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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quge34.net,西望张爱玲(张爱玲传)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我的灵魂在天空中行走,日夜奔徙,徘徊于张爱玲的两个家——一间在法租界一幢雄伟的西式大厦里,是一层有两套大套房的房子,宽敞明亮;另一间在苏州河边的弄堂里,阴雾迷离——后来我才发现,那不是迷雾,是鸦片的烟。

    自从父母离婚后,张爱玲便有了两个家。一个是妈妈和姑姑的家——自从妈妈搬出去,姑姑张茂渊因为不满哥哥的行径,也随之搬了去——她们买了一部白色的汽车,用着一个白俄司机,还雇了一个法国厨师,简直就是一个小型联合国。满屋子都是新式的西洋家具,窗明几亮,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奢华的瓷砖浴盆和煤气炉子,明朗而可爱的宾客,无论在精神上物质上都打着进步文明的标志;另一个是父亲的家,充斥着鸦片的云雾,雾一样的阳光,教弟弟子静做八股文的老先生,堆叠的小报,章回小说,还有日暮西山一般的父亲及父亲寂寞的气息。屋子里仿佛永远是下午,人坐在里面会感觉一直地沉下去,直到天塌地陷。

    两个家,仿佛两个世界。然而爱玲一样地喜欢。

    不久黄逸梵再次动身到法国去,重新成为一个辽远而神秘的梦。但是姑姑的家里留有母亲的空气。在张爱玲的眼里,姑姑和母亲是不可分的,她们一起出国,一起回来,一起租房共居,一起唱歌弹琴。姑姑就好像另一个母亲,或是母亲的一部分。每年圣诞节,爱玲都会自制了许多贺卡,然后挑出最满意的一张交给姑姑,请她代为寄给国外的母亲。

    那时期她的生活还是很有规律的——星期一早晨坐着父亲的汽车由司机送去学校,星期六再由司机接回家,保姆何干在每星期三给她送去换洗衣裳和食物,逢到星期六和寒暑假回家,便可以做许多喜欢的事情:看电影,去舅舅家找表姐妹聊天,或是去姑姑家玩儿。

    她还照着报纸副刊的格式,自己裁纸,写稿,自己画插图,弄得像模像样,这许多“一个人的游戏”使得她并不寂寞。张廷重也很看重女儿的文采,常常把女儿的大作展示给亲友看,不无得意地玩笑说:“这是我女儿办的报纸副刊。”

    母亲不在身边,她和父亲的关系有一点像是相依为命,父女俩常常一同出去看戏、买点心,回到家便谈论那些戏或者小说。父亲有个很大的书房,对于爱玲来说就像阿里巴巴的宝藏,她时不时地会溜进去淘宝。红楼梦、海上花列传、醒世姻缘、水浒传、三国演义、老残游记、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还有张恨水的长篇小说等,都是她从父亲的书房里一本本拖出来读的。每每同父亲讨论那些小说的优劣,张廷重总是很细心地听着,并帮她分析辟理,也是一种别致的天伦之乐。

    她是在那个时段里开始了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写作,记得曾写过一篇理想中的理想村,在初动笔时已经确立了她的浪漫主义精神,虽然她后来的作品一直力求写实,并且在自己的文章里声明要表现真实的人生,然而我始终以为:张爱玲是浪漫的,理想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

    她自小便喜欢历史题材,七岁时曾经在一个旧账簿的空页上用墨笔开了个很辉煌的头,写道:“话说隋末唐初时候”有个亲戚名唤“辫大侄侄”的走来看见了,说:“喝!写起隋唐演义来了。”她觉得非常得意,却没有再写下去,似乎无尽的故事都已经在这一句“话说隋末唐初时候”里含着了。那么大的背景,那么久的年代,那么长的故事,也只好用一句话做起,用一句话做结,好比一首古老的曲子,从头唱到尾,又从尾唱到头,节奏旋律总是一样。一个七岁的孩童妄想演义历史,而且是隋末唐初的红澄澄浩荡荡,也是一种浪漫。

    然而14岁那年她终究也写了一部有始有终篇幅较长的著作出来,便是章回小说摩登红楼梦,回目是父亲张廷重代拟的,颇为像样,共计六回:

    “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鸡犬升仙贾琏膺景命”;“弭讼端覆雨翻云,赛时装嗔莺叱燕”;

    “收放心浪子别闺闱,假虔诚情郎参教典”;“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

    “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其中“赛时装嗔莺叱燕”不消说是套的红楼梦第五十九回题目“柳叶渚边嗔莺咤燕,绛芸轩里召将飞符”可见两父女都是红楼迷。张廷重还把书中主要人物的刻画及创作背景一一分析给她听,爱玲认为:高鹗的续作宣扬“兰桂齐芳”表现出他热衷功名利禄的心态。张廷重对女儿这一见解深为重视,并且提醒:续作中关于官场景况的描写还是十分生动逼真的,这正是因为高鹗出身官场。这对后来张爱玲写作红楼梦魇的帮助极大。

    这也难怪,大家子的故事本来就是千篇一律,你踩着我的影子,我追着你的脚印。好像李鸿章那样名满天下的重臣,满脑子国家大事,却好像没什么私生活,太太不漂亮还可以说是不由自己做主,然而惟一的姨太太也长得丑,二子二女也都是太太生的,想来真有点像贾政的情形——正配王夫人呆板无趣,惟一的妾侍赵姨娘也面目可憎。

    宁荣二府里称得上爷的,总括上下三代,贾赦不用说是骄奢淫逸,已经拥红偎翠了还要惦记着鸳鸯;贾珍和贾琏也都是妻妾成群;贾蓉是同性恋不算,贾珠死得早,宝玉还小;就只有贾政是一妻一妾,也还不常亲近。

    而张廷重若安在红楼梦里,会是扮演哪一个角色呢?他没有琏二爷的精明,也没有宝二爷的柔情,狠不过贾赦,贪不过贾珍,他更多的,倒是敬老爷的厌世呢。

    然而,只有真正清闲的人,才会真正体会得出生活细节的美来。张廷重自有他的品位与观点。

    张爱玲虽然往往以厌恶批判的眼光看着这个家及家里的一切,可是有时闻到鸦片香也会觉得心安,看到那些杂乱的小报便有种国泰民安般懒洋洋的亲切,仿佛揪着小花猫脖子上的皮将它轻轻提起,心里不禁柔软地一动——直到很多年后,经历了许多的沧桑漂泊,她每每看见小报堆叠,还会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在鸦片烟雾中浸淫得久了,深入精髓,文笔里便也流露出一股异艳的冷香。她喜欢在文章里使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黄昏”不惜堆砌词藻,以引起感官的刺激。这一点也有些像她的父亲,带着些奢侈放纵的意味。

    跟着父亲,她很看了许多京剧,四郎探母、得意缘、龙凤呈祥、玉堂春、乌盆记先还只懂得坐在第一排看武打,看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里面红色的里子,玉色裤管底下则是玫瑰紫的里子,随着武生的花拳绣腿踢得满场飞;后来便慢慢品出京戏的好来,故事是有血有肉的,人物是极香艳又天真的,而且一切都有规律可循,比如马鞭子就是马,掷签子就是死,惨烈紧张的一长串拍板声代表更深夜静,或是吃力的思索,或是猛省后惊出一身冷汗;连哭泣都有特定的节拍,由缓至急或是由急至缓,像一串声音的珠子,圆整,光洁;半截水袖一柄折扇,在舞台上都可以演绎出万种风情,千般委屈,端的是姹紫嫣红开遍,风光此处独好,看似曲折,然而知音人自然心领神会。

    她喜欢听那些锣鼓铿锵,当当当地砸出一个浩荡荡的“隋末唐初”盛世,再一路当当地砸出个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她也喜欢听古琴独奏的阳关三叠,绷呀绷的,小小的一个调子,再三重复,却是牵肠挂肚;还有二胡,拉过来拉过去,续而似断,断而又续,呜呜咽咽说不尽人生的苍凉

    父亲讲给她听,什么是“云板”什么是“响板”什么是“新剧”什么是“旧剧”戏剧月刊给“四大名旦”排座次,天资、扮相、嗓音、字眼、唱腔、台容、身段、台步、表情、武艺,缺一不可,还既得会新剧也要会旧剧,既要听京戏也得听昆戏,连品格都考察在内,张廷重一边翻看着画报,一边对那些名旦品头论足,爱玲站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得意处,忍不住便笑起来。

    戏剧,章回小说,古体诗,都是她这时期的爱好。一边读着红楼梦,一边便开始“香菱学诗”起来——“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来鸿对去雁,宿鸟对鸣蛩,三尺剑,六钧弓,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

    她爱极了那些秀丽端整的对仗,一口气写了三首七绝,其中一首咏夏雨,有两句经先生浓墨圈点过:“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开第一枝。”给父亲看了,也颇受夸奖。

    林黛玉最爱“留得残荷听雨声”她却偏是“带雨莲开第一枝”诗言志,可见这时的她还是相当积极的。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时只有九岁,好多字不认识,尤其开篇半文半白的那些话,诸如“诚不若彼裙钗”之类,常常要拿去问母亲。

    后来开始学写古体诗,弄不清平平仄仄的规矩,便把红楼梦里贾宝玉的“四季即景”以及诗社诸人的“菊谱”等一首首拿来标上四声,这才突然悟出规律来。从小到大写过许多诗,也陆续发表在一些在民间诗刊上,其中一首咏玉兰花最满意,首联同张爱玲的这句不谋而合:“寻芳问句到龙池,占取玉兰第一枝。”最喜欢的一句是颔联:“只因孤独才成趣,纵使无言也是诗。”在报纸上发出来,还有一位不认识的老先生专门写了评,据说是位泰斗。19岁时我在白云山参加了一次诗词笔会,是会中最小的一个,却也是会上做诗最快最多的一个,那几首诗词连同咏玉兰花后来都被选入辽海诗词出版,还附着我的个人简介。我以为这次总可以一夜成名了,却

    发现连个涟漪也没有,这才忽然意识到这个年代里,读古体诗的人只怕还没有写古体诗的人多,刹那间有种理想破灭的绝望感。后来便不再用功于此道了。

    ——直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发表那首诗的报纸给了我八块钱稿费。或许是论句付酬的吧。

    张爱玲中学时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得到生平第一笔稿酬五块钱,买了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那八块钱做了什么用场,却是不记得了。2

    张爱玲在1931年升入圣玛利亚女校。她的第一篇变成铅字的短篇小说不幸的她,便是发表在1932年的圣玛利亚女校的校刊上;次年又发了第一篇散文迟暮,全校皆惊。

    ——后来的很多年里“张迷”们一直以为张爱玲1940的参赛作品天才梦是她的处女作,而她自己也曾在女作家座谈会上这样说过。然而张学“打捞”专家陈子善先生却在1932年的凤藻校刊上发现了小小说不幸的她,这是迄今为止见到的张爱玲最早的印成铅字的作品。校刊编辑还特别注明:作者是初中一年级生。

    圣玛利亚女校坐落在白利南路(今上海市长宁路187号),创立于1887年,同圣约翰大学附中一样,同属当时沪上最著名的两大美国基督教会学校。环境幽雅,教学严谨,全部课程分为英文、中文两部,英文部包括英语、数、理、西洋史、地、圣经等科目,采用英文课文,并且主要由英美学者担任教授;中文部包括国文、国史、地三项,担任教授的先生初中以下是师范毕业的老小姐,初中以上部分则多半是前清科举出身的老学究。

    能够就读圣玛利亚女校的学生,家庭出身大多非富则贵。因为忍受不了校规的苛刻和功课的重压,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学生中途退学的情形。而张爱玲却始终能够游刃有余,名列前茅,可谓是一个异数;而在保证成绩优异的前提下还可以优游地写作,就更只有一种解释了——这是一个天才少女,生来就应该是写字的。

    在张爱玲成名后的许多作品里,都可以看到圣玛利亚女校的影子,亦可以看到张爱玲自己年少时的模样。

    比如殷宝滟送花楼会中就可以看到女校的浴室“是用污暗的红漆隔开来的一间一间,板壁上钉着红漆凳,上面洒了水与皮肤的碎屑。自来水龙头底下安着深绿荷花缸,暗洞洞地也看见缸中腻着一圈白脏。灰色水门汀地,一地的水,没处可以放鞋。活络的半截门上险凛凛搭着衣服,门下就是水沟,更多的水。风很大,一阵阵吹来邻近的厕所的寒冷的臭气,可是大家抢着霸占了浴间,排山倒海拍啦啦放水的时候,还是很欢喜的。朋友们隔着几间小房在水声之上大声呼喊。”

    这段大约是实写,因为遗作同学少年都不贱中再一次提到:“她们学校省在浴室上,就地取材,用深绿色大荷花缸作浴缸,上面装水龙头,近缸口腻着一圈白色污垢,她永远看了恶心,再也无法习惯。都是枣红漆板壁隔出的小间,厕所两长排”

    同一场景在不同作品里出现两次,这于张爱玲是不多见的。她出国时并未带出几部旧作,送花楼会又是她较不喜欢的一篇,当然不会带在身边,那么这段描写便不是参照旧作,而是少年记忆于老年时再度重播。两部小说中间隔了50年,半个世纪之久,而描写仍然酷似至此,可见女校在她心中的印象之深。

    有人以为同学少年都不贱是张爱玲自传,是以她与炎樱的交往为蓝本,所以认为那学校指的是香港大学;然而“殷宝滟”一文写于1944年11月,那时她还没念港大呢。由此可以佐证这写的确是圣玛利亚女校。同学一文中且透露出,女校当时同性恋风气鼎盛,流行“拖朋友”的游戏,看到谁对谁有意思,就用抢亲的方式把两个人强行拖在一起,令她们挽臂而行。爱玲似乎也有意中人,可是倒没有明白的同性恋对象,大约是因为相貌平常、性格又呆板的缘故,她自诩“丑小鸭”

    也或许是因为她一直用罗曼蒂克的眼光来崇拜着她的母亲,于是别的人便很难看进眼里去。这在她少年时发表于校刊上的不幸的她一文中可窥一斑。我却是要到高中时才知道校刊为何物,并成为其主笔,一直对办刊有着很浓的兴趣。大学毕业后漂泊了五六年,做过近十份工作,到底还是归到杂志编辑上来,现在更做了时尚杂志的主编,每天看着那些图文变成彩色印刷,才发现得偿所愿、把兴趣变成职业是一种幸福,却也有些现实得让人失望。

    不幸的她故事开始在一个“秋天的晴空”两个女孩在海上泛舟“才十岁光景”“是m小学一对亲密的同学”一个叫另一个“雍姐”十分依傍的样子。后来那妹妹因为父亲死了,跟着母亲到上海投奔亲戚,两人“就在热烈的依恋中流泪离别了”长到21岁上,她母亲“忽然昏悖地将她许聘给一个纨绔子弟”于是她逃离上海,飘泊了几年,听说母亲死了,雍姐也结了婚,还有了个十岁的女儿,于是急急地去探访——

    “她急急地乘船回来,见着了儿时的故乡,天光海色,心里蕴蓄已久的悲愁喜乐,都涌上来。一阵辛酸,溶化在热泪里,流了出来。和雍姐别久了,初见时竟不知是悲是喜。雍姐倒依然是那种镇静柔和的态度,只略憔悴些。

    ‘你真瘦了!’这是雍姊的低语。

    她心里突突的跳着,瞧见雍姊的丈夫和女儿的和蔼的招待,总觉怔怔忡忡的难过。

    一星期过去,她忽然秘密地走了,留着了个纸条给雍姊写着:‘我不忍看了你的快乐,更形成我的孤清!别了!人生聚散,本是常事,无论怎样,我们总有藏着泪珠撒手的一日!’

    她坐在船头上望着那蓝天和珠海,呆呆的出神。波涛中映出她的破碎的身影——啊!清瘦的——她长吁了一声!‘一切和十年前一样——人却两样的!雍姊,她是依旧!我呢?怎么改得这样快!——只有我不幸!’

    暮色渐浓了,新月微微的升在空中。她只是细细的在脑中寻绎她童年的快乐,她耳边仿佛还缭绕着从前的歌声呢!”

    写这篇不幸的她时,张爱玲只有12岁,虽然笔触稚嫩,然而清新婉约,别有风情,正所谓“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若是一定要对号入座的话,那么文中的“雍姊”倒更像是张爱玲的母亲,她对她的依恋、惜别以及咫尺天涯的哀伤,不正是从八岁到十二岁间,张爱玲所经历的与母亲欢聚、看父母离异、母亲重走外洋、后来又有了洋男友的整个情感历程么?

    第二年,她又发表了散文迟暮,女主人公更是母亲黄逸梵的写照——母亲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一个迟暮的美人,高贵华丽,可是充满了“来不及了”的仓促感。她在文章里想象着母亲坐在轮船上的样子,也模拟着那千古一辙的伤春心境: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杆上;她有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

    “她曾经在海外壮游,在崇山峻岭上长啸,在冻港内滑冰,在广座里高谈。但现在呢?往事悠悠,当年的豪举都如烟云一般霏霏然的消散,寻不着一点的痕迹,她也惟有付之一叹,青年的容貌,盛气,都渐渐地消磨去了。”

    “灯光绿黯黯的,更显出夜半的苍凉。在暗室的一隅,发出一声声凄切凝重的磬声,和着轻轻的喃喃的模模糊糊的诵经声:‘黄卷青灯,美人迟暮,千古一辙。’她心里千回百转地想,接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冷的嘴唇上,封住了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着的口。”

    校刊成了张爱玲最早的舞台,此后几年,她又接连在校刊上发表了秋雨、论卡通画之前途、牧羊者素描、心愿、牛、霸王别姬等,已经清楚地显露出不同凡响的文学天赋。尤其霸王别姬一文,她的国文老师汪宏声先生曾经给予高度评价,称其“与郭沫若的楚霸王之死相比较,简直可以说一声有过之而无不及。”

    霸王别姬发在1936年的校刊国光第九期上,编者还在“编辑室谈话”中作了高度评价:“爱玲君的霸王别姬用新的手法新的意义,重述了我们历史上最有名的英雄美人故事,写来气魄雄豪,说得上是一篇‘力作’。编者曾看过郭沫若用同样题材写的楚霸王自杀,爱玲君的作品决不会因了文坛巨人的大名而就此掩住的,所以编者在这里说一声老三老四的话:爱玲勉之!”

    那是张爱玲青春飞扬的时期,有着天才固有的自恋与敏感,却不失少女的天真浪漫。

    她开始大胆想象,勾画自己的未来蓝图——中学毕业后要到英国去读大学,要把中国画的作风介绍到美国去,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要穿最别致的衣裳周游世界,还要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这些理想,后来有的实现,有的则成为蔷薇泡沫,然而也已经都变了味道。这期间发生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事,将她一生的轨迹改变,也使她的性格进一步走向忧郁沉静——这便是,父亲张廷重要再婚了。

    听说了这消息,爱玲十分忧虑。关于后母的种种传说她从中外故事里都读到了不少,没想到终有一天这故事会落到自己身上,让自己做了童话里受苦受难的白雪公主,即将面对拥有魔镜的恶母后。

    她把这挂虑对姑姑说了,姑姑也无法,只劝说:“那是大人的事,总不成叫你父亲就此不娶,不老不小的,屋里没个女人也不成话。”她站在姑姑家的阳台上,绝望地想:如果这时候那女人也站在这里,伏在铁栏杆上,她说不定会发狠把她推下去的,一了百了。

    夏日的黄昏,晚霞烧得天空一片失火的红。人站在这一大片火云下面,渺小而无奈。爱玲在那一瞬,已经隐约预见了自己即将面临的悲惨境界。

    只是,她仍然无法阻止那片火烧到自己跟前来。3

    前面说过,这个家里的女人的背景似乎总比男人来得阔大体面——李菊耦做张佩纶的续弦是一种下嫁,而孙用蕃给张廷重填房其实亦是屈就。

    那时上海的房子涨价,张廷重手里有祖上留下的一整条街的房子,算得上富人,于是许多久不走动的亲戚便又开始往来,且拐弯抹角地替他做媒,说的是日商住友银行的买办孙景阳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妹。

    孙家是旺族,孙景阳的父亲、曾任袁世凯内阁国务总理的孙宝琦有一妻四妾,子女24人。给张廷重介绍的是孙宝琦的第七个女儿孙用蕃,36岁,精明强干,样子也还时髦爽利,大方脸,削下巴,很干净利落的一个人,可是闻说脾气不大好,又染上阿芙蓉癖,所以年纪老大还待字闺中。她那样的出身又不容她过于下嫁,一来二去地,便给张廷重做了填房。

    婚礼在华安大楼举行。那时候,跑马厅对面的国际饭店、大新公司、西侨青年会都还没有建造,七层楼的华安大厦便显得鹤立鸡群,居高临下——孙用蕃要的就是这种排场。

    张爱玲和弟弟也参加了宴会,坐在席上,她真是食难下咽,仿佛眼睁睁看着一团火逼近了自己、包围了自己而不得逃脱——她真是很想转身逃开,可是,现实逼着她不得不端坐在那里,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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