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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伸手把她的围巾缠了两圈在她脑袋上,抓着她的手放进他的上衣口袋,然后忽然又歪头跟她说了句“陪你等落雪白满头。”
余笙笑了起来,真够肉麻的。
两个人散步一样,慢慢地走,刚吃过饭,浑身暖洋洋的,走在大雪里也不觉得冷。
街道很静,放眼望去一个人都没有,小店的门都紧紧闭着,只能透着玻璃看见一点灯光,世界仿佛就剩下他们两个,在这空茫的天地间,独自行走着。
“你都不忙的吗?”余笙踩着雪,咯吱咯吱地声音从脚下传来,她低着头,能看见自己踩出的脚印。
姜博言扭过头看了她一眼,余笙似乎从来都没变过,十几岁的时候就喜欢低着头踩雪,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幼稚“忙,不过陪你出来吃个饭的时间还是有的。”
余笙“哦”了一声,弯着眼睛笑了起来。
书店门还开着,推开门的时候,里面竟然意外的挺多人,或站或靠或坐,让被书架填满的狭窄空间里平添了几分温暖的人气,余笙拉着姜博言坐在一边的小沙发上,要了两杯热巧克力,抱了两本书过来,余笙拿手指戳了戳手表“十五分钟,然后我们就回去。”
姜博言接过来书捏在手里,笑了笑“还早,你急什么?”
余笙白了他一眼,还不是怕他无聊,这人脑子里就不能正经一会儿。
“我来过这里一次,那次陆绍安来做交流。”余笙指着里面的一个房间“那天来了上百人,里面塞的满满当当,很多人没有座位,就站着。”
“那个探险家?”姜博言有点儿印象。
余笙点了点头“嗯,是他。”她到现在还记得当时的场景“那次交流后后他说他要去走邬西山脉,说有人愿意去的话可以跟着他,我特别激动,以为肯定很多人都会去,结果最后去的不到十个人,集合那天我记得他说:‘大多人爱听冒险故事,但是只有极少数人愿意去冒险。’他说过很多话,我都记着。”余笙挑了挑眉“他是我偶像,我喜欢他的勇敢,她身上有我向往的一切特质,冒险,探索,勇气和力量。”
“嗯,所以呢?”
“没什么,就是和你分享一下。”余笙坐在他旁边,靠着他,两个人身子挨着身子,这样的感觉很亲密,也很温暖“我是个行动派,喜欢你我就想霸着你。”她戳了戳他的胳膊,又戳了戳他的脑袋“身体和灵魂,都霸着。我每天都给讲我的事,就算哪天分手了,你也忘不了我。”说完总结了句“就是这么霸道!没商量。”
他被她逗笑“分手你别想了,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他凑近她的脸颊,蹭了一下。
这种在人群中僻静的角落里互相摩挲的感觉,有种微妙的悸动。
余笙明知道热恋的时候说的话都是不能信的,可还是觉得心情好,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满足地低头看书。
是两本绘本,同一个作者,小清新的画风,封皮看起来就很温暖治愈。
-兔子小姐有两根胡萝卜,她决定一根给狼先生,另一根也给狼先生,因为她太喜欢他了。
-狼先生不喜欢胡萝卜,可是兔子小姐给了他一根,又给了他一根,他决定全部吃下去,因为他也太喜欢她了。
余笙和姜博言走出书屋的时候,余笙忍不住念了句,然后笑了起来“被治愈了,画手一定是个可爱的小姐姐。”
姜博言闻言笑了声“你要是见了她,得叫一声舅妈!”两个绘本都是她那个画画的舅妈的,当年自己有一本,都快翻烂了,因为舅舅骗他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的作品,他就想看看世界上最好的作品长什么样。
后来才发现被骗了。
没想到余笙随手拿的两本书,竟然是舅妈的手笔,这谜一样的缘分!
“啊?”余笙懵了一下。
“你以前见过的,我只有一个舅舅,他太太,你应该记得。”
余笙在大脑里扒拉了会儿,终于想起来了“你家里人风格都很清奇啊!”妈妈少女心,舅妈是个小可爱,爸爸和舅舅都是个护妻狂魔。
“不清奇,特点挺鲜明的。”姜博言看着余笙,眼角眉梢酝酿了点儿笑意“男人都挺宠老婆的,我们家的基因,你是不是觉得赚到了?”
余笙别过头“才不呢,我可没觉得你宠我,从小到大就你欺负我最多。”
“哦”姜博言点点头“那我晚上好好补偿你。”
晚上,又是晚上。
余笙揍了他一拳,跑着去车上了,才不想理会这种厚脸皮呢!
姜博言送她回去,这次余笙还没开口挽留,他就跟着他上了楼。
脸皮还真是厚,一点儿都不害臊。
推开公寓门的时候,曦光正坐在客厅里嗑瓜子看选秀节目,看见余笙和自家哥哥的时候,动作定格了几秒钟,然后立马抬手示意“我今晚回家,你们随意。”
说完穿上鞋子,颠儿颠儿地跑回了房间,拿了自己的包,跟两个人说了再见就离开了,全程余笙就只来得及说了一声“没事,你不用走的。”
话刚说完,姜博言就说了句“乖,回家吧!这边空间小,供暖也不行。”
曦光比了个鄙视的手势,但还是乖乖离开了。
她其实也不常住,有时候只待一会儿,一周也只待一两天。
人走了,屋子里一下安静下来,姜博言娴熟地去找水壶烧开水,把她包里的药都拿出来,然后把那盒套套也拿了出来,大摇大摆地扔在了余笙面前的桌子上。
余笙看得脸红,抱着去了卧室,像是小时候藏零食那样,偷偷摸摸地塞到了床头柜的最下层,起身的时候,姜博言就抱着胳膊站在门口,一脸看戏的表情,余笙把枕头砸他“看什么看,厚脸皮!”
他接了枕头,走过去扔在床上“有什么可藏的,刚不是还气势汹汹得说那天是你把我办了吗?这会儿害羞什么?”
余笙一时语塞,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就放里面,没藏!”
姜博言笑了笑“行,你说什么都对。”
过了会儿,水开了,他倒了一杯水,药扣出来放在掌心,拿去给她吃。
余笙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着刚刚曦光在看的综艺节目,姜博言过去的时候,节目已经播完了,正在演八点档的电视剧,男女主在吵架,吵得特别凶,可是吵着吵着莫名其妙就吵到了床上,两个人互相撕扯着,然后衣服就没了,接着就是喘息声,还给了特效,所有的声音隐去,只有女主带着诱人味道的娇喘,带着叹息调的嗯嗯啊啊,听得余笙都觉得浑身心跳加速。
她伸手去捂他的眼睛“少儿不宜少儿不宜。”这画面来得也太巧了。
他好笑地看着她“这话应该我跟你说吧!”他扒拉开她的手,把药递给她“吃了。”
余笙乖乖地咽下去,然后专心致志地看电视剧,男女主还没滚完床单,姜博言跟她说“别看了,早点儿睡!等你睡下我就回去了。”
“啊?”余笙一时没反应过来。
他笑着捏她的脸“你生着病,我能对你做什么?乖,别失望。”他能对一个病人做什么?就是过过嘴瘾罢了。
余笙“哼”了声“谁失望了,自恋吧你。”
不知道为什么,听见他说要走,余笙就怎么也不想回去睡觉了。
磨蹭着,抱着遥控器不撒手。
最后姜博言见言语不奏效,直接把她打横抱去了卧室,放在床上的时候,余笙突然觉得有点儿难过,她抱了他的脖子,不让他起身“能不能先别走!”
他眼角慢慢染上笑意,叹了一口气说:“这可是你说的,别后悔。”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没说发车呢
明天早点儿来。
,他还是伸手把她的围巾缠了两圈在她脑袋上,抓着她的手放进他的上衣口袋,然后忽然又歪头跟她说了句“陪你等落雪白满头。”
余笙笑了起来,真够肉麻的。
两个人散步一样,慢慢地走,刚吃过饭,浑身暖洋洋的,走在大雪里也不觉得冷。
街道很静,放眼望去一个人都没有,小店的门都紧紧闭着,只能透着玻璃看见一点灯光,世界仿佛就剩下他们两个,在这空茫的天地间,独自行走着。
“你都不忙的吗?”余笙踩着雪,咯吱咯吱地声音从脚下传来,她低着头,能看见自己踩出的脚印。
姜博言扭过头看了她一眼,余笙似乎从来都没变过,十几岁的时候就喜欢低着头踩雪,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幼稚“忙,不过陪你出来吃个饭的时间还是有的。”
余笙“哦”了一声,弯着眼睛笑了起来。
书店门还开着,推开门的时候,里面竟然意外的挺多人,或站或靠或坐,让被书架填满的狭窄空间里平添了几分温暖的人气,余笙拉着姜博言坐在一边的小沙发上,要了两杯热巧克力,抱了两本书过来,余笙拿手指戳了戳手表“十五分钟,然后我们就回去。”
姜博言接过来书捏在手里,笑了笑“还早,你急什么?”
余笙白了他一眼,还不是怕他无聊,这人脑子里就不能正经一会儿。
“我来过这里一次,那次陆绍安来做交流。”余笙指着里面的一个房间“那天来了上百人,里面塞的满满当当,很多人没有座位,就站着。”
“那个探险家?”姜博言有点儿印象。
余笙点了点头“嗯,是他。”她到现在还记得当时的场景“那次交流后后他说他要去走邬西山脉,说有人愿意去的话可以跟着他,我特别激动,以为肯定很多人都会去,结果最后去的不到十个人,集合那天我记得他说:‘大多人爱听冒险故事,但是只有极少数人愿意去冒险。’他说过很多话,我都记着。”余笙挑了挑眉“他是我偶像,我喜欢他的勇敢,她身上有我向往的一切特质,冒险,探索,勇气和力量。”
“嗯,所以呢?”
“没什么,就是和你分享一下。”余笙坐在他旁边,靠着他,两个人身子挨着身子,这样的感觉很亲密,也很温暖“我是个行动派,喜欢你我就想霸着你。”她戳了戳他的胳膊,又戳了戳他的脑袋“身体和灵魂,都霸着。我每天都给讲我的事,就算哪天分手了,你也忘不了我。”说完总结了句“就是这么霸道!没商量。”
他被她逗笑“分手你别想了,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他凑近她的脸颊,蹭了一下。
这种在人群中僻静的角落里互相摩挲的感觉,有种微妙的悸动。
余笙明知道热恋的时候说的话都是不能信的,可还是觉得心情好,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满足地低头看书。
是两本绘本,同一个作者,小清新的画风,封皮看起来就很温暖治愈。
-兔子小姐有两根胡萝卜,她决定一根给狼先生,另一根也给狼先生,因为她太喜欢他了。
-狼先生不喜欢胡萝卜,可是兔子小姐给了他一根,又给了他一根,他决定全部吃下去,因为他也太喜欢她了。
余笙和姜博言走出书屋的时候,余笙忍不住念了句,然后笑了起来“被治愈了,画手一定是个可爱的小姐姐。”
姜博言闻言笑了声“你要是见了她,得叫一声舅妈!”两个绘本都是她那个画画的舅妈的,当年自己有一本,都快翻烂了,因为舅舅骗他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的作品,他就想看看世界上最好的作品长什么样。
后来才发现被骗了。
没想到余笙随手拿的两本书,竟然是舅妈的手笔,这谜一样的缘分!
“啊?”余笙懵了一下。
“你以前见过的,我只有一个舅舅,他太太,你应该记得。”
余笙在大脑里扒拉了会儿,终于想起来了“你家里人风格都很清奇啊!”妈妈少女心,舅妈是个小可爱,爸爸和舅舅都是个护妻狂魔。
“不清奇,特点挺鲜明的。”姜博言看着余笙,眼角眉梢酝酿了点儿笑意“男人都挺宠老婆的,我们家的基因,你是不是觉得赚到了?”
余笙别过头“才不呢,我可没觉得你宠我,从小到大就你欺负我最多。”
“哦”姜博言点点头“那我晚上好好补偿你。”
晚上,又是晚上。
余笙揍了他一拳,跑着去车上了,才不想理会这种厚脸皮呢!
姜博言送她回去,这次余笙还没开口挽留,他就跟着他上了楼。
脸皮还真是厚,一点儿都不害臊。
推开公寓门的时候,曦光正坐在客厅里嗑瓜子看选秀节目,看见余笙和自家哥哥的时候,动作定格了几秒钟,然后立马抬手示意“我今晚回家,你们随意。”
说完穿上鞋子,颠儿颠儿地跑回了房间,拿了自己的包,跟两个人说了再见就离开了,全程余笙就只来得及说了一声“没事,你不用走的。”
话刚说完,姜博言就说了句“乖,回家吧!这边空间小,供暖也不行。”
曦光比了个鄙视的手势,但还是乖乖离开了。
她其实也不常住,有时候只待一会儿,一周也只待一两天。
人走了,屋子里一下安静下来,姜博言娴熟地去找水壶烧开水,把她包里的药都拿出来,然后把那盒套套也拿了出来,大摇大摆地扔在了余笙面前的桌子上。
余笙看得脸红,抱着去了卧室,像是小时候藏零食那样,偷偷摸摸地塞到了床头柜的最下层,起身的时候,姜博言就抱着胳膊站在门口,一脸看戏的表情,余笙把枕头砸他“看什么看,厚脸皮!”
他接了枕头,走过去扔在床上“有什么可藏的,刚不是还气势汹汹得说那天是你把我办了吗?这会儿害羞什么?”
余笙一时语塞,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就放里面,没藏!”
姜博言笑了笑“行,你说什么都对。”
过了会儿,水开了,他倒了一杯水,药扣出来放在掌心,拿去给她吃。
余笙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着刚刚曦光在看的综艺节目,姜博言过去的时候,节目已经播完了,正在演八点档的电视剧,男女主在吵架,吵得特别凶,可是吵着吵着莫名其妙就吵到了床上,两个人互相撕扯着,然后衣服就没了,接着就是喘息声,还给了特效,所有的声音隐去,只有女主带着诱人味道的娇喘,带着叹息调的嗯嗯啊啊,听得余笙都觉得浑身心跳加速。
她伸手去捂他的眼睛“少儿不宜少儿不宜。”这画面来得也太巧了。
他好笑地看着她“这话应该我跟你说吧!”他扒拉开她的手,把药递给她“吃了。”
余笙乖乖地咽下去,然后专心致志地看电视剧,男女主还没滚完床单,姜博言跟她说“别看了,早点儿睡!等你睡下我就回去了。”
“啊?”余笙一时没反应过来。
他笑着捏她的脸“你生着病,我能对你做什么?乖,别失望。”他能对一个病人做什么?就是过过嘴瘾罢了。
余笙“哼”了声“谁失望了,自恋吧你。”
不知道为什么,听见他说要走,余笙就怎么也不想回去睡觉了。
磨蹭着,抱着遥控器不撒手。
最后姜博言见言语不奏效,直接把她打横抱去了卧室,放在床上的时候,余笙突然觉得有点儿难过,她抱了他的脖子,不让他起身“能不能先别走!”
他眼角慢慢染上笑意,叹了一口气说:“这可是你说的,别后悔。”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没说发车呢
明天早点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