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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终于开始了,白墨的手不知为什么有点发抖,这是他赤手空拳面对那个退役拳王都不曾有过的紧张,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按理说他不再菜鸟了,什么杀手榜杀手他也对阵过,尽管过程有点取巧和狼狈,但也算是有过经历的人了。
加拿大的风远比白墨在国内居住的城市来得清新,极目远望山上的树林随风如浪,这本来是很美好的景色,尤其城镇里那个尖顶教堂映着朝阳的霞色,古雅的花玻璃折射着早晨的阳光。
但走了几步以后已经开始哆嗦的白墨却不是这么想,他只觉远处山上似乎有怪物隐匿着,在风中晃动着树木;而那教堂里尽是烧死哥白尼的迷信分子,他们也许会疯狂地蜂拥而上,攻击自己这个东方人,他几乎就要掉头了,他甚至已经在心里对自己说:那些华人,要么生活得好好的,起码他们没有发出求救信号;要么全挂了,因为他们连求救信号也没有发出。
如果不是他走在戴维的身前,几乎可以确定,白墨早已经溜走了。这并不可耻,也不是胆量的问题,白墨在心里对自己强调。关键是有没有必要!是的,他白墨不是纪律部队的成员,甚至连签证也不过是来旅游!何必呢?并且如肖定为出发前和他说的一样,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撤回机场,那么他将被认为是被武装分子杀害的游客。瞧!连盖国旗都轮不上!
但他可不想被戴维笑话,所以白墨还是没有停下步子,这时他们摸到一间超市的门口,却听见里面有微弱的呻吟声,白墨回头望了戴维一眼,后者迅速移动到门口一个长椅后面举起枪,抬了抬下巴示意白墨进去查勘。白墨把展开的枪托夹在肋下枪口向天,靠在墙上深深地吸了口气,平息了一下自己有些颤抖的手脚,然后快速地闪身进了超市。
这是超市的成衣部,冷气开得很足但却空无一人。空气中有淡淡的血腥味,白墨的眼睛进入这相对黑暗的环境时,因为光差的关系有点恍惚,他撞到一个挂着衣物的架子,长长的架子底部的轮子就滚动起来,滑出七八步远才停下,声音在空旷的超市中,有种异样的颤栗。
当白墨的眼睛适应了室内的光线,地面上一道已乌黑凝结的长长的血迹让他几乎要失声叫了出来,因为非但只是那骇人的血痕,地上还散落着一些肠子之类的器官。白墨向来以大胆著称,但此时也不得不安慰自己:“也许是超市的肉类部,搬货时散落的吧。”不过这理由牵强得连他自己也不能说服。
这时那微弱呻吟声更加清晰了,白墨拔开另一长长的衣架,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走过去,路过一个贩卖记念品的柜台,白墨随手拿了一张写着什么“coonwele”之类的宣传小册子塞进裤袋里,因为里面有一张小城的地图。
在试衣间的门口,白墨确定了呻吟声就是从这里发出来,也许是白墨的脚步声使里面的人更加恐惧,呻吟的声音被刻意的压抑,但那沉重的喘息还是让白墨清楚的感受到对方的存在,于是白墨用他大有长进的英语问道:“有中国人在吗?”
那试衣间里的人,听到白墨说话以后,马上有女人用英语嘶声力竭地大喊道“救我!求求你!救我!”声音辄然而止,白墨用枪口对着门捅了一下,门被慢慢地由外至内推开,一个美国又或者英国的大兵,白墨无从分辨,只知道是一个身穿迷彩服的西方国家军人,坐倒在地上,他的眼里流露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长满金色汗毛的手捂在一位穿着休闲服的金发女孩嘴上。
女孩的叫声把在超市门外的戴维也吸引了进来,戴维一见那名士兵就惊叫道:“乐肥弟干死!你怎么回事?”白墨端着枪站在门,他知道事情大大地不好了。戴维和这个士兵应该是相熟的,甚至可能这位乐肥弟干死,就是戴维要来会合的部队中的一员。因为白墨的英语尽管仍不怎么样,但他仍能听懂戴维叫的是乐肥弟缸斯其实是“leftyguns”也就是“左撇子”这应该是一个绰号,一见面就叫绰号,不可能不是熟人。
很明显那名美国大兵有一条腿似乎受了伤,在戴维给了他两记耳光以后,他总算稳定下来,于是戴维马上架起他的袍泽。白墨把枪背起来,向那名女孩友善地伸出手,这时戴维大声喊骂道:“别让你的枪离开手!”他单手持着枪,一手搀着那位受伤的大兵,向超市外面撤出。白墨耸了耸肩,把枪拿在手上,但没有受过训练的他,单手实在无法端平m4超级90,便把枪托夹在肋下,用左手拉起那名仍在恐慌中的女孩。
那女孩哆嗦着,整个身体几乎全压在白墨的身上,因为紧张而出汗,愈使西方人本来就较强的体味更加浓烈了,让白墨全然无没心思体会,那两团硕大的温柔磨蹭在背上的滋味,而只想快点把她弄到外面扔下。
把那女孩扶到外面的长椅上,白墨离她远了些,活动着发麻的肩膀才发现似乎这鬼妹里面没穿小衣,此时不禁暗骂了自己一声傻瓜,有揩油的机会也不会好好利用,走那么快出来干啥?不过想起那体味,白墨却又不后悔了。
白墨问戴维说:“他是肥弟?”把戴维问了愣住了,过了半晌才想起白墨大约是问这位腿上有伤的大兵名字,便对白墨说:“我们叫他乐肥弟干死”
白墨摇头道:“太长了,不好记,就叫肥弟吧,肥弟,这是我给你起的名。喂,不许反对,我可是救了你的命。”戴维不耐烦地把白墨哄开,焦急地问着他的袍泽,情况到底是怎么样了,怎么这个小城镇会如此寂静。
那名士兵喘息着回过神来,开始和戴维快速地交流,他们说话的语速实在太高,又夹杂许多简称和军用专业术语,别说白墨连英语业余四级都过得很勉强,就算他在国内过了专业八级,怕也难听懂他们在讲什么东西。
这时那女孩对白墨说:“谢谢你救了我。我叫阿尔玛。”白墨一听就乐了起来,心想你不如叫沃尔码得了,不过那女孩接下来的话,却让白墨没有调笑她的心情,因为她说:“你在找中国人吗?超市的地下一层,有一个东方人在那里开了一间卖鞋的店。不过我不知道是不是中国人。”
白墨皱起眉头问道:“超市里,有武装分子吗?”那个女孩在白墨重复了一次以后,仍不知所措地摇了摇头,也许可能她听... -->>
行动终于开始了,白墨的手不知为什么有点发抖,这是他赤手空拳面对那个退役拳王都不曾有过的紧张,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按理说他不再菜鸟了,什么杀手榜杀手他也对阵过,尽管过程有点取巧和狼狈,但也算是有过经历的人了。
加拿大的风远比白墨在国内居住的城市来得清新,极目远望山上的树林随风如浪,这本来是很美好的景色,尤其城镇里那个尖顶教堂映着朝阳的霞色,古雅的花玻璃折射着早晨的阳光。
但走了几步以后已经开始哆嗦的白墨却不是这么想,他只觉远处山上似乎有怪物隐匿着,在风中晃动着树木;而那教堂里尽是烧死哥白尼的迷信分子,他们也许会疯狂地蜂拥而上,攻击自己这个东方人,他几乎就要掉头了,他甚至已经在心里对自己说:那些华人,要么生活得好好的,起码他们没有发出求救信号;要么全挂了,因为他们连求救信号也没有发出。
如果不是他走在戴维的身前,几乎可以确定,白墨早已经溜走了。这并不可耻,也不是胆量的问题,白墨在心里对自己强调。关键是有没有必要!是的,他白墨不是纪律部队的成员,甚至连签证也不过是来旅游!何必呢?并且如肖定为出发前和他说的一样,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撤回机场,那么他将被认为是被武装分子杀害的游客。瞧!连盖国旗都轮不上!
但他可不想被戴维笑话,所以白墨还是没有停下步子,这时他们摸到一间超市的门口,却听见里面有微弱的呻吟声,白墨回头望了戴维一眼,后者迅速移动到门口一个长椅后面举起枪,抬了抬下巴示意白墨进去查勘。白墨把展开的枪托夹在肋下枪口向天,靠在墙上深深地吸了口气,平息了一下自己有些颤抖的手脚,然后快速地闪身进了超市。
这是超市的成衣部,冷气开得很足但却空无一人。空气中有淡淡的血腥味,白墨的眼睛进入这相对黑暗的环境时,因为光差的关系有点恍惚,他撞到一个挂着衣物的架子,长长的架子底部的轮子就滚动起来,滑出七八步远才停下,声音在空旷的超市中,有种异样的颤栗。
当白墨的眼睛适应了室内的光线,地面上一道已乌黑凝结的长长的血迹让他几乎要失声叫了出来,因为非但只是那骇人的血痕,地上还散落着一些肠子之类的器官。白墨向来以大胆著称,但此时也不得不安慰自己:“也许是超市的肉类部,搬货时散落的吧。”不过这理由牵强得连他自己也不能说服。
这时那微弱呻吟声更加清晰了,白墨拔开另一长长的衣架,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走过去,路过一个贩卖记念品的柜台,白墨随手拿了一张写着什么“coonwele”之类的宣传小册子塞进裤袋里,因为里面有一张小城的地图。
在试衣间的门口,白墨确定了呻吟声就是从这里发出来,也许是白墨的脚步声使里面的人更加恐惧,呻吟的声音被刻意的压抑,但那沉重的喘息还是让白墨清楚的感受到对方的存在,于是白墨用他大有长进的英语问道:“有中国人在吗?”
那试衣间里的人,听到白墨说话以后,马上有女人用英语嘶声力竭地大喊道“救我!求求你!救我!”声音辄然而止,白墨用枪口对着门捅了一下,门被慢慢地由外至内推开,一个美国又或者英国的大兵,白墨无从分辨,只知道是一个身穿迷彩服的西方国家军人,坐倒在地上,他的眼里流露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长满金色汗毛的手捂在一位穿着休闲服的金发女孩嘴上。
女孩的叫声把在超市门外的戴维也吸引了进来,戴维一见那名士兵就惊叫道:“乐肥弟干死!你怎么回事?”白墨端着枪站在门,他知道事情大大地不好了。戴维和这个士兵应该是相熟的,甚至可能这位乐肥弟干死,就是戴维要来会合的部队中的一员。因为白墨的英语尽管仍不怎么样,但他仍能听懂戴维叫的是乐肥弟缸斯其实是“leftyguns”也就是“左撇子”这应该是一个绰号,一见面就叫绰号,不可能不是熟人。
很明显那名美国大兵有一条腿似乎受了伤,在戴维给了他两记耳光以后,他总算稳定下来,于是戴维马上架起他的袍泽。白墨把枪背起来,向那名女孩友善地伸出手,这时戴维大声喊骂道:“别让你的枪离开手!”他单手持着枪,一手搀着那位受伤的大兵,向超市外面撤出。白墨耸了耸肩,把枪拿在手上,但没有受过训练的他,单手实在无法端平m4超级90,便把枪托夹在肋下,用左手拉起那名仍在恐慌中的女孩。
那女孩哆嗦着,整个身体几乎全压在白墨的身上,因为紧张而出汗,愈使西方人本来就较强的体味更加浓烈了,让白墨全然无没心思体会,那两团硕大的温柔磨蹭在背上的滋味,而只想快点把她弄到外面扔下。
把那女孩扶到外面的长椅上,白墨离她远了些,活动着发麻的肩膀才发现似乎这鬼妹里面没穿小衣,此时不禁暗骂了自己一声傻瓜,有揩油的机会也不会好好利用,走那么快出来干啥?不过想起那体味,白墨却又不后悔了。
白墨问戴维说:“他是肥弟?”把戴维问了愣住了,过了半晌才想起白墨大约是问这位腿上有伤的大兵名字,便对白墨说:“我们叫他乐肥弟干死”
白墨摇头道:“太长了,不好记,就叫肥弟吧,肥弟,这是我给你起的名。喂,不许反对,我可是救了你的命。”戴维不耐烦地把白墨哄开,焦急地问着他的袍泽,情况到底是怎么样了,怎么这个小城镇会如此寂静。
那名士兵喘息着回过神来,开始和戴维快速地交流,他们说话的语速实在太高,又夹杂许多简称和军用专业术语,别说白墨连英语业余四级都过得很勉强,就算他在国内过了专业八级,怕也难听懂他们在讲什么东西。
这时那女孩对白墨说:“谢谢你救了我。我叫阿尔玛。”白墨一听就乐了起来,心想你不如叫沃尔码得了,不过那女孩接下来的话,却让白墨没有调笑她的心情,因为她说:“你在找中国人吗?超市的地下一层,有一个东方人在那里开了一间卖鞋的店。不过我不知道是不是中国人。”
白墨皱起眉头问道:“超市里,有武装分子吗?”那个女孩在白墨重复了一次以后,仍不知所措地摇了摇头,也许可能她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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