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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清晨。我坐起身来,却觉得身上有什么东西滑了下去,定睛一看,才发现是那个讨厌鬼的外衣。
“到底是个流连烟花巷的专业嫖客,很清楚如何讨女孩子欢心嘛。”我一边说,一边抬手将袍子扔还与他。
他接了袍子,眉头一挑:“我不过是好心照顾流浪的小动物罢了,你不要误会。”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忽视无耻的流氓。我,什么也没有听见。
出了树林,便到了于潜。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站在城门下,我觉得我又活了过来。也是时候同他分道扬镳了,于是礼貌地福了福身子,道:“多谢公子将我从勾栏院里救出来,我们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刚欲转身走掉,他却伸手将我给捞了回来。我不解地看着他,难道还有什么其它的事情吗?我们两个天生八字不合、五行犯冲,摆在一起就会风水惊/变,呆在一块就会人神共愤,实在应该早早分开。
“一起吃个饭,等你吃饱了,脑子稍微能用了,再决定要不要同我后会无期。”他眨巴着眼睛看着我,我一向对美色没什么防御力,对吃食就更没有防御力了,何况还是在饿了将近一天的情况下!但是,我是非常有骨气的,正所谓没酒不能移,美色不能屈。于是我豪迈地问他:“我看起来像是那种为了一顿饭就放弃自己原则的人吗?”
他没有回答,皱着眉头上下打量了我一通,然后悠悠地转身走了。我不经意地摸了摸自己的兜,这才如梦初醒。昨夜糊里糊涂地被救了出来,自然没有带一个铜板。我急忙去追他,“喂——我是,我就是没有原则的人!”
我们随便找了个小摊,要了阳春面。他问我:“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我瘪了瘪嘴,说:“做什么都好啊。”
说完,我就大口吃着面。弦歌坊外面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鲜活的,就连最普通的面,都分外香甜。
他迟疑了一下,缓缓道:“那么——做我的娘子可好?”
我噗地一声将刚喝下口的面汤全喷了出来。他自然没有被喷到,在我身子前倾的那个瞬间,他就已经预料到了即将发生什么,并且恰到好处地退到了一边。可见,他不但功夫了得,而且神机妙算。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却忽然从腰间摸出一个坠子,那是一块泪滴状的石头,暗紫色,上面精细地雕了一只鸾鸟。不见得有多值钱,但对我来说,却是不可替代的。那坠子原先一直安分地挂在我的脖子上,从不离身。若说这世上有什么东西值得我去拼命的,也只有这块石头了。
毕竟这可能是父母留给我的唯一礼物,只是质地浑浊、品色不佳,以致于老鸨都不愿意多花一分力气搜刮了去。
他举着那块石头,轻轻地说:“看你的表情,我就知道我拿对了东西。我不是征求你的同意,而是在命令你,暂且做我的娘子。”
后来我才弄清楚,他所说的“娘子”其实省略了一个定语,而这个定语是至关重要的,他故意省略,无非是想看看我的喷饭表演。他这个人的确有令人发指的恶趣味。
“什么?名义上的娘子?怎么不早说?”
“你这是遗憾的表情吗?”
“我的确遗憾……我最大的遗憾就是遇上你!”
“娘子,你这么说,夫君我可是会伤心的。”
“……”
一连向东行了好几日。我将他的话东拼西凑,才弄清楚了这个讨厌鬼的底细。他的全名叫楚晏枫,是个酒贩子。此行,便是要去明州玉溪坛进货。供货的那厮却是个古怪人,他只将酒卖与特定的几人,美其名曰:特约经销。楚晏枫自然没能拿到经销权,但他这人却是个偏执狂,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处心积虑、机关算尽。
他摸清了一个玉溪坛合伙人的底细,决定假扮他,去明州提货。本姑娘便不幸成为了他骗人的帮凶,可是他却说,我当他的帮凶还完全不够格,我充其量就能算个道具,而且还是个捡剩了没人要的道具。
我就在心里头辩驳,那我也是天底下最有脑子的道具,等我将我的石头偷出来,难免我不将你的老底捅破,让你一辈子都贩不到好酒,我要让你因为小看了自己的道具而后悔一辈子!于是,这一路上我潜入他的房间许多次。为什么要潜入许多次呢?我觊觎他的美色?怎么可能?主要是他将我的石头藏得太隐秘了,我一直没能找到。所以我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今夜,月黑风高,我觉得是个作案的好机会。于是,蹑手蹑脚地推开隔壁的房门,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我的石头!我正在摸索着,却忽然听到一个冷冽如泉的声音:“什么人?”,下一刻,我已经被他钳制住手脚,抵在了桌子上。“划——”地一声长响,灯就被隔空点燃了,一室之间,灯火通明。我一边嚷:“是我!你放手!”,一边吃力地扭头去看,不看还好,这一看却将我吓了个半死。这哪里是楚大奸人啊?明明是那个打马而过,翩若谪仙的白衣公子!此时,他只着了内衫,松松垮垮的领口,露出大片肌肤。
我转头的那个瞬间,他也怔住了,宛若明镜的眸子里起了波澜,松了束缚我的手,用不确定的语气唤我:“旖一……”
我并不十分清楚“一一”是什么意思,是一件衣服,还是一种暗号?但我却趁着他怔忪的瞬间,飞快地逃了出来。回到房间以后,我万分懊悔。这客栈也怪讨厌的,硬是将每个房间都修成了一个样子,平白着欺负我种方向感不好的人嘛。
上次隔着面纱,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露出真容,我本来可以穿最美的衣服,婷婷走过他的屋前,他会刚巧从房间里出来。我不经意地撞上凝神听雨的他,然后慌慌张张地翩然离开。等他回过神来,我便早已悄然消失在这一片烟雨中,他俯身,拾起一块锦帕,帕上娟娟地绣着一行字: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他会疑心自己遇见了传说中的狐仙,然后辗转寻觅,最终在这杏花烟雨、莺歌恰恰的江南,发现我就站在他的身后,巧笑倩兮地看着他。相看好处却无言,这便是所有缠绵悱恻的爱情的开端。
可是——不可能了,若是他记得我,一定也会认为我是个傻里傻气、呆头呆脑的女贼。若是他不记得我,刚刚幻想的一切也不可能发生——因为我从来不知道要如何才能摆出娉婷的姿态,身上更不会平白无故地多出一块与我气质毫不相符的锦帕来。一切就会同我第一次见到他一般:他浸入我的心,我却未入他的眼。很多年以后,孑然一身的我便会在人潮拥挤的街头与他擦肩而过,我望着他们一家三口渐行渐远的背影,嘴角就浮上了一抹苍白的微笑。而他,从来不知道曾经有个女子为了他肝肠寸断、红颜白首……
大概是我这悲情女主的戏入得太深,竟然连楚晏枫走进屋子里来也不知道。这时,天已经亮了。他皱着眉头,俯身打量我一番,说:“喂——我今儿个还没开始欺负你吧,你如何就摆出一副苦瓜脸啊?”
我正伤心着,自然没空理他,便侧了个身,将头埋到被子里。可他讨厌... -->>
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清晨。我坐起身来,却觉得身上有什么东西滑了下去,定睛一看,才发现是那个讨厌鬼的外衣。
“到底是个流连烟花巷的专业嫖客,很清楚如何讨女孩子欢心嘛。”我一边说,一边抬手将袍子扔还与他。
他接了袍子,眉头一挑:“我不过是好心照顾流浪的小动物罢了,你不要误会。”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忽视无耻的流氓。我,什么也没有听见。
出了树林,便到了于潜。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站在城门下,我觉得我又活了过来。也是时候同他分道扬镳了,于是礼貌地福了福身子,道:“多谢公子将我从勾栏院里救出来,我们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刚欲转身走掉,他却伸手将我给捞了回来。我不解地看着他,难道还有什么其它的事情吗?我们两个天生八字不合、五行犯冲,摆在一起就会风水惊/变,呆在一块就会人神共愤,实在应该早早分开。
“一起吃个饭,等你吃饱了,脑子稍微能用了,再决定要不要同我后会无期。”他眨巴着眼睛看着我,我一向对美色没什么防御力,对吃食就更没有防御力了,何况还是在饿了将近一天的情况下!但是,我是非常有骨气的,正所谓没酒不能移,美色不能屈。于是我豪迈地问他:“我看起来像是那种为了一顿饭就放弃自己原则的人吗?”
他没有回答,皱着眉头上下打量了我一通,然后悠悠地转身走了。我不经意地摸了摸自己的兜,这才如梦初醒。昨夜糊里糊涂地被救了出来,自然没有带一个铜板。我急忙去追他,“喂——我是,我就是没有原则的人!”
我们随便找了个小摊,要了阳春面。他问我:“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我瘪了瘪嘴,说:“做什么都好啊。”
说完,我就大口吃着面。弦歌坊外面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鲜活的,就连最普通的面,都分外香甜。
他迟疑了一下,缓缓道:“那么——做我的娘子可好?”
我噗地一声将刚喝下口的面汤全喷了出来。他自然没有被喷到,在我身子前倾的那个瞬间,他就已经预料到了即将发生什么,并且恰到好处地退到了一边。可见,他不但功夫了得,而且神机妙算。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却忽然从腰间摸出一个坠子,那是一块泪滴状的石头,暗紫色,上面精细地雕了一只鸾鸟。不见得有多值钱,但对我来说,却是不可替代的。那坠子原先一直安分地挂在我的脖子上,从不离身。若说这世上有什么东西值得我去拼命的,也只有这块石头了。
毕竟这可能是父母留给我的唯一礼物,只是质地浑浊、品色不佳,以致于老鸨都不愿意多花一分力气搜刮了去。
他举着那块石头,轻轻地说:“看你的表情,我就知道我拿对了东西。我不是征求你的同意,而是在命令你,暂且做我的娘子。”
后来我才弄清楚,他所说的“娘子”其实省略了一个定语,而这个定语是至关重要的,他故意省略,无非是想看看我的喷饭表演。他这个人的确有令人发指的恶趣味。
“什么?名义上的娘子?怎么不早说?”
“你这是遗憾的表情吗?”
“我的确遗憾……我最大的遗憾就是遇上你!”
“娘子,你这么说,夫君我可是会伤心的。”
“……”
一连向东行了好几日。我将他的话东拼西凑,才弄清楚了这个讨厌鬼的底细。他的全名叫楚晏枫,是个酒贩子。此行,便是要去明州玉溪坛进货。供货的那厮却是个古怪人,他只将酒卖与特定的几人,美其名曰:特约经销。楚晏枫自然没能拿到经销权,但他这人却是个偏执狂,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处心积虑、机关算尽。
他摸清了一个玉溪坛合伙人的底细,决定假扮他,去明州提货。本姑娘便不幸成为了他骗人的帮凶,可是他却说,我当他的帮凶还完全不够格,我充其量就能算个道具,而且还是个捡剩了没人要的道具。
我就在心里头辩驳,那我也是天底下最有脑子的道具,等我将我的石头偷出来,难免我不将你的老底捅破,让你一辈子都贩不到好酒,我要让你因为小看了自己的道具而后悔一辈子!于是,这一路上我潜入他的房间许多次。为什么要潜入许多次呢?我觊觎他的美色?怎么可能?主要是他将我的石头藏得太隐秘了,我一直没能找到。所以我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今夜,月黑风高,我觉得是个作案的好机会。于是,蹑手蹑脚地推开隔壁的房门,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我的石头!我正在摸索着,却忽然听到一个冷冽如泉的声音:“什么人?”,下一刻,我已经被他钳制住手脚,抵在了桌子上。“划——”地一声长响,灯就被隔空点燃了,一室之间,灯火通明。我一边嚷:“是我!你放手!”,一边吃力地扭头去看,不看还好,这一看却将我吓了个半死。这哪里是楚大奸人啊?明明是那个打马而过,翩若谪仙的白衣公子!此时,他只着了内衫,松松垮垮的领口,露出大片肌肤。
我转头的那个瞬间,他也怔住了,宛若明镜的眸子里起了波澜,松了束缚我的手,用不确定的语气唤我:“旖一……”
我并不十分清楚“一一”是什么意思,是一件衣服,还是一种暗号?但我却趁着他怔忪的瞬间,飞快地逃了出来。回到房间以后,我万分懊悔。这客栈也怪讨厌的,硬是将每个房间都修成了一个样子,平白着欺负我种方向感不好的人嘛。
上次隔着面纱,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露出真容,我本来可以穿最美的衣服,婷婷走过他的屋前,他会刚巧从房间里出来。我不经意地撞上凝神听雨的他,然后慌慌张张地翩然离开。等他回过神来,我便早已悄然消失在这一片烟雨中,他俯身,拾起一块锦帕,帕上娟娟地绣着一行字: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他会疑心自己遇见了传说中的狐仙,然后辗转寻觅,最终在这杏花烟雨、莺歌恰恰的江南,发现我就站在他的身后,巧笑倩兮地看着他。相看好处却无言,这便是所有缠绵悱恻的爱情的开端。
可是——不可能了,若是他记得我,一定也会认为我是个傻里傻气、呆头呆脑的女贼。若是他不记得我,刚刚幻想的一切也不可能发生——因为我从来不知道要如何才能摆出娉婷的姿态,身上更不会平白无故地多出一块与我气质毫不相符的锦帕来。一切就会同我第一次见到他一般:他浸入我的心,我却未入他的眼。很多年以后,孑然一身的我便会在人潮拥挤的街头与他擦肩而过,我望着他们一家三口渐行渐远的背影,嘴角就浮上了一抹苍白的微笑。而他,从来不知道曾经有个女子为了他肝肠寸断、红颜白首……
大概是我这悲情女主的戏入得太深,竟然连楚晏枫走进屋子里来也不知道。这时,天已经亮了。他皱着眉头,俯身打量我一番,说:“喂——我今儿个还没开始欺负你吧,你如何就摆出一副苦瓜脸啊?”
我正伤心着,自然没空理他,便侧了个身,将头埋到被子里。可他讨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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