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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来了,天色暗得仓卒,刚升上国二的樊童瑶一放学就背着书包,和几个顺路的女同学沿着垂杨路回家。
樊童瑶,十四岁,个子不高,身材纤细,却顶着一头沉重的自然卷,很不搭调,所以她总爱绑上马尾,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可笑。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却因为近视而戴上一副塑胶框眼镜,所以在一群国中女生里,樊童瑶实在不怎么起眼,也没有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一个很平凡的国中女生而已。
樊童瑶的父亲是在邮局上班的公务员,母亲则是全心照顾她和弟弟的家庭主妇,家境小康,气氛融洽,一家人生活称得上幸福美满。不过,与樊家隔着一条巷子,却有一栋占地百坪的别墅,在社区里,显得格外引人侧目。
才踏进家门,樊童瑶便把书包往客厅沙发上一丢,怀里捧着一叠讲义和笔记走进那栋围墙里的大屋子;围墙是用红砖砌成的,其实只要轻轻一跃,就能跳进那户人家的院子里。
这栋两层楼的房子盖得很别致,深红色屋瓦与浅灰色洗石子墙壁搭配得宜,从大门口一直到屋子玄关处都铺着小石子路,沿途是一片韩国草,花圃里种植着色彩缤纷的花草,屋子后院是宽敞的车库,车库前留有一小片草地与一间狗屋,充分提供狗儿自由玩耍的空间,显示屋主的贴心。
仿佛是这幢屋子的主人般,樊童瑶跟打点的管家吴妈妈打过招呼后,就迳自走上二楼,打开长廊最深处的房门;一个男孩正坐在床上,棉被上摊着一本英文课本,像是在背诵单字;听见她的脚步声,早在她推开门的那刻,便抬头等待她的身影。
“你今天‘又’没有来学校了。”樊童瑶笑着说,显然对于男孩常常旷课习以为常。
“嗯,早上胸口疼得厉害,把我妈吓坏了,所以临时打电话跟导师请假。你都没看到,当时我哥脸上的表情好像我快死了。”男孩打趣地说道。
“冉、乐、冬,你再乱讲话,看我还要不要跟你好!”女孩却显然很不高兴,她眼眶陡地红了,就讨厌他老爱说些死不死的触霉头的话。
冉乐冬跟她同年,患有先天性心脏瓣膜脱垂,偶尔会心悸、心律不整,有时胸口痛得紧就必须吃葯控制。自从他在一次激烈的篮球运动中突然发病送医后,冉家的人就格外注意他的身体状况,尤其季节变换,每每稍有不适,母亲总是不肯让他出门。
但许是长年卧病,乐冬反而看得很淡,对生死无所谓避不避讳。
知道她最忌讳他说些不吉利的话,他马上陪上笑脸,拉着她的手说道:“好啦!我知道你关心我,以后不再胡说八道了。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
“说的也是。有句话不是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吗’?我看你一定会长命百岁,呵呵。”
“你啊,刚刚还一副要哭的样子,现在倒会说话讽刺我了。”冉乐冬取笑她。
“还不是因为你过分。好哇!今天笔记不借你了,看你明天怎么交作业。”他们不同班,不过只要他没来上学,当天她都会到他班上问作业,然后把那天上课的笔记带过来,因为他们两班师资差不多,老师交代的作业与进度也很接近,所以替他补强功课并不难。
“明天能不能去上学还不确定呢。咳、咳”他咳嗽,捂着胸口,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怎么了?你感冒了?”她担心地替他顺背,焦急地问:“有没有怎么样?很不舒服吗?”
“童瑶,如果、如果我一直都好不起来,你还会愿意陪在我身边吗?”冉乐冬不顾胸闷,右手越过左肩,捉住她的手,轻声地问。
“你在说什么傻话!我当然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啊。我们是邻居,又是好朋友。”
“邻居搬家后就不是邻居了,好朋友分开后感情也就淡了,我说的不是那种陪伴,是”他话刚到嘴边,又止不住喉咙搔痒而轻咳起来。
“别说话了,我去帮你倒杯水。”她转身走向窗边放着热水瓶的桌子,手却被他握得好牢。
“不用了,我不想喝水。童瑶,我只想要你陪我”他拉着她的手是那么冰冷,所以她忍不住回头望他,心中有说不出的心疼,心疼他受病魔荼毒,没能享受一般少年该拥有的青春。
他们牵着手,像亲人那么自然,没有青春期男女的扭捏不安,至少,在童瑶心中,没有任何波澜。
但这一幕却刺痛了刚进门的冉向阳的眼,虽然他很快就掩饰掉那一闪而过的嫉妒。
童瑶下意识地抽出手,仿佛现在才发觉她与冉乐冬的亲昵,然而冉向阳已撇过头去,并没有发现她的慌张,却教冉乐冬尽收眼底。
“哥,你回来了。”冉乐冬笑着向他打招呼。“我买了你最爱吃的河诠饼。来,跟童瑶一起趁热吃。”冉向阳穿着全套的卡其色军训服、深蓝色制服夹克,硬挺的长裤衬托出他细长的腿和与腰同宽的窄臀,五官清朗俊俏,一双如墨的眼睛宛如会勾魂,看得童瑶脸红心跳。
冉乐冬的轮廓与哥哥极相似,只是稚气得多,加上同龄的女孩总是比同龄男孩来得早熟,因此在童瑶心中,竟觉与成熟的冉向阳比较谈得来。
“我也买了你爱吃的奶油口味。喏,快吃啊!”她默默接过他递过来的饼,在他的注视下,冒着热气的河诠饼,蒸热了她的脸。
“好吃吗?”冉向阳温柔地问。
童瑶敢发誓,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奶油饼,因为是冉向阳买的,所以滋味特别甜,也特别美味。
“好吃。就知道哥最疼我,凡是我喜欢的,哥都会给我。”最近,冉乐冬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总喜欢打断他们的对话,说着颇耐人寻味的话。
“你说得对,凡是你喜欢的,我都会给你。”冉向阳回答,眼光却停在童瑶身上。
“不过吃个河诠饼,说什么给不给的,你们扯到哪里去了?”不懂。童瑶只顾着吃饼,没能体会出他们话中有话。
“说的也是。今天在学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吗?”看她吃完一个,冉向阳再从纸袋里掏出一个奶油饼递给童瑶,只见她轻轻一咬,乳白色的奶油便从饼皮溢出,沾在她的唇上;冉向阳笑着抽出卫生纸,替她擦去那一抹小小的奶油花,目光却因为暂停在她唇上,一瞬间,他忘了自己身在哪里。
“我今天数学考九十五分,老师夸奖我进步很多,都是向阳哥哥的功劳。你看,这是我的考卷。”
童瑶从资料袋里抽出一张黄色的数学考卷,亮在冉向阳面前,向他炫耀着,那发亮的眼睛,穿透两片玻璃,在他心底灿亮。
“真的假的?这是那个数学白痴樊童瑶的数学考卷吗?你不是作弊的吧?”冉乐冬伸手抢过她的考卷,脸上尽是讶异的表情。
“当然是真的啊!”她脸上堆满笑意。“冉大哥好厉害,好像他就是出题老师,猜题命中率百分之百。”
“百分之百?那你为什么没有拿满分?”冉向阳眯起眼,等着听他这个“学生”的解释。
“哈!原来是题目看错,把负的看成正的,答案当然错了!”冉乐冬与哥哥一样,从小在数理方面表现都很优异,加上平时就算不去上学,哥哥也会在晚上替他加强课业,因此从来没有跟不上进度的疑虑,难怪他能一眼就发现童瑶错误之处。
“喔,不是看错,是背错。”她脸不红气不喘地承认是靠背的,并不是真正理解。
“你喔!数学这么差,将来考高中很吃亏的。你难道没想过吗?”冉向阳扣着食指轻敲她的头。
“我只要能上嘉义女中就好了。”她笑着,单纯地认定只有努力考上嘉女,才能跟当年以状元之姿考进嘉义高中的冉向阳匹配。
她没有吹牛,除了数学,她其它科目的成绩都还算优秀,尤其是国文,几乎每次都拿满分,没有拿到的分数则扣在作文里。
“乐冬要进嘉中一定没问题。”冉向阳转头对弟弟笑。“今逃诹了哪些书?”
冉乐冬从床头柜取下一本金庸的“笑傲江湖”第三集。冉家夫妇是金庸迷,因此家里有一整套金庸小说,冉向阳在国小时代就已经将整部小说背得滚瓜烂熟,因此也推荐给乐冬在病床时阅读,好暂时忘记身体上的不适。
“哥,如果你是令狐冲,你会选择温柔识大体的任盈盈,还是天真可爱的仪琳小师妹?”乐冬问道。
向阳仔细思索了一会儿,开口道:“我都不爱。我想,我还是要原来的小师妹。”
乐冬笑着拍手。“就算小师妹嫁了别人,你也还是会在心里默默爱她吧?”
“我不懂。岳灵珊明明那么任性、那么自私的,为什么你们也认同令狐冲,对小师妹念念不忘?”童瑶也陪着乐冬一起啃小说,每读到心痛处,都会忍不住替令狐冲打抱不平,责怪小师妹太无情。
“因为小师妹是他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可算是初恋吧。我爸说,男人的深情,有时连女人都不如呢。他还说,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女神’的雏型,通常第一个喜欢的女人就会成为他一辈子要寻找的类型,也就是说初恋情人是很重要的。”冉乐冬装老成地说,虽然他也不能完全了解父亲说的话,只是觉得拿出来讲可以唬唬童瑶,突显出他的学问。
“冉乐冬,你懂什么是‘爱情’吗?少在那里瞎说。”童瑶被他的样子逗笑了。“如果初恋情人真的那么重要,那为什么小师妹会舍下初恋的大师兄,跟小师弟结婚呢?”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知道如果你嫁给别人,我一定会很伤心,说不定会跟令狐冲一样,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冉乐冬突然正经地说。
“冉乐冬,你在乱说什么!我可不是你的小师妹,我才没那么傻,去爱一个不爱我的林平之。”童瑶回答。
“你的确不像小师妹,也没有... -->>
冬天来了,天色暗得仓卒,刚升上国二的樊童瑶一放学就背着书包,和几个顺路的女同学沿着垂杨路回家。
樊童瑶,十四岁,个子不高,身材纤细,却顶着一头沉重的自然卷,很不搭调,所以她总爱绑上马尾,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可笑。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却因为近视而戴上一副塑胶框眼镜,所以在一群国中女生里,樊童瑶实在不怎么起眼,也没有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一个很平凡的国中女生而已。
樊童瑶的父亲是在邮局上班的公务员,母亲则是全心照顾她和弟弟的家庭主妇,家境小康,气氛融洽,一家人生活称得上幸福美满。不过,与樊家隔着一条巷子,却有一栋占地百坪的别墅,在社区里,显得格外引人侧目。
才踏进家门,樊童瑶便把书包往客厅沙发上一丢,怀里捧着一叠讲义和笔记走进那栋围墙里的大屋子;围墙是用红砖砌成的,其实只要轻轻一跃,就能跳进那户人家的院子里。
这栋两层楼的房子盖得很别致,深红色屋瓦与浅灰色洗石子墙壁搭配得宜,从大门口一直到屋子玄关处都铺着小石子路,沿途是一片韩国草,花圃里种植着色彩缤纷的花草,屋子后院是宽敞的车库,车库前留有一小片草地与一间狗屋,充分提供狗儿自由玩耍的空间,显示屋主的贴心。
仿佛是这幢屋子的主人般,樊童瑶跟打点的管家吴妈妈打过招呼后,就迳自走上二楼,打开长廊最深处的房门;一个男孩正坐在床上,棉被上摊着一本英文课本,像是在背诵单字;听见她的脚步声,早在她推开门的那刻,便抬头等待她的身影。
“你今天‘又’没有来学校了。”樊童瑶笑着说,显然对于男孩常常旷课习以为常。
“嗯,早上胸口疼得厉害,把我妈吓坏了,所以临时打电话跟导师请假。你都没看到,当时我哥脸上的表情好像我快死了。”男孩打趣地说道。
“冉、乐、冬,你再乱讲话,看我还要不要跟你好!”女孩却显然很不高兴,她眼眶陡地红了,就讨厌他老爱说些死不死的触霉头的话。
冉乐冬跟她同年,患有先天性心脏瓣膜脱垂,偶尔会心悸、心律不整,有时胸口痛得紧就必须吃葯控制。自从他在一次激烈的篮球运动中突然发病送医后,冉家的人就格外注意他的身体状况,尤其季节变换,每每稍有不适,母亲总是不肯让他出门。
但许是长年卧病,乐冬反而看得很淡,对生死无所谓避不避讳。
知道她最忌讳他说些不吉利的话,他马上陪上笑脸,拉着她的手说道:“好啦!我知道你关心我,以后不再胡说八道了。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
“说的也是。有句话不是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吗’?我看你一定会长命百岁,呵呵。”
“你啊,刚刚还一副要哭的样子,现在倒会说话讽刺我了。”冉乐冬取笑她。
“还不是因为你过分。好哇!今天笔记不借你了,看你明天怎么交作业。”他们不同班,不过只要他没来上学,当天她都会到他班上问作业,然后把那天上课的笔记带过来,因为他们两班师资差不多,老师交代的作业与进度也很接近,所以替他补强功课并不难。
“明天能不能去上学还不确定呢。咳、咳”他咳嗽,捂着胸口,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怎么了?你感冒了?”她担心地替他顺背,焦急地问:“有没有怎么样?很不舒服吗?”
“童瑶,如果、如果我一直都好不起来,你还会愿意陪在我身边吗?”冉乐冬不顾胸闷,右手越过左肩,捉住她的手,轻声地问。
“你在说什么傻话!我当然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啊。我们是邻居,又是好朋友。”
“邻居搬家后就不是邻居了,好朋友分开后感情也就淡了,我说的不是那种陪伴,是”他话刚到嘴边,又止不住喉咙搔痒而轻咳起来。
“别说话了,我去帮你倒杯水。”她转身走向窗边放着热水瓶的桌子,手却被他握得好牢。
“不用了,我不想喝水。童瑶,我只想要你陪我”他拉着她的手是那么冰冷,所以她忍不住回头望他,心中有说不出的心疼,心疼他受病魔荼毒,没能享受一般少年该拥有的青春。
他们牵着手,像亲人那么自然,没有青春期男女的扭捏不安,至少,在童瑶心中,没有任何波澜。
但这一幕却刺痛了刚进门的冉向阳的眼,虽然他很快就掩饰掉那一闪而过的嫉妒。
童瑶下意识地抽出手,仿佛现在才发觉她与冉乐冬的亲昵,然而冉向阳已撇过头去,并没有发现她的慌张,却教冉乐冬尽收眼底。
“哥,你回来了。”冉乐冬笑着向他打招呼。“我买了你最爱吃的河诠饼。来,跟童瑶一起趁热吃。”冉向阳穿着全套的卡其色军训服、深蓝色制服夹克,硬挺的长裤衬托出他细长的腿和与腰同宽的窄臀,五官清朗俊俏,一双如墨的眼睛宛如会勾魂,看得童瑶脸红心跳。
冉乐冬的轮廓与哥哥极相似,只是稚气得多,加上同龄的女孩总是比同龄男孩来得早熟,因此在童瑶心中,竟觉与成熟的冉向阳比较谈得来。
“我也买了你爱吃的奶油口味。喏,快吃啊!”她默默接过他递过来的饼,在他的注视下,冒着热气的河诠饼,蒸热了她的脸。
“好吃吗?”冉向阳温柔地问。
童瑶敢发誓,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奶油饼,因为是冉向阳买的,所以滋味特别甜,也特别美味。
“好吃。就知道哥最疼我,凡是我喜欢的,哥都会给我。”最近,冉乐冬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总喜欢打断他们的对话,说着颇耐人寻味的话。
“你说得对,凡是你喜欢的,我都会给你。”冉向阳回答,眼光却停在童瑶身上。
“不过吃个河诠饼,说什么给不给的,你们扯到哪里去了?”不懂。童瑶只顾着吃饼,没能体会出他们话中有话。
“说的也是。今天在学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吗?”看她吃完一个,冉向阳再从纸袋里掏出一个奶油饼递给童瑶,只见她轻轻一咬,乳白色的奶油便从饼皮溢出,沾在她的唇上;冉向阳笑着抽出卫生纸,替她擦去那一抹小小的奶油花,目光却因为暂停在她唇上,一瞬间,他忘了自己身在哪里。
“我今天数学考九十五分,老师夸奖我进步很多,都是向阳哥哥的功劳。你看,这是我的考卷。”
童瑶从资料袋里抽出一张黄色的数学考卷,亮在冉向阳面前,向他炫耀着,那发亮的眼睛,穿透两片玻璃,在他心底灿亮。
“真的假的?这是那个数学白痴樊童瑶的数学考卷吗?你不是作弊的吧?”冉乐冬伸手抢过她的考卷,脸上尽是讶异的表情。
“当然是真的啊!”她脸上堆满笑意。“冉大哥好厉害,好像他就是出题老师,猜题命中率百分之百。”
“百分之百?那你为什么没有拿满分?”冉向阳眯起眼,等着听他这个“学生”的解释。
“哈!原来是题目看错,把负的看成正的,答案当然错了!”冉乐冬与哥哥一样,从小在数理方面表现都很优异,加上平时就算不去上学,哥哥也会在晚上替他加强课业,因此从来没有跟不上进度的疑虑,难怪他能一眼就发现童瑶错误之处。
“喔,不是看错,是背错。”她脸不红气不喘地承认是靠背的,并不是真正理解。
“你喔!数学这么差,将来考高中很吃亏的。你难道没想过吗?”冉向阳扣着食指轻敲她的头。
“我只要能上嘉义女中就好了。”她笑着,单纯地认定只有努力考上嘉女,才能跟当年以状元之姿考进嘉义高中的冉向阳匹配。
她没有吹牛,除了数学,她其它科目的成绩都还算优秀,尤其是国文,几乎每次都拿满分,没有拿到的分数则扣在作文里。
“乐冬要进嘉中一定没问题。”冉向阳转头对弟弟笑。“今逃诹了哪些书?”
冉乐冬从床头柜取下一本金庸的“笑傲江湖”第三集。冉家夫妇是金庸迷,因此家里有一整套金庸小说,冉向阳在国小时代就已经将整部小说背得滚瓜烂熟,因此也推荐给乐冬在病床时阅读,好暂时忘记身体上的不适。
“哥,如果你是令狐冲,你会选择温柔识大体的任盈盈,还是天真可爱的仪琳小师妹?”乐冬问道。
向阳仔细思索了一会儿,开口道:“我都不爱。我想,我还是要原来的小师妹。”
乐冬笑着拍手。“就算小师妹嫁了别人,你也还是会在心里默默爱她吧?”
“我不懂。岳灵珊明明那么任性、那么自私的,为什么你们也认同令狐冲,对小师妹念念不忘?”童瑶也陪着乐冬一起啃小说,每读到心痛处,都会忍不住替令狐冲打抱不平,责怪小师妹太无情。
“因为小师妹是他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可算是初恋吧。我爸说,男人的深情,有时连女人都不如呢。他还说,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女神’的雏型,通常第一个喜欢的女人就会成为他一辈子要寻找的类型,也就是说初恋情人是很重要的。”冉乐冬装老成地说,虽然他也不能完全了解父亲说的话,只是觉得拿出来讲可以唬唬童瑶,突显出他的学问。
“冉乐冬,你懂什么是‘爱情’吗?少在那里瞎说。”童瑶被他的样子逗笑了。“如果初恋情人真的那么重要,那为什么小师妹会舍下初恋的大师兄,跟小师弟结婚呢?”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知道如果你嫁给别人,我一定会很伤心,说不定会跟令狐冲一样,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冉乐冬突然正经地说。
“冉乐冬,你在乱说什么!我可不是你的小师妹,我才没那么傻,去爱一个不爱我的林平之。”童瑶回答。
“你的确不像小师妹,也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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