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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酷6网推出国内首家网络大型真人秀节目——疯狂球迷24小时,实现网络首次24小时不间断直播,将包括选手睡觉在内的过程全部呈现到网友眼前,一经推出即引发网络热潮,直播尺度引发争议,各大传媒争相报道。各色选手借机炒作,各出绝招:性感牌、伪娘牌,富二代牌等,在直播镜头前不惜以裸露、打架搏取出位,甚至出现男女同床的惊人一幕。网友大感惊诧“艳照”早已out“直播”才是王道!
作为传播学与社会学研究的业余发烧友,我浏览了疯狂球迷24小时的大部分视频。给我的总体感觉倒不是觉得直播尺度有什么问题,而是觉得一来这种直播方式其实并无多少创新之处,在当前或曾经出现过的很多电视节目——如青歌赛,超级女生等——之中,都能发现“疯狂球迷”的影子;二来整个过程其实与世界杯并无多少关联之处,世界杯只不过是一个将这些所谓的“球迷”们聚集在一起的幌子罢了,他们在这24小时中的一言一行却几乎和足球并不搭边。
疯狂球迷24小时所展示的,是一群男男女女在24小时中的“生活实况”可由于摄像机的在场,扭曲了这些人真实的日常生活——他们在摄像机下这24个小时的表现肯定不同于平常远离摄像机时的表现,其中有意识的表演性的成分居多。国外曾有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安装了摄像头,将自己在房间中的“生活流”实时传到网上,因此一举成名,吸引了不少注意力,也为自己挣来了不少“money”疯狂球迷24小时可以说是这类视频采集方式的变体,只是长年累月地暴露在摄像头的监视之下,往往令人忘记了摄像头的存在,当事人的行为表现可能更接近于他或她在没有摄像头监视时的日常生活。
在一定程度上,酷6网推出的疯狂球迷24小时其实就是一个虚拟的铁笼,而这些“山寨版球迷”则是关在铁笼中展览的动物或畸形人,不管“它们”是否受过专业的表演训练,只要“它们”在外表或言行上与众不同,就足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为酷6网赢得点击量,从而提升其广告的价值。这些可怜的人,网站其实并没有要求“它们”怎么卖力地表演,可在摄像机的催眠作用下“它们”却各出绝招,丑态百出,祭出了什么性感牌呀、伪娘牌呀,富二代牌呀等等,甚至不惜以裸露、打架博出位。如此这般,无非就是想借酷6的平台炒作自己,以求一举成名,并将知名度兑换成梦想中的很多“money”殊不知,天下哪有这等美事。就算他们真的因此成了“网络红人”最多也只能暂时地凭这种知名度赚取一点点小钱,就像旧时跑江湖耍猴的人扔给猴子的香蕉一样,真正获益的却是耍猴的人——即策划或播放这一事件的媒体。
为什么这么说呢?不可否认“知名度”是一种无形的资本,可以兑换成“money”然而,名有好名与恶名之分。如果成功地树立了一个积极而正面的媒体形象,而且这种“名”的背后还有强大的“实”的支撑,这种名气才会来得持久,而且相对于“money”的兑换率也会比较高——就算当事人不再是媒体的宠儿,也同样可以利用这种“知名度”过上不错的生活。但是,如果呈现在媒体上的是负面形象,就算当时或许能为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报酬,但事后他或她恐怕将很难依靠这种“知名度”来谋生,因为一般没有任何企业愿意请这种名声不好的人来做广告,更不用说做“形象代言人”了。相反,这种不好的媒体形象可能会终身跟随他或她,使他或她遭受更多的社会歧视和社会排斥,从而进一步被边缘化——如果缺乏一技之长,恐怕最终谋生都会成问题。
当然,这些“疯狂球迷”可能本身就是边缘化的社会群体,并不介意被社会进一步边缘化,而只求“今朝有酒今朝醉”根本不在乎别人到底会怎么说“它们”既然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且在中国生活的压力又那么大,那么压抑,作为中国人,倒不如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疯狂球迷”们的畸形表演,并从中寻找一点生活的乐子,也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2010年6月,酷6网推出国内首家网络大型真人秀节目——疯狂球迷24小时,实现网络首次24小时不间断直播,将包括选手睡觉在内的过程全部呈现到网友眼前,一经推出即引发网络热潮,直播尺度引发争议,各大传媒争相报道。各色选手借机炒作,各出绝招:性感牌、伪娘牌,富二代牌等,在直播镜头前不惜以裸露、打架搏取出位,甚至出现男女同床的惊人一幕。网友大感惊诧“艳照”早已out“直播”才是王道!
作为传播学与社会学研究的业余发烧友,我浏览了疯狂球迷24小时的大部分视频。给我的总体感觉倒不是觉得直播尺度有什么问题,而是觉得一来这种直播方式其实并无多少创新之处,在当前或曾经出现过的很多电视节目——如青歌赛,超级女生等——之中,都能发现“疯狂球迷”的影子;二来整个过程其实与世界杯并无多少关联之处,世界杯只不过是一个将这些所谓的“球迷”们聚集在一起的幌子罢了,他们在这24小时中的一言一行却几乎和足球并不搭边。
疯狂球迷24小时所展示的,是一群男男女女在24小时中的“生活实况”可由于摄像机的在场,扭曲了这些人真实的日常生活——他们在摄像机下这24个小时的表现肯定不同于平常远离摄像机时的表现,其中有意识的表演性的成分居多。国外曾有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安装了摄像头,将自己在房间中的“生活流”实时传到网上,因此一举成名,吸引了不少注意力,也为自己挣来了不少“money”疯狂球迷24小时可以说是这类视频采集方式的变体,只是长年累月地暴露在摄像头的监视之下,往往令人忘记了摄像头的存在,当事人的行为表现可能更接近于他或她在没有摄像头监视时的日常生活。
在一定程度上,酷6网推出的疯狂球迷24小时其实就是一个虚拟的铁笼,而这些“山寨版球迷”则是关在铁笼中展览的动物或畸形人,不管“它们”是否受过专业的表演训练,只要“它们”在外表或言行上与众不同,就足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为酷6网赢得点击量,从而提升其广告的价值。这些可怜的人,网站其实并没有要求“它们”怎么卖力地表演,可在摄像机的催眠作用下“它们”却各出绝招,丑态百出,祭出了什么性感牌呀、伪娘牌呀,富二代牌呀等等,甚至不惜以裸露、打架博出位。如此这般,无非就是想借酷6的平台炒作自己,以求一举成名,并将知名度兑换成梦想中的很多“money”殊不知,天下哪有这等美事。就算他们真的因此成了“网络红人”最多也只能暂时地凭这种知名度赚取一点点小钱,就像旧时跑江湖耍猴的人扔给猴子的香蕉一样,真正获益的却是耍猴的人——即策划或播放这一事件的媒体。
为什么这么说呢?不可否认“知名度”是一种无形的资本,可以兑换成“money”然而,名有好名与恶名之分。如果成功地树立了一个积极而正面的媒体形象,而且这种“名”的背后还有强大的“实”的支撑,这种名气才会来得持久,而且相对于“money”的兑换率也会比较高——就算当事人不再是媒体的宠儿,也同样可以利用这种“知名度”过上不错的生活。但是,如果呈现在媒体上的是负面形象,就算当时或许能为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报酬,但事后他或她恐怕将很难依靠这种“知名度”来谋生,因为一般没有任何企业愿意请这种名声不好的人来做广告,更不用说做“形象代言人”了。相反,这种不好的媒体形象可能会终身跟随他或她,使他或她遭受更多的社会歧视和社会排斥,从而进一步被边缘化——如果缺乏一技之长,恐怕最终谋生都会成问题。
当然,这些“疯狂球迷”可能本身就是边缘化的社会群体,并不介意被社会进一步边缘化,而只求“今朝有酒今朝醉”根本不在乎别人到底会怎么说“它们”既然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且在中国生活的压力又那么大,那么压抑,作为中国人,倒不如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疯狂球迷”们的畸形表演,并从中寻找一点生活的乐子,也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