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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洛杉矶郊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一个年轻人正慌乱地在林地间飞奔着。
身后树林不断响起沙沙的声音,一个不明物体正紧随其后,不时踩上断裂的树枝,踏起翻飞的林叶。
“呼……呼……呼……”
青年大口气喘着,他已经飞奔了数分钟之久,呼吸早已急促,双腿愈发像灌了铅似的沉重。
一不小心被树枝绊了一跤,他顿时一个趔趄重现前方地面。在泥土上迅速一翻身,他狼狈地爬起来立刻向更前放跑去。
身后沙沙的声音不断,更有一阵若隐若现的笑声令人毛骨悚然。青年的精神愈发恍惚,他望向周围,深夜中的树林只会给他带来更多恐惧。
突然,一个意想不到的粗壮树干绊倒了他,青年结实地摔到了地上,下巴和掌心立刻被磨破。
“咯咯咯~”
在青年的一声凄厉惨叫中,追逐着朝他扑了上去。
##################
约翰-麦克莱恩,他此时郁闷得脸红脖子粗。
“约翰,你怎么看?”
面对警探的问题,约翰说道:“此事必有蹊跷。”
在上周末的中富大厦一案后,考虑到老婆实在不想回纽约工作,约翰便索性留了下来,成为洛城警署的一名警官。
地上,一具无头尸体横在树丛间,可以看出是一旁粗壮的树干把他绊倒了,鲜血早就流干,而且似乎流得太干净了些。
今天实际上是约翰第一天在洛城警署上班,结果一大早就被晨跑人的报警拽到了这片小树林里。老天啊,距离中富那场恶心的战斗才刚过去一周而已,第一天上班啊,就这么大一场案子?
蹲下来,不是法医的约翰耐着恶心检查伤口,说道:“作案手段很凶残,从伤口断面可以看出,凶手应该是用斧头不断劈砍受害者脖颈,以此导致肌肉分离和颈椎骨断裂。另外,喂!没人找到脑袋吗!?”
不远处搜寻的警察摇头,约翰叹息道:“看来还是个变|态级杀人狂,除去遇害者和凶手的脚印外,周围没看到野生动物的痕迹,看来那脑袋是被凶手拿走了。”
听着约翰令人头皮发麻的解释,看着他脸上无奈和恶心的表情,负责此案的警探真不是该说些什么好。
随后,约翰和上司开始观察起凶手和受害人的脚印来,结果是令人惊讶的。作为被追逐方,死者步伐紊乱频率极高是很正常的,所以凶手的步伐应该也是类似。但实际调查发现,凶手的步伐迈得均匀稳定且步伐很大,平均间隔达到一米的程度。
“从脚印来看,凶手的身高应该也就是一米八五到一米八八之间,就算练过跆拳道什么的,也不应该能始终保持这么大的步伐。”
警察们沿着脚印不断走了起来,整个追逐的过程不下五百米,对于密林追逐来说已经是很远的距离了。而且在行走的过程中,众人也切身体会到,能在这种地形中保持稳定的大幅度步伐是多么的不容易。
但很快,在应该是追逐的起始点处,约翰和同事们发现了一柄染上鲜血的弹簧刀。
“紫红色的血液,已经凝固了,但我不觉得这是凶手的武器,应该是受害人用来自卫的。”
约翰用白手套拿着匕首放入塑料袋内,这将会是鉴定部门的工作,而尸体也必然会被送到警署指定的停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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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罗尔盯着这具被送来的尸体,眼睛瞪得很大。
负责把尸体送来的约翰郁闷地说道:“别问我脑袋在哪儿,我们找遍了森林方圆一公里的地界,除了凶手离开那里的脚印外就没别的了。”
拉罗尔盯着尸体脖颈的断裂处,说道:“你确定这不是被棕熊伤害的吗?因为这里的伤口很像是被利爪撕裂的,而不是用利刃切割。”
约翰摇了摇头,说道:“棕熊在洛杉矶郊外?还是棕熊会穿着皮鞋去追杀人?拜托,我宁可相信这是个手持巨斧的、七英尺七英寸高、两百多磅重的超级杀人狂!”
拉罗尔没接他的话,来回走动着盯着这具已被剥光衣服的尸体,说道:“除了断头外,就是全身血液流失80%,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伤痕,但是光凭脖颈失血不可能那么彻底,凶手显然是使用了什么手段。”
约翰搓着下巴,若有所思地说道:“但我们并没有在附近找到特殊的痕迹,能够将人大幅度放血的手段……倒吊在树上?但是尸体并没有被挪动的痕迹,尸体旁的树也没有被吊过的迹象……”
就在约翰和拉罗尔都在生命不停,思考不止时,一连串轻快的脚步声响起,拉... -->>
深夜,洛杉矶郊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一个年轻人正慌乱地在林地间飞奔着。
身后树林不断响起沙沙的声音,一个不明物体正紧随其后,不时踩上断裂的树枝,踏起翻飞的林叶。
“呼……呼……呼……”
青年大口气喘着,他已经飞奔了数分钟之久,呼吸早已急促,双腿愈发像灌了铅似的沉重。
一不小心被树枝绊了一跤,他顿时一个趔趄重现前方地面。在泥土上迅速一翻身,他狼狈地爬起来立刻向更前放跑去。
身后沙沙的声音不断,更有一阵若隐若现的笑声令人毛骨悚然。青年的精神愈发恍惚,他望向周围,深夜中的树林只会给他带来更多恐惧。
突然,一个意想不到的粗壮树干绊倒了他,青年结实地摔到了地上,下巴和掌心立刻被磨破。
“咯咯咯~”
在青年的一声凄厉惨叫中,追逐着朝他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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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麦克莱恩,他此时郁闷得脸红脖子粗。
“约翰,你怎么看?”
面对警探的问题,约翰说道:“此事必有蹊跷。”
在上周末的中富大厦一案后,考虑到老婆实在不想回纽约工作,约翰便索性留了下来,成为洛城警署的一名警官。
地上,一具无头尸体横在树丛间,可以看出是一旁粗壮的树干把他绊倒了,鲜血早就流干,而且似乎流得太干净了些。
今天实际上是约翰第一天在洛城警署上班,结果一大早就被晨跑人的报警拽到了这片小树林里。老天啊,距离中富那场恶心的战斗才刚过去一周而已,第一天上班啊,就这么大一场案子?
蹲下来,不是法医的约翰耐着恶心检查伤口,说道:“作案手段很凶残,从伤口断面可以看出,凶手应该是用斧头不断劈砍受害者脖颈,以此导致肌肉分离和颈椎骨断裂。另外,喂!没人找到脑袋吗!?”
不远处搜寻的警察摇头,约翰叹息道:“看来还是个变|态级杀人狂,除去遇害者和凶手的脚印外,周围没看到野生动物的痕迹,看来那脑袋是被凶手拿走了。”
听着约翰令人头皮发麻的解释,看着他脸上无奈和恶心的表情,负责此案的警探真不是该说些什么好。
随后,约翰和上司开始观察起凶手和受害人的脚印来,结果是令人惊讶的。作为被追逐方,死者步伐紊乱频率极高是很正常的,所以凶手的步伐应该也是类似。但实际调查发现,凶手的步伐迈得均匀稳定且步伐很大,平均间隔达到一米的程度。
“从脚印来看,凶手的身高应该也就是一米八五到一米八八之间,就算练过跆拳道什么的,也不应该能始终保持这么大的步伐。”
警察们沿着脚印不断走了起来,整个追逐的过程不下五百米,对于密林追逐来说已经是很远的距离了。而且在行走的过程中,众人也切身体会到,能在这种地形中保持稳定的大幅度步伐是多么的不容易。
但很快,在应该是追逐的起始点处,约翰和同事们发现了一柄染上鲜血的弹簧刀。
“紫红色的血液,已经凝固了,但我不觉得这是凶手的武器,应该是受害人用来自卫的。”
约翰用白手套拿着匕首放入塑料袋内,这将会是鉴定部门的工作,而尸体也必然会被送到警署指定的停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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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罗尔盯着这具被送来的尸体,眼睛瞪得很大。
负责把尸体送来的约翰郁闷地说道:“别问我脑袋在哪儿,我们找遍了森林方圆一公里的地界,除了凶手离开那里的脚印外就没别的了。”
拉罗尔盯着尸体脖颈的断裂处,说道:“你确定这不是被棕熊伤害的吗?因为这里的伤口很像是被利爪撕裂的,而不是用利刃切割。”
约翰摇了摇头,说道:“棕熊在洛杉矶郊外?还是棕熊会穿着皮鞋去追杀人?拜托,我宁可相信这是个手持巨斧的、七英尺七英寸高、两百多磅重的超级杀人狂!”
拉罗尔没接他的话,来回走动着盯着这具已被剥光衣服的尸体,说道:“除了断头外,就是全身血液流失80%,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伤痕,但是光凭脖颈失血不可能那么彻底,凶手显然是使用了什么手段。”
约翰搓着下巴,若有所思地说道:“但我们并没有在附近找到特殊的痕迹,能够将人大幅度放血的手段……倒吊在树上?但是尸体并没有被挪动的痕迹,尸体旁的树也没有被吊过的迹象……”
就在约翰和拉罗尔都在生命不停,思考不止时,一连串轻快的脚步声响起,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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