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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兴言俞老板那边且按下不表,但说高文这里,七舅方才来家里所说的话已经得明白了,如今县衙门里黄威可谓是一手遮天,权势极大。自己打了他的外甥女婿韩隗,打狗不看主人面,已将他得罪了,以后要想进衙门当差已没有可能。
不但如此,只怕自己这个民壮也当到头了。
在明朝,胥吏的地位极低,按说不当民状也没什么。可国家实行的严格的户籍制度,就算自己做不了衙役,户口还归类在贱籍之中。自己的身份问题不但没有得到改变,反连饭碗都丢了。
从脑海中的记忆得知,母亲织布,一个月也就一两钱银子。这点钱,也只够娘俩粗茶淡饭勉强活下去。
遇到生意不好的时候,说不定还要挨饿。
殴打韩隗固然痛快,但现在生存问题却突显出来,让高文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感。
要想短期内改变这窘迫现状,说不好还真得要继续码字了。
等七舅走后,和母亲说了一会儿话,高文又回到自己房间,磨了墨继续思索。
抄诗词显然是不行的,这玩意儿太骇人听闻。从以往自己读过的穿越小说来看,诗词只适合用来扬名,其实并不会为主角带来任何实际的经济上的好处。要想短期内弄到一笔钱,还只能是小说。再说了,自己一个胥吏,就算抄一大堆诗词出来也没什么用处,最多被人赞一声雅吏,接下来你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你不是士大夫,还是别碰这种阳春白雪的东西为好。
“罢,还是抄《西游记》吧,眼前也就这本书适合。”高文突然想通了什么,失笑:“我也是想差了,什么这本书太高大上,读者不好代入猴子主角,实际上不过是那姓俞的自己没眼力。这书不合他的口味,并不代表别人就不喜欢。只可惜我当时也是冲动,将第一章的稿子贴到书坊的墙上,这下好了,又得重新写过。”
“诗曰: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辨。”
“唰唰唰唰”一气呵成,这次为了赶速度,也懒得用工整的馆阁体小楷,只自己习惯的行书,一气地抄下去。
当真是笔走龙蛇,墨汁淋漓。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堪堪将第一章七千多字抄完。
这个时候,再看屋外,天已经暗下去,却是抄了一个下午。而高文的手腕有点酸,右手架笔的中指第一指节处也因为长时间摩擦用力而微微发红发疼。
“今天就到这里吧!”将笔在水洗你洗尽墨汁,搁在笔架上,揉了揉手腕,高文吁了一口气。半天时间就写了一章,看样子要想写完第一本稿子,怎么着也得三四天工夫。
这个时代的书因为纸质和装订问题,大多不厚。一本书也就七八万字。
《西游记》一书有一百回,也就是一百个章节。以一个章节八千字计算,总字数八十万。如果以八万字一本,总共要出十册。也就是说,一本书十个章节。
目前,高文需要先抄十章出来。等书稿抄完,这才去寻书商,谈价格。
不得不说,那日自己只抄了第一章就去找那姓俞的确实有些莽撞。毕竟,只一个章节也没什么内容,仅仅是交代了一下背景,故事都还没有展开呢,你叫人家看什么?
看看时辰已经不早,高文就朝灶房走去,准备烧一锅热水,洗了脚美美地睡上一觉。明日要抄两章,一万六千字,这活儿可不轻巧,尤其是需要使用毛笔这种自己不习惯的书写工具。
刚进灶房,就看到母亲已经倒好了水。听到高文进来,她摸索着将一张凳子搬过来:“文儿,你在屋中呆了一天究竟在做什么,听动静是在写字?”
“娘,我自己能洗,还是你先来吧。”说着话,高文不顾母亲的反对,强将她按在凳子上,又替她脱去鞋袜,用手舀了水,慢慢地替她搓起交来:“娘你替我洗了十多年的脚,现在也该儿子侍侯你了。是的,我是在写字。娘你忘记了,儿子小时候也上过几天学的。”
“写什么字那么久?”被曾经的傻儿子用手轻轻地搓着脚,高母心中又是欣慰又是甜蜜。
“儿子想写一本词话……就是故事书儿。”
“写故事书儿,你写那做什么,你会写吗?”
“怎么不会写了,不就是将同人聊天的话儿用字写在纸上罢了。”高文笑着回答,又说:“就跟说书先生在茶馆里说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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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兴言俞老板那边且按下不表,但说高文这里,七舅方才来家里所说的话已经得明白了,如今县衙门里黄威可谓是一手遮天,权势极大。自己打了他的外甥女婿韩隗,打狗不看主人面,已将他得罪了,以后要想进衙门当差已没有可能。
不但如此,只怕自己这个民壮也当到头了。
在明朝,胥吏的地位极低,按说不当民状也没什么。可国家实行的严格的户籍制度,就算自己做不了衙役,户口还归类在贱籍之中。自己的身份问题不但没有得到改变,反连饭碗都丢了。
从脑海中的记忆得知,母亲织布,一个月也就一两钱银子。这点钱,也只够娘俩粗茶淡饭勉强活下去。
遇到生意不好的时候,说不定还要挨饿。
殴打韩隗固然痛快,但现在生存问题却突显出来,让高文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感。
要想短期内改变这窘迫现状,说不好还真得要继续码字了。
等七舅走后,和母亲说了一会儿话,高文又回到自己房间,磨了墨继续思索。
抄诗词显然是不行的,这玩意儿太骇人听闻。从以往自己读过的穿越小说来看,诗词只适合用来扬名,其实并不会为主角带来任何实际的经济上的好处。要想短期内弄到一笔钱,还只能是小说。再说了,自己一个胥吏,就算抄一大堆诗词出来也没什么用处,最多被人赞一声雅吏,接下来你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你不是士大夫,还是别碰这种阳春白雪的东西为好。
“罢,还是抄《西游记》吧,眼前也就这本书适合。”高文突然想通了什么,失笑:“我也是想差了,什么这本书太高大上,读者不好代入猴子主角,实际上不过是那姓俞的自己没眼力。这书不合他的口味,并不代表别人就不喜欢。只可惜我当时也是冲动,将第一章的稿子贴到书坊的墙上,这下好了,又得重新写过。”
“诗曰: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辨。”
“唰唰唰唰”一气呵成,这次为了赶速度,也懒得用工整的馆阁体小楷,只自己习惯的行书,一气地抄下去。
当真是笔走龙蛇,墨汁淋漓。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堪堪将第一章七千多字抄完。
这个时候,再看屋外,天已经暗下去,却是抄了一个下午。而高文的手腕有点酸,右手架笔的中指第一指节处也因为长时间摩擦用力而微微发红发疼。
“今天就到这里吧!”将笔在水洗你洗尽墨汁,搁在笔架上,揉了揉手腕,高文吁了一口气。半天时间就写了一章,看样子要想写完第一本稿子,怎么着也得三四天工夫。
这个时代的书因为纸质和装订问题,大多不厚。一本书也就七八万字。
《西游记》一书有一百回,也就是一百个章节。以一个章节八千字计算,总字数八十万。如果以八万字一本,总共要出十册。也就是说,一本书十个章节。
目前,高文需要先抄十章出来。等书稿抄完,这才去寻书商,谈价格。
不得不说,那日自己只抄了第一章就去找那姓俞的确实有些莽撞。毕竟,只一个章节也没什么内容,仅仅是交代了一下背景,故事都还没有展开呢,你叫人家看什么?
看看时辰已经不早,高文就朝灶房走去,准备烧一锅热水,洗了脚美美地睡上一觉。明日要抄两章,一万六千字,这活儿可不轻巧,尤其是需要使用毛笔这种自己不习惯的书写工具。
刚进灶房,就看到母亲已经倒好了水。听到高文进来,她摸索着将一张凳子搬过来:“文儿,你在屋中呆了一天究竟在做什么,听动静是在写字?”
“娘,我自己能洗,还是你先来吧。”说着话,高文不顾母亲的反对,强将她按在凳子上,又替她脱去鞋袜,用手舀了水,慢慢地替她搓起交来:“娘你替我洗了十多年的脚,现在也该儿子侍侯你了。是的,我是在写字。娘你忘记了,儿子小时候也上过几天学的。”
“写什么字那么久?”被曾经的傻儿子用手轻轻地搓着脚,高母心中又是欣慰又是甜蜜。
“儿子想写一本词话……就是故事书儿。”
“写故事书儿,你写那做什么,你会写吗?”
“怎么不会写了,不就是将同人聊天的话儿用字写在纸上罢了。”高文笑着回答,又说:“就跟说书先生在茶馆里说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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