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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应了一声,没有说什么。但是觉得他这种“可以随时去死”的想法不错。应该可以实施。不就是一个死嘛!而且是随时的、主动追求的,也就是说,可以把这变成一件有意思的事。年轻人,不死还能干嘛呢?反正大家都处在没什么理想中(我还算是有点理想),闲着也是闲着。想想死亡就兴奋——是不是特无知?
和全磊聊天有感
不需要爱我的你和不需要爱你的我
你是新一代的rage你是新一代的zack
舞台上的你唱的和舞台下的我想的
肯定不是同一回事
"人不要幻想着去行动"
萨特说过
反抗自由音乐巡演
房子车子结婚其它的
这样的摇滚生活
洗掉纹身
你就是一个干干净净的人
我的脑子被灌了水
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第一节
那是一场演出的结尾处。不,还没有演完我就应该已经认识他了。我就是在那个夏天认识他的。
那天我喝多了,蹲在铁栅栏那里吐。崔晨水跑过来帮忙,他给我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边给我递餐巾纸一边关切地问:春无力,你没事吧?
没事。
在几乎所有的时候我都会说没事。因为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事,不知道有没有事当然是没事。
我吐得有些神智不清,只知道崔晨水在关心着我,为我着急。看着铁栅栏前面的铁轨,我慢慢浮起一个意味模糊的笑容。
李小枪就是在那时候走向我的。
根据我早已模糊的记忆,我记得李小枪的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啤酒在这里单独写出来并没有什么意义)。他先是向崔晨水笑了笑,然后看了看我,对崔晨水(而不是我)说:“她没事吧?”
由于他的眼里闪动着恰倒好处精明和猎奇的光,我并没有把他的举动理解为关心。
接下来的时间有点像电影片段,而且是定格的那种。演出还没有结束“乐乐乐”酒吧的门口依然聚集着一堆闲杂人等,我扶着栅栏和崔晨水的肩膀站起身,一阵摇晃。走到“乐乐乐”门口的石头上,坐下去。身边都是不认识的人,以往要是这样我肯定会很尴尬,但今天在酒精的润滑和鼓励下,我已感觉不出太多感觉,体会不出更深的尴尬。
我好像还管人要了一口冰棍吃。在酒精的安慰下,我变得更大胆,敢于做一些不喝酒时不敢做的事。有人举着冰棍站在我前方不远处的铁柱子底下聊天,我没看清他的脸。我走过去,冲着他说道,语速尽量放慢:“给我吃一口。”他看了我一眼,递给我。我咬下去,傻乐起来。
“干脆都给你了。”
“谢谢。”我说。
过了一会,我问崔晨水,那个人是谁。他说叫五五五,是“逆子”的主唱。北京新朋克乐队。那天我穿一件红t恤,左手夹烟,右手拿酒瓶,我的红t恤在灯光下浓得滴血。我变得更自由,在前台自由蹦跳。一切像是在梦游,我像是踩在了云彩里,软绵绵的。就算不时有人撞我的肩膀,说我的烟烫到了他们,也没有改变我的好心情。或者说,当大脑变得一片空白时,就顾不得什么心情不心情了。
等等,我觉得我的记忆出了问题。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崔晨水和一些朋友去大排挡吃了东西,席间李小枪并不在。但如果他不在,后来的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我又记得第二天我和崔晨水去了清华大学,还有演出时认识的一个外地大学生。那个外地大学生留着短头发,小个子,眼睛大大的,像年轻的查海生。但第二天我并没有去大学,因为那天下雨了。确切地说雨是从后半夜下起来的,越下越大。后来就是瓢泼大雨。我们坐着的地方头顶有塑料棚子,但仍然挡不住那场雨。行了,先不提雨了
那天李小枪应该在场。崔晨水笑着对我说:“春无力,你知道吗?今天所有来看演出的北京朋克都向我打听你是谁。”“不会吧?怎么了?”李小枪说:“乐乐乐酒吧已经好久没有女孩在撞了,当时我看见你在铁栅栏那里吐,觉得你特别可爱。当时我就在想,我一定要认识这个女孩。”
饭桌上的气氛在变化。崔晨水已经不笑了,他有些警惕地看着李小枪,别的人(大部分是武汉来的乐手,他们有几支武汉乐队)一边吃饭一边注意我和李小枪的动静。我没发现任何不妥,心无旁怠地和他继续聊着——聊的内容我现在已经忘了。雨一直下。
我和李小枪已经有点晕了,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不断地冲他嘻嘻地笑,李小枪拉住我们胳膊,也在笑。我们一边笑着一边接吻,感到兴高采烈。崔晨水气得够怆,他一直暗示我李小枪是个喜欢“戏果儿”的男孩,跟着他是极其短暂的和没谱的。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和一个刚刚还很陌生的小孩儿表示亲昵,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事情。这种感觉真过瘾。何况我也没想和一个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都陆续走了。也许他们有打车回家的钱。只剩下我和李小枪两个人。
屋里已支起摊煮粥,混沌,卖早点。天都亮了。我们分别要了一碗粥。“咱们交朋友吧。”我对李小枪说。
“你还晕着呢现在。”他清醒地说。
“也是,我现在头脑不清醒。”我抱歉地冲他笑了一下。
过了一会“要不然你当我女朋友吧。”他说,然后飞快接道:“现在我头又晕了。”
喝了半碗粥,我们相互凝视一眼:还行,现在应该成了。
我们再次拥抱了一下,确定了现在的真实性,而不仅仅是刚才酒后的冲动。李小枪把头靠过来,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离开我我就杀了你。我打了一个哆嗦,把这句话当成了一个玩笑话,有点想笑。威胁别人或自己想死一定要别人知道,在我看来都是可笑的表现。我之所以没笑,一是因为此时笑出声来太破坏气氛,有故意搞笑解构的嫌疑;二是李小枪的脸在那一秒钟居然十分严肃,虽然我怀疑他严肃的来由。我随手拿起他挂在脖子上的银链,上边挂着一把刀片。为什么挂刀片?我找出一个话题来问他。
就是,我可以随时去死的意思。
哦。我应了一声,没有说什么。但是觉得他这种“可以随时去死”的想法不错。应该可以实施。不就是一个死嘛!而且是随时的、主动追求的,也就是说,可以把这变成一件有意思的事。年轻人,不死还能干嘛呢?反正大家都处在没什么理想中(我还算是有点理想),闲着也是闲着。想想死亡就兴奋——是不是特无知?
反正事情就是这样了。我成了李小枪的女朋友,我们俩像突然成立了一个团体似的,都在憧憬以后在一起的自由新生活。显而易见,我们都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人,在一起绝对很好玩。
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我们到旁边一个杂货店买了一把廉价雨伞,他骑着我的自行车带我回家。我们住得很近,都是海淀区,我万寿路,他五棵松。一听就知道彼此都是军队大院里长大的。路上积满了水,我在他身后打着伞,可是不管用,雨下得那么大,什么伞都不管用了。看着他奋力地在泥水里骑车,我感得一阵新鲜和满足。快到花园桥时我们停车到一车饭馆去接着吃饭。饭馆装修得高大明亮,不禁担心起吃饭的钱来。可看到李小枪的光头,我又踏实了。不是还有他在吗?有他在我就不用担心了。吃完饭出来时,李小枪脱下脚上被雨浇得湿淋淋的鞋,光脚走出门,一点也不管别人看他的目光。他说这是方便骑车。李小枪长得很瘦,衣服湿淋淋地贴在身上,显得轮廓分明,看上去十分冷酷,有一点新纳粹的样子。我突然觉得他这样子非常好,非常自在。
李小枪带我回到他的家。他家住在一幢稍显破旧的居民楼,楼对面还有几幢同样结构的楼房。每家每户的阳台上都摆满了鸟笼、花盆、晾的衣服,五颜六色,密密麻麻。似乎从中都能看到他们每天热火朝天、自得其乐的生活。我钻进那幢楼的三号门,感慨道:这儿真他妈的生活化!“可不是嘛,”李小枪边上楼梯边说:“都是一帮小市民,没事儿就聚在一块聊天,谁家干什么都知道,特没劲。哎,我妈可能在家,一会你别忘了喊阿姨。”我们刚踏到了四层楼梯上,有一扇门就应声而开了,一个头发灰白、身材矮小、穿一身颜色灰暗家居服的中老年妇女探出头来看着我们。“阿姨。”我喊道。
阿姨应了一声,打量了我们一下,把门打开了。
他的房间有些暗。
李小枪哐地锁上屋门,一把把窗帘拉上。整间房间显出一种暗黄色,很舒服的颜色。我一眼看到一架有些旧了的架子鼓。墙上用彩笔写着一些口号,诸如“要做ài,要做战”“吻你爱人的时候,手不要离枪”大家都知道,现在这些口号已经没有什么激励人的意思了。它们太旧了。墙上还画着几张画,其中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大脑袋的小孩,看起来有点弱智。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李小枪临摹的几张他喜欢的乐队的唱片封面。因为我曾有过一个画画的男朋友李旗,所以直到现在我都对画画的男人没什么好印象。李小枪的画也同样没给我留下好印象。自从离开李旗,我就认为所有画家都是思维飘渺、不现实的动物。李小枪的床尾有一台电视机。床很低,床单和枕头都是那种很旧,洗得有些发白的颜色。外面雨还在下,比刚回来时要小了一些。那是一种翠绿和暗黄结合的颜色。绿的树,黄的是天色。我们好像聊了几句。然后就躺下睡了。醒了时天已经睛了。这时已经下午四、五点了。
外面已经不下雨了。天色是通常夏日特有的透明和金黄色。阳光是暖烘烘的,空气又是清新凉爽的。我们沿着大街走着。树绿得让人想对生活感恩。这是北京海淀西部,到处都是军队大院,不时就能看到穿着军装的军官战士。路过的军队大院门口有军人站岗。有的大院里面还竖着伟人雕象,伟人正在挥手。还有的大院正面进出的地方竖立着红色的牌子,最常见的是“为人民服务”还有“向雷锋同志学习”等。每当路过这种军队大院时,我和李小枪都觉得心里非常舒服。我们都是那种在军队大院中长大的孩子,父母从不同省的农村当兵,后来进城,所以我们能出生在城市,从小和我们一样出身的孩子们一起玩耍,搬家也都是搬到不同的军队大院,每天早上都能听到附近的军人唱歌、跑步。长在军队大院中的孩子通常都比较单纯,不谙世事。
我们到了一家看上去还算比较干净的饭馆,考虑半天,只点了一盘排骨。在等上菜的时候,我们也在彼此打量对方:我们已经是男女朋友了,身体上熟悉了但精神上还比较陌生。怎么能从肉体过渡到精神是目前我们所要考虑的。对面李小枪的目光比较隐忍,可能在为他没钱感到抱歉。我就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段饭吃得有些索然无趣。在我觉得比较无趣的时候,一般我都会提出回家。可能是第一次吃饭时不浪漫控制了我和李小枪的交往。
第二节
这是一条备受污染的河。河水的颜色在我棕色的墨镜底下显示出暗绿的波涛,有点儿不动声色有点儿暗藏心机。风一吹就能闻到微腥潮湿的气味。我把眼睛向河底瞟了一眼就转而看远处的山水、河里、河边有塑料袋、废弃的软包装袋、冰棍袋以及所有可疑的被人们扔在此处的生活废品。这里前几天刚下过几场雨,路边还有一些地方泥泞不堪。
我低着头小心走路,白t恤粘在身上。昨天虫虫家的热水器坏了,没法洗澡。书包有些沉地挂在我的身上。我从包里扯出随身听的耳机,把它们塞进耳朵里。随身听里放的是一盘我刚买了不久的英式摇滚专辑,想一会儿怎么坐车。不用看我也知道,我的钱包里有三块钱,眼前的我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坐百利宝专线到西单然后坐公交车回家,在公主坟下车后走一站地在地铁口骑自行车回家。二是我倒车到有地铁站的站,然后坐地铁后直接骑自行车回家。前者我还可以省下一块钱。我可是刚换的这个月的公车月票。我摇着头想了一下,决定倒车坐地铁回家。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我的随身听有点坏了,音乐时断时续,我不疾不除地走着,在问了一位中年妇女以后穿过红绿灯穿过人行横道穿过警察穿过桥洞向14路车站走去。
我在和平门下了车,然后走到西单坐地铁。经过虎坊桥时看到那条似乎从冬天就开始修的路已经修好了。现在铺着鲜艳的柏油路。
回到家以后我认认真真地洗了脸,觉得神清气爽后到厨房洗西红柿做了一盘糖拌西红柿。大约二十分钟后我的肚子开始疼,我知道这个月的例假来了。血是粉红色,像西瓜一样的颜色。很快我就从卫生间的镜子里看到自己苍白的脸。然后把手撑在抽水马桶的边上向里面狂吐。我镇定地冲了水,去再次洗脸、漱口,到屋里我给一个女编辑打电话,我们约在今天下午三点见面谈一下这期杂志的选题“摇滚女孩”她说还会给我带一本她的签名小说。电话通了以后我戡酌词句说我的身体有点儿不舒服,能不能晚半个小时三点半到。她好像有点儿不高兴说好吧别迟到她今天还有点发烧但为了工作都去了。
这屋子大得有点让我窒息。
除了第二天小陶呼过我一个以后他的拷机再不打来。有时候我就会把我的眼睛无意识地落在那个蓝色的小东西上面,那上面永远都是闪烁跳动的时间,一分一秒,永无休止。我们没有分手前他会一天呼我十几个,而我以心情好坏给他回机。不过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啦!
一会儿有电话打来,是那个女编辑的丈夫,他措辞诚恳态度温和地说下午你就不用去了,她说她已经另约了别人采访了。我有些愕然就这样挂了电话到客厅去坐下。看着无聊的电视剧。这张沙发上留下过全家四口人的体温和气味,这一切都让我头晕脑胀。很明显地,我缺钱,而没有任何人能帮助我,这让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办法来骗钱。我只渴望一个人的出现能迅速改变我目前尴尬糟糕的处境,能让我立刻就有了一大笔钱,可以下一分钟就坐车到国贸买衣服,可以立刻去买我想听的唱片和我喜欢的书,可以立刻去挥霍。像天上掉馅饼一样生活它直接掉到我的嘴里来,而且是韭菜馅的。事实上从天上掉下来的基本上是些让人恶心不已的垃圾,你会直接咽下肚去。我就这样坐在沙发上愁肠百结,最后决定和紫雨去一趟国家图书馆。我穿着我的黑色小吊带强颜欢笑我的心发慌,没有什么能安慰我,我从头部以下到胃部以上这一部分都是空的。在出门之前我又给女编辑打了一个电话,我是真正适合写这个选题的,你是知道的,是吗?我是真正了解的ok,你已经约别人写了?是吗?哦是这样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那个,我挂了。
“和我去新加坡吧。”
我不置一词,其实出国一直是我最大的愿望,我不否认我的虚荣心。
和他约好离开这里的那一天,我在他每天经过的天桥上喷上了“love&mint”的字样,然后在清晨离开了家。我沿着长安街散步。新的一天开始了。
我离开了这两个我爱的人。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寂寞的孩子。我知道自己应该会过得很好。
哎我有话对你说。
你说。
嗯。这,其实,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其实我是无所谓的。
啊?!你说!
我好吧。一次六百。两次一千二。
不能优惠吗?他开玩笑道(也许不是玩笑)。
你有学生证吗?有学生证可以优惠!
哈哈,我掐死你,你这个小东西!我们都笑起来。
恩。我是认真的。我停下来道。
什么?
一次六百。两次一千二。
好的。
你能多给我一些吗?凑个整儿。
一千五怎么样?
好。
我是在第二次找他时跟他提出这个条件的,我不怕他没有心理准备,因为一上来我就不是什么天使。我给他唱了好多歌,其中大部分是我99年唱的,一直唱到了2000年。另外一些感动得我热泪盈眶,我在黑暗之中小声唱着,有那么一... -->>
哦。我应了一声,没有说什么。但是觉得他这种“可以随时去死”的想法不错。应该可以实施。不就是一个死嘛!而且是随时的、主动追求的,也就是说,可以把这变成一件有意思的事。年轻人,不死还能干嘛呢?反正大家都处在没什么理想中(我还算是有点理想),闲着也是闲着。想想死亡就兴奋——是不是特无知?
和全磊聊天有感
不需要爱我的你和不需要爱你的我
你是新一代的rage你是新一代的zack
舞台上的你唱的和舞台下的我想的
肯定不是同一回事
"人不要幻想着去行动"
萨特说过
反抗自由音乐巡演
房子车子结婚其它的
这样的摇滚生活
洗掉纹身
你就是一个干干净净的人
我的脑子被灌了水
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第一节
那是一场演出的结尾处。不,还没有演完我就应该已经认识他了。我就是在那个夏天认识他的。
那天我喝多了,蹲在铁栅栏那里吐。崔晨水跑过来帮忙,他给我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边给我递餐巾纸一边关切地问:春无力,你没事吧?
没事。
在几乎所有的时候我都会说没事。因为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事,不知道有没有事当然是没事。
我吐得有些神智不清,只知道崔晨水在关心着我,为我着急。看着铁栅栏前面的铁轨,我慢慢浮起一个意味模糊的笑容。
李小枪就是在那时候走向我的。
根据我早已模糊的记忆,我记得李小枪的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啤酒在这里单独写出来并没有什么意义)。他先是向崔晨水笑了笑,然后看了看我,对崔晨水(而不是我)说:“她没事吧?”
由于他的眼里闪动着恰倒好处精明和猎奇的光,我并没有把他的举动理解为关心。
接下来的时间有点像电影片段,而且是定格的那种。演出还没有结束“乐乐乐”酒吧的门口依然聚集着一堆闲杂人等,我扶着栅栏和崔晨水的肩膀站起身,一阵摇晃。走到“乐乐乐”门口的石头上,坐下去。身边都是不认识的人,以往要是这样我肯定会很尴尬,但今天在酒精的润滑和鼓励下,我已感觉不出太多感觉,体会不出更深的尴尬。
我好像还管人要了一口冰棍吃。在酒精的安慰下,我变得更大胆,敢于做一些不喝酒时不敢做的事。有人举着冰棍站在我前方不远处的铁柱子底下聊天,我没看清他的脸。我走过去,冲着他说道,语速尽量放慢:“给我吃一口。”他看了我一眼,递给我。我咬下去,傻乐起来。
“干脆都给你了。”
“谢谢。”我说。
过了一会,我问崔晨水,那个人是谁。他说叫五五五,是“逆子”的主唱。北京新朋克乐队。那天我穿一件红t恤,左手夹烟,右手拿酒瓶,我的红t恤在灯光下浓得滴血。我变得更自由,在前台自由蹦跳。一切像是在梦游,我像是踩在了云彩里,软绵绵的。就算不时有人撞我的肩膀,说我的烟烫到了他们,也没有改变我的好心情。或者说,当大脑变得一片空白时,就顾不得什么心情不心情了。
等等,我觉得我的记忆出了问题。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崔晨水和一些朋友去大排挡吃了东西,席间李小枪并不在。但如果他不在,后来的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我又记得第二天我和崔晨水去了清华大学,还有演出时认识的一个外地大学生。那个外地大学生留着短头发,小个子,眼睛大大的,像年轻的查海生。但第二天我并没有去大学,因为那天下雨了。确切地说雨是从后半夜下起来的,越下越大。后来就是瓢泼大雨。我们坐着的地方头顶有塑料棚子,但仍然挡不住那场雨。行了,先不提雨了
那天李小枪应该在场。崔晨水笑着对我说:“春无力,你知道吗?今天所有来看演出的北京朋克都向我打听你是谁。”“不会吧?怎么了?”李小枪说:“乐乐乐酒吧已经好久没有女孩在撞了,当时我看见你在铁栅栏那里吐,觉得你特别可爱。当时我就在想,我一定要认识这个女孩。”
饭桌上的气氛在变化。崔晨水已经不笑了,他有些警惕地看着李小枪,别的人(大部分是武汉来的乐手,他们有几支武汉乐队)一边吃饭一边注意我和李小枪的动静。我没发现任何不妥,心无旁怠地和他继续聊着——聊的内容我现在已经忘了。雨一直下。
我和李小枪已经有点晕了,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不断地冲他嘻嘻地笑,李小枪拉住我们胳膊,也在笑。我们一边笑着一边接吻,感到兴高采烈。崔晨水气得够怆,他一直暗示我李小枪是个喜欢“戏果儿”的男孩,跟着他是极其短暂的和没谱的。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和一个刚刚还很陌生的小孩儿表示亲昵,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事情。这种感觉真过瘾。何况我也没想和一个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都陆续走了。也许他们有打车回家的钱。只剩下我和李小枪两个人。
屋里已支起摊煮粥,混沌,卖早点。天都亮了。我们分别要了一碗粥。“咱们交朋友吧。”我对李小枪说。
“你还晕着呢现在。”他清醒地说。
“也是,我现在头脑不清醒。”我抱歉地冲他笑了一下。
过了一会“要不然你当我女朋友吧。”他说,然后飞快接道:“现在我头又晕了。”
喝了半碗粥,我们相互凝视一眼:还行,现在应该成了。
我们再次拥抱了一下,确定了现在的真实性,而不仅仅是刚才酒后的冲动。李小枪把头靠过来,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离开我我就杀了你。我打了一个哆嗦,把这句话当成了一个玩笑话,有点想笑。威胁别人或自己想死一定要别人知道,在我看来都是可笑的表现。我之所以没笑,一是因为此时笑出声来太破坏气氛,有故意搞笑解构的嫌疑;二是李小枪的脸在那一秒钟居然十分严肃,虽然我怀疑他严肃的来由。我随手拿起他挂在脖子上的银链,上边挂着一把刀片。为什么挂刀片?我找出一个话题来问他。
就是,我可以随时去死的意思。
哦。我应了一声,没有说什么。但是觉得他这种“可以随时去死”的想法不错。应该可以实施。不就是一个死嘛!而且是随时的、主动追求的,也就是说,可以把这变成一件有意思的事。年轻人,不死还能干嘛呢?反正大家都处在没什么理想中(我还算是有点理想),闲着也是闲着。想想死亡就兴奋——是不是特无知?
反正事情就是这样了。我成了李小枪的女朋友,我们俩像突然成立了一个团体似的,都在憧憬以后在一起的自由新生活。显而易见,我们都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人,在一起绝对很好玩。
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我们到旁边一个杂货店买了一把廉价雨伞,他骑着我的自行车带我回家。我们住得很近,都是海淀区,我万寿路,他五棵松。一听就知道彼此都是军队大院里长大的。路上积满了水,我在他身后打着伞,可是不管用,雨下得那么大,什么伞都不管用了。看着他奋力地在泥水里骑车,我感得一阵新鲜和满足。快到花园桥时我们停车到一车饭馆去接着吃饭。饭馆装修得高大明亮,不禁担心起吃饭的钱来。可看到李小枪的光头,我又踏实了。不是还有他在吗?有他在我就不用担心了。吃完饭出来时,李小枪脱下脚上被雨浇得湿淋淋的鞋,光脚走出门,一点也不管别人看他的目光。他说这是方便骑车。李小枪长得很瘦,衣服湿淋淋地贴在身上,显得轮廓分明,看上去十分冷酷,有一点新纳粹的样子。我突然觉得他这样子非常好,非常自在。
李小枪带我回到他的家。他家住在一幢稍显破旧的居民楼,楼对面还有几幢同样结构的楼房。每家每户的阳台上都摆满了鸟笼、花盆、晾的衣服,五颜六色,密密麻麻。似乎从中都能看到他们每天热火朝天、自得其乐的生活。我钻进那幢楼的三号门,感慨道:这儿真他妈的生活化!“可不是嘛,”李小枪边上楼梯边说:“都是一帮小市民,没事儿就聚在一块聊天,谁家干什么都知道,特没劲。哎,我妈可能在家,一会你别忘了喊阿姨。”我们刚踏到了四层楼梯上,有一扇门就应声而开了,一个头发灰白、身材矮小、穿一身颜色灰暗家居服的中老年妇女探出头来看着我们。“阿姨。”我喊道。
阿姨应了一声,打量了我们一下,把门打开了。
他的房间有些暗。
李小枪哐地锁上屋门,一把把窗帘拉上。整间房间显出一种暗黄色,很舒服的颜色。我一眼看到一架有些旧了的架子鼓。墙上用彩笔写着一些口号,诸如“要做ài,要做战”“吻你爱人的时候,手不要离枪”大家都知道,现在这些口号已经没有什么激励人的意思了。它们太旧了。墙上还画着几张画,其中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大脑袋的小孩,看起来有点弱智。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李小枪临摹的几张他喜欢的乐队的唱片封面。因为我曾有过一个画画的男朋友李旗,所以直到现在我都对画画的男人没什么好印象。李小枪的画也同样没给我留下好印象。自从离开李旗,我就认为所有画家都是思维飘渺、不现实的动物。李小枪的床尾有一台电视机。床很低,床单和枕头都是那种很旧,洗得有些发白的颜色。外面雨还在下,比刚回来时要小了一些。那是一种翠绿和暗黄结合的颜色。绿的树,黄的是天色。我们好像聊了几句。然后就躺下睡了。醒了时天已经睛了。这时已经下午四、五点了。
外面已经不下雨了。天色是通常夏日特有的透明和金黄色。阳光是暖烘烘的,空气又是清新凉爽的。我们沿着大街走着。树绿得让人想对生活感恩。这是北京海淀西部,到处都是军队大院,不时就能看到穿着军装的军官战士。路过的军队大院门口有军人站岗。有的大院里面还竖着伟人雕象,伟人正在挥手。还有的大院正面进出的地方竖立着红色的牌子,最常见的是“为人民服务”还有“向雷锋同志学习”等。每当路过这种军队大院时,我和李小枪都觉得心里非常舒服。我们都是那种在军队大院中长大的孩子,父母从不同省的农村当兵,后来进城,所以我们能出生在城市,从小和我们一样出身的孩子们一起玩耍,搬家也都是搬到不同的军队大院,每天早上都能听到附近的军人唱歌、跑步。长在军队大院中的孩子通常都比较单纯,不谙世事。
我们到了一家看上去还算比较干净的饭馆,考虑半天,只点了一盘排骨。在等上菜的时候,我们也在彼此打量对方:我们已经是男女朋友了,身体上熟悉了但精神上还比较陌生。怎么能从肉体过渡到精神是目前我们所要考虑的。对面李小枪的目光比较隐忍,可能在为他没钱感到抱歉。我就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段饭吃得有些索然无趣。在我觉得比较无趣的时候,一般我都会提出回家。可能是第一次吃饭时不浪漫控制了我和李小枪的交往。
第二节
这是一条备受污染的河。河水的颜色在我棕色的墨镜底下显示出暗绿的波涛,有点儿不动声色有点儿暗藏心机。风一吹就能闻到微腥潮湿的气味。我把眼睛向河底瞟了一眼就转而看远处的山水、河里、河边有塑料袋、废弃的软包装袋、冰棍袋以及所有可疑的被人们扔在此处的生活废品。这里前几天刚下过几场雨,路边还有一些地方泥泞不堪。
我低着头小心走路,白t恤粘在身上。昨天虫虫家的热水器坏了,没法洗澡。书包有些沉地挂在我的身上。我从包里扯出随身听的耳机,把它们塞进耳朵里。随身听里放的是一盘我刚买了不久的英式摇滚专辑,想一会儿怎么坐车。不用看我也知道,我的钱包里有三块钱,眼前的我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坐百利宝专线到西单然后坐公交车回家,在公主坟下车后走一站地在地铁口骑自行车回家。二是我倒车到有地铁站的站,然后坐地铁后直接骑自行车回家。前者我还可以省下一块钱。我可是刚换的这个月的公车月票。我摇着头想了一下,决定倒车坐地铁回家。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我的随身听有点坏了,音乐时断时续,我不疾不除地走着,在问了一位中年妇女以后穿过红绿灯穿过人行横道穿过警察穿过桥洞向14路车站走去。
我在和平门下了车,然后走到西单坐地铁。经过虎坊桥时看到那条似乎从冬天就开始修的路已经修好了。现在铺着鲜艳的柏油路。
回到家以后我认认真真地洗了脸,觉得神清气爽后到厨房洗西红柿做了一盘糖拌西红柿。大约二十分钟后我的肚子开始疼,我知道这个月的例假来了。血是粉红色,像西瓜一样的颜色。很快我就从卫生间的镜子里看到自己苍白的脸。然后把手撑在抽水马桶的边上向里面狂吐。我镇定地冲了水,去再次洗脸、漱口,到屋里我给一个女编辑打电话,我们约在今天下午三点见面谈一下这期杂志的选题“摇滚女孩”她说还会给我带一本她的签名小说。电话通了以后我戡酌词句说我的身体有点儿不舒服,能不能晚半个小时三点半到。她好像有点儿不高兴说好吧别迟到她今天还有点发烧但为了工作都去了。
这屋子大得有点让我窒息。
除了第二天小陶呼过我一个以后他的拷机再不打来。有时候我就会把我的眼睛无意识地落在那个蓝色的小东西上面,那上面永远都是闪烁跳动的时间,一分一秒,永无休止。我们没有分手前他会一天呼我十几个,而我以心情好坏给他回机。不过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啦!
一会儿有电话打来,是那个女编辑的丈夫,他措辞诚恳态度温和地说下午你就不用去了,她说她已经另约了别人采访了。我有些愕然就这样挂了电话到客厅去坐下。看着无聊的电视剧。这张沙发上留下过全家四口人的体温和气味,这一切都让我头晕脑胀。很明显地,我缺钱,而没有任何人能帮助我,这让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办法来骗钱。我只渴望一个人的出现能迅速改变我目前尴尬糟糕的处境,能让我立刻就有了一大笔钱,可以下一分钟就坐车到国贸买衣服,可以立刻去买我想听的唱片和我喜欢的书,可以立刻去挥霍。像天上掉馅饼一样生活它直接掉到我的嘴里来,而且是韭菜馅的。事实上从天上掉下来的基本上是些让人恶心不已的垃圾,你会直接咽下肚去。我就这样坐在沙发上愁肠百结,最后决定和紫雨去一趟国家图书馆。我穿着我的黑色小吊带强颜欢笑我的心发慌,没有什么能安慰我,我从头部以下到胃部以上这一部分都是空的。在出门之前我又给女编辑打了一个电话,我是真正适合写这个选题的,你是知道的,是吗?我是真正了解的ok,你已经约别人写了?是吗?哦是这样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那个,我挂了。
“和我去新加坡吧。”
我不置一词,其实出国一直是我最大的愿望,我不否认我的虚荣心。
和他约好离开这里的那一天,我在他每天经过的天桥上喷上了“love&mint”的字样,然后在清晨离开了家。我沿着长安街散步。新的一天开始了。
我离开了这两个我爱的人。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寂寞的孩子。我知道自己应该会过得很好。
哎我有话对你说。
你说。
嗯。这,其实,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其实我是无所谓的。
啊?!你说!
我好吧。一次六百。两次一千二。
不能优惠吗?他开玩笑道(也许不是玩笑)。
你有学生证吗?有学生证可以优惠!
哈哈,我掐死你,你这个小东西!我们都笑起来。
恩。我是认真的。我停下来道。
什么?
一次六百。两次一千二。
好的。
你能多给我一些吗?凑个整儿。
一千五怎么样?
好。
我是在第二次找他时跟他提出这个条件的,我不怕他没有心理准备,因为一上来我就不是什么天使。我给他唱了好多歌,其中大部分是我99年唱的,一直唱到了2000年。另外一些感动得我热泪盈眶,我在黑暗之中小声唱着,有那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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