听的东西。我听政治家说话,不是他们对我说话的时候——他们总当我是没文化的贫民窟黑鬼,而是他们彼此交谈或者和美国白人交谈的时候。上周我儿子说,“爸爸你想知道咱瞅着啥了不?咱去基地看牛,懂不?”我一耳光扇得小混蛋都快哭了。我对他说,你别说话像是从牛逼里掉出来的。
该死的孩子看着我,就像我欠了他什么东西。没教养的小东西就有这个问题,他们没体验过1966年巴拉克拉瓦的灭亡,但我不想谈那个。每个人说话都好像他们只会贫民窟的语言,尤其是他。几年前在电视上看见他,我这辈子都没那么羞愧过。你想一个人有那么多钱,那么多金唱片,jī巴上印满了各色白种女人的口红,然后他居然那么说话?“要是咱这条命只属于咱自个儿,咱就不要它了?”那就别要了吧,逼眼儿,等我过去拿走它。
不过哭包呢,就不一样了。他出监狱的第一天(不是什么出狱的好日子,战争正打得如火如荼),屁股口袋塞得鼓鼓囊囊的。他掏出那东西,上面全是红墨水,连封面都有,我问他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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