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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划着船穿过一条又一条水巷,谁也不愿轻易打破这宁静,只有水声和月色掺进来,让人以为是天上人间。
戴晓蕾成了京漂族中的一员。
她不愿意回到哈尔滨,而是留在北京一个人漂,芬娜的死对她的打击很重,她说没想到芬娜是这么一个重情重义的女子。
那时她和另一个拉小提琴的女孩子程程同租了一套两室一厅,每人每月负担800元,程程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在那些五星级的酒店大厅演奏。程程也是北漂,来自四川音乐学院,说演奏是好听的,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卖唱,她最终成了瞎子阿炳一样的靠一把胡弦吃饭的人。
戴晓蕾和同屋的程程很快成了好朋友,两个人都是一肚子心事的女子,都属于那种新贫族,有了钱就挥金如土,没有了就吃方便面。
程程最值钱的东西就是手里的乐器,那是她生存的基础也是她最后的精神寄托,她常常在白天蒙头大睡,夜晚降临时她才开始进入自己的角色。那时,戴晓蕾去做了一个调酒师,她说,从前,寡淡久了,现在,想过一种活色生香的生活。所以她们的被子永远是堆在床上的,桌子上的化妆品永远是乱七八糟的,屋里的小物件居然会有骷髅,一进她们的屋子就有浓浓的脂粉气和堕落气,她们听的音乐是原版的英文歌,有猫王和恩雅的,中国的原创音乐她们偶尔也听,只听齐豫和朱哲琴。
她们的生活是颠倒是非的,是黑白不分的,可是她们是无奈的。她们散乱的就像戴晓蕾用过的一支又一支的美宝莲口红,什么色也用不长久,可是,依然是她最爱的牌子。她们偶尔也去三里屯酒吧,程程和那里的人仿佛都认识,她好像和全世界的人都认识,戴晓蕾和她去了很多次,都会喝得不省人事了回来,不过钱是不用掏的,因为程程有本事让世界各国的男人慷慨解囊。戴晓蕾想,程程真不是个简单的女子,在程程喝多了酒之后总是她照顾她的,这时程程总会胡言乱语,说的话中英文都有,叫的人名也是一会迈克一会杰克的。有一段时间戴晓蕾把家里用的杯子都要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她总担心程程会染上艾滋病。有一次她们两个都喝多了,程程和她说起了往事,说自己的初恋,说和多少男人睡过觉,戴晓蕾也说了陈子放,程程听到这就替她惋惜,你真傻了,真还以为有爱情呀,要是我,搞一个处女膜给自己贴上,不过一百块钱啊,你以为那东西多值钱啊。
戴晓蕾说总觉得那是欺骗,而爱情是不能欺骗的。
程程一听又气了,有什么重要?你大脑没什么毛病吧?有钱就能有一切,钱能换来爱情。我们要是有钱何苦住这种地方,我们要是有钱就不用赶着去买打折的衣服了,我们要是有钱就天天去他妈地吃喝玩乐夜夜笙歌,何苦拉曲子让人家听?我们要让她们拉给我们听!程程越说越兴奋,到最后脸都有点变形了,所以我就跟外国人睡觉,就跟他们要钱,外国人出手真大方,也痛快,事后散伙,谁也不欠谁的,有什么不好?戴晓蕾说,那你嫁个外国人不得了?程程说,我受不了他们的狐臭。说完两个人笑倒在沙发上。戴晓蕾想,程程活得多轻松啊,她想,真是猫有猫道,她没有什么权利说程程过得不好,至少她身上的名牌还是她买不起的,至少,她还能不花钱带她到三里屯泡上半宿。
戴晓蕾就是在这种状态下认识的查理。查理是个高高大大的美国人,白色的皮肤配上金黄色的毛发显得生猛生猛的,但是人家有钱,一个人住一套特别好的房。五星级的房间并不是谁都能长期包着的,可是查理就能。他在北京有公司,每年来北京看一两次,这次来他遇上了戴晓蕾。戴晓蕾是在大厅里陪程程拉曲子时注意到的查理,别人听程程拉曲子只是附带着的,是可听可不听的,一边聊天一边若无其事地听着,那曲子仿佛是附庸风雅的,是调节情调的,没有人注意她到底拉得好还是不好,没有人听得出来她的音到底准不准。
然而查理不同。
查理好像很懂,而且在程程拉曲子时,他一直在盯着戴晓蕾看,她也就看着他,面带微笑,似乎是想和查理要表白什么的,她想这外国人能懂她?所以那眼神里是有一种看不起的,可是查理不管。他喜欢她的浅笑,这喜欢是直截了当的,是顺水推舟的,也是顺理成章的。喜欢是先从她古色古香的中国服装开始的,她穿了杭州的丝绸,上面绣了一大朵莲花的,她的头高高地纶起来的,更显得身材的高挑。他看她第一眼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她,确切点说是爱上了她。对查理而言,爱一个女孩子只是刹那间的感觉,不需要天长地久的,天长地久还有什么意思呢,那是要将所有的爱磨掉的。如果两个男女结婚十年还没有分开,也不再是爱了,而一定是情在里面的,爱有欲望,有激情,情是细水长流的,是在柴米油盐中的。查理敢肯定他对这个中国女孩子是爱的,因为有欲望。
程程拉完后,查理就请她们喝了咖啡,确切点说,是请戴晓蕾喝咖啡。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有时就这么简单。戴晓蕾想去卫生间换一件衣服,因为旗袍穿着太包太难受。查理却说,别去,我爱看你穿得这么古典。戴晓蕾奇怪这老外居然也知道古典,他们用半是中文半是英文的语言交流着。查理会一点点的中文,戴晓蕾会一点点的英文,他们的手势加上听不懂、乱猜使他们很快就越说越来劲了。戴晓蕾想,和这种人打交道是多么轻松,那些二十五岁以前的岁月又有什么怀念的价值呢?
他们在交往一周之后上了床。
这些让戴晓蕾自己也很惊诧,她,怎么成了这么随便的女孩子?
但的确是,她上了这个男人的床。
有什么不可以?她想,身体是什么?不过是一个寂寞的出口。
这是她第一次和男人上床,连她自己都疑心这不是第一次,戴晓蕾表现出的主动和激情让查理很满意。查理第二天送给她一条钻石项链,戴晓蕾一点都没有推辞就收下了,她想快乐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为什么以前她要把它搞得千回百转?程程说,戴晓蕾,这就对了,人生就是这个样子的,不要把人生想像的太神圣了,否则倒霉的只是你自己。
在接下来一连串的日子里,戴晓蕾带查理转遍了北京的大街小巷,两个人还去了故宫和长城,像一对恋人,在那些北京的老胡同里,查理和一个孩子一样东跑西窜的,戴晓蕾没想到居然有老外也喜欢北京的胡同,这让她感觉到意外。看着查理又蹦又跳的,戴晓蕾有点心动,可她知道那不是爱,离爱还有十万八千里,那只是对她过去的一点怀念。只是一点怀念。
查理以后又送给她很多东西,衣服、香水、丝袜想不到的他都要送,戴晓蕾没想到他是这样一个细心的男人,就有一种居家过日子之感。和查理好了以后,她很长时间没有再想起陈子放,因为陈子放是放在心里的一个角落,她宁愿他自生自灭算了。
查理喜欢她穿旗袍,喜欢看她穿着旗袍像张曼玉一样在屋里走。查理说,花样年华中的张曼玉是最性感的,于是他就要她穿着旗袍在屋子里走。那天也是这样,她其实是不爱穿旗袍的,因为太紧所以浑身好像是伸不开的,虽然看上去曲线是美的,可是这美丽是要她付出代价的。
她要穿丝绸睡衣,查理不让。她就有点生气,查理说,你要什么我都会满足你,哪怕是天上的月亮,但你必须给我穿旗袍,因为我喜欢。
戴晓蕾说,可是,我不喜欢。
那不行,查理说,我喜欢你就必须喜欢。戴晓蕾哼了一声,查理说,我可以给你摘月亮的,戴晓蕾说,我要月亮有什么用,我要摸ney。查理愣了一下,说,好,就下床从包里拿来了一大堆美元放在床上,说,穿完给你。戴晓蕾笑了笑就开始一套一套穿旗袍,她想她真成了*****的了。完了她拿了钱就走了。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查理没有再找过她,她也没有找过他,她再去那个酒店,有人说,查理回国了。她想,这个人跟她有过关系吗?越想越模糊,到最后,连查理的面貌都想不起来了,但是查理留下的钱还在,绿绿的一大堆票子,看了既踏实又恶心。
后来程程走了,她嫁给了一个荷兰人。戴晓蕾不知道荷兰在哪里,在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程程能够感到活得自在幸福就好,戴晓蕾想,程程大概真的不用拉小提琴了,可是她知道,小提琴会是程程的痛和想,是她的命。
芬娜死后戴晓蕾决定一个人出去一趟。
她好像已经失了人生的目标,不知道哪里是出口。
目标定在了江南水乡同里。周庄她已经去过,那里的媚俗让她大吃了一惊,在很早以前去的时候周庄是她的一个世外桃源,可是她第二次去的时候觉得周庄就像一个大集市,甚至三毛茶楼都是媚俗的,所以,她这次放弃了周庄。
戴晓蕾是那种特别适合一个人旅游的女人。其实旅游是一份心境,和自然的肌肤之亲,有了外人就不那么自然了,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一个旅行包带一个照相机去到处走走逛逛了,有时全无目的,可是旅游的趣味全在那种有意无意之间,如果喜欢就多住上几天,不喜欢就再去另外的地方。戴晓蕾最怕的就是和旅行社一起去的那种旅行,一大帮人像去赶集一样,到了哪里都是疯狂地拍照,景点根本顾不上看,如果时间富裕他们在树上或亭子的木头上写上谁谁到此一游,好像自己有多重要,好像全世界人们都该认识他似的。
戴晓蕾就是旅游中的另类。她太喜欢一个人那种孤独的意境了,有时候虽然有点矫情,可是毕竟是自己喜欢的,在旅途中戴上耳机,管他什么人到处嚷嚷,那都是另外的世界。但是孟家伟却是一个例外。
他们是在火车上认识的,他们坐在一起。男孩儿说,我好像在哪里看过你。
戴晓蕾觉得这很俗套,她没有理他。
家伟说,你总得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戴晓蕾。她说,我叫戴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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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划着船穿过一条又一条水巷,谁也不愿轻易打破这宁静,只有水声和月色掺进来,让人以为是天上人间。
戴晓蕾成了京漂族中的一员。
她不愿意回到哈尔滨,而是留在北京一个人漂,芬娜的死对她的打击很重,她说没想到芬娜是这么一个重情重义的女子。
那时她和另一个拉小提琴的女孩子程程同租了一套两室一厅,每人每月负担800元,程程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在那些五星级的酒店大厅演奏。程程也是北漂,来自四川音乐学院,说演奏是好听的,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卖唱,她最终成了瞎子阿炳一样的靠一把胡弦吃饭的人。
戴晓蕾和同屋的程程很快成了好朋友,两个人都是一肚子心事的女子,都属于那种新贫族,有了钱就挥金如土,没有了就吃方便面。
程程最值钱的东西就是手里的乐器,那是她生存的基础也是她最后的精神寄托,她常常在白天蒙头大睡,夜晚降临时她才开始进入自己的角色。那时,戴晓蕾去做了一个调酒师,她说,从前,寡淡久了,现在,想过一种活色生香的生活。所以她们的被子永远是堆在床上的,桌子上的化妆品永远是乱七八糟的,屋里的小物件居然会有骷髅,一进她们的屋子就有浓浓的脂粉气和堕落气,她们听的音乐是原版的英文歌,有猫王和恩雅的,中国的原创音乐她们偶尔也听,只听齐豫和朱哲琴。
她们的生活是颠倒是非的,是黑白不分的,可是她们是无奈的。她们散乱的就像戴晓蕾用过的一支又一支的美宝莲口红,什么色也用不长久,可是,依然是她最爱的牌子。她们偶尔也去三里屯酒吧,程程和那里的人仿佛都认识,她好像和全世界的人都认识,戴晓蕾和她去了很多次,都会喝得不省人事了回来,不过钱是不用掏的,因为程程有本事让世界各国的男人慷慨解囊。戴晓蕾想,程程真不是个简单的女子,在程程喝多了酒之后总是她照顾她的,这时程程总会胡言乱语,说的话中英文都有,叫的人名也是一会迈克一会杰克的。有一段时间戴晓蕾把家里用的杯子都要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她总担心程程会染上艾滋病。有一次她们两个都喝多了,程程和她说起了往事,说自己的初恋,说和多少男人睡过觉,戴晓蕾也说了陈子放,程程听到这就替她惋惜,你真傻了,真还以为有爱情呀,要是我,搞一个处女膜给自己贴上,不过一百块钱啊,你以为那东西多值钱啊。
戴晓蕾说总觉得那是欺骗,而爱情是不能欺骗的。
程程一听又气了,有什么重要?你大脑没什么毛病吧?有钱就能有一切,钱能换来爱情。我们要是有钱何苦住这种地方,我们要是有钱就不用赶着去买打折的衣服了,我们要是有钱就天天去他妈地吃喝玩乐夜夜笙歌,何苦拉曲子让人家听?我们要让她们拉给我们听!程程越说越兴奋,到最后脸都有点变形了,所以我就跟外国人睡觉,就跟他们要钱,外国人出手真大方,也痛快,事后散伙,谁也不欠谁的,有什么不好?戴晓蕾说,那你嫁个外国人不得了?程程说,我受不了他们的狐臭。说完两个人笑倒在沙发上。戴晓蕾想,程程活得多轻松啊,她想,真是猫有猫道,她没有什么权利说程程过得不好,至少她身上的名牌还是她买不起的,至少,她还能不花钱带她到三里屯泡上半宿。
戴晓蕾就是在这种状态下认识的查理。查理是个高高大大的美国人,白色的皮肤配上金黄色的毛发显得生猛生猛的,但是人家有钱,一个人住一套特别好的房。五星级的房间并不是谁都能长期包着的,可是查理就能。他在北京有公司,每年来北京看一两次,这次来他遇上了戴晓蕾。戴晓蕾是在大厅里陪程程拉曲子时注意到的查理,别人听程程拉曲子只是附带着的,是可听可不听的,一边聊天一边若无其事地听着,那曲子仿佛是附庸风雅的,是调节情调的,没有人注意她到底拉得好还是不好,没有人听得出来她的音到底准不准。
然而查理不同。
查理好像很懂,而且在程程拉曲子时,他一直在盯着戴晓蕾看,她也就看着他,面带微笑,似乎是想和查理要表白什么的,她想这外国人能懂她?所以那眼神里是有一种看不起的,可是查理不管。他喜欢她的浅笑,这喜欢是直截了当的,是顺水推舟的,也是顺理成章的。喜欢是先从她古色古香的中国服装开始的,她穿了杭州的丝绸,上面绣了一大朵莲花的,她的头高高地纶起来的,更显得身材的高挑。他看她第一眼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她,确切点说是爱上了她。对查理而言,爱一个女孩子只是刹那间的感觉,不需要天长地久的,天长地久还有什么意思呢,那是要将所有的爱磨掉的。如果两个男女结婚十年还没有分开,也不再是爱了,而一定是情在里面的,爱有欲望,有激情,情是细水长流的,是在柴米油盐中的。查理敢肯定他对这个中国女孩子是爱的,因为有欲望。
程程拉完后,查理就请她们喝了咖啡,确切点说,是请戴晓蕾喝咖啡。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有时就这么简单。戴晓蕾想去卫生间换一件衣服,因为旗袍穿着太包太难受。查理却说,别去,我爱看你穿得这么古典。戴晓蕾奇怪这老外居然也知道古典,他们用半是中文半是英文的语言交流着。查理会一点点的中文,戴晓蕾会一点点的英文,他们的手势加上听不懂、乱猜使他们很快就越说越来劲了。戴晓蕾想,和这种人打交道是多么轻松,那些二十五岁以前的岁月又有什么怀念的价值呢?
他们在交往一周之后上了床。
这些让戴晓蕾自己也很惊诧,她,怎么成了这么随便的女孩子?
但的确是,她上了这个男人的床。
有什么不可以?她想,身体是什么?不过是一个寂寞的出口。
这是她第一次和男人上床,连她自己都疑心这不是第一次,戴晓蕾表现出的主动和激情让查理很满意。查理第二天送给她一条钻石项链,戴晓蕾一点都没有推辞就收下了,她想快乐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为什么以前她要把它搞得千回百转?程程说,戴晓蕾,这就对了,人生就是这个样子的,不要把人生想像的太神圣了,否则倒霉的只是你自己。
在接下来一连串的日子里,戴晓蕾带查理转遍了北京的大街小巷,两个人还去了故宫和长城,像一对恋人,在那些北京的老胡同里,查理和一个孩子一样东跑西窜的,戴晓蕾没想到居然有老外也喜欢北京的胡同,这让她感觉到意外。看着查理又蹦又跳的,戴晓蕾有点心动,可她知道那不是爱,离爱还有十万八千里,那只是对她过去的一点怀念。只是一点怀念。
查理以后又送给她很多东西,衣服、香水、丝袜想不到的他都要送,戴晓蕾没想到他是这样一个细心的男人,就有一种居家过日子之感。和查理好了以后,她很长时间没有再想起陈子放,因为陈子放是放在心里的一个角落,她宁愿他自生自灭算了。
查理喜欢她穿旗袍,喜欢看她穿着旗袍像张曼玉一样在屋里走。查理说,花样年华中的张曼玉是最性感的,于是他就要她穿着旗袍在屋子里走。那天也是这样,她其实是不爱穿旗袍的,因为太紧所以浑身好像是伸不开的,虽然看上去曲线是美的,可是这美丽是要她付出代价的。
她要穿丝绸睡衣,查理不让。她就有点生气,查理说,你要什么我都会满足你,哪怕是天上的月亮,但你必须给我穿旗袍,因为我喜欢。
戴晓蕾说,可是,我不喜欢。
那不行,查理说,我喜欢你就必须喜欢。戴晓蕾哼了一声,查理说,我可以给你摘月亮的,戴晓蕾说,我要月亮有什么用,我要摸ney。查理愣了一下,说,好,就下床从包里拿来了一大堆美元放在床上,说,穿完给你。戴晓蕾笑了笑就开始一套一套穿旗袍,她想她真成了*****的了。完了她拿了钱就走了。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查理没有再找过她,她也没有找过他,她再去那个酒店,有人说,查理回国了。她想,这个人跟她有过关系吗?越想越模糊,到最后,连查理的面貌都想不起来了,但是查理留下的钱还在,绿绿的一大堆票子,看了既踏实又恶心。
后来程程走了,她嫁给了一个荷兰人。戴晓蕾不知道荷兰在哪里,在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程程能够感到活得自在幸福就好,戴晓蕾想,程程大概真的不用拉小提琴了,可是她知道,小提琴会是程程的痛和想,是她的命。
芬娜死后戴晓蕾决定一个人出去一趟。
她好像已经失了人生的目标,不知道哪里是出口。
目标定在了江南水乡同里。周庄她已经去过,那里的媚俗让她大吃了一惊,在很早以前去的时候周庄是她的一个世外桃源,可是她第二次去的时候觉得周庄就像一个大集市,甚至三毛茶楼都是媚俗的,所以,她这次放弃了周庄。
戴晓蕾是那种特别适合一个人旅游的女人。其实旅游是一份心境,和自然的肌肤之亲,有了外人就不那么自然了,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一个旅行包带一个照相机去到处走走逛逛了,有时全无目的,可是旅游的趣味全在那种有意无意之间,如果喜欢就多住上几天,不喜欢就再去另外的地方。戴晓蕾最怕的就是和旅行社一起去的那种旅行,一大帮人像去赶集一样,到了哪里都是疯狂地拍照,景点根本顾不上看,如果时间富裕他们在树上或亭子的木头上写上谁谁到此一游,好像自己有多重要,好像全世界人们都该认识他似的。
戴晓蕾就是旅游中的另类。她太喜欢一个人那种孤独的意境了,有时候虽然有点矫情,可是毕竟是自己喜欢的,在旅途中戴上耳机,管他什么人到处嚷嚷,那都是另外的世界。但是孟家伟却是一个例外。
他们是在火车上认识的,他们坐在一起。男孩儿说,我好像在哪里看过你。
戴晓蕾觉得这很俗套,她没有理他。
家伟说,你总得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戴晓蕾。她说,我叫戴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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