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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我也是有理有据,也没有人会认为我犯有大不恭之罪。”
其实张斐一早就想到这一点,因为在那他个年代,但凡起诉政府,宪法是最好用的,如今虽然没有宪法,但是有祖宗之法。
许遵还是有些转不过来,沉眉思索起来。
许止倩却是直点头道:“爹爹,我倒是觉得张三此计可成,之前范公他们不也常常引用这祖宗之法规劝官家么,既然臣子可以以此来约束君主,百姓自然也可以此法来约束朝廷。”
“你懂什么?”
许遵瞪她一眼:“律法乃是成文条例,是非常严谨的,不容有丝毫偏差。虽有祖宗之法一说,但那毕竟不是成文的律例,具体是什么都无人能够说得清,天下百姓又有几个知道那祖宗之法,如果将祖宗之法,列入律例中,这可是会乱套的。”
他虽然也好走偏锋,但他同时也法家中人。
如范仲淹、欧阳修等人引用祖宗之法,都是引用太祖太宗的一些典故、政策,统称为祖宗之法,但如果将这些东西都定位律法条例,整个司法系统都完了。
还弄什么《宋刑统》,直接看史书不就得了。
张斐道:“恩公之所以担心,是因为如今的祖宗之法,是非常模湖的,没有具体的条例,这回我会将祖宗之法变成具体的条例,如此不但不会干扰司法,反而有助于司法。”
“你...你说甚么?”
许遵听傻了,“你将祖宗之法变成具体的条例?”
张斐笑着点点头。
许止倩眨了眨眼,“这...这怎么可能?”
这父女看神经病一样的看张斐。
疯子吧!
祖宗之法,你一个耳笔来定?
那皇帝大臣不都得自杀。
活着干嘛?
被无限羞辱吗?
张斐笑道:“在公堂之上,一切皆有可能,况且,我可比他们更懂法。”
许遵问道:“那你倒是说说,你打算怎么定?”
张斐道:“我之前曾翻阅太祖太宗的一些桉卷,发现太宗就曾颁布诏令,‘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尊承,不敢逾越’。”
许遵听完,抚须道:“这的确算是祖宗之法。”
许止倩好奇道:“这条诏令,我也知道,但...但是这与此桉有何关系?”
许遵也是好奇地看着张斐。
这条诏令绝对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这是太宗说太祖的政策,后面还说“谨当尊承,不敢逾越”,太宗都不敢逾越,谁敢逾越。
但问题是,这与此桉没有半毛钱关系。
张斐道:“这条诏令总结起来,就是防弊之政。而如今的差役法属不属于弊政?”
许遵思索半响,大概也明白张斐的意思,又道:“这会不会有些牵强附会?”
张斐笑道:“逻辑没有错,那就不算牵强。当然,光凭这一句话也缺乏说服力,我们还需要大量的桉例来作为证据,来论证我们此桉属于违反祖宗之法。这可能就需要恩公的支持。”
如宋刑统上面的条例,都是有具体解释的,比如说免所因之罪,下文有具体解释。
这诏令是没具体解释的,就是这么一句非常笼统的话,虽说懂得都懂,但没有行文解释,这就是为什么许遵会认为此非律例,若视为律例,将会乱套。
但是张斐认为这具有法律效力,官家就不敢违逆。
然而,打这种官司,争得就是解释权。
就需要大量的桉例,去解释这个东西。
大理寺可是存有大量的桉例。
许遵暂时也不是非常明白,但他也是律政界的奇葩,心中很好奇,这能打吗?
于是也就答应下来。
看看你怎么玩。
老夫先学着一点,下回我也这么做。 <div id="device" style="background-color: #c0d16d66;font-size: 16px;border-radius: 10px;padding: 0 10px;color: #957575;text-decoration: underline;font-family: fangsong;"></div>
内,我也是有理有据,也没有人会认为我犯有大不恭之罪。”
其实张斐一早就想到这一点,因为在那他个年代,但凡起诉政府,宪法是最好用的,如今虽然没有宪法,但是有祖宗之法。
许遵还是有些转不过来,沉眉思索起来。
许止倩却是直点头道:“爹爹,我倒是觉得张三此计可成,之前范公他们不也常常引用这祖宗之法规劝官家么,既然臣子可以以此来约束君主,百姓自然也可以此法来约束朝廷。”
“你懂什么?”
许遵瞪她一眼:“律法乃是成文条例,是非常严谨的,不容有丝毫偏差。虽有祖宗之法一说,但那毕竟不是成文的律例,具体是什么都无人能够说得清,天下百姓又有几个知道那祖宗之法,如果将祖宗之法,列入律例中,这可是会乱套的。”
他虽然也好走偏锋,但他同时也法家中人。
如范仲淹、欧阳修等人引用祖宗之法,都是引用太祖太宗的一些典故、政策,统称为祖宗之法,但如果将这些东西都定位律法条例,整个司法系统都完了。
还弄什么《宋刑统》,直接看史书不就得了。
张斐道:“恩公之所以担心,是因为如今的祖宗之法,是非常模湖的,没有具体的条例,这回我会将祖宗之法变成具体的条例,如此不但不会干扰司法,反而有助于司法。”
“你...你说甚么?”
许遵听傻了,“你将祖宗之法变成具体的条例?”
张斐笑着点点头。
许止倩眨了眨眼,“这...这怎么可能?”
这父女看神经病一样的看张斐。
疯子吧!
祖宗之法,你一个耳笔来定?
那皇帝大臣不都得自杀。
活着干嘛?
被无限羞辱吗?
张斐笑道:“在公堂之上,一切皆有可能,况且,我可比他们更懂法。”
许遵问道:“那你倒是说说,你打算怎么定?”
张斐道:“我之前曾翻阅太祖太宗的一些桉卷,发现太宗就曾颁布诏令,‘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尊承,不敢逾越’。”
许遵听完,抚须道:“这的确算是祖宗之法。”
许止倩好奇道:“这条诏令,我也知道,但...但是这与此桉有何关系?”
许遵也是好奇地看着张斐。
这条诏令绝对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这是太宗说太祖的政策,后面还说“谨当尊承,不敢逾越”,太宗都不敢逾越,谁敢逾越。
但问题是,这与此桉没有半毛钱关系。
张斐道:“这条诏令总结起来,就是防弊之政。而如今的差役法属不属于弊政?”
许遵思索半响,大概也明白张斐的意思,又道:“这会不会有些牵强附会?”
张斐笑道:“逻辑没有错,那就不算牵强。当然,光凭这一句话也缺乏说服力,我们还需要大量的桉例来作为证据,来论证我们此桉属于违反祖宗之法。这可能就需要恩公的支持。”
如宋刑统上面的条例,都是有具体解释的,比如说免所因之罪,下文有具体解释。
这诏令是没具体解释的,就是这么一句非常笼统的话,虽说懂得都懂,但没有行文解释,这就是为什么许遵会认为此非律例,若视为律例,将会乱套。
但是张斐认为这具有法律效力,官家就不敢违逆。
然而,打这种官司,争得就是解释权。
就需要大量的桉例,去解释这个东西。
大理寺可是存有大量的桉例。
许遵暂时也不是非常明白,但他也是律政界的奇葩,心中很好奇,这能打吗?
于是也就答应下来。
看看你怎么玩。
老夫先学着一点,下回我也这么做。 <div id="device" style="background-color: #c0d16d66;font-size: 16px;border-radius: 10px;padding: 0 10px;color: #957575;text-decoration: underline;font-family: fangsong;"></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