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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极无聊。全身上下只剩下5块钱。只好抽一种叫做“红梅”的劣质香烟,觉得它充满了油腻的味道,让我恶心。只能把吐出烟的一瞬间当作享受。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我现在不过是一个受到了些许施舍的流浪的孩子。我可能在下一秒钟就死去。我生存的最大意义就是我至少还没死去。那个修女喋喋不休地质问我的身世。让我暴躁。我也可能会给你发完信,就给家里打电话告诉他们我现在很好,他们也肯定会号啕大哭,让我回那个狗地方。那是一个比我还要腐坏的地方。我忽然好想念一个叫做“上帝之城”的地方。在巴西的里约。一个伟大的贫民窟,全世界最后的一块用以青春狂噪和自由的圣地。
刚刚又听了一遍黑色星期天。神经质的大笑。我每天都是如此的。我会被无尽的幻觉所覆盖。我会把教堂之外的荒凉草地当作是中世纪的一处坟墓。我也会把那处坟墓当作是我的失乐园。这一直是我的生活的全部。有的时候我太过固执。我永远也不会放弃我的信仰。我做不了什么。我更加不会去说服谁。最有能量的角度就是藐视。或者说是厌世。这也是我向往死亡的原因。我在自己的右手臂上写着punkandfuck左面写的是fuckbecauseiloveyou。我没有钱去文身。可我每天都要温习这两句话。我知道我被侵泡在这个专制的国家里。可我不可以忘记我是自由的。
好。让我给你讲讲我的剧本。我已经写了不少了:
b没有爸爸妈妈,在他的概念里“爸爸妈妈”不过是某种赛马的别称。他的姐姐是鸡。每次他姐姐接客的时候都要把他锁在厕所里。他在姐姐做ài时的叫声中长大。他的爱被遗失。他的生命没有任何意义。他已经死过无数次了。他的姐姐和一个嫖客结婚了。他没有地方去了,于是在一个教堂中寻求庇护,可他的生活改变了,他必须信教,这样他才可以继续生活,可他相信自己本是自由,可一个修女极力阻止他,他也极力反抗,结果,修女把他送进里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里,他认识了父母带来看心理医生的遇断。遇断是一个爱过剩的孩子。和你的经历一样的遇断。遇断带b逃离了那里。遇断替代了b心中母亲的位置。b每天都要吸吮遇断的乳头。(我没钱了,下回再写吧)。
97’bonnie&clyde
我该怎么办,我连拍电影的磁带都买不起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男人吗?因为,他们懂得很坦然的变心。我是个很容易丧失新鲜感的。还有就是可能我看的这方面的电影太多了吧,太受他们影响。gay是最最纯洁的爱情一起接吻,听manson的歌脱衣服,一起去大街上涂鸦,一起去唱片店偷唱片,一起坐公车在城市里游荡。你知道我们在一起最性感的事是什么?一起手淫。但只是各自看本黄色杂志,然后手淫,没有其他。我们从来不碰彼此的身体。
遇断的回信:无题目。
你在哪呢?
在这之前我甚至以为你真死掉了。那倒也好。我不喜欢跟人聊死亡,除非确定他和我一样,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有的人喜欢聊,就是喜欢而已,可是,他们不想死,我也不想死,但是也不想存在,却不得不存在。
我知道你懂我的意思,因为你的信就我感觉到我们可以沟通,说的也不都是废话,废话也挺美的。我呆会儿尝尝你送的糖,我最喜欢吃巧克力。
你不是要一首我的诗吗?我会给你写一首诗。全新的,给你写的。认识你这样的人我觉得很不容易,虽然我认识各种各样的人,却还觉得我谁也不认识,我谁也不了解。我甚至想给你写到我的小说里。天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你就是另一个我,但愿这不是错误的结论,我曾经认错过许多人,你看我贴在我的论坛上那个转载的小说,我就像那个犯人一样,
曾经有一个女孩送给过我一本圣经,但我一直没看,现在不知道放哪儿去了。有一天我的一个从没见过面的朋友叫我去一个天主教堂,他曾经仍不气馁地给我打过许多次电话,即使遭遇拒绝也不改初衷。他比我想像中还害羞。刚开始我很失望,他穿一身天蓝色运动衣,像一个大龄初中生。苍白得可怕,头发挺长,好像好久不见阳光。可是他很虔诚的,即使在这座天主教堂中也显出与众不同的内向与纯真。
他像隐匿在闹市中的另一个世界,有时候和他的脸一相对,我便要打冷战。我发现我和他的表情有出奇相似的地方。那种神经质的东西。
很快就记不清他的面部特征,只记得他笨拙而又坚定的动作和结结巴巴说话的声音。
他说77特别mtv化,像英伦的迷幻摇滚,nevermind更像猜火车。
他给我写了几首诗,其中一首是写他的苏联女兵姐姐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看这首诗,很短,只有6行,可能是过去的历史打动了我吧,你看过一本叫苏联女兵的书吗?
下面是我小说里的一段话,我想让你看看:
‘那个战士走得不紧不慢,她学着他的节奏走了两步,然后又变成自己的节奏。她走得很快,刷刷刷的,身上穿一件长的风衣和一条鲜红色紧身裤,在午夜的街道确实引人注目。路过一个工地,有两个坐在马路牙子上休息的民工,他们看见她,她不好意思地看了他们一眼,他们的劳累和隐忍的职业令她有些不自在,她听见他们嘟囔了几句什么话,直到走出五、六步,才听懂他们说的是“嗨,去哪儿啊?”不好意思她没回答,她觉得此时再回头补充一句“去上网”也不太合适。
她觉得自己有点像个间谍,在晚上出来鬼鬼祟祟行动。风轻柔地吹着,静静矗立的建筑物,从隔壁楼上漏出的昏黄灯光,总让她浮想联翩,她又觉得自己像小偷,常用余光扫视有没有人盯着她,有没有人躲在暗处。此时正在行走的仿佛不再是她,而是一个男女混合的人物,她用自己的身体装着两种性别。
丁字路口,她急速向左拐,现在他们都在同一侧了。她的脚步明显比他快,连走在前面的他也感觉到了。他回过几次头,影影绰绰她向不清对方的脸,估计他也看不清她的表情,她笑了,牙齿一闪,光亮不够令人发现。她的心跳越来越快,几乎都让前方的人听到。
她突然有了一种大胆而荒唐的念头:叫住他!
然后问他有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如果没有,可以一起坐在路边抽根烟,或许还可以聊聊,战士会说点训练时的劳累,居民楼近在咫尺却径渭分明。但愿那个他是英俊而沉默的,由于激动和谈话的不易而变得善侃起来。
不知为什么,她爱这些兄弟,爱他们特殊的身份,爱他们的绿军装,爱他们枯躁却充实的生活,爱他们年轻的身体。这些应该出现在阳光下的角色和她自己的生活形成强烈反比。那是另一个世界,一个本该属于她却由于各种原因擦肩而过,她对那个世界组成的一切都报有强烈而疯狂的好奇心,偏偏无法得门而入。
当那个人再次回过头来并凝视了她长达一秒钟才回过头去,她差点就要喊了“嘿!”但那一秒钟过得又是如此这快,她没喊出声来。’
我想你能真正理解我的小说。这是后话,因为你还没看过我那篇完整的小说,我会让你看到。谁知道呢,也许你不用看。因为你就是那小说。
遇断
日期不详
穷极无聊。全身上下只剩下5块钱。只好抽一种叫做“红梅”的劣质香烟,觉得它充满了油腻的味道,让我恶心。只能把吐出烟的一瞬间当作享受。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我现在不过是一个受到了些许施舍的流浪的孩子。我可能在下一秒钟就死去。我生存的最大意义就是我至少还没死去。那个修女喋喋不休地质问我的身世。让我暴躁。我也可能会给你发完信,就给家里打电话告诉他们我现在很好,他们也肯定会号啕大哭,让我回那个狗地方。那是一个比我还要腐坏的地方。我忽然好想念一个叫做“上帝之城”的地方。在巴西的里约。一个伟大的贫民窟,全世界最后的一块用以青春狂噪和自由的圣地。
刚刚又听了一遍黑色星期天。神经质的大笑。我每天都是如此的。我会被无尽的幻觉所覆盖。我会把教堂之外的荒凉草地当作是中世纪的一处坟墓。我也会把那处坟墓当作是我的失乐园。这一直是我的生活的全部。有的时候我太过固执。我永远也不会放弃我的信仰。我做不了什么。我更加不会去说服谁。最有能量的角度就是藐视。或者说是厌世。这也是我向往死亡的原因。我在自己的右手臂上写着punkandfuck左面写的是fuckbecauseiloveyou。我没有钱去文身。可我每天都要温习这两句话。我知道我被侵泡在这个专制的国家里。可我不可以忘记我是自由的。
好。让我给你讲讲我的剧本。我已经写了不少了:
b没有爸爸妈妈,在他的概念里“爸爸妈妈”不过是某种赛马的别称。他的姐姐是鸡。每次他姐姐接客的时候都要把他锁在厕所里。他在姐姐做ài时的叫声中长大。他的爱被遗失。他的生命没有任何意义。他已经死过无数次了。他的姐姐和一个嫖客结婚了。他没有地方去了,于是在一个教堂中寻求庇护,可他的生活改变了,他必须信教,这样他才可以继续生活,可他相信自己本是自由,可一个修女极力阻止他,他也极力反抗,结果,修女把他送进里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里,他认识了父母带来看心理医生的遇断。遇断是一个爱过剩的孩子。和你的经历一样的遇断。遇断带b逃离了那里。遇断替代了b心中母亲的位置。b每天都要吸吮遇断的乳头。(我没钱了,下回再写吧)。
97’bonnie&clyde
我该怎么办,我连拍电影的磁带都买不起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男人吗?因为,他们懂得很坦然的变心。我是个很容易丧失新鲜感的。还有就是可能我看的这方面的电影太多了吧,太受他们影响。gay是最最纯洁的爱情一起接吻,听manson的歌脱衣服,一起去大街上涂鸦,一起去唱片店偷唱片,一起坐公车在城市里游荡。你知道我们在一起最性感的事是什么?一起手淫。但只是各自看本黄色杂志,然后手淫,没有其他。我们从来不碰彼此的身体。
遇断的回信:无题目。
你在哪呢?
在这之前我甚至以为你真死掉了。那倒也好。我不喜欢跟人聊死亡,除非确定他和我一样,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有的人喜欢聊,就是喜欢而已,可是,他们不想死,我也不想死,但是也不想存在,却不得不存在。
我知道你懂我的意思,因为你的信就我感觉到我们可以沟通,说的也不都是废话,废话也挺美的。我呆会儿尝尝你送的糖,我最喜欢吃巧克力。
你不是要一首我的诗吗?我会给你写一首诗。全新的,给你写的。认识你这样的人我觉得很不容易,虽然我认识各种各样的人,却还觉得我谁也不认识,我谁也不了解。我甚至想给你写到我的小说里。天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你就是另一个我,但愿这不是错误的结论,我曾经认错过许多人,你看我贴在我的论坛上那个转载的小说,我就像那个犯人一样,
曾经有一个女孩送给过我一本圣经,但我一直没看,现在不知道放哪儿去了。有一天我的一个从没见过面的朋友叫我去一个天主教堂,他曾经仍不气馁地给我打过许多次电话,即使遭遇拒绝也不改初衷。他比我想像中还害羞。刚开始我很失望,他穿一身天蓝色运动衣,像一个大龄初中生。苍白得可怕,头发挺长,好像好久不见阳光。可是他很虔诚的,即使在这座天主教堂中也显出与众不同的内向与纯真。
他像隐匿在闹市中的另一个世界,有时候和他的脸一相对,我便要打冷战。我发现我和他的表情有出奇相似的地方。那种神经质的东西。
很快就记不清他的面部特征,只记得他笨拙而又坚定的动作和结结巴巴说话的声音。
他说77特别mtv化,像英伦的迷幻摇滚,nevermind更像猜火车。
他给我写了几首诗,其中一首是写他的苏联女兵姐姐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看这首诗,很短,只有6行,可能是过去的历史打动了我吧,你看过一本叫苏联女兵的书吗?
下面是我小说里的一段话,我想让你看看:
‘那个战士走得不紧不慢,她学着他的节奏走了两步,然后又变成自己的节奏。她走得很快,刷刷刷的,身上穿一件长的风衣和一条鲜红色紧身裤,在午夜的街道确实引人注目。路过一个工地,有两个坐在马路牙子上休息的民工,他们看见她,她不好意思地看了他们一眼,他们的劳累和隐忍的职业令她有些不自在,她听见他们嘟囔了几句什么话,直到走出五、六步,才听懂他们说的是“嗨,去哪儿啊?”不好意思她没回答,她觉得此时再回头补充一句“去上网”也不太合适。
她觉得自己有点像个间谍,在晚上出来鬼鬼祟祟行动。风轻柔地吹着,静静矗立的建筑物,从隔壁楼上漏出的昏黄灯光,总让她浮想联翩,她又觉得自己像小偷,常用余光扫视有没有人盯着她,有没有人躲在暗处。此时正在行走的仿佛不再是她,而是一个男女混合的人物,她用自己的身体装着两种性别。
丁字路口,她急速向左拐,现在他们都在同一侧了。她的脚步明显比他快,连走在前面的他也感觉到了。他回过几次头,影影绰绰她向不清对方的脸,估计他也看不清她的表情,她笑了,牙齿一闪,光亮不够令人发现。她的心跳越来越快,几乎都让前方的人听到。
她突然有了一种大胆而荒唐的念头:叫住他!
然后问他有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如果没有,可以一起坐在路边抽根烟,或许还可以聊聊,战士会说点训练时的劳累,居民楼近在咫尺却径渭分明。但愿那个他是英俊而沉默的,由于激动和谈话的不易而变得善侃起来。
不知为什么,她爱这些兄弟,爱他们特殊的身份,爱他们的绿军装,爱他们枯躁却充实的生活,爱他们年轻的身体。这些应该出现在阳光下的角色和她自己的生活形成强烈反比。那是另一个世界,一个本该属于她却由于各种原因擦肩而过,她对那个世界组成的一切都报有强烈而疯狂的好奇心,偏偏无法得门而入。
当那个人再次回过头来并凝视了她长达一秒钟才回过头去,她差点就要喊了“嘿!”但那一秒钟过得又是如此这快,她没喊出声来。’
我想你能真正理解我的小说。这是后话,因为你还没看过我那篇完整的小说,我会让你看到。谁知道呢,也许你不用看。因为你就是那小说。
遇断
日期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