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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尼姆翻阅着笔记说“我们出乎意料地准确。让我提醒大家一下我们究竟有多么准确。”
他停下来呷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水,这是奥斯卡奥布赖恩几分钟以前为他斟的。
这是星期天的下午。应法律总顾问的邀请“智囊团”人员在他家聚会,懒散地伸着四肢坐在一间简易而舒适的花园房子里。其他三位在接到尼姆的建议时,都表示愿意合作,特别当听说这是约埃里克汉弗莱的意思,他们更是如此了。
奥布赖恩的这幢房子,坐落在海岸线上面的高处,俯临一片海滩,面前展现出一派瑰丽的海滨风光。此刻,海面上白帆星罗棋布,船上那些周末的游客,在一股强劲的西风掀起的一阵白帽浪尖上不停地划着,时而穿风而驶,时而顺流直下,奇迹般地避免相互碰撞。
同前几次聚会时一样,有一架磁带录音机在旁边录音。
“根据当时能够得到的情报,”尼姆接着说“充其量不过是粗枝大叶的情报,我们提出了一个假设;一个男人——‘x’——是‘自由之友’的头目和智囊,他具有强烈的男性气质,并很爱虚荣,同时他有一位知己女友同他紧密合作。我们还认为‘x’亲自杀害了米尔菲尔德的两名警卫,并且那个女人当时也在场。此外,我们还推断那个女人可能是个祸根,并且造成‘x’的毁灭。”
“其中有些事情我已忘了,”特丽萨范伯伦插进来说。“老天爷作证,我们击中了目标!”
这位公众关系部长,看上去还是在家度周末的那副懒散样子。圆滚滚的身上套了件压皱了的绿色长袍。她的头发同往常一样,乱蓬蓬的,可能是因为每当她思考问题的时候,总是用手指拢头发的缘故。她光着脚,破旧的凉鞋丢在椅子旁边。
“是的,”尼姆承认“我知道。我要向你们诸位承认,我们没有坚持下来,这是我的过错。我想我失去了信心,然而我错了。”尼姆决定对耶尔法官先生的影响只字不提,因为他不过是发表了一种意见而已。
尼姆继续说:“既然我们知道了‘x’的身分,而且知道许多关于他的情况。也许我们可以借助同样的思想方法来追寻他的下落。”
尼姆停了下来,意识到那三双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然后补充说:“也许无济于事。不过董事长认为我们应该试一试。”
奥斯卡奥布赖恩咕哝了一声,取下了那支他一直在抽着的夹在厚嘴唇中间的雪茄。空气里弥漫着烟味,尼姆深感厌恶,但这是奥布赖恩的家,表示反对似乎不近情理。
“我愿意试它一试,”律师说“我们从哪里入手呢?”他穿了条灰色的旧裤子,皮带松松地系在他那凸起的肚子下面,身上穿件肥大的毛线衫,光脚上套了双平底便鞋。
“我准备了一份备忘录,”尼姆说。他打开公文皮包,从中抽出几份散发给大家。备忘录扼要地归纳了自全国电力协会年会以来发表过的有关“自由之友”和乔戈斯阿香博的全部资料,其中大部分材料摘自南希莫利诺的报道。
尼姆等大家读完后问道:“还有你们知道的而备忘录里没有的材料要补充进去的吗?”
“我可能有那么一两条,”哈里伦敦自告奋勇地说。
今天,财产保卫部长见到尼姆时很冷淡,兴许他还记得两天前他们俩那番激烈的争辩。但是,在讲话时,他的语调是正常的。“我有朋友在司法部门。尼姆知道的,他们有时告诉我一些事儿。”
同别人相反——其中包括穿着也很随便的尼姆——伦敦的衣着可谓无懈可击,他穿了条烫得笔挺的哔叽长裤,一件浆洗服贴的有四只口袋的棉质长衬衫,还穿了双和服装相配的短袜,皮鞋闪闪发亮。
“报纸提到阿香博记过日记,”伦敦说。“而且这本日记在他的文件堆里找到了。这一点已写上了。”他用指甲轻轻地弹了弹尼姆的备忘录。“这里没写进去的就是迄今为止尚未透露的日记内容。这是因为地方检察官希望在审判阿香博时用它作证据。”
范伯伦问:“你见过那本日记吗?”
“没有。不过我看过一份静电印刷的复制件。”
尼姆暗暗思忖着,哈里伦敦又跟平日一样,说起话来慢条斯理的,俨然是个老学究。
奥布赖恩不耐烦地问道:“好了,那鬼东西里有些什么玩意?”
“我不记得。”
大家显然感到失望,接着伦敦补充说:“至少,不全部记得”又勾起了大家的兴趣。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不过,从那个小子写的东西里,你可以看出两件事情。第一,他完全象我们大家估计的那样爱虚荣,那样狂妄,也许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你看了那里面的混账话,你马上就可以得到这样的印象——他有着一种你可以称之为写作的冲动。”
“成千上万的其他人都有这种冲动,”范伯伦说。“就这些吗?”
“对啦。”
伦敦似乎泄气了,于是,尼姆立即插嘴说:“特斯,别小看那种情报。每一个细节都有用处。”
“跟我们说说,哈里,”奥斯卡奥布赖恩说“那本日记里的笔迹,你还有印象吗?”
“哪一方面?”
“嗯,那笔迹有特色吗?”
财产保卫部长思索了一下。“我可以说,有的。”
“我的意思是,”法律总顾问说“如果你从日记的笔迹取个样,然后从另一个地方又取来一个,把两个笔迹进行对比,是否很容易地就可以看出来它们是同一个人写的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啦,”伦敦说。“毫无问题。非常容易。”
“嗯。”奥布赖恩抚摩着下巴,不知不觉地陷入了沉思。他对其他三个人打了个手势。“继续谈下去,我的想法不成熟,还没考虑好哩。”
“好的,”尼姆说。“我们接着谈谈北堡,那辆‘防火服务公司’的卡车就是在那儿发现的。”
“水箱还是热的哩,”范伯伦提醒大家说。“有人看到他步行离开那儿的。这么说,他不大可能跑远罗!”
“可能不远,”哈里伦敦说。“不过,整个北堡地区人口稠密。警察象篦头发似的搜遍整个地区,还是一无所获。如果有人想在这个城市找个隐藏的地方,那儿倒是块好地方。”
“从我听到的和读到的情况来看,”尼姆补充说“我们有理由推测阿香博预先就准备好了第二个隐藏处,而且现在他就藏在那儿。我们知道,他并不缺钱花,所以他完全可以提前作好一切准备。”
“用个假名字。这是毫无疑问的,”范伯伦说。“他买卡车时就是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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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尼姆翻阅着笔记说“我们出乎意料地准确。让我提醒大家一下我们究竟有多么准确。”
他停下来呷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水,这是奥斯卡奥布赖恩几分钟以前为他斟的。
这是星期天的下午。应法律总顾问的邀请“智囊团”人员在他家聚会,懒散地伸着四肢坐在一间简易而舒适的花园房子里。其他三位在接到尼姆的建议时,都表示愿意合作,特别当听说这是约埃里克汉弗莱的意思,他们更是如此了。
奥布赖恩的这幢房子,坐落在海岸线上面的高处,俯临一片海滩,面前展现出一派瑰丽的海滨风光。此刻,海面上白帆星罗棋布,船上那些周末的游客,在一股强劲的西风掀起的一阵白帽浪尖上不停地划着,时而穿风而驶,时而顺流直下,奇迹般地避免相互碰撞。
同前几次聚会时一样,有一架磁带录音机在旁边录音。
“根据当时能够得到的情报,”尼姆接着说“充其量不过是粗枝大叶的情报,我们提出了一个假设;一个男人——‘x’——是‘自由之友’的头目和智囊,他具有强烈的男性气质,并很爱虚荣,同时他有一位知己女友同他紧密合作。我们还认为‘x’亲自杀害了米尔菲尔德的两名警卫,并且那个女人当时也在场。此外,我们还推断那个女人可能是个祸根,并且造成‘x’的毁灭。”
“其中有些事情我已忘了,”特丽萨范伯伦插进来说。“老天爷作证,我们击中了目标!”
这位公众关系部长,看上去还是在家度周末的那副懒散样子。圆滚滚的身上套了件压皱了的绿色长袍。她的头发同往常一样,乱蓬蓬的,可能是因为每当她思考问题的时候,总是用手指拢头发的缘故。她光着脚,破旧的凉鞋丢在椅子旁边。
“是的,”尼姆承认“我知道。我要向你们诸位承认,我们没有坚持下来,这是我的过错。我想我失去了信心,然而我错了。”尼姆决定对耶尔法官先生的影响只字不提,因为他不过是发表了一种意见而已。
尼姆继续说:“既然我们知道了‘x’的身分,而且知道许多关于他的情况。也许我们可以借助同样的思想方法来追寻他的下落。”
尼姆停了下来,意识到那三双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然后补充说:“也许无济于事。不过董事长认为我们应该试一试。”
奥斯卡奥布赖恩咕哝了一声,取下了那支他一直在抽着的夹在厚嘴唇中间的雪茄。空气里弥漫着烟味,尼姆深感厌恶,但这是奥布赖恩的家,表示反对似乎不近情理。
“我愿意试它一试,”律师说“我们从哪里入手呢?”他穿了条灰色的旧裤子,皮带松松地系在他那凸起的肚子下面,身上穿件肥大的毛线衫,光脚上套了双平底便鞋。
“我准备了一份备忘录,”尼姆说。他打开公文皮包,从中抽出几份散发给大家。备忘录扼要地归纳了自全国电力协会年会以来发表过的有关“自由之友”和乔戈斯阿香博的全部资料,其中大部分材料摘自南希莫利诺的报道。
尼姆等大家读完后问道:“还有你们知道的而备忘录里没有的材料要补充进去的吗?”
“我可能有那么一两条,”哈里伦敦自告奋勇地说。
今天,财产保卫部长见到尼姆时很冷淡,兴许他还记得两天前他们俩那番激烈的争辩。但是,在讲话时,他的语调是正常的。“我有朋友在司法部门。尼姆知道的,他们有时告诉我一些事儿。”
同别人相反——其中包括穿着也很随便的尼姆——伦敦的衣着可谓无懈可击,他穿了条烫得笔挺的哔叽长裤,一件浆洗服贴的有四只口袋的棉质长衬衫,还穿了双和服装相配的短袜,皮鞋闪闪发亮。
“报纸提到阿香博记过日记,”伦敦说。“而且这本日记在他的文件堆里找到了。这一点已写上了。”他用指甲轻轻地弹了弹尼姆的备忘录。“这里没写进去的就是迄今为止尚未透露的日记内容。这是因为地方检察官希望在审判阿香博时用它作证据。”
范伯伦问:“你见过那本日记吗?”
“没有。不过我看过一份静电印刷的复制件。”
尼姆暗暗思忖着,哈里伦敦又跟平日一样,说起话来慢条斯理的,俨然是个老学究。
奥布赖恩不耐烦地问道:“好了,那鬼东西里有些什么玩意?”
“我不记得。”
大家显然感到失望,接着伦敦补充说:“至少,不全部记得”又勾起了大家的兴趣。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不过,从那个小子写的东西里,你可以看出两件事情。第一,他完全象我们大家估计的那样爱虚荣,那样狂妄,也许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你看了那里面的混账话,你马上就可以得到这样的印象——他有着一种你可以称之为写作的冲动。”
“成千上万的其他人都有这种冲动,”范伯伦说。“就这些吗?”
“对啦。”
伦敦似乎泄气了,于是,尼姆立即插嘴说:“特斯,别小看那种情报。每一个细节都有用处。”
“跟我们说说,哈里,”奥斯卡奥布赖恩说“那本日记里的笔迹,你还有印象吗?”
“哪一方面?”
“嗯,那笔迹有特色吗?”
财产保卫部长思索了一下。“我可以说,有的。”
“我的意思是,”法律总顾问说“如果你从日记的笔迹取个样,然后从另一个地方又取来一个,把两个笔迹进行对比,是否很容易地就可以看出来它们是同一个人写的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啦,”伦敦说。“毫无问题。非常容易。”
“嗯。”奥布赖恩抚摩着下巴,不知不觉地陷入了沉思。他对其他三个人打了个手势。“继续谈下去,我的想法不成熟,还没考虑好哩。”
“好的,”尼姆说。“我们接着谈谈北堡,那辆‘防火服务公司’的卡车就是在那儿发现的。”
“水箱还是热的哩,”范伯伦提醒大家说。“有人看到他步行离开那儿的。这么说,他不大可能跑远罗!”
“可能不远,”哈里伦敦说。“不过,整个北堡地区人口稠密。警察象篦头发似的搜遍整个地区,还是一无所获。如果有人想在这个城市找个隐藏的地方,那儿倒是块好地方。”
“从我听到的和读到的情况来看,”尼姆补充说“我们有理由推测阿香博预先就准备好了第二个隐藏处,而且现在他就藏在那儿。我们知道,他并不缺钱花,所以他完全可以提前作好一切准备。”
“用个假名字。这是毫无疑问的,”范伯伦说。“他买卡车时就是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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