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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继续伺候客人试穿,直到三个客人都挑中了满意的衣服,各自走了。
莫海岚瘫在衣架边,脚痛得不想讲话了。
“先坐下。”他扶她到椅子上坐好。“我先帮你搽点葯膏。”他蹲在她面前,捧起她的左脚搁在自己的膝盖上。“我还是觉得应该去看医生,瞧,都肿起来了。”
“哪有?我刚才去换拖鞋时,脱下丝袜检查过了,虽然有点痛,但没红也没肿。”
“你确定?”他挤了一些葯膏在她脚上,开始帮她按摩。
“当然嘶”痛,她倒抽一口气。“你自己也看到了轻一点”
“很轻了,我完全没用力。”
“唔!”好吧,她忍耐。
“ok了,你把鞋子穿起来看看。”
“是气垫鞋?”这款鞋很少做ol的款式,它们太休闲,不适合上班穿。但他买的这双却很正式,难为他找得到。她按按鞋子的皮质。“好软,你哪里买的?”
“订的。”他看到电视广告有专门为女性上班族量身订做鞋子,便帮她订了一双。“你的鞋子虽然漂亮,但不太舒服,不适合穿着站太久。”而她的工作却最需要久站。
“喔”她平时口才不错,但每次遇到他这样体贴窝心的时候,她就脸颊发烫,喉咙干涩,不知道怎么回应他的温柔。
好久,她才吐出一句:“于大哥怎么知道我的尺寸?”
他却很喜欢她这种小女生的羞怯,迷人的大眼荡漾着情意,左飘右瞄的,洒下成串的纯真与风情。
“海岚,你不会忘记自己在我家留下多少‘足迹’吧?”他点了一下她的鼻子。
她的脸更红了,整个人羞得缩在椅子上。的确,她租了套房,但除了睡觉时间,很少待在那里。她最喜欢的还是赖在他身边,所以她大部分的东西都丢在他家。
“我帮你穿上。”他捧住她的左脚,替她套上鞋子。“怎么样?会不会紧?”
“嗯”她偷偷瞄他一下,又赶紧移开视线。“好舒服,很好”他有点得意,有点兴奋。追她这么久,她终于开窍,迷人的春情为了他绽放。不过现在不是温存的好时候,想甜蜜,回家再说。
“你确定了再说,真的不觉得紧?”
她歪着头想了想。
“我两只鞋都帮你穿上,你再比较看看吧!”他替她穿好鞋。“现在感觉如何?”
“嗯右脚很舒服,左脚有点紧,奇怪了,我以前买鞋子没遇过这种情况。这双鞋左右脚尺寸不一样吗?”
“是你的左脚肿起来了,才会觉得紧。”
“啊?”是这样吗?是她没察觉自己的脚有点肿起来了?
“等你的左脚消肿,应该就不紧了。现在你脚痛,还是穿拖鞋吧!”
“喔。”她弯下腰要脱鞋。
“我来吧。”
他正要替她脱下鞋子,突然想到很久以前的一件往事。
“于大哥?”他怎么突然呆住了?“你还好吧?”她轻轻推他一下。
他抬眼凝望她。“海岚,你曾说过,我看惯了上面的风景,不了解下面的风景如何,而你一直都是看着下方的风景长大,你已经累了,接下来你想看看上面的风景。那时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现在我想说,跟你在一起,不管是哪一边的风景,我都很喜欢,也会永远珍惜。”说着,他低头,在她小腿上落下一记轻吻。
她咬咬唇,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她必须用尽全身力气才能阻止眼泪掉下来。
“于大哥”她怕穷、她怕爱情、怕婚姻在外人面前,她也许看起来古灵精怪、慧黠精明,路靳臣就说她有趣又聪明。她哪里聪明,她笨得要命,又异常胆小,只有于捷真正了解她,愿意全心呵护她。
而她偏偏既爱他,又笨得拚命逃避他,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搞什么,比白痴更白痴。
但此时此刻,她很想抱着他放声大哭。
“海岚,我希望你开心,不想让你掉眼泪的。”他抱住她,伸手梳着她的头发,安慰她。
“嗯”她拚命压下那涌到嘴边的呜咽,但泪水怎么也忍不住地落下,湿了他的衣服。
自从于捷跟莫海岚讨论上面跟下面的风景之后,她哭了三天。
王八蛋,她不想哭的,哭得喘不过气,眼睛肿得像核桃,可是她的眼泪停不下,无论她怎么忍,它们就是拚命地涌出来。
终于,眼泪终有哭干的一天。再不停,她都要脱水了。
今天情况比较好,她把自己整理妥当,准备出门去。
才打开大门,就看到一堆纸条,她随手捡起一张。是于捷留下的便利贴,每一张都写满了他的关怀和温柔。
她觉得鼻子又开始酸了。可恶
“我现在就去跟你说我爱你,我现在就去跟你说我爱你”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白痴,白白浪费了十几年的时光,但她现在真的爱他爱到只是看到他的字,心头就热了。
原来爱情不是理智可以控制的,真的爱上一个人,心根本不会随着自己的脑袋转。
她要学的不是把爱戒掉,爱戒不掉,她要学的是正确的爱人方式。
“哇!”但是才出大楼,她就被绑架了。
哪一个人这么没眼光,要绑也去绑有钱人嘛!她口袋空空,绑她做什么?
“放开我,你是谁?认错”一看到绑匪,她两颗眼珠差点掉出来。“路总?!”
“我不是告诉过你今天要介绍你跟我父母认识,你怎么还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路靳臣面色不豫。
“我又没答应哇!”路靳臣做什么?突然靠她这么近。
“你哭了?因为要跟我父母见面太紧张、太高兴?”这个人非常自以为是。“算了,也没时间替你打扮了,就跟我父母说你不舒服吧!”他推着她坐进车里,一路绑她到饭店。
她不知道说了几次跟他不来电,他们之间不可能,他只当没听到。
进了饭店,他才语带不耐地说:“海岚,肇星最大的客户兼合伙人,于氏集团的老板突然到台湾,为了招呼他,肇星全体上下都忙疯了,但我还是特地挤出时间找你,若非真心,根本做不到,所以你现在别跟我闹了,我们有事等于氏的老板回美国再说,ok?”
如果她喜欢他,会很高兴他如此重视她,但她对他没意思啊!
“我不是在跟你闹,路总,我真的无心哇!”他又推她。
“到了。”路靳臣带她进入饭店中餐厅的包厢里。“见了我父母记得叫人。”
“我”她没有机会说话,因为餐桌对面那对夫妻先开口了。
路父是个五十几岁的男人,额头有点秃,目光很凌厉,看见她的时候,眉毛挑了下。
莫海岚马上知道对方不喜欢她,但路父的喜恶没有路母明显。路母甚至哼了出来。
“爸、妈,这是海岚。”路靳臣向父母介绍她,同时又推了她一下。
莫海岚很想大喊,别再推我了,但是路靳臣继续推她,并低声催促:“快叫人啊!”莫海岚想大吼,她招谁惹谁了?不过她家教好,从小母亲教她对长辈要有礼貌,所以她还是欠身行礼。
“路先生好,路太太好。”
“叫伯父、伯母。”路靳臣瞪她一眼。
“不必了,这样叫很好。”路母截口道。
路靳臣眼中闪过一抹利芒。他知道已经错过让父母认同莫海岚的机会,但他不会放弃她,他交过很多女朋友,漂亮的、精明的,他跟她们在一起很开心,但莫海岚带给他的是舒服,尤其他工作越累的时候,越想要有莫海岚在身边。他还是第一次尝到这种感觉。
“过来坐吧!跋快吃完饭,我们还有事。”路父说。
路靳臣又推着莫海岚入座。
她差点当场翻脸。干么一直推她,她根本不想吃今天这顿饭。
她坐下来以后,完全没机会开口。
路父不停地说路家高贵的传统,路母则反复解释路家家规,路靳臣则跟父母针锋相对,向他们暗示,他有权选择自己的结婚对象。
莫海岚有一种荒谬的感觉。她又不喜欢路靳臣,为什么要待在这里?成为路家父子、母子争执的重点?
当路父控制不住情绪,拍桌子直接说她没资格进路家大门,路靳臣推开椅子站起来,莫海岚快一步闪开。别闹了,她才不会再给他推她的机会。
“对不起!”顾不得有没有礼貌,她大喊一声,音量压倒场中其他三人的声音。“我要声明一件事,我从来不想嫁进路家。谢谢你们的午餐,再见。”虽然她一口都没吃到,但有人请客总要感谢,然后闪人。
冲出包厢,莫海岚觉得有一股气闷在胸口。她招谁惹谁了啊?莫名其妙弄得一身腥。
但气了一下子又想笑,她当了十年的拜金女,被人骂想钓豪门小开想疯了,哪知道会吸引到自己的老板呢?
话说回来,于捷也是她的老板,莫非她特别有老板缘?
但她只喜欢于捷。恍惚间,她又想起两人的初遇,在那个小鲍园里,他们抢着喝水。
然后他请她帮忙料理三餐,他则帮她补习他们携手走过这么长的时间,算不算是青梅竹马呢?算吧!
“我要去告诉于大哥,我喜欢他。”走在饭店的走廊,莫海岚握着拳头为自己打气。“勇敢一点,加油,说爱不可怕,要爱不敢爱、放弃又做不到才可怕。go-gogo,莫海岚,冲啊”
脚继续伺候客人试穿,直到三个客人都挑中了满意的衣服,各自走了。
莫海岚瘫在衣架边,脚痛得不想讲话了。
“先坐下。”他扶她到椅子上坐好。“我先帮你搽点葯膏。”他蹲在她面前,捧起她的左脚搁在自己的膝盖上。“我还是觉得应该去看医生,瞧,都肿起来了。”
“哪有?我刚才去换拖鞋时,脱下丝袜检查过了,虽然有点痛,但没红也没肿。”
“你确定?”他挤了一些葯膏在她脚上,开始帮她按摩。
“当然嘶”痛,她倒抽一口气。“你自己也看到了轻一点”
“很轻了,我完全没用力。”
“唔!”好吧,她忍耐。
“ok了,你把鞋子穿起来看看。”
“是气垫鞋?”这款鞋很少做ol的款式,它们太休闲,不适合上班穿。但他买的这双却很正式,难为他找得到。她按按鞋子的皮质。“好软,你哪里买的?”
“订的。”他看到电视广告有专门为女性上班族量身订做鞋子,便帮她订了一双。“你的鞋子虽然漂亮,但不太舒服,不适合穿着站太久。”而她的工作却最需要久站。
“喔”她平时口才不错,但每次遇到他这样体贴窝心的时候,她就脸颊发烫,喉咙干涩,不知道怎么回应他的温柔。
好久,她才吐出一句:“于大哥怎么知道我的尺寸?”
他却很喜欢她这种小女生的羞怯,迷人的大眼荡漾着情意,左飘右瞄的,洒下成串的纯真与风情。
“海岚,你不会忘记自己在我家留下多少‘足迹’吧?”他点了一下她的鼻子。
她的脸更红了,整个人羞得缩在椅子上。的确,她租了套房,但除了睡觉时间,很少待在那里。她最喜欢的还是赖在他身边,所以她大部分的东西都丢在他家。
“我帮你穿上。”他捧住她的左脚,替她套上鞋子。“怎么样?会不会紧?”
“嗯”她偷偷瞄他一下,又赶紧移开视线。“好舒服,很好”他有点得意,有点兴奋。追她这么久,她终于开窍,迷人的春情为了他绽放。不过现在不是温存的好时候,想甜蜜,回家再说。
“你确定了再说,真的不觉得紧?”
她歪着头想了想。
“我两只鞋都帮你穿上,你再比较看看吧!”他替她穿好鞋。“现在感觉如何?”
“嗯右脚很舒服,左脚有点紧,奇怪了,我以前买鞋子没遇过这种情况。这双鞋左右脚尺寸不一样吗?”
“是你的左脚肿起来了,才会觉得紧。”
“啊?”是这样吗?是她没察觉自己的脚有点肿起来了?
“等你的左脚消肿,应该就不紧了。现在你脚痛,还是穿拖鞋吧!”
“喔。”她弯下腰要脱鞋。
“我来吧。”
他正要替她脱下鞋子,突然想到很久以前的一件往事。
“于大哥?”他怎么突然呆住了?“你还好吧?”她轻轻推他一下。
他抬眼凝望她。“海岚,你曾说过,我看惯了上面的风景,不了解下面的风景如何,而你一直都是看着下方的风景长大,你已经累了,接下来你想看看上面的风景。那时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现在我想说,跟你在一起,不管是哪一边的风景,我都很喜欢,也会永远珍惜。”说着,他低头,在她小腿上落下一记轻吻。
她咬咬唇,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她必须用尽全身力气才能阻止眼泪掉下来。
“于大哥”她怕穷、她怕爱情、怕婚姻在外人面前,她也许看起来古灵精怪、慧黠精明,路靳臣就说她有趣又聪明。她哪里聪明,她笨得要命,又异常胆小,只有于捷真正了解她,愿意全心呵护她。
而她偏偏既爱他,又笨得拚命逃避他,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搞什么,比白痴更白痴。
但此时此刻,她很想抱着他放声大哭。
“海岚,我希望你开心,不想让你掉眼泪的。”他抱住她,伸手梳着她的头发,安慰她。
“嗯”她拚命压下那涌到嘴边的呜咽,但泪水怎么也忍不住地落下,湿了他的衣服。
自从于捷跟莫海岚讨论上面跟下面的风景之后,她哭了三天。
王八蛋,她不想哭的,哭得喘不过气,眼睛肿得像核桃,可是她的眼泪停不下,无论她怎么忍,它们就是拚命地涌出来。
终于,眼泪终有哭干的一天。再不停,她都要脱水了。
今天情况比较好,她把自己整理妥当,准备出门去。
才打开大门,就看到一堆纸条,她随手捡起一张。是于捷留下的便利贴,每一张都写满了他的关怀和温柔。
她觉得鼻子又开始酸了。可恶
“我现在就去跟你说我爱你,我现在就去跟你说我爱你”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白痴,白白浪费了十几年的时光,但她现在真的爱他爱到只是看到他的字,心头就热了。
原来爱情不是理智可以控制的,真的爱上一个人,心根本不会随着自己的脑袋转。
她要学的不是把爱戒掉,爱戒不掉,她要学的是正确的爱人方式。
“哇!”但是才出大楼,她就被绑架了。
哪一个人这么没眼光,要绑也去绑有钱人嘛!她口袋空空,绑她做什么?
“放开我,你是谁?认错”一看到绑匪,她两颗眼珠差点掉出来。“路总?!”
“我不是告诉过你今天要介绍你跟我父母认识,你怎么还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路靳臣面色不豫。
“我又没答应哇!”路靳臣做什么?突然靠她这么近。
“你哭了?因为要跟我父母见面太紧张、太高兴?”这个人非常自以为是。“算了,也没时间替你打扮了,就跟我父母说你不舒服吧!”他推着她坐进车里,一路绑她到饭店。
她不知道说了几次跟他不来电,他们之间不可能,他只当没听到。
进了饭店,他才语带不耐地说:“海岚,肇星最大的客户兼合伙人,于氏集团的老板突然到台湾,为了招呼他,肇星全体上下都忙疯了,但我还是特地挤出时间找你,若非真心,根本做不到,所以你现在别跟我闹了,我们有事等于氏的老板回美国再说,ok?”
如果她喜欢他,会很高兴他如此重视她,但她对他没意思啊!
“我不是在跟你闹,路总,我真的无心哇!”他又推她。
“到了。”路靳臣带她进入饭店中餐厅的包厢里。“见了我父母记得叫人。”
“我”她没有机会说话,因为餐桌对面那对夫妻先开口了。
路父是个五十几岁的男人,额头有点秃,目光很凌厉,看见她的时候,眉毛挑了下。
莫海岚马上知道对方不喜欢她,但路父的喜恶没有路母明显。路母甚至哼了出来。
“爸、妈,这是海岚。”路靳臣向父母介绍她,同时又推了她一下。
莫海岚很想大喊,别再推我了,但是路靳臣继续推她,并低声催促:“快叫人啊!”莫海岚想大吼,她招谁惹谁了?不过她家教好,从小母亲教她对长辈要有礼貌,所以她还是欠身行礼。
“路先生好,路太太好。”
“叫伯父、伯母。”路靳臣瞪她一眼。
“不必了,这样叫很好。”路母截口道。
路靳臣眼中闪过一抹利芒。他知道已经错过让父母认同莫海岚的机会,但他不会放弃她,他交过很多女朋友,漂亮的、精明的,他跟她们在一起很开心,但莫海岚带给他的是舒服,尤其他工作越累的时候,越想要有莫海岚在身边。他还是第一次尝到这种感觉。
“过来坐吧!跋快吃完饭,我们还有事。”路父说。
路靳臣又推着莫海岚入座。
她差点当场翻脸。干么一直推她,她根本不想吃今天这顿饭。
她坐下来以后,完全没机会开口。
路父不停地说路家高贵的传统,路母则反复解释路家家规,路靳臣则跟父母针锋相对,向他们暗示,他有权选择自己的结婚对象。
莫海岚有一种荒谬的感觉。她又不喜欢路靳臣,为什么要待在这里?成为路家父子、母子争执的重点?
当路父控制不住情绪,拍桌子直接说她没资格进路家大门,路靳臣推开椅子站起来,莫海岚快一步闪开。别闹了,她才不会再给他推她的机会。
“对不起!”顾不得有没有礼貌,她大喊一声,音量压倒场中其他三人的声音。“我要声明一件事,我从来不想嫁进路家。谢谢你们的午餐,再见。”虽然她一口都没吃到,但有人请客总要感谢,然后闪人。
冲出包厢,莫海岚觉得有一股气闷在胸口。她招谁惹谁了啊?莫名其妙弄得一身腥。
但气了一下子又想笑,她当了十年的拜金女,被人骂想钓豪门小开想疯了,哪知道会吸引到自己的老板呢?
话说回来,于捷也是她的老板,莫非她特别有老板缘?
但她只喜欢于捷。恍惚间,她又想起两人的初遇,在那个小鲍园里,他们抢着喝水。
然后他请她帮忙料理三餐,他则帮她补习他们携手走过这么长的时间,算不算是青梅竹马呢?算吧!
“我要去告诉于大哥,我喜欢他。”走在饭店的走廊,莫海岚握着拳头为自己打气。“勇敢一点,加油,说爱不可怕,要爱不敢爱、放弃又做不到才可怕。go-gogo,莫海岚,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