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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秋雨一场寒,两场秋雨过后已经去了暑气,凉爽起来。
那个闹事的小子果真是王岌派来砸场子的,也不知万掌柜怎么把他打发了,以后再也没来。
丝瓜已经结了籽,南瓜又上了市,于红瘦了一大圈。
古人的衣裳都偏大,只要把腰带系紧一点就行了,只是胸部成了个问题。越是减肥越是发现余招娣的身材还真有点料,却害得于红用布条层层裹紧,勒得都要喘不过气来,一回到家就要解开捆绑透口气。
今天于红说到肖景睿和言豫津在河边谈起苏哲,肖景睿感觉到苏哲在疏远他,而言豫津看出了苏哲是做大事的人。
以前于红看到这段觉得真是满满的基情啊!如果是耽美小说,接下来的发展一定是肖景睿暗恋苏哲,而言豫津和他青梅竹马情愫暗生了。
宋朝还没有耽美小说,听众都很单纯,于红也跟着回顾了一遍,真心觉得那些想法是亵渎。
苏哲、肖景睿、言豫津,他们三个青年才俊,一个深沉睿智,一个温润如玉,一个机智洒脱,不管是得到他们当中的哪一个当老公都是赚着了。
唉,比起韩五强多了呀!
说到两个公子哥遇上了夏冬,于还卖了个关子,没把夏冬的官职说出来就打算结束这一讲,习惯地向下扫视,观察听众的反应,却失了神。
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公子?身穿湖蓝色宝树缀云纹长衫,腰系玉带,头上斜插一大朵□□,长眉入鬃,星眸半闭,肌肤细腻吹弹可破,一只手放在桌上,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地轻点着。他的身形偏瘦,个头也不高,但隐隐气势迫人,显见得久居人上。他太美了,美得有点雌雄莫辩,象是《紫川》里的帝林,象是《犬夜叉》里的杀生丸。于红是女扮男装,怀疑他也和自己一样,目光下移留意到了他的喉节,原来他是货真价实的男人,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在隆昌茶楼有小厮下场讨赏,用不着于红亲自去求,只需要在后台等着就行了。
今天除了一般的打赏以外,还有人大方地给了个金锞子,得要万老板才能找得开,于红只得等着。
过了一会儿,万老板来了,在他身后跟着那位漂亮得象女孩子的公子哥。
万老板见到于红笑道:“你还没走?”
于红指着桌上的金锞子:“这个……”
万老板在门口停住,侧过身说:“东家请。”
于红这才知道这位公子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红袖招的老板,才二十出头就白手起家挣下诺大的家业,在东京汴梁呼风唤雨,还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公子睨了于红一眼:“他就是你总在我耳边咶噪的那人?刚才我听了,也不过平平而已。”
于红的眼角跳了跳,心道:你才听一场凭什么下结论?说我倒也罢了,不能说大大,《琅琊榜》是多好的一本书,全国上下就没有挑刺的,好大的口气!
人家到底是老板,吃人家的饭就得归人家管,于红很没有骨气地嘟着嘴却不敢反驳。
万掌柜打圆场道:“这个金锞子就是东家赏的,还不谢过!”
于红只得抱拳躬身施了一礼,勉强说:“谢过东家。”
公子摆了摆手,到上位坐下,自有丫环上来奉茶。
“说得不过平平,但好在书很新。”公子轻涰了一口,翘起兰花指把茶盅放回桌上,“你想到京城发展吗?”
这件事太突然,于红没有一点儿心理准备,才在名州城扎下根,还真是舍不得走。
万掌柜察颜观色忙说:“走了狗屎运了,这是东家提拔你呢!”
于红上辈子凭自己的本事,这一世也一样,明白给别人打工要收敛一点,但知识分子的傲气已经深入骨髓,这漂亮公子高人一等的做派已经惹毛了她。
长得好看又怎么样?
有钱又怎么样?
是老板又怎么样?
谁求你提拔了?
说书不好,为什么还要提拔?
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就想人感恩戴德吗?
人是第一生产力,这是对待人才的态度吗?
有这样的当家人,红袖招绿袖招也迟早会完蛋!
强压下怒气,于红昂起下巴问:“东家说我的书不好,还请指点一二。”
公子秀眉轻挑,放下茶盅,淡淡地说:“太过平淡,两个后生背后说人是非,还被一名女人欺负到头上,这书好吗?”
“书好不好,东家不是看到了吗?隆昌茶楼座无虚席,还有这些打赏,在下没来之前是没有过的。”
“你不服?那不过是小地方人没见过世面!”公子靠在椅背上,懒洋洋的样子,“要到京城去说书,你还差了一点点。连一句诗都没有,文采也不够,京城里读书人多,倒不要求你有锦绣文章,偶尔附庸点风雅总得要有。你的缺点就一个字——俗!俗也不是不可以,要俗就大俗,而你的书高不成低不就,不雅,又不能由俗入雅,所以只能在名州城这样的小地方混,到京城说书得请人帮你润色,太麻烦!”
他是内行人,说到了点子上,于红无言以对。
《琅琊榜》本身写得很雅,可于红不可能把整部书背下来,只能用自己的语言来说,把原著的神韵打了很大的折扣。于红心知这个缺憾,但她本人的古言功底太差,也就只有将就了,把主要精力倾注在声情并茂上。主是是原著出色,再加上... -->>
一场秋雨一场寒,两场秋雨过后已经去了暑气,凉爽起来。
那个闹事的小子果真是王岌派来砸场子的,也不知万掌柜怎么把他打发了,以后再也没来。
丝瓜已经结了籽,南瓜又上了市,于红瘦了一大圈。
古人的衣裳都偏大,只要把腰带系紧一点就行了,只是胸部成了个问题。越是减肥越是发现余招娣的身材还真有点料,却害得于红用布条层层裹紧,勒得都要喘不过气来,一回到家就要解开捆绑透口气。
今天于红说到肖景睿和言豫津在河边谈起苏哲,肖景睿感觉到苏哲在疏远他,而言豫津看出了苏哲是做大事的人。
以前于红看到这段觉得真是满满的基情啊!如果是耽美小说,接下来的发展一定是肖景睿暗恋苏哲,而言豫津和他青梅竹马情愫暗生了。
宋朝还没有耽美小说,听众都很单纯,于红也跟着回顾了一遍,真心觉得那些想法是亵渎。
苏哲、肖景睿、言豫津,他们三个青年才俊,一个深沉睿智,一个温润如玉,一个机智洒脱,不管是得到他们当中的哪一个当老公都是赚着了。
唉,比起韩五强多了呀!
说到两个公子哥遇上了夏冬,于还卖了个关子,没把夏冬的官职说出来就打算结束这一讲,习惯地向下扫视,观察听众的反应,却失了神。
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公子?身穿湖蓝色宝树缀云纹长衫,腰系玉带,头上斜插一大朵□□,长眉入鬃,星眸半闭,肌肤细腻吹弹可破,一只手放在桌上,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地轻点着。他的身形偏瘦,个头也不高,但隐隐气势迫人,显见得久居人上。他太美了,美得有点雌雄莫辩,象是《紫川》里的帝林,象是《犬夜叉》里的杀生丸。于红是女扮男装,怀疑他也和自己一样,目光下移留意到了他的喉节,原来他是货真价实的男人,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在隆昌茶楼有小厮下场讨赏,用不着于红亲自去求,只需要在后台等着就行了。
今天除了一般的打赏以外,还有人大方地给了个金锞子,得要万老板才能找得开,于红只得等着。
过了一会儿,万老板来了,在他身后跟着那位漂亮得象女孩子的公子哥。
万老板见到于红笑道:“你还没走?”
于红指着桌上的金锞子:“这个……”
万老板在门口停住,侧过身说:“东家请。”
于红这才知道这位公子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红袖招的老板,才二十出头就白手起家挣下诺大的家业,在东京汴梁呼风唤雨,还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公子睨了于红一眼:“他就是你总在我耳边咶噪的那人?刚才我听了,也不过平平而已。”
于红的眼角跳了跳,心道:你才听一场凭什么下结论?说我倒也罢了,不能说大大,《琅琊榜》是多好的一本书,全国上下就没有挑刺的,好大的口气!
人家到底是老板,吃人家的饭就得归人家管,于红很没有骨气地嘟着嘴却不敢反驳。
万掌柜打圆场道:“这个金锞子就是东家赏的,还不谢过!”
于红只得抱拳躬身施了一礼,勉强说:“谢过东家。”
公子摆了摆手,到上位坐下,自有丫环上来奉茶。
“说得不过平平,但好在书很新。”公子轻涰了一口,翘起兰花指把茶盅放回桌上,“你想到京城发展吗?”
这件事太突然,于红没有一点儿心理准备,才在名州城扎下根,还真是舍不得走。
万掌柜察颜观色忙说:“走了狗屎运了,这是东家提拔你呢!”
于红上辈子凭自己的本事,这一世也一样,明白给别人打工要收敛一点,但知识分子的傲气已经深入骨髓,这漂亮公子高人一等的做派已经惹毛了她。
长得好看又怎么样?
有钱又怎么样?
是老板又怎么样?
谁求你提拔了?
说书不好,为什么还要提拔?
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就想人感恩戴德吗?
人是第一生产力,这是对待人才的态度吗?
有这样的当家人,红袖招绿袖招也迟早会完蛋!
强压下怒气,于红昂起下巴问:“东家说我的书不好,还请指点一二。”
公子秀眉轻挑,放下茶盅,淡淡地说:“太过平淡,两个后生背后说人是非,还被一名女人欺负到头上,这书好吗?”
“书好不好,东家不是看到了吗?隆昌茶楼座无虚席,还有这些打赏,在下没来之前是没有过的。”
“你不服?那不过是小地方人没见过世面!”公子靠在椅背上,懒洋洋的样子,“要到京城去说书,你还差了一点点。连一句诗都没有,文采也不够,京城里读书人多,倒不要求你有锦绣文章,偶尔附庸点风雅总得要有。你的缺点就一个字——俗!俗也不是不可以,要俗就大俗,而你的书高不成低不就,不雅,又不能由俗入雅,所以只能在名州城这样的小地方混,到京城说书得请人帮你润色,太麻烦!”
他是内行人,说到了点子上,于红无言以对。
《琅琊榜》本身写得很雅,可于红不可能把整部书背下来,只能用自己的语言来说,把原著的神韵打了很大的折扣。于红心知这个缺憾,但她本人的古言功底太差,也就只有将就了,把主要精力倾注在声情并茂上。主是是原著出色,再加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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