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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门之前,母亲曾再三再四的叮嘱:大舅家不比自己家,干活你要抢在头里,吃东西要退到后边,不能和表妹吵嘴,不能惹大舅和舅母生气,等等等等。
我一下子成了个乖孩子。灾难真是教育人的最佳方法,谁的子女不可救药,最好让他们去经历个什么磨难。寄人篱下的日子里,我学会了自律,学会了忍让,戒掉了囡儿家所有的娇气骄气。我每日里黎明即起,拿了把比我个儿还高出一截的大扫把,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把屋里屋外洒扫一遍;表妹才比我小两个月,她一天到晚叽叽喳喳嘻嘻哈哈,一会儿缠着舅舅要这要那,一会儿歪在舅妈怀里娇呓打滚;我早就学会不妒忌不眼红了。
我插班到乐清县小的二(上)年级读书。破衣服,旧鞋子,黄毛灶洞发;这就是我当年的的光辉形象。同学们欺生,更有城里孩子对农村娃儿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我非常非常的孤独,非常非常的悲凉。
只有一个叫周翠槐的女同学会朝我友好地笑笑。翠槐跟我同年,微黑的瓜子脸,五官很美妙,睫毛长且密,很好看地向上翘翘着。放学的时候,她曾约我一块儿走,只可惜那段路太短,绕过银溪湾,跨过张公桥,我们就各奔东西了。
通常课间休息的时候,同学们总是尽情地在操场上玩耍,我却只能站在走廊上,远远的、怯怯地看着。也许是一个下意识的自卑动作,我的一只手总是搭在教室的窗棂上,仿佛要抓住点什么。
那一天我正这么站着,忽然觉得有人在掰我的那只手。
“把手放下。”一个声音在命令我。我看到一张虚胖脸和一对虚胖眼皮,同时记起她也是我们班同学,名叫林蓬子。
我做错了什么了?我赶紧反省自己。终于,我确认自己既没有遮了谁的视线,也没有挡了谁的道儿;这么想着,我的手就没有放下来。
“你听到了没有?”林蓬子恶狠狠的,嗓门提高了一倍,因为生气,她鼻梁边的雀斑就变得显著起来。
我觉得她是无理取闹,就没有理她。
她用力掰我的手,拧我的手背,一边骂着:“该死的乡下囡,短命的小穷鬼,看你这猪爪子放不放下来!”
这太欺侮人了,这个虚胖脸太不是东西了。我的犟劲上来了,可是我一不会吵架,更不会打架,我只是无依地抓住窗格子,保持着那一点点可怜的尊严。林蓬子就用指甲掐我,掐得我很疼,但我就是不松手,她变本加厉地狠掐,直掐得我的手背满是新月般的伤口,一个个伤口都在悲壮地渗着血水。委屈、痛楚、孤独、无助,使我的双眸噙满了泪珠,我把双眼撑得大大的,生怕眼皮一合,那泪水就扑簌簌的直往下掉。——我的认死理的脾气让我从小就吃足了苦头。
“林蓬子,你凭什么欺侮人?”周翠槐就在这关健时刻出现在我们面前。
林蓬子翻了翻虚胖的眼皮,说: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周翠槐说,好,我告诉老师去。她刚要转身,却改变了主意,伸手猛拍了林蓬子的虚胖手一下,把纠缠在一起的两只手都拍了下来,然后她拉起了我,把我拉进了她们跳绳的圈子里。
大概是因为我那段时间特别乖,班主任洪哲文老师就让我当了我们那个组的学习小组长。我的工作就是把同学们做好的作业簿收上来交给老师;又把老师批改好的簿子发放到同学手中。这是我整个学生时代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当官”我干得很认真,很卖力。
那时候我们乐清的小学生从一年级开始就用毛笔,先是描红,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接着是写大楷、小楷,抄书,造句;就连打草稿,做算术也全用毛笔。只有画图画才用铅笔;所以无论怎么样穷的学生,毛笔是必备的,而铅笔就不一定了。
为了省墨,毛笔是不洗的,只用一个金属笔套套着。那一天,我发现我的书包破了个小洞,肇事的笔套不知什么时候已带着我唯一的那支毛笔逃之夭夭了。
我心慌得不行,几次想跟大舅要钱买笔,但始终张不开口。上课的时候,我变得心猿意马;做作业了,我仓皇地东张西望。洪老师发现了,问明白怎么回事,就让我们的班长把她一支富余的毛笔借给我。
我使用着班长的毛笔,还是不敢开口向大舅要钱。大约是第三天后的一节课间,我收完了作业簿回到桌位上,发现班长借我的那支毛笔不见了,慌忙找时,只见它躺在地上,我赶紧去捡,在捡起笔杆的同时,那笔头却悲惨的掉下去了,我当即像被雷击了一般,脑袋轰的一声就爆炸了。我冲着三四个人一组、挤来挤去玩骑马的男同学们说:你们把我的毛笔弄地上去了,你们将它给踩坏了!
男孩子们根本就没理我的蚊子哼哼和泪水涟涟,有一个还冲我凶凶地嚷嚷道:你哪只眼睛看见是我们给你弄下去的?又是哪只眼睛看见是我们给踩... -->>
在出门之前,母亲曾再三再四的叮嘱:大舅家不比自己家,干活你要抢在头里,吃东西要退到后边,不能和表妹吵嘴,不能惹大舅和舅母生气,等等等等。
我一下子成了个乖孩子。灾难真是教育人的最佳方法,谁的子女不可救药,最好让他们去经历个什么磨难。寄人篱下的日子里,我学会了自律,学会了忍让,戒掉了囡儿家所有的娇气骄气。我每日里黎明即起,拿了把比我个儿还高出一截的大扫把,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把屋里屋外洒扫一遍;表妹才比我小两个月,她一天到晚叽叽喳喳嘻嘻哈哈,一会儿缠着舅舅要这要那,一会儿歪在舅妈怀里娇呓打滚;我早就学会不妒忌不眼红了。
我插班到乐清县小的二(上)年级读书。破衣服,旧鞋子,黄毛灶洞发;这就是我当年的的光辉形象。同学们欺生,更有城里孩子对农村娃儿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我非常非常的孤独,非常非常的悲凉。
只有一个叫周翠槐的女同学会朝我友好地笑笑。翠槐跟我同年,微黑的瓜子脸,五官很美妙,睫毛长且密,很好看地向上翘翘着。放学的时候,她曾约我一块儿走,只可惜那段路太短,绕过银溪湾,跨过张公桥,我们就各奔东西了。
通常课间休息的时候,同学们总是尽情地在操场上玩耍,我却只能站在走廊上,远远的、怯怯地看着。也许是一个下意识的自卑动作,我的一只手总是搭在教室的窗棂上,仿佛要抓住点什么。
那一天我正这么站着,忽然觉得有人在掰我的那只手。
“把手放下。”一个声音在命令我。我看到一张虚胖脸和一对虚胖眼皮,同时记起她也是我们班同学,名叫林蓬子。
我做错了什么了?我赶紧反省自己。终于,我确认自己既没有遮了谁的视线,也没有挡了谁的道儿;这么想着,我的手就没有放下来。
“你听到了没有?”林蓬子恶狠狠的,嗓门提高了一倍,因为生气,她鼻梁边的雀斑就变得显著起来。
我觉得她是无理取闹,就没有理她。
她用力掰我的手,拧我的手背,一边骂着:“该死的乡下囡,短命的小穷鬼,看你这猪爪子放不放下来!”
这太欺侮人了,这个虚胖脸太不是东西了。我的犟劲上来了,可是我一不会吵架,更不会打架,我只是无依地抓住窗格子,保持着那一点点可怜的尊严。林蓬子就用指甲掐我,掐得我很疼,但我就是不松手,她变本加厉地狠掐,直掐得我的手背满是新月般的伤口,一个个伤口都在悲壮地渗着血水。委屈、痛楚、孤独、无助,使我的双眸噙满了泪珠,我把双眼撑得大大的,生怕眼皮一合,那泪水就扑簌簌的直往下掉。——我的认死理的脾气让我从小就吃足了苦头。
“林蓬子,你凭什么欺侮人?”周翠槐就在这关健时刻出现在我们面前。
林蓬子翻了翻虚胖的眼皮,说: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周翠槐说,好,我告诉老师去。她刚要转身,却改变了主意,伸手猛拍了林蓬子的虚胖手一下,把纠缠在一起的两只手都拍了下来,然后她拉起了我,把我拉进了她们跳绳的圈子里。
大概是因为我那段时间特别乖,班主任洪哲文老师就让我当了我们那个组的学习小组长。我的工作就是把同学们做好的作业簿收上来交给老师;又把老师批改好的簿子发放到同学手中。这是我整个学生时代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当官”我干得很认真,很卖力。
那时候我们乐清的小学生从一年级开始就用毛笔,先是描红,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接着是写大楷、小楷,抄书,造句;就连打草稿,做算术也全用毛笔。只有画图画才用铅笔;所以无论怎么样穷的学生,毛笔是必备的,而铅笔就不一定了。
为了省墨,毛笔是不洗的,只用一个金属笔套套着。那一天,我发现我的书包破了个小洞,肇事的笔套不知什么时候已带着我唯一的那支毛笔逃之夭夭了。
我心慌得不行,几次想跟大舅要钱买笔,但始终张不开口。上课的时候,我变得心猿意马;做作业了,我仓皇地东张西望。洪老师发现了,问明白怎么回事,就让我们的班长把她一支富余的毛笔借给我。
我使用着班长的毛笔,还是不敢开口向大舅要钱。大约是第三天后的一节课间,我收完了作业簿回到桌位上,发现班长借我的那支毛笔不见了,慌忙找时,只见它躺在地上,我赶紧去捡,在捡起笔杆的同时,那笔头却悲惨的掉下去了,我当即像被雷击了一般,脑袋轰的一声就爆炸了。我冲着三四个人一组、挤来挤去玩骑马的男同学们说:你们把我的毛笔弄地上去了,你们将它给踩坏了!
男孩子们根本就没理我的蚊子哼哼和泪水涟涟,有一个还冲我凶凶地嚷嚷道:你哪只眼睛看见是我们给你弄下去的?又是哪只眼睛看见是我们给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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