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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逸就是会说话,总是把人哄得很高兴,这也是他的优点之一。”薛宝钗想。想到他说的能够单独和自己相处这么多天,他是高兴中的高兴,极品高兴,薛宝钗很是受用,心中也很高兴,几乎也达到了极品高兴的程度。
一路无话。两个小时,就到了大鸡/鸡市的地盘了。丁逸早就命手下帮他们在大鸡/鸡市的级豪华二十八星级酒店“李阿花级大饭馆”订了两间总统套房,他一间,薛宝钗一间。
当然,他希望只用其中的一间就好了,但却不能只订一间。
他和薛宝钗并没有达到共处一屋的那种程度。如果只订一间,那他的狼子野心在薛宝钗面前就是昭然若揭,薛宝钗说不定会拂袖而去,不带走一片云彩,这样的话,自己要搞定她的美好想法就不会实现了。
虽然丁逸判断,以薛宝钗对他的印象,即使自己在“李阿花级大饭馆”只订上一间套房,薛宝钗也不至于拂袖便走,再说现在天热,她穿的是短袖,就算她真的拂拂袖,也拂不出什么大风出来,后果并不严重,但现在既已在薛宝钗面前装成一副不是极品淫/荡的样子,那么形象还是需要维持下去的,还要半途而废。所以他仍然订了两间总统套房。
看得出来,薛宝钗对他的安排还算满意。
晚上吃饭时,丁逸点了瓶酒龄达到八千年的古酒,名叫“八千岁”与薛宝钗共饮,薛宝钗心情很好,也喝了不少,虽然酒量颇大,但心情好再加上那瓶古酒的酒龄太长,因为经过了八千年的沉淀,酒精浓度极高,所以薛宝钗也有了一些醉意。
他们吃饭的巨大包间里,环境高雅,有乐队在为他们演奏。这些人吹着口琴,拉着二胡,打着快板,敲着铜锣,还有人揪着自己的鼻子出各种模拟乐器的声音,等等等等,总之利用各种乐器或他们自己的身体器官的演奏提高就餐者的兴致。立即使这餐饭的档次提升了不少。
丁逸数了一下,演奏者共有一十二人,全为男性。看他们配合得十分默契,想来组合很久了,于是问道:“你们这个组合的名字叫什么?”
一十二人恭恭敬敬地回答道:“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
“哦,似乎听过,好像还是个获过奖的组合,听你们今天这么一演奏,果然是百闻不如一听,很是动听,不错不错。”丁逸客套了一句。
“百闻不如一听?这句话值得商榷,值得商榷。”“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中一个人听到丁逸说出“百闻不如一听”这番话出来,插了一句嘴道。
“有什么值得商榷的?难道我这么说错了吗?”丁逸心有不悦,心说我在这里消费,哪里有你这个奏乐的在旁边插话的道理?但为了显示自己的涵养,也没有怒,只是淡淡地反问道。
“‘闻’不就是‘听’的意思吗?‘百闻不如一听’不也可以说成是‘百闻不如一闻’吗?这在数学上也说不过去啊。把‘百闻不如一闻’转化成数学形式,那就是一个不等式:百闻小于一闻,再把不等式左右两边的公约数‘闻’给约去,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百小于一。很明显,百怎么会小于一呢?所以‘百闻不如一听’这是不成立的。‘百闻不如一见’这个成语我听说过,‘百闻不如一听’倒从没听说过,你这么自编成语,似乎值得商榷”
“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那个认真的人雄辩地说道。
丁逸大怒。想了想在薛宝钗面前要维持形象,就没有作,于是教育他道:“你懂个那种气体这里的‘百闻不如一听’里的‘闻’,是听说的意思,而这里的‘听’,是现场听你演奏音乐的意思。‘百闻不如一听’,意思就是我有一百次听说过了你们的名声,但是印象并不深刻,不如我在现场听过你们的演奏之后,却一下子被深深吸引住了。就是说,我听说你们一百次的名字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没有在现场听一次你们的演奏给我留下的印象来得深刻。这里的‘闻’和‘听’,难道是一回事吗?一个是‘听说’,一个是‘听演奏’,明明是两回事嘛,靠,跟我抬杠?有文化吗?”
那人一听,仔细想了一下,觉得有理,自己本想卖弄一下,没想到却被丁逸堵了回来,不禁很丢面子,不再言声,面红耳赤地低下了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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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逸就是会说话,总是把人哄得很高兴,这也是他的优点之一。”薛宝钗想。想到他说的能够单独和自己相处这么多天,他是高兴中的高兴,极品高兴,薛宝钗很是受用,心中也很高兴,几乎也达到了极品高兴的程度。
一路无话。两个小时,就到了大鸡/鸡市的地盘了。丁逸早就命手下帮他们在大鸡/鸡市的级豪华二十八星级酒店“李阿花级大饭馆”订了两间总统套房,他一间,薛宝钗一间。
当然,他希望只用其中的一间就好了,但却不能只订一间。
他和薛宝钗并没有达到共处一屋的那种程度。如果只订一间,那他的狼子野心在薛宝钗面前就是昭然若揭,薛宝钗说不定会拂袖而去,不带走一片云彩,这样的话,自己要搞定她的美好想法就不会实现了。
虽然丁逸判断,以薛宝钗对他的印象,即使自己在“李阿花级大饭馆”只订上一间套房,薛宝钗也不至于拂袖便走,再说现在天热,她穿的是短袖,就算她真的拂拂袖,也拂不出什么大风出来,后果并不严重,但现在既已在薛宝钗面前装成一副不是极品淫/荡的样子,那么形象还是需要维持下去的,还要半途而废。所以他仍然订了两间总统套房。
看得出来,薛宝钗对他的安排还算满意。
晚上吃饭时,丁逸点了瓶酒龄达到八千年的古酒,名叫“八千岁”与薛宝钗共饮,薛宝钗心情很好,也喝了不少,虽然酒量颇大,但心情好再加上那瓶古酒的酒龄太长,因为经过了八千年的沉淀,酒精浓度极高,所以薛宝钗也有了一些醉意。
他们吃饭的巨大包间里,环境高雅,有乐队在为他们演奏。这些人吹着口琴,拉着二胡,打着快板,敲着铜锣,还有人揪着自己的鼻子出各种模拟乐器的声音,等等等等,总之利用各种乐器或他们自己的身体器官的演奏提高就餐者的兴致。立即使这餐饭的档次提升了不少。
丁逸数了一下,演奏者共有一十二人,全为男性。看他们配合得十分默契,想来组合很久了,于是问道:“你们这个组合的名字叫什么?”
一十二人恭恭敬敬地回答道:“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
“哦,似乎听过,好像还是个获过奖的组合,听你们今天这么一演奏,果然是百闻不如一听,很是动听,不错不错。”丁逸客套了一句。
“百闻不如一听?这句话值得商榷,值得商榷。”“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中一个人听到丁逸说出“百闻不如一听”这番话出来,插了一句嘴道。
“有什么值得商榷的?难道我这么说错了吗?”丁逸心有不悦,心说我在这里消费,哪里有你这个奏乐的在旁边插话的道理?但为了显示自己的涵养,也没有怒,只是淡淡地反问道。
“‘闻’不就是‘听’的意思吗?‘百闻不如一听’不也可以说成是‘百闻不如一闻’吗?这在数学上也说不过去啊。把‘百闻不如一闻’转化成数学形式,那就是一个不等式:百闻小于一闻,再把不等式左右两边的公约数‘闻’给约去,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百小于一。很明显,百怎么会小于一呢?所以‘百闻不如一听’这是不成立的。‘百闻不如一见’这个成语我听说过,‘百闻不如一听’倒从没听说过,你这么自编成语,似乎值得商榷”
“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那个认真的人雄辩地说道。
丁逸大怒。想了想在薛宝钗面前要维持形象,就没有作,于是教育他道:“你懂个那种气体这里的‘百闻不如一听’里的‘闻’,是听说的意思,而这里的‘听’,是现场听你演奏音乐的意思。‘百闻不如一听’,意思就是我有一百次听说过了你们的名声,但是印象并不深刻,不如我在现场听过你们的演奏之后,却一下子被深深吸引住了。就是说,我听说你们一百次的名字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没有在现场听一次你们的演奏给我留下的印象来得深刻。这里的‘闻’和‘听’,难道是一回事吗?一个是‘听说’,一个是‘听演奏’,明明是两回事嘛,靠,跟我抬杠?有文化吗?”
那人一听,仔细想了一下,觉得有理,自己本想卖弄一下,没想到却被丁逸堵了回来,不禁很丢面子,不再言声,面红耳赤地低下了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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