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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洛都的大街小巷又多了个超级八卦,就是京城花魁慕容婢和江南才子杜书郎的私奔事件!
据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未时左右,才子和佳人的马车从城西出了门,到了小竹林,杜才子对于慕容姑娘明日就要回京那是日思夜想,有百般不舍;恰好这花魁也是同样的心思,情愿同甘共苦,比翼**,二人互诉钟情后,只觉的生不能别,死要同寝。
此等深情,就连老天爷也为之感动,竹木花草疯狂的生长,正好挡住了旁人的视线,那二人便弃车简行,最终一起浪迹天涯。
话说还有一首词,是杜才子真正打动慕容姑娘的关键,是被那花魁的婢女给无意间发现的,唤作《木兰花令》——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也就是这首小词,不知感动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早已被谱成曲,在世面上广为传唱,就连拉车的马夫都会哼上一两句;而二人私奔的小竹林也成了名胜游景,不知被谁取名为杜郎林,又不知有多少痴男怨女在那里感怀悲痛,亲亲我我,然后丢了贞操。
据说,就连府尹大人也在那里题了词,祝那对有情人终成眷属,说不定再过个百十年,就会变成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一样的故事流传下去。
对此,李道士只能表示,哥虽然已经不在江湖混,但江湖上依旧保留哥的传说。关键是,他也不知道事情会被炒的这么火啊!
事情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剧情大反转,李道士一举弄死那藤鬼后,就面临着一个难题,他怎么去跟别人去解释,毕竟花魁是鬼怪这件事实在是匪夷所思,而且还容易给他惹上人命官司。
这可不像是对付董家的那窝狐狸,首先这古代的婢女、下人都是有卖身契的,严格来说都不能算是人,被主家打死一两个都不用去衙门解释的,而且有永宁伯四公子背书,官府也不敢细查。
但这事性质可不一样,京城的花魁相当于当红一线女明星,而且人家在长安城还有好多官宦人家的粉丝,又是在皇帝面前献过舞的,可以说已经脱离了舞女的档次,相当于文艺从业者,这要是在江南出了事,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更何况他只是一个名声在城市范围内流传的道士,所以说,私奔永远要比谋杀的好,而且府尹题词,未尝没有把这件事定性的意思。
但他很显然低估了苦闷的古代人民对于八卦的精神需求,只稍稍传播,这事件的名声就像是滚雪球一样扩大,现在几乎闹的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搞的他这个始作俑者都猝不及防。
好吧,那竹林的枝叶伸展只是当时藤鬼在施展妖法;至于那首诗,没错,李道士本来是想拿去刷逼格的,可惜没想对方是个披着人皮的鬼魅,还没装上两句就被拉着滚床单了,压根就没用上。谁知道这又被哪个婢女从角落里翻出来,据说在外面已经被叫卖到五百两金子,没错!就是二十四k纯金,这几乎可以比得上文豪大家的遗世之作了!
曾经,有一个赚钱的机会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人家说:‘这里还有五百张,打折出售,要不要?’
可现在,他还有比赚钱更头疼的事要做,没错,就是我们家乖巧的丑姑娘生气了,你看那小嘴鼓的,本来一天能吃八大碗饭的,现在连半碗就不愿意吃了,而且那手上脸上可还有不少伤口,都是那藤妖害的,当然这锅得是李道士背。
谁让你去杏花楼的,谁让你去泡妞的!你泡妞也就算了,居然还泡上了个披着人皮的鬼怪,你这是什么眼光?对此,道士无话可辨,于是乎,他正以奴才伺候格格的态度,给这位小祖宗赔不是,添小心。
“丑娘啊,咱这生病得吃药对不对,郎中都说了,你这是小伤,养养会好的,而且你不是体质异常嘛,说不定好的更快呢,乖,起来吃药?”
“哼!”我们丑娘就是这么的高傲,就是这么的霸气,脑袋一缩,蒙在了被单里。
“好吧,这事是道爷错了,以后咱再也不去那杏花楼了行不行?那地界儿跟咱八字犯冲,上次掉眼珠,这次遇鬼怪,看来的确不大适合咱这种正经人,好不好?”
应该是好的,道士看见丑娘的被单里稍稍张开,里面的大眼珠眨巴眨巴。
“还有,咳咳,道爷也想明白了,咱最近实在是有些不地道,道爷这么顾家的人,怎么能够天天往外跑呢,以后每天至少要花在一个,不对,是两个时辰来陪着我们丑娘小姐,这个家长教育还是很有必要的。”
丑娘的小脑袋终于又从被子里钻了出来,不过脸颊依旧鼓着,一副宝宝不开心,宝宝还要哄的表情。
“而且,我们家小丑娘不是受伤了嘛,以后每天三餐都由道爷负责,喂到你好为止,怎么样?”
宝宝终于开心了... -->>
最近洛都的大街小巷又多了个超级八卦,就是京城花魁慕容婢和江南才子杜书郎的私奔事件!
据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未时左右,才子和佳人的马车从城西出了门,到了小竹林,杜才子对于慕容姑娘明日就要回京那是日思夜想,有百般不舍;恰好这花魁也是同样的心思,情愿同甘共苦,比翼**,二人互诉钟情后,只觉的生不能别,死要同寝。
此等深情,就连老天爷也为之感动,竹木花草疯狂的生长,正好挡住了旁人的视线,那二人便弃车简行,最终一起浪迹天涯。
话说还有一首词,是杜才子真正打动慕容姑娘的关键,是被那花魁的婢女给无意间发现的,唤作《木兰花令》——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也就是这首小词,不知感动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早已被谱成曲,在世面上广为传唱,就连拉车的马夫都会哼上一两句;而二人私奔的小竹林也成了名胜游景,不知被谁取名为杜郎林,又不知有多少痴男怨女在那里感怀悲痛,亲亲我我,然后丢了贞操。
据说,就连府尹大人也在那里题了词,祝那对有情人终成眷属,说不定再过个百十年,就会变成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一样的故事流传下去。
对此,李道士只能表示,哥虽然已经不在江湖混,但江湖上依旧保留哥的传说。关键是,他也不知道事情会被炒的这么火啊!
事情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剧情大反转,李道士一举弄死那藤鬼后,就面临着一个难题,他怎么去跟别人去解释,毕竟花魁是鬼怪这件事实在是匪夷所思,而且还容易给他惹上人命官司。
这可不像是对付董家的那窝狐狸,首先这古代的婢女、下人都是有卖身契的,严格来说都不能算是人,被主家打死一两个都不用去衙门解释的,而且有永宁伯四公子背书,官府也不敢细查。
但这事性质可不一样,京城的花魁相当于当红一线女明星,而且人家在长安城还有好多官宦人家的粉丝,又是在皇帝面前献过舞的,可以说已经脱离了舞女的档次,相当于文艺从业者,这要是在江南出了事,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更何况他只是一个名声在城市范围内流传的道士,所以说,私奔永远要比谋杀的好,而且府尹题词,未尝没有把这件事定性的意思。
但他很显然低估了苦闷的古代人民对于八卦的精神需求,只稍稍传播,这事件的名声就像是滚雪球一样扩大,现在几乎闹的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搞的他这个始作俑者都猝不及防。
好吧,那竹林的枝叶伸展只是当时藤鬼在施展妖法;至于那首诗,没错,李道士本来是想拿去刷逼格的,可惜没想对方是个披着人皮的鬼魅,还没装上两句就被拉着滚床单了,压根就没用上。谁知道这又被哪个婢女从角落里翻出来,据说在外面已经被叫卖到五百两金子,没错!就是二十四k纯金,这几乎可以比得上文豪大家的遗世之作了!
曾经,有一个赚钱的机会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人家说:‘这里还有五百张,打折出售,要不要?’
可现在,他还有比赚钱更头疼的事要做,没错,就是我们家乖巧的丑姑娘生气了,你看那小嘴鼓的,本来一天能吃八大碗饭的,现在连半碗就不愿意吃了,而且那手上脸上可还有不少伤口,都是那藤妖害的,当然这锅得是李道士背。
谁让你去杏花楼的,谁让你去泡妞的!你泡妞也就算了,居然还泡上了个披着人皮的鬼怪,你这是什么眼光?对此,道士无话可辨,于是乎,他正以奴才伺候格格的态度,给这位小祖宗赔不是,添小心。
“丑娘啊,咱这生病得吃药对不对,郎中都说了,你这是小伤,养养会好的,而且你不是体质异常嘛,说不定好的更快呢,乖,起来吃药?”
“哼!”我们丑娘就是这么的高傲,就是这么的霸气,脑袋一缩,蒙在了被单里。
“好吧,这事是道爷错了,以后咱再也不去那杏花楼了行不行?那地界儿跟咱八字犯冲,上次掉眼珠,这次遇鬼怪,看来的确不大适合咱这种正经人,好不好?”
应该是好的,道士看见丑娘的被单里稍稍张开,里面的大眼珠眨巴眨巴。
“还有,咳咳,道爷也想明白了,咱最近实在是有些不地道,道爷这么顾家的人,怎么能够天天往外跑呢,以后每天至少要花在一个,不对,是两个时辰来陪着我们丑娘小姐,这个家长教育还是很有必要的。”
丑娘的小脑袋终于又从被子里钻了出来,不过脸颊依旧鼓着,一副宝宝不开心,宝宝还要哄的表情。
“而且,我们家小丑娘不是受伤了嘛,以后每天三餐都由道爷负责,喂到你好为止,怎么样?”
宝宝终于开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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