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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魂魄的重量是分三六九等的而我不知道,满怀心事的我,究竟重量几何?
借宿
由佳
1
我叫阿满,正值风华正茂,一直认为和死亡离得很遥远。
前两天我失恋,肝肠寸断,但仍未想到自杀之类的。我不能让我的人生终结在失败两个字上,决不允许。
但事情往往有偏差。
是在那个十字路口,为什么一定要是那个路口。我曾经常常送他到那儿,然后转身蹦蹦跳跳离开,他总是从身后嘱咐我要小心。呵,要小心,我是小心的,虽然现在已没有他的叮咛。我走得着实稳当,因为已然没有心情蹦跳,但还是一去不回。
我们总是容易在熟悉的地方失策,每天途经的路口、每天在一起的人,都是这样。
生死关头,我仍然念及爱情,看来即便作鬼,我也注定是一个痴情的女鬼。
我不知道那辆车是如何撞过来的,只觉得我身体的每块骨头都碎了,有喀喀的响声。这还不算,在我落地的瞬间,又有一辆车从我身上碾过去,于是我的五脏六腑也碎了,这回我甚至没听到任何声响。
我知道回天已无术。
我的身体刹那间只剩下几两重,不,弄错了,那只是我的魂魄而已。传说中,魂魄的重量也是分三六九等的,那是和生前对人世间的贡献有关。而我不知道,满怀心事的我,重量几何。
站在人群当中,我倒只是象一个看热闹的人。看来,忽然而来的死亡对我的打击并不大,或是我根本还没有回过味来。
周围的人渐渐多起来,表情各异。惊恐、惋惜、甚至还有恶心。
我知道我死得很难看,象个肉饼。
想想我今生并没有做过什么缺德事,或是还未来得及做,但怎会如此下场,想必是前世已欠下。
我想我是要出名了。明天的报纸就会有报道,风华正茂一女子横尸街头,提醒广大市民过马路要小心。呵,死了死了,还是个负面典型。
2
做鬼就是有个好处,可以到处乱飘。以前我一直认为这是耸人听闻,没想到是真的。
我现在最想飘去哪里,不说你也会猜到。传说人死时,只有了却心愿,才能瞑目轮回。我也不例外。
活着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缩小,藏入他的口袋,时时刻刻和他在一起。没想到现在能做到了,却已是人鬼殊途。
真是难以两全。
还好,他自己睡在那里,身边没有其他的女人,要不然我的五脏六腑会再碎一次。作了鬼也无法释然。
他依然是婴儿的睡姿,甚至还流口水,象个孩子。
一切清晰如昨,却又恍若隔世。
本来就已是隔世。
我蹑手蹑脚走到床边,惟恐吵醒了他。看来我还没习惯作鬼魂,否则哪用得着如此小心翼翼。
躺到他的身边去,伸出手从背后环住他,脸贴着他的背。这是他和我曾经最喜欢的睡姿。想想上一次这样已是半年前。
只一晃,半年光阴已流逝;只一晃,竟然生死已相隔。
我哭了。刚才看着那些人,七手八脚地把我的身体抬到救护车上的时候我都没哭,但现在却哭湿了枕头。
记得以前看过的一部鬼片中说,人的眼泪代表希望,鬼的眼泪代表重生,而我的眼泪却无法让自己重生。
我选择在日出之前离开,并不是我害怕阳光,如果能够和他在一起多一秒,我情愿被阳光照散魂魄。我只是害怕,他醒来时,视我于不见,相传人是能看到他还爱着的那个人的魂魄的。我没有勇气看到结果,我想我不仅是个痴情的女鬼,还是个胆小的痴情女鬼。
因为痴情,所以胆小。
3
在熙攘的街上飘阿飘,东方还未露出一抹鱼肚白,环卫工人就已在扫街,真是辛苦。做人都是辛苦的吧,以前厌恶的东西现在看来都是那么亲切和温暖,包括路边的尘土。
不知道那边有没有沙尘暴。
想起刚才从他那里出来时,看到的满地脏衣服,看来另外一个她并没有把他照顾的很好。我的心忽然很疼很疼,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她,而是担心他要是过的不好怎么办。虽然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他已斩钉截铁地说过,那已与我无关,当时我也恨得咬牙切齿。但现在我只希望他能过得好好的,不管身边那个女人是谁。
鬼真的比人高尚伟大,因为不用再斤斤计较。
黑白大哥前来索魂,我挣扎着反抗。平地就起了一阵风,刮起的尘土迷了早行人的眼睛,落下泪的却是我。
两位大哥被我的举动吓了一大跳,还未见过如此大的气息,而且还不是怨气。他们说,你干什么,你昨晚不是已见过他,心愿也应该了了。原来他们都知道,可他们肯定不知道,就在刚才我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甚至自己也被那个决定吓了一大跳,但那不能妨碍我的决心。
我说,我要五年的时间。
他们俩楞了,可能是很少看到有鬼魂在索魂铁链的面前,还煞有介事地讨价还价,甚至一上来就狮子大张口。
我把我刚才的决定和他们说了,他们先是一怔,然后马上恢复了镇静。说,这事我们做不了主,我们只是负责把你带回去,你自己去跟阎王大人说,看他的决定。我说好,然后很乖的套上铁链。但就在他们转身的一刹那,我看见两位大哥的眼眶红红的,原来鬼也是容易感动的。而我不是想感动谁,我只是想让我爱的人幸福。
一路上,他俩都在喋喋不休。说,你这是何苦,一会儿见了孟大妈,喝了那碗汤,就什么也不会记得了,干干净净转世做人,多好。何必自讨苦吃。我知道他们这是为我好,但我可能就是有些自虐的倾向,做人时是这样,做了鬼也一时改正不了。可他啊,是否知道,我这一切都是为他,好象几辈子欠了他的,都要这世来还,死的难看外加不好好投胎。
见到了阎王,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端坐在那儿,好似法官。哦,我差点忘记了他原本就应该是一个法官,他姓包。
我把我的请求说了,他的表情和刚才黑白两位大哥的差不多,只不过恢复的比他俩还要快一点。但就是再快,我依然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那种叫作感动的东西。我就知道了,有戏。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可以。还没等我展开欢颜,他马上又说,我可以给你五年的时间完成你的心愿,但代价就是,来生的来生,总之,永生再不能为人。
姜还是老的辣,他知道这个代价有多巨大,他想让我自己知难而退。的确,他的这句话比刚才两位大哥一路上的唠叨来得都震撼。
可我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回他张大的嘴巴维持了很久,如果阴间也是用分秒来计算时间的话,那么足足有1分钟那么久。
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听到背后传来一阵叹息,然后听见阎王大哥的自言自语。他说,多痴情的女鬼,和小倩差不多。我知道他是怀念小倩的,怀念那时人们的感情纯粹。他或许会觉得,在现今物欲横流纷扰的乱世,我这样的女鬼比起小倩来更加弥足珍贵。
但我并非想自彰其能,我只是想让我爱的人幸福。
4
我忘记了说我刚才的决定。
如果你们认为我是要求延长五年的阳寿,借以偷欢。那么你错了,我只是想保留我五年的魂魄,附身于现在他身边的女子身上,为他洗衣整装,作他坚强的后盾,重新爱他一回。
我曾经计较太多,满心爱情得失,眼里容不下一粒沙。而现在我只想把这一切全抛掉,重头来过,再好好地爱他一回。
如果还来得及的话。
不是因为我的躯体已破碎不堪,更不是我已嫌弃了曾经的自己。而是我和他之间的结太顽固了,就象faye在歌中唱的那样:我们已失去了重新认识的机会。
原来,收复失地比开拓疆土来得更加困难。
所以,我只能选择另外一个女子的身体从头再来。
也许你会说我自私,那个女子很冤枉。那又如何,谁让她没把他照顾得很好,让我不甘心忘记今世去投胎。
必须想一个办法,让我的魂魄和她的身体完美的结合,不能硬闯进去,强行夺舍会造成魂与魂的冲突,那样她很容易疯掉。我必须想办法寄于她身上的一个物件里。这是刚才从冥府出来时黑白大哥告诉我的,而且他们还给了我抵御阳光的药水。他们说,我们可不希望你在心愿未完成时,便被阳光照散魂魄。真是两个好人。
绞尽脑汁,终生一计。
我托梦给我和他共同的好友,叮嘱她将我手上戴的一个银指环取下交给他。切记。
我还是不放心,所以飘去火葬场观瞧。
气氛悲戚,我看到我年迈的父母,哭昏在我的遗体旁,而我却无能为力,心象被锥子刺般的疼痛。
然后我看到了他,手里拿着曾经和我贴身相随三年之久的那个指环。和他在一起时,我一直以取不下来为由,不给他细瞧。因为那内侧刻有我和他的姓氏,只怕他笑我情痴。
但他还是知道了,只是已是在我死后。
我看到他的嘴唇微微一颤,眼眶就红了。
我的泪早就滂沱了,惹得身边的人都说,看啊,太阳雨,连老天都为阿满惋惜。是啊,老天都为我惋惜。谁会想到我会勇敢到来参加自己的葬礼。
接着,我看到我的躯体被推进了熔炉。
刹那间,灰飞烟灭。
再见了,阿满。
5
我钻进指环里,他把指环放进口袋里,真温暖。
以前在他口袋中的是我的手,现在只不过换作我手上的指环,没什么不一样。
我看到了那个女子,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虽然我不希望这样,但这是我唯一的契机。
他去冲凉,上衣放在床边,女子鬼使神差的一碰,指环就滚落在... -->>
传说中,魂魄的重量是分三六九等的而我不知道,满怀心事的我,究竟重量几何?
借宿
由佳
1
我叫阿满,正值风华正茂,一直认为和死亡离得很遥远。
前两天我失恋,肝肠寸断,但仍未想到自杀之类的。我不能让我的人生终结在失败两个字上,决不允许。
但事情往往有偏差。
是在那个十字路口,为什么一定要是那个路口。我曾经常常送他到那儿,然后转身蹦蹦跳跳离开,他总是从身后嘱咐我要小心。呵,要小心,我是小心的,虽然现在已没有他的叮咛。我走得着实稳当,因为已然没有心情蹦跳,但还是一去不回。
我们总是容易在熟悉的地方失策,每天途经的路口、每天在一起的人,都是这样。
生死关头,我仍然念及爱情,看来即便作鬼,我也注定是一个痴情的女鬼。
我不知道那辆车是如何撞过来的,只觉得我身体的每块骨头都碎了,有喀喀的响声。这还不算,在我落地的瞬间,又有一辆车从我身上碾过去,于是我的五脏六腑也碎了,这回我甚至没听到任何声响。
我知道回天已无术。
我的身体刹那间只剩下几两重,不,弄错了,那只是我的魂魄而已。传说中,魂魄的重量也是分三六九等的,那是和生前对人世间的贡献有关。而我不知道,满怀心事的我,重量几何。
站在人群当中,我倒只是象一个看热闹的人。看来,忽然而来的死亡对我的打击并不大,或是我根本还没有回过味来。
周围的人渐渐多起来,表情各异。惊恐、惋惜、甚至还有恶心。
我知道我死得很难看,象个肉饼。
想想我今生并没有做过什么缺德事,或是还未来得及做,但怎会如此下场,想必是前世已欠下。
我想我是要出名了。明天的报纸就会有报道,风华正茂一女子横尸街头,提醒广大市民过马路要小心。呵,死了死了,还是个负面典型。
2
做鬼就是有个好处,可以到处乱飘。以前我一直认为这是耸人听闻,没想到是真的。
我现在最想飘去哪里,不说你也会猜到。传说人死时,只有了却心愿,才能瞑目轮回。我也不例外。
活着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缩小,藏入他的口袋,时时刻刻和他在一起。没想到现在能做到了,却已是人鬼殊途。
真是难以两全。
还好,他自己睡在那里,身边没有其他的女人,要不然我的五脏六腑会再碎一次。作了鬼也无法释然。
他依然是婴儿的睡姿,甚至还流口水,象个孩子。
一切清晰如昨,却又恍若隔世。
本来就已是隔世。
我蹑手蹑脚走到床边,惟恐吵醒了他。看来我还没习惯作鬼魂,否则哪用得着如此小心翼翼。
躺到他的身边去,伸出手从背后环住他,脸贴着他的背。这是他和我曾经最喜欢的睡姿。想想上一次这样已是半年前。
只一晃,半年光阴已流逝;只一晃,竟然生死已相隔。
我哭了。刚才看着那些人,七手八脚地把我的身体抬到救护车上的时候我都没哭,但现在却哭湿了枕头。
记得以前看过的一部鬼片中说,人的眼泪代表希望,鬼的眼泪代表重生,而我的眼泪却无法让自己重生。
我选择在日出之前离开,并不是我害怕阳光,如果能够和他在一起多一秒,我情愿被阳光照散魂魄。我只是害怕,他醒来时,视我于不见,相传人是能看到他还爱着的那个人的魂魄的。我没有勇气看到结果,我想我不仅是个痴情的女鬼,还是个胆小的痴情女鬼。
因为痴情,所以胆小。
3
在熙攘的街上飘阿飘,东方还未露出一抹鱼肚白,环卫工人就已在扫街,真是辛苦。做人都是辛苦的吧,以前厌恶的东西现在看来都是那么亲切和温暖,包括路边的尘土。
不知道那边有没有沙尘暴。
想起刚才从他那里出来时,看到的满地脏衣服,看来另外一个她并没有把他照顾的很好。我的心忽然很疼很疼,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她,而是担心他要是过的不好怎么办。虽然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他已斩钉截铁地说过,那已与我无关,当时我也恨得咬牙切齿。但现在我只希望他能过得好好的,不管身边那个女人是谁。
鬼真的比人高尚伟大,因为不用再斤斤计较。
黑白大哥前来索魂,我挣扎着反抗。平地就起了一阵风,刮起的尘土迷了早行人的眼睛,落下泪的却是我。
两位大哥被我的举动吓了一大跳,还未见过如此大的气息,而且还不是怨气。他们说,你干什么,你昨晚不是已见过他,心愿也应该了了。原来他们都知道,可他们肯定不知道,就在刚才我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甚至自己也被那个决定吓了一大跳,但那不能妨碍我的决心。
我说,我要五年的时间。
他们俩楞了,可能是很少看到有鬼魂在索魂铁链的面前,还煞有介事地讨价还价,甚至一上来就狮子大张口。
我把我刚才的决定和他们说了,他们先是一怔,然后马上恢复了镇静。说,这事我们做不了主,我们只是负责把你带回去,你自己去跟阎王大人说,看他的决定。我说好,然后很乖的套上铁链。但就在他们转身的一刹那,我看见两位大哥的眼眶红红的,原来鬼也是容易感动的。而我不是想感动谁,我只是想让我爱的人幸福。
一路上,他俩都在喋喋不休。说,你这是何苦,一会儿见了孟大妈,喝了那碗汤,就什么也不会记得了,干干净净转世做人,多好。何必自讨苦吃。我知道他们这是为我好,但我可能就是有些自虐的倾向,做人时是这样,做了鬼也一时改正不了。可他啊,是否知道,我这一切都是为他,好象几辈子欠了他的,都要这世来还,死的难看外加不好好投胎。
见到了阎王,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端坐在那儿,好似法官。哦,我差点忘记了他原本就应该是一个法官,他姓包。
我把我的请求说了,他的表情和刚才黑白两位大哥的差不多,只不过恢复的比他俩还要快一点。但就是再快,我依然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那种叫作感动的东西。我就知道了,有戏。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可以。还没等我展开欢颜,他马上又说,我可以给你五年的时间完成你的心愿,但代价就是,来生的来生,总之,永生再不能为人。
姜还是老的辣,他知道这个代价有多巨大,他想让我自己知难而退。的确,他的这句话比刚才两位大哥一路上的唠叨来得都震撼。
可我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回他张大的嘴巴维持了很久,如果阴间也是用分秒来计算时间的话,那么足足有1分钟那么久。
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听到背后传来一阵叹息,然后听见阎王大哥的自言自语。他说,多痴情的女鬼,和小倩差不多。我知道他是怀念小倩的,怀念那时人们的感情纯粹。他或许会觉得,在现今物欲横流纷扰的乱世,我这样的女鬼比起小倩来更加弥足珍贵。
但我并非想自彰其能,我只是想让我爱的人幸福。
4
我忘记了说我刚才的决定。
如果你们认为我是要求延长五年的阳寿,借以偷欢。那么你错了,我只是想保留我五年的魂魄,附身于现在他身边的女子身上,为他洗衣整装,作他坚强的后盾,重新爱他一回。
我曾经计较太多,满心爱情得失,眼里容不下一粒沙。而现在我只想把这一切全抛掉,重头来过,再好好地爱他一回。
如果还来得及的话。
不是因为我的躯体已破碎不堪,更不是我已嫌弃了曾经的自己。而是我和他之间的结太顽固了,就象faye在歌中唱的那样:我们已失去了重新认识的机会。
原来,收复失地比开拓疆土来得更加困难。
所以,我只能选择另外一个女子的身体从头再来。
也许你会说我自私,那个女子很冤枉。那又如何,谁让她没把他照顾得很好,让我不甘心忘记今世去投胎。
必须想一个办法,让我的魂魄和她的身体完美的结合,不能硬闯进去,强行夺舍会造成魂与魂的冲突,那样她很容易疯掉。我必须想办法寄于她身上的一个物件里。这是刚才从冥府出来时黑白大哥告诉我的,而且他们还给了我抵御阳光的药水。他们说,我们可不希望你在心愿未完成时,便被阳光照散魂魄。真是两个好人。
绞尽脑汁,终生一计。
我托梦给我和他共同的好友,叮嘱她将我手上戴的一个银指环取下交给他。切记。
我还是不放心,所以飘去火葬场观瞧。
气氛悲戚,我看到我年迈的父母,哭昏在我的遗体旁,而我却无能为力,心象被锥子刺般的疼痛。
然后我看到了他,手里拿着曾经和我贴身相随三年之久的那个指环。和他在一起时,我一直以取不下来为由,不给他细瞧。因为那内侧刻有我和他的姓氏,只怕他笑我情痴。
但他还是知道了,只是已是在我死后。
我看到他的嘴唇微微一颤,眼眶就红了。
我的泪早就滂沱了,惹得身边的人都说,看啊,太阳雨,连老天都为阿满惋惜。是啊,老天都为我惋惜。谁会想到我会勇敢到来参加自己的葬礼。
接着,我看到我的躯体被推进了熔炉。
刹那间,灰飞烟灭。
再见了,阿满。
5
我钻进指环里,他把指环放进口袋里,真温暖。
以前在他口袋中的是我的手,现在只不过换作我手上的指环,没什么不一样。
我看到了那个女子,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虽然我不希望这样,但这是我唯一的契机。
他去冲凉,上衣放在床边,女子鬼使神差的一碰,指环就滚落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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