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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士兵围着的照片,解说词说他们是犹太人,正被带到奥斯威辛集中营去。她不知道奥斯威辛在哪儿,甚至也不知道它是个集中营。但是她确实嗅到了什么可怕的味儿,使得她发抖和噤口不语。接着她跪了下来,开始哼吟着:‘奥嘘——文——辛,奥嘘——文——辛,’一类的话语。图书馆馆员摇晃着她的身子,可艾尔萨没有停止哼吟——她无法停止下来。于是他们把她拽到学校护士施内鲍姆夫人那儿。施内鲍姆夫人是个波兰人,听到艾尔萨在哼唱‘奥嘘——文——辛’而且行为反常,以为艾尔萨这样说是在开她的玩笑。嘿,听着:你这是在用波兰语说‘奥斯威辛’。在艾尔萨摆脱了她的那种恍惚状态以后,她知道了她的父母亲是奥斯威辛集中营中幸存下来的波兰犹太人。”
“你说什么,她知道了?”
“她只是知道——就像老鹰知道翱翔在气流上方,兔子由于恐惧而呆住一样。这是无法教授的知识。她说她母亲的记忆从心里传送到子宫,它们现在就难以擦掉地印在她的脑皮层上。”
“得了!”我轻蔑地说“她听起来就像我的姐姐邝。”
“怎么会这样呢?”
“哦,她就会把各种各样的旧理论乔装打扮一番来迎合她所相信的任何东西。不管怎么说,生物的本能和情感的记忆并不是同样的东西。或许艾尔萨以前读过或者听说过奥斯威辛,但没有记住。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人们看过旧照片或者电影后,过了一段时间却认为它们是自己的记忆。或者他们具有似曾经历过的经验——而它却仅是坏了的神经突触把直接的感知传输给了长期的记忆。我这话的意思是,她看起来像波兰人或犹太人吗?”而且就在我说完这话后,我又有了个危险的念头“你有她的照片吗?”我尽可能地装着是偶然地问道。
当西蒙掏他的钱包时,我能感觉到我的心脏就像一辆赛车似地在加速,准备面对我的竞争者。我害怕她会具有压倒性的美貌——犹如横在被机场跑道灯光照亮的英格里德伯格曼与阴沉着脸呆在烟雾腾腾的酒巴里的劳伦巴考尔之间的一条鸿沟。
照片上显现的是一个爱好野外活动的女孩儿,背景是暮色时分的霞光,一头鬈发映衬着一张闷闷不乐的脸。她的鼻子很长,脸颊则孩子气地瘦小,下唇因发音发到一半而翘出来,所以看上去就像一条哈叭狗。她正站在一座野营帐篷旁,双手叉腰,手掌搁在结实的臀部上。她穿的毛边牛仔裤太紧,以至于在腹股部深深地皱褶起来。她穿的短袖圆领运动衫也荒唐可笑:以粗拙的字体书写的“问题权威”横贯在她隆起而肥硕的rx房上。
我自忖:怎么,她并不漂亮嘛,她甚至也没有逗人喜爱的扁而圆的小鼻子,平平常常得就像一条没有热情的波兰狗。我竭力想抑制住笑容,但我是那么的快乐,本该是舞上一曲波尔卡的。我深知把自己与她那样相比是肤浅和离谱的,但我无法不开心地感受到一种优越感,相信自己要漂亮些,个子要高一些,身材要苗条一些,更有风度。你不必喜欢上肖邦或者巴德瑞夫斯基以便认出艾尔萨是斯拉夫农家的后裔。我越看照片,就越高兴:最后终于看到了威胁我的魔鬼,结果却不比她那娃娃脸的护膝更为吓人。
西蒙在她身上到底看到了什么?我试图客观些,从男性的角度来看待她。她体格健壮,那是明摆着的;她肯定给人以精明的印象——但是同时也给人一种恫吓感和讨厌感;她的rx房比我的大多了,它们或许对她有利——倘若西蒙居然蠢到喜欢那肉鼓鼓的、某一天将会垂到她肚脐眼上的圆球的话;你可能会说她的眼睛令人感兴趣:眉梢吊起,晶莹有神。但第二眼看去,却会发现它们是令人困扰的,而且黑得空空洞洞的。她笔直地注视着照相机,目光既锐利又空虚。她的神情暗示着她知悉过去和未来的秘密,而这些秘密却全是令人哀伤的。
我的结论是西蒙把忠诚和爱情给混淆起来了。他毕竟从童年就认识了艾尔萨。从某方面来说,你还得为此而佩服他呢。我把照片递还给他,试图不让自己显得沾沾自喜“她看上去极其地严肃。那是作为一个犹太人所继承下来的东西吗?”
西蒙端详着照片“当她需要时,她能够变得很有趣。她能够模仿任何人——姿势、说话方式、外国口音。她是快活的,她有时很能使自己快活。但是,”他停顿了一下,勉强地说“但是你说得对,她耽溺于思考事物怎样能变得更好,为什么它们会这样,直至把自己弄到意志消沉。她老是那个样子:闷闷不乐,一本正经,我猜你甚至会说是沮丧。我不知道那是怎么来的。有时她会变得,你知道,是如此地不讲道理。”他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看来很困惑,似乎他现在是从一个新的角度去审视她,而她的面貌则显得极其平庸。
我把他的这些珍贵的评说作为将来可使用的武器而藏在心底。我不像艾尔萨,我会是个真正的乐观主义者,我将采取行动。与她的悲悲戚戚相反,我会是开朗活泼的;我会钦佩西蒙的眼光,而不是成为挑剔的镜子;我也将采取积极的政治立场,但是我会经常笑容满面而且向西蒙显示:有个精神灵魂伴侣的生活并不必就是那样整天的愁眉不展和大难临头似的。我决心去做无论什么必要的事,以便从西蒙的心里挪走她。
在见过艾尔萨的照片后,我觉得她是很容易被取代的。我真是够蠢的,不知道我所需要的只是把西蒙从一个鬼魂的掌握下摆脱出来。但是那天我是那样的高兴,以至于接受了邝的邀请去吃饭。我随身带去了我要洗的衣服,而且仅仅是为了令人愉快,我假装听从了她的劝告。
利比—阿,让我来做吧,你不知道怎么使用我的洗衣机的。不用太多的肥皂粉,也不用太多的热水,始终要把口袋翻出来
利比—阿,啊呀,你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黑衣服?你应该穿色彩漂亮的衣服呵!小花朵,圆点花纹,紫色是适合你的色彩。白色,我不喜欢。倒不是由于迷信,有的人认为白色意味着死亡,没这样的事的。在阴间,有着许多许多你甚至都不知道的色彩,因为你无法用你的眼睛看到它们。你不得不使用你内心的感觉,在你满是真实的情感和记忆时想象着它们,既感到快乐又觉得悲伤。快乐和悲伤有时出自于同样的事物,你知道这吗?
不管怎么说,我不喜欢白色是因为它太容易搞脏了,太难以洗干净了。它不实用。我知道这一点,因为在我的前一生里,我不得不洗很多的白色衣服——一大堆,一大堆,一大堆。那是我在鬼商大屋里挣得一席容身之地的方式。
每个星期的第一天我就必须洗衣,在第二天熨烫所洗过的衣服,第三天是擦亮皮鞋和缝补衣服,第四天打扫院子和走道,第五天是拖地板和擦拭教堂里的家具,第六天则是用于做重要的事。
我最喜欢第六天。班纳小姐和我穿行在村子里,散发着被称为“好消息”的小册子。即使这些纸张里印着的英语字眼儿已变成了中文,我也无法读懂它们。由于我无法阅读,我也无法教班纳小姐阅读。而在我们走过的这个村子的穷困区域,也没有人知道怎么读书识字。但是人们都很高兴地接受了那些小册子。他们用它们来作冬服的充填物,把它们覆在饭碗上来遮挡苍蝇,拿它们糊在墙壁的裂缝上。每隔几个月,就会有船从广州过来,带来一箱箱更多的小册子。所以每个星期的第六天,我们总有很多小册子要散发出去。可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真正给予他们的却是大量未来的麻烦。
当我们空着双手开心地回到鬼商大屋后,老鲁会为我们搞点儿小表演:他从一根柱子爬上去,然后迅速地行走在屋檐边上,而我们则透不过气来地叫喊着:“别摔下来!”接着他会转过身去,拣起一块砖头,放在他的头顶,然后在上面再搁一只茶杯、一只碗、一只盆子——各种各样不同尺寸和重量的东西。他会再度沿着那薄薄的屋檐行走,与此同时我们则尖声叫着笑着。我认为这始终是他在想方设法从他与班纳小姐和她的箱子一起掉进河里这事中捞回面子。
第七天,当然了,是要去教堂的,然后下午就休息了:在院子里聊天、观看日落、观察星星或者雷雨天。有时我从长在院子里的一棵灌木上摘树叶,老鲁总是来纠正我:“那不是灌木,那是圣树。看这儿,”他会笔直地伸出手臂站在那儿,就像在黑夜里行走的鬼一样,声称那自然的精气现在正从树枝流向他“你吃了那树叶,”他说“你就找到了内心的宁静与平衡,对每个人都不屑一顾了。”所以每个星期天我都用那些树叶沏成茶;像个致谢礼物似地送给作了表演的老鲁。班纳小姐总也要来喝一些。每个星期,我都会说:“嘿,老鲁,你是正确的,从这棵灌木搞出来的茶是使人感到宁静。”然后他会说:“那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狗屎树,那是棵圣树。”所以你看,那些叶子一点儿没有治好他的咒骂毛病,太糟糕了。
在第七天以后,就再次是第一天了,也就是我现在将谈论的那个日子。正如我已说过的,我必须洗涤脏衣服。
我是在紧挨厨房的大过道上洗衣的。这过道的地是石头铺起来的,上面没有篷盖,但有一棵大树遮荫。整个早晨,我一直让两大锅石灰水煮开着——用两只锅是因为传教士们不许我让男人和女士的衣服在同样的热水里一起游泳。一只锅里我撒进了樟脑,另一只里则撒进了桂皮——闻起来就像樟属植物似的。两者都对防备在蠹有用。在樟脑水里,我烫的是白色衬衫及阿门牧师和“太迟了”医生的贴身内衣,我也烫他们的床上用品和他们通常用来擦鼻子和额头的布块。在那只桂皮锅里,我烫的是夫人们的罩衫、贴身内衣,她们的床上用品和她们用来擦鼻子的布块。
我把湿衣服摊在一只旧石磨的磨面上,然后转动石磨滚子挤出衣服里的水。我把挤干的衣服放在两只篮子里,男人和女人的衣服依然分开;把剩下来的樟脑水泼在厨房地上,又把剩余的桂皮水倒在过道的地上,然后挎着篮子穿过门口进到后院。那儿沿着墙有两个棚子,一个养着一头骡子,另一个则养着一头水牛。在两个棚子的之间紧紧地绷系着一条绳子,那就是我晾晒这些洗于净的衣服的所在。
在我的左边是另一堵墙,墙上有扇门通向一个供散步用的大花园,花园的四周围着高高的石墙。这是个美丽的地方,一度曾由许多花匠加以料理,现在则被疏忽和荒废了。那石桥和假山依然矗立在那儿,但是下面的池塘却已干涸,没有鱼虾,只有野草。花园里的一切——绽开着花朵的灌木、树木的枝条、野草和藤蔓——都缠绕在一起。园里的小路上厚厚地覆盖着二十个年头的树叶和花瓣,在我的脚下是那样的柔软和凉爽。那小路以令人惊奇的布局绕上盘下,让我梦想自己正在攀登回蓟山呢。那些小丘中有一个的顶部,大小刚好能容下一个小亭子,在亭子里有覆盖着青苔的石椅,在石头地面的中央是个火坑。从这个亭子,我的视线可以越过高墙看到村子,看到溶岩石峰和进入下一个山谷的拱道。每个星期,在我洗完衣服后,我就把鸭蛋浸在剩下的石灰里,然后把它们埋到花园里进行腌制。在干完这活儿后,我会站在亭子里,心中幻想着自己所看到的墙外的世界是属于我的。我这样胡思乱想了几年,直到有一天老鲁看到我站在那儿,他说:“哎,女怒目,别再到那上面去了,这是那个本地商人死的地方,就在那亭子里。”
老鲁说,有天晚上,那个商人站在那儿,他的四个妻子则等在小丘下。他注视天空,看见有一群乌云似的黑鸟。那商人诅咒着它们,随后身上就冒出火焰来。哇!那火焰呼呼作响,商人身上的脂肪则嘶嘶地四处飞溅,亭子下面,他的四个吓坏了的妻子闻到了刺鼻的油炸辣椒和大蒜味儿。就那么一瞬间,火焰熄灭,烟雾以那个商人的形状升腾上去,被风吹散了。当他的妻子们蹑手蹑脚地上到亭子里时,她们发现没有灰烬,只有他的双脚和鞋子留在那儿,留下的还有可怕和芬芳的气味儿。
在老鲁给我讲了这故事后,每次当我去挂晒洗过的衣服,去花园里埋放我的鸭蛋,我都为那气味心神不定。我闻到了樟脑味、桂皮的味儿、枯萎的树叶味以及开花的灌木味儿。但是在我现在正谈沦的那一天,我觉得我闻到了那个鬼商人的气味,闻到了他对死亡的恐惧,非常地强烈,是辣椒和大蒜的味儿,或许也有点儿醋的味道。那天的天气酷热难熬,正是知了在土里躲藏了四年以后破上而出的月份。知了在鸣唱:雄知了尖叫着在呼唤雌知了,每一只都试图叫得比谁都响。我的一只眼睛一直瞄看着门口,以防万一那个鬼商人出现在那儿,来寻找他的脚。我听到一阵瑟瑟声,有干枯树叶碎裂声、小树枝折断声、黑鸟从灌木丛里急促地腾飞上来、四下散去的声音,知了也沉寂下来。
我的骨头都颤抖起来。我想逃走,但是我听到我内心的土匪婆鬼魂在说:“吓坏了?你怎么能被一个没有脚的本地商人吓坏呢?进去看看他在哪儿。”我现在是既吓得魂不附体,又为此而感到羞愧。我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往里面窥视着。当知了开始鸣唱起来时,我跑进了花园,我的脚踩在枯萎的树叶上咯吱咯吱地响着。我冲过石桥,经过干涸的池塘,翻上起伏的小丘。当知了的鸣唱声转了调子时,我停住了脚步,因为我知道那些知了马上就会因耗尽了力气而沉寂下来。我就这样利用它们的鸣唱奔跑,停下,再奔跑,再停下,直到我站在了那座大得足以建造一个小亭子的山坡脚下。当知了的鸣唱停止时,我一边绕着小丘转圈子,一边注视着一个坐在一张石椅上、正在吃一只小香蕉的男人。我从未听说过有吃香蕉的鬼。当然了,自那以后,别的鬼告诉过我,他们有时会假装在吃香蕉,但是从来不会用那种有着很多黑色斑点的香蕉——而这正被眼前这个男人拿着。
当那个男人看到我时,他急忙站立起来。他有着一张优雅而特别的脸孔,不像是中国人的,也不像是外国人的脸。他穿着绅士的服饰。我以前见过这个男人,对此我确信无疑。随后我听到从小丘的另一边传来了响声:一阵水流打在岩石上的飞溅声;一个男人的叹气声;踩在二十年积叶上的脚步声。我看到了一根手杖银色杖尖的闪光,以及拥有这手杖的男人那凹陷进去的脸。他的手正忙着扣上他裤子上的许多纽扣。他就是凯普将军,而吃着香蕉的优雅男人则是那个名叫一半的混血儿。
哇!眼前就是我曾祈祷其回到班纳小姐身边的那个男人。我后来则是祈祷他离得远远的,不过一定是向上帝祈求的次数不够,所以没有应验。
凯普向一半吼叫了什么,随后一半向我说:“木小姐,这位先生是个著名的美国将军。这幢房子是不是拜上帝教徒住的地方?”
我没有回答。我记起了回到蓟山的那个男人曾说过:凯普将军已变成了反对客家人的叛徒。我看到凯普将军注视着我的鞋,他又开口说话,然后一半翻译道:“那位给你这双皮鞋的夫人是将军极好的朋友,她正急于见到他呢。”
就这样,那双有我的脚在里面的皮鞋把这两个男人领到了班纳小姐面前。一半说得没错,她正急着要见凯普将军。她伸出胳膊抱住他,让他把自己抛到了空中。这一切就发生在阿门牧师和阿门夫人眼前。阿门牧师和夫人虽然是丈夫和妻子,却从未碰过对方,甚至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也不会动手动脚的——这是老鲁告诉我的。后来在深夜,当所有人都该睡觉而实际上却没有睡时,班纳小姐打开了她的房间门,凯普将军迅速地从他的房间走进了她的房间。所有的人都听到了这动静:因为我们没有窗户,只有木头的屏风。
我知道班纳小姐会叫将军到她的房间来的。在那天夜里的早些时候,我曾告诉她凯普是客家人的叛徒,而他同样也会对她不忠心的。她对我非常生气,仿佛我说这些事是在诅咒她似的。她说凯普将军是个英雄,他把她留在广州只是为了去帮助拜上帝会。这样我就接着告诉了她那个回到蓟山的男人所说的话:凯普将军为了金子已经娶了一个中国银行家的女儿。她说我的心是烂肉,而我的话则是流言养肥的蛆虫。她说如果我相信这些关于凯普将军的事,那么我就不再是她的忠实朋友了。
我对她说:“如果你早就对某件事深信无疑,你怎么能突然停止相信呢?如果你是个忠实的朋友,你又怎么会不再是呢?”她没有回答。
夜深时分,我听到了音乐盒——就是当班纳小姐还是个年轻姑娘时她父亲给她的那个音乐盒——演奏的音乐。我听到了使得阿门夫人热泪从眼里夺眶而出的乐曲,但是现在这音乐却使得一个男人去吻一个姑娘。我一次又一次地听到班纳小姐的叹气声,她的快乐是如此之多,以至于都溢了出来,渗入我的房间,变成了悲伤的眼泪。
我又在邝的住宅里开始洗我的衣服。过去通常是西蒙来照料洗涤——那是嫁给他的好处之一。他喜欢清理房间,抖开干净的床单,把它平平整整地铺在床上。自从他离开以后,我不得不洗涤自己的衣服。投币洗衣机在我住的大楼的地下室里,而那儿的霉味儿和昏暗的灯光使我的神经高度紧张,那种氛围激发起了我的想象力。不过邝也是同样。
我总是要等到我的干净内衣都穿完了,然后我把三大包要洗的衣服扔进汽车里,往巴尔博亚街开去。即使是现在,当我把我的衣服塞进邝的干衣机里,我还在想着她在我对爱情充满希望的那一天所告诉我的故事。当她讲到快乐变成悲伤的那一部分时,我说:“邝,我再也不想听这些了。”
“啊?为什么?”
“它使我不开心。而现在,我却想保持良好的情绪。”
“也许我再给你多讲一些,就不会不开心了。你知道班纳小姐犯的错误——”
“邝,”我说“我不想再听有关班纳小姐的事了,再不想听了。”
多大的力量!多么的让人宽慰呵!西蒙使我觉得自己这么强大,这真让我感到惊奇。我能够与邝抗衡了。我能够决定自己应该听从谁的以及为什么要听,我能够与某个和西蒙一样的人——实实在在、有条不紊、合情合理——呆在一起了。
我从未想到他也会用鬼魂来填补我的生活。
群士兵围着的照片,解说词说他们是犹太人,正被带到奥斯威辛集中营去。她不知道奥斯威辛在哪儿,甚至也不知道它是个集中营。但是她确实嗅到了什么可怕的味儿,使得她发抖和噤口不语。接着她跪了下来,开始哼吟着:‘奥嘘——文——辛,奥嘘——文——辛,’一类的话语。图书馆馆员摇晃着她的身子,可艾尔萨没有停止哼吟——她无法停止下来。于是他们把她拽到学校护士施内鲍姆夫人那儿。施内鲍姆夫人是个波兰人,听到艾尔萨在哼唱‘奥嘘——文——辛’而且行为反常,以为艾尔萨这样说是在开她的玩笑。嘿,听着:你这是在用波兰语说‘奥斯威辛’。在艾尔萨摆脱了她的那种恍惚状态以后,她知道了她的父母亲是奥斯威辛集中营中幸存下来的波兰犹太人。”
“你说什么,她知道了?”
“她只是知道——就像老鹰知道翱翔在气流上方,兔子由于恐惧而呆住一样。这是无法教授的知识。她说她母亲的记忆从心里传送到子宫,它们现在就难以擦掉地印在她的脑皮层上。”
“得了!”我轻蔑地说“她听起来就像我的姐姐邝。”
“怎么会这样呢?”
“哦,她就会把各种各样的旧理论乔装打扮一番来迎合她所相信的任何东西。不管怎么说,生物的本能和情感的记忆并不是同样的东西。或许艾尔萨以前读过或者听说过奥斯威辛,但没有记住。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人们看过旧照片或者电影后,过了一段时间却认为它们是自己的记忆。或者他们具有似曾经历过的经验——而它却仅是坏了的神经突触把直接的感知传输给了长期的记忆。我这话的意思是,她看起来像波兰人或犹太人吗?”而且就在我说完这话后,我又有了个危险的念头“你有她的照片吗?”我尽可能地装着是偶然地问道。
当西蒙掏他的钱包时,我能感觉到我的心脏就像一辆赛车似地在加速,准备面对我的竞争者。我害怕她会具有压倒性的美貌——犹如横在被机场跑道灯光照亮的英格里德伯格曼与阴沉着脸呆在烟雾腾腾的酒巴里的劳伦巴考尔之间的一条鸿沟。
照片上显现的是一个爱好野外活动的女孩儿,背景是暮色时分的霞光,一头鬈发映衬着一张闷闷不乐的脸。她的鼻子很长,脸颊则孩子气地瘦小,下唇因发音发到一半而翘出来,所以看上去就像一条哈叭狗。她正站在一座野营帐篷旁,双手叉腰,手掌搁在结实的臀部上。她穿的毛边牛仔裤太紧,以至于在腹股部深深地皱褶起来。她穿的短袖圆领运动衫也荒唐可笑:以粗拙的字体书写的“问题权威”横贯在她隆起而肥硕的rx房上。
我自忖:怎么,她并不漂亮嘛,她甚至也没有逗人喜爱的扁而圆的小鼻子,平平常常得就像一条没有热情的波兰狗。我竭力想抑制住笑容,但我是那么的快乐,本该是舞上一曲波尔卡的。我深知把自己与她那样相比是肤浅和离谱的,但我无法不开心地感受到一种优越感,相信自己要漂亮些,个子要高一些,身材要苗条一些,更有风度。你不必喜欢上肖邦或者巴德瑞夫斯基以便认出艾尔萨是斯拉夫农家的后裔。我越看照片,就越高兴:最后终于看到了威胁我的魔鬼,结果却不比她那娃娃脸的护膝更为吓人。
西蒙在她身上到底看到了什么?我试图客观些,从男性的角度来看待她。她体格健壮,那是明摆着的;她肯定给人以精明的印象——但是同时也给人一种恫吓感和讨厌感;她的rx房比我的大多了,它们或许对她有利——倘若西蒙居然蠢到喜欢那肉鼓鼓的、某一天将会垂到她肚脐眼上的圆球的话;你可能会说她的眼睛令人感兴趣:眉梢吊起,晶莹有神。但第二眼看去,却会发现它们是令人困扰的,而且黑得空空洞洞的。她笔直地注视着照相机,目光既锐利又空虚。她的神情暗示着她知悉过去和未来的秘密,而这些秘密却全是令人哀伤的。
我的结论是西蒙把忠诚和爱情给混淆起来了。他毕竟从童年就认识了艾尔萨。从某方面来说,你还得为此而佩服他呢。我把照片递还给他,试图不让自己显得沾沾自喜“她看上去极其地严肃。那是作为一个犹太人所继承下来的东西吗?”
西蒙端详着照片“当她需要时,她能够变得很有趣。她能够模仿任何人——姿势、说话方式、外国口音。她是快活的,她有时很能使自己快活。但是,”他停顿了一下,勉强地说“但是你说得对,她耽溺于思考事物怎样能变得更好,为什么它们会这样,直至把自己弄到意志消沉。她老是那个样子:闷闷不乐,一本正经,我猜你甚至会说是沮丧。我不知道那是怎么来的。有时她会变得,你知道,是如此地不讲道理。”他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看来很困惑,似乎他现在是从一个新的角度去审视她,而她的面貌则显得极其平庸。
我把他的这些珍贵的评说作为将来可使用的武器而藏在心底。我不像艾尔萨,我会是个真正的乐观主义者,我将采取行动。与她的悲悲戚戚相反,我会是开朗活泼的;我会钦佩西蒙的眼光,而不是成为挑剔的镜子;我也将采取积极的政治立场,但是我会经常笑容满面而且向西蒙显示:有个精神灵魂伴侣的生活并不必就是那样整天的愁眉不展和大难临头似的。我决心去做无论什么必要的事,以便从西蒙的心里挪走她。
在见过艾尔萨的照片后,我觉得她是很容易被取代的。我真是够蠢的,不知道我所需要的只是把西蒙从一个鬼魂的掌握下摆脱出来。但是那天我是那样的高兴,以至于接受了邝的邀请去吃饭。我随身带去了我要洗的衣服,而且仅仅是为了令人愉快,我假装听从了她的劝告。
利比—阿,让我来做吧,你不知道怎么使用我的洗衣机的。不用太多的肥皂粉,也不用太多的热水,始终要把口袋翻出来
利比—阿,啊呀,你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黑衣服?你应该穿色彩漂亮的衣服呵!小花朵,圆点花纹,紫色是适合你的色彩。白色,我不喜欢。倒不是由于迷信,有的人认为白色意味着死亡,没这样的事的。在阴间,有着许多许多你甚至都不知道的色彩,因为你无法用你的眼睛看到它们。你不得不使用你内心的感觉,在你满是真实的情感和记忆时想象着它们,既感到快乐又觉得悲伤。快乐和悲伤有时出自于同样的事物,你知道这吗?
不管怎么说,我不喜欢白色是因为它太容易搞脏了,太难以洗干净了。它不实用。我知道这一点,因为在我的前一生里,我不得不洗很多的白色衣服——一大堆,一大堆,一大堆。那是我在鬼商大屋里挣得一席容身之地的方式。
每个星期的第一天我就必须洗衣,在第二天熨烫所洗过的衣服,第三天是擦亮皮鞋和缝补衣服,第四天打扫院子和走道,第五天是拖地板和擦拭教堂里的家具,第六天则是用于做重要的事。
我最喜欢第六天。班纳小姐和我穿行在村子里,散发着被称为“好消息”的小册子。即使这些纸张里印着的英语字眼儿已变成了中文,我也无法读懂它们。由于我无法阅读,我也无法教班纳小姐阅读。而在我们走过的这个村子的穷困区域,也没有人知道怎么读书识字。但是人们都很高兴地接受了那些小册子。他们用它们来作冬服的充填物,把它们覆在饭碗上来遮挡苍蝇,拿它们糊在墙壁的裂缝上。每隔几个月,就会有船从广州过来,带来一箱箱更多的小册子。所以每个星期的第六天,我们总有很多小册子要散发出去。可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真正给予他们的却是大量未来的麻烦。
当我们空着双手开心地回到鬼商大屋后,老鲁会为我们搞点儿小表演:他从一根柱子爬上去,然后迅速地行走在屋檐边上,而我们则透不过气来地叫喊着:“别摔下来!”接着他会转过身去,拣起一块砖头,放在他的头顶,然后在上面再搁一只茶杯、一只碗、一只盆子——各种各样不同尺寸和重量的东西。他会再度沿着那薄薄的屋檐行走,与此同时我们则尖声叫着笑着。我认为这始终是他在想方设法从他与班纳小姐和她的箱子一起掉进河里这事中捞回面子。
第七天,当然了,是要去教堂的,然后下午就休息了:在院子里聊天、观看日落、观察星星或者雷雨天。有时我从长在院子里的一棵灌木上摘树叶,老鲁总是来纠正我:“那不是灌木,那是圣树。看这儿,”他会笔直地伸出手臂站在那儿,就像在黑夜里行走的鬼一样,声称那自然的精气现在正从树枝流向他“你吃了那树叶,”他说“你就找到了内心的宁静与平衡,对每个人都不屑一顾了。”所以每个星期天我都用那些树叶沏成茶;像个致谢礼物似地送给作了表演的老鲁。班纳小姐总也要来喝一些。每个星期,我都会说:“嘿,老鲁,你是正确的,从这棵灌木搞出来的茶是使人感到宁静。”然后他会说:“那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狗屎树,那是棵圣树。”所以你看,那些叶子一点儿没有治好他的咒骂毛病,太糟糕了。
在第七天以后,就再次是第一天了,也就是我现在将谈论的那个日子。正如我已说过的,我必须洗涤脏衣服。
我是在紧挨厨房的大过道上洗衣的。这过道的地是石头铺起来的,上面没有篷盖,但有一棵大树遮荫。整个早晨,我一直让两大锅石灰水煮开着——用两只锅是因为传教士们不许我让男人和女士的衣服在同样的热水里一起游泳。一只锅里我撒进了樟脑,另一只里则撒进了桂皮——闻起来就像樟属植物似的。两者都对防备在蠹有用。在樟脑水里,我烫的是白色衬衫及阿门牧师和“太迟了”医生的贴身内衣,我也烫他们的床上用品和他们通常用来擦鼻子和额头的布块。在那只桂皮锅里,我烫的是夫人们的罩衫、贴身内衣,她们的床上用品和她们用来擦鼻子的布块。
我把湿衣服摊在一只旧石磨的磨面上,然后转动石磨滚子挤出衣服里的水。我把挤干的衣服放在两只篮子里,男人和女人的衣服依然分开;把剩下来的樟脑水泼在厨房地上,又把剩余的桂皮水倒在过道的地上,然后挎着篮子穿过门口进到后院。那儿沿着墙有两个棚子,一个养着一头骡子,另一个则养着一头水牛。在两个棚子的之间紧紧地绷系着一条绳子,那就是我晾晒这些洗于净的衣服的所在。
在我的左边是另一堵墙,墙上有扇门通向一个供散步用的大花园,花园的四周围着高高的石墙。这是个美丽的地方,一度曾由许多花匠加以料理,现在则被疏忽和荒废了。那石桥和假山依然矗立在那儿,但是下面的池塘却已干涸,没有鱼虾,只有野草。花园里的一切——绽开着花朵的灌木、树木的枝条、野草和藤蔓——都缠绕在一起。园里的小路上厚厚地覆盖着二十个年头的树叶和花瓣,在我的脚下是那样的柔软和凉爽。那小路以令人惊奇的布局绕上盘下,让我梦想自己正在攀登回蓟山呢。那些小丘中有一个的顶部,大小刚好能容下一个小亭子,在亭子里有覆盖着青苔的石椅,在石头地面的中央是个火坑。从这个亭子,我的视线可以越过高墙看到村子,看到溶岩石峰和进入下一个山谷的拱道。每个星期,在我洗完衣服后,我就把鸭蛋浸在剩下的石灰里,然后把它们埋到花园里进行腌制。在干完这活儿后,我会站在亭子里,心中幻想着自己所看到的墙外的世界是属于我的。我这样胡思乱想了几年,直到有一天老鲁看到我站在那儿,他说:“哎,女怒目,别再到那上面去了,这是那个本地商人死的地方,就在那亭子里。”
老鲁说,有天晚上,那个商人站在那儿,他的四个妻子则等在小丘下。他注视天空,看见有一群乌云似的黑鸟。那商人诅咒着它们,随后身上就冒出火焰来。哇!那火焰呼呼作响,商人身上的脂肪则嘶嘶地四处飞溅,亭子下面,他的四个吓坏了的妻子闻到了刺鼻的油炸辣椒和大蒜味儿。就那么一瞬间,火焰熄灭,烟雾以那个商人的形状升腾上去,被风吹散了。当他的妻子们蹑手蹑脚地上到亭子里时,她们发现没有灰烬,只有他的双脚和鞋子留在那儿,留下的还有可怕和芬芳的气味儿。
在老鲁给我讲了这故事后,每次当我去挂晒洗过的衣服,去花园里埋放我的鸭蛋,我都为那气味心神不定。我闻到了樟脑味、桂皮的味儿、枯萎的树叶味以及开花的灌木味儿。但是在我现在正谈沦的那一天,我觉得我闻到了那个鬼商人的气味,闻到了他对死亡的恐惧,非常地强烈,是辣椒和大蒜的味儿,或许也有点儿醋的味道。那天的天气酷热难熬,正是知了在土里躲藏了四年以后破上而出的月份。知了在鸣唱:雄知了尖叫着在呼唤雌知了,每一只都试图叫得比谁都响。我的一只眼睛一直瞄看着门口,以防万一那个鬼商人出现在那儿,来寻找他的脚。我听到一阵瑟瑟声,有干枯树叶碎裂声、小树枝折断声、黑鸟从灌木丛里急促地腾飞上来、四下散去的声音,知了也沉寂下来。
我的骨头都颤抖起来。我想逃走,但是我听到我内心的土匪婆鬼魂在说:“吓坏了?你怎么能被一个没有脚的本地商人吓坏呢?进去看看他在哪儿。”我现在是既吓得魂不附体,又为此而感到羞愧。我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往里面窥视着。当知了开始鸣唱起来时,我跑进了花园,我的脚踩在枯萎的树叶上咯吱咯吱地响着。我冲过石桥,经过干涸的池塘,翻上起伏的小丘。当知了的鸣唱声转了调子时,我停住了脚步,因为我知道那些知了马上就会因耗尽了力气而沉寂下来。我就这样利用它们的鸣唱奔跑,停下,再奔跑,再停下,直到我站在了那座大得足以建造一个小亭子的山坡脚下。当知了的鸣唱停止时,我一边绕着小丘转圈子,一边注视着一个坐在一张石椅上、正在吃一只小香蕉的男人。我从未听说过有吃香蕉的鬼。当然了,自那以后,别的鬼告诉过我,他们有时会假装在吃香蕉,但是从来不会用那种有着很多黑色斑点的香蕉——而这正被眼前这个男人拿着。
当那个男人看到我时,他急忙站立起来。他有着一张优雅而特别的脸孔,不像是中国人的,也不像是外国人的脸。他穿着绅士的服饰。我以前见过这个男人,对此我确信无疑。随后我听到从小丘的另一边传来了响声:一阵水流打在岩石上的飞溅声;一个男人的叹气声;踩在二十年积叶上的脚步声。我看到了一根手杖银色杖尖的闪光,以及拥有这手杖的男人那凹陷进去的脸。他的手正忙着扣上他裤子上的许多纽扣。他就是凯普将军,而吃着香蕉的优雅男人则是那个名叫一半的混血儿。
哇!眼前就是我曾祈祷其回到班纳小姐身边的那个男人。我后来则是祈祷他离得远远的,不过一定是向上帝祈求的次数不够,所以没有应验。
凯普向一半吼叫了什么,随后一半向我说:“木小姐,这位先生是个著名的美国将军。这幢房子是不是拜上帝教徒住的地方?”
我没有回答。我记起了回到蓟山的那个男人曾说过:凯普将军已变成了反对客家人的叛徒。我看到凯普将军注视着我的鞋,他又开口说话,然后一半翻译道:“那位给你这双皮鞋的夫人是将军极好的朋友,她正急于见到他呢。”
就这样,那双有我的脚在里面的皮鞋把这两个男人领到了班纳小姐面前。一半说得没错,她正急着要见凯普将军。她伸出胳膊抱住他,让他把自己抛到了空中。这一切就发生在阿门牧师和阿门夫人眼前。阿门牧师和夫人虽然是丈夫和妻子,却从未碰过对方,甚至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也不会动手动脚的——这是老鲁告诉我的。后来在深夜,当所有人都该睡觉而实际上却没有睡时,班纳小姐打开了她的房间门,凯普将军迅速地从他的房间走进了她的房间。所有的人都听到了这动静:因为我们没有窗户,只有木头的屏风。
我知道班纳小姐会叫将军到她的房间来的。在那天夜里的早些时候,我曾告诉她凯普是客家人的叛徒,而他同样也会对她不忠心的。她对我非常生气,仿佛我说这些事是在诅咒她似的。她说凯普将军是个英雄,他把她留在广州只是为了去帮助拜上帝会。这样我就接着告诉了她那个回到蓟山的男人所说的话:凯普将军为了金子已经娶了一个中国银行家的女儿。她说我的心是烂肉,而我的话则是流言养肥的蛆虫。她说如果我相信这些关于凯普将军的事,那么我就不再是她的忠实朋友了。
我对她说:“如果你早就对某件事深信无疑,你怎么能突然停止相信呢?如果你是个忠实的朋友,你又怎么会不再是呢?”她没有回答。
夜深时分,我听到了音乐盒——就是当班纳小姐还是个年轻姑娘时她父亲给她的那个音乐盒——演奏的音乐。我听到了使得阿门夫人热泪从眼里夺眶而出的乐曲,但是现在这音乐却使得一个男人去吻一个姑娘。我一次又一次地听到班纳小姐的叹气声,她的快乐是如此之多,以至于都溢了出来,渗入我的房间,变成了悲伤的眼泪。
我又在邝的住宅里开始洗我的衣服。过去通常是西蒙来照料洗涤——那是嫁给他的好处之一。他喜欢清理房间,抖开干净的床单,把它平平整整地铺在床上。自从他离开以后,我不得不洗涤自己的衣服。投币洗衣机在我住的大楼的地下室里,而那儿的霉味儿和昏暗的灯光使我的神经高度紧张,那种氛围激发起了我的想象力。不过邝也是同样。
我总是要等到我的干净内衣都穿完了,然后我把三大包要洗的衣服扔进汽车里,往巴尔博亚街开去。即使是现在,当我把我的衣服塞进邝的干衣机里,我还在想着她在我对爱情充满希望的那一天所告诉我的故事。当她讲到快乐变成悲伤的那一部分时,我说:“邝,我再也不想听这些了。”
“啊?为什么?”
“它使我不开心。而现在,我却想保持良好的情绪。”
“也许我再给你多讲一些,就不会不开心了。你知道班纳小姐犯的错误——”
“邝,”我说“我不想再听有关班纳小姐的事了,再不想听了。”
多大的力量!多么的让人宽慰呵!西蒙使我觉得自己这么强大,这真让我感到惊奇。我能够与邝抗衡了。我能够决定自己应该听从谁的以及为什么要听,我能够与某个和西蒙一样的人——实实在在、有条不紊、合情合理——呆在一起了。
我从未想到他也会用鬼魂来填补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