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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早,郑士衷拎着早餐走出第一征信社,而柳慑正打着哈欠准备进入公司。
“你去哪里?”跷班跷得这么正大光明,不太好吧?
郑士衷举高装着三明治、广东粥的袋子。“找小媛一起吃早餐。”
“干么?还怕她想不开?放心吧!以她的个性,绝不会被男人骗一次就自杀的。”
“我知道小媛很坚强,不过碰到这种事,谁都会心情不好,我这个做干哥哥的开心她一下,也是应该的。”
“单纯的关心?”
郑士衷狂翻白眼。“大哥大,我跟小媛之间比开水还清白,麻烦你的思想别太龌龊。”
“现在是比开水清白,过些日子就难说喽!”柳慑咕哝着。
“你说什么?”
“我说大大哥,别说兄弟没提醒你,你若真对小媛没兴趣,尽快离她远一点,否则被啃得连骨头渣也不剩,你哭都来不及。”他们从还在当警察时就爱互相打趣,柳慑叫郑士衷大大哥;郑士衷则唤柳慑大哥大,连黑道大佬见到这对罪犯克星都要后退三步。
“小媛不是霸王龙,不吃人。”郑士衷拎着早餐往外走。“你啊!有时间跟我耍嘴皮子,不如趴下来睡几分钟,你的眼睛快比熊猫还黑了。”说完,走人。
“爱情是盲目的。”柳慑继续打哈欠。他不也是盲者之一吗?为了寻找离家出走的妻儿,他已经很久没好好睡顿觉了。
郑士衷搭计程车来到袁家。他本来是开车的,但是才驶离征信社一百公尺就将车子开上安全岛,下不来了,只好请人来拖吊。
幸亏现在台北满街计程车,否则靠11号公车走到袁媛家,早餐都可以当下午茶了。
他按电铃,袁母来应门,郑士衷礼貌性的微笑打招呼,袁母瞬间呆掉。
任她年过半百,见识万千,但还是免不了痴迷。
真是夭寿,怎么会有男人的眼睛这样勾魂,简直是天生来祸害女人的。
“伯母早,请问小媛在吗?”
袁母呆滞,两个眼睛呈心型。
“伯母!”郑士衷加大声音喊道。
“啊!”袁母猛然回神。“士衷,这么早,有事吗?”声音甜得像蜜。
“我找小媛,她在吗?”
“不在。”恶狠狠的嗓音,是袁父。他为什么要逼女儿结婚,还不是因为这个桃花眼,勾得袁媛心神不宁就算了,连自个儿老婆看到他也要发花痴,叫他这为人父、为人夫者情何以堪?
郑士衷知道袁父不喜欢他,虽然原因很好笑;但所谓偏见,就是不管如何解释都不会有成效,不如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既然如此,我不打搅了,再见。”脚底抹油,赶紧闪人。
“士衷,等一下。”袁母上前一步拉住他。
郑士衷回眸,再电一下。
袁母脚软,倒进袁父怀里。
“伯母叫我有事?”郑士衷问。
袁母脸红得像颗熟透的苹果。“小媛打昨晚回来就不跟我们说半句话,你如果找到她,帮我们劝上几句,要她别生气了,同时也谢谢你。”
袁母也是有些内疚的,长得桃花不是他的错,但她家那老头子却因此不愿接受女儿喜欢他的事实,说什么英俊的老公不好照顾,非逼女儿另外相亲结婚不可。
结果婚是结了,却变成一场大笑话,他们为了这事差点没吵翻天。
郑士衷点点头。“我会开导小媛的,伯父、伯母也是为了她的幸福着想,才叫她去相亲。这件事是意外,怪不得人。”
“哎谢谢。”袁母垂下目光;因为老公在后头瞪得她背都快着火了,她不敢再贪恋“美色”
“不客气。”郑士衷挥挥手,走了。
袁父推怀里的老妻一把。“人走远了,你还没疯够啊?”
“谁疯了?”袁母瞪了丈夫一眼。“都怪你,阻止女儿跟士衷在一起,叫她去相亲、相亲,好啦!相了一个有妇之夫,出这么大的丑,你满意啦?”
“我满意什么?你难道没嫌过郑士衷太有女人缘?”
“我是说过他太有魅力,女儿跟他在一起,肯定会招来一堆女人的妒忌,但我没说他不好啊!”他是好到她若年轻个几十岁,肯定去倒追!
“是啊,有魅力,连你的魂都一起勾走了。”
“老头子吃哪门子醋?”
“你自己去照照镜子,简直反正我绝对不准女儿嫁他。”
“有胆你现在去跟女儿说。”袁母气得扭腰转进屋里。
“我说就说,谁怕谁?”等郑士衷将女儿哄得气消,他就再接再厉说服女儿另找对象,但是这样好像有点对不起郑士衷喔!
“哼!谁叫那个桃花眼要同时勾引我的老婆和女儿!”气得直喘气,实在很不想承认自己纯粹是在吃醋,但他确实嫉妒得紧。
太阳西落,满天云霞尽皆染红,郑士衷终于在小鲍园的秋千下找到袁媛。
“哇,你小媛?”他应该没认错人才对,脸长得像袁嫒,身材、气质也像,独独头发,袁媛是短发啊!但眼前的女孩却披着一头及腰的乌黑长发。
“衷哥。”袁媛开口打招呼,证明他没认错人。
“你的头发”他是听说过失恋的人会剪头发,但是她原本是短发啊,怎么会突然变长发?
“这是假发啦!”袁媛笑着伸手拨一下长发。
夕阳余晖中,黑发成瀑,圈起一阵眩人的漩涡,瞬间将他的记忆拉到过去
娇小可爱的冬冬,那一个黄昏对了,他和冬冬就是在这个公园里,同样红霞映天的时光中相识,他追贼跳过秋千架,惊动佳人,螓首回转间,黑发如帘,四道目光相遇,造就了一段情缘。
那一次的任务,他被记了一支警告,因为他的莽撞行动牵连无辜路人,恶贼捉住冬冬威胁他。
虽然最后他仍旧捉到了贼,但冬冬却被吓惨了,事后发了三天高烧;可是她没怪他,反而安慰他,一切都是意外。
温柔的冬冬从此牵住了他的心,直到同样是在这座小鲍园,她被他的仇家打了一枪,浑身鲜血地倒在他怀里,惊诧的大眼死不瞑目地圆瞪着。
他心碎了,从此不谈情、不说爱,用所有的心神去思念那逝去的至爱。
“哇!”袁媛看他恍神了,一箭步跳到他面前,扯下假发,吊眼吐舌做一个大鬼脸。“吓到你了吧?”
郑士衷确实被惊得脸色发白,时空倏然转换,温柔的冬冬变成调皮的袁媛也就罢了,她还
“你怎么”他张大眼睛,指着她的脸。
“我不过是买一顶假发戴戴,你有必要这么吃惊吗?”她把玩着假发回到秋千上坐着。“别人失恋都会剪头发以示重新开始,我头发已经够短了,就干脆买顶长发换一下造型,意思一样嘛!”
他气急败坏地道:“谁管你的假发啦!我是说你的眉毛,为什么全没了?”刚才她戴着假发,长长的刘海遮住了额头,他还没发现她的眉毛不见了;她假发一摘掉,他差点心脏麻痹。
“剃掉啦!”她随手把假发一扔,空心投篮,直接进了垃圾桶。
真服了她!他走到她身旁的秋千坐下。“你干么非剃眉毛不可?”一个女孩子把眉毛剃光光,能看吗?
“哎,我一早去美容院,本来想请设计师帮我剪头发的,可是我结婚前才特地去整理过,设计师说再剪不好看,我那时看着镜子,直接就瞧见眉毛,一时冲动就跟对方借了把刀,顺手把眉毛剃了!之后我才想到我不能剪发,但可以买假发戴,不过已经来不及了。”
“既然你的假发是用来新生兼遮丑的,干么又把假发丢掉?”说着,他就要去把假发捡回来。
“这假发当时在店里看很漂亮,但是戴在我头上很丑,不扔留下来做什么?你看,我买了眉笔,以后可以天天画眉毛了。”她打开皮包,掏出一支尚未拆封的眉笔。
选中这座公园,坐在秋千上,戴着长假发;她的一切作为不过是为了打碎他对冬冬的回忆,拉他正视冬冬已逝的事实,现在活着的,陪在他身边的是她。
她不在乎他在心里为冬冬留一块地方。
但人不能永远活在过去,总有一天,他得往前走。
且让回忆变成单纯的回忆,在现实的生活中,他们仍可携手相依相偎、摆脱孤寂。
郑士衷一张脸像霜打的茄子,彻底青了。
“你我实在搞不懂你在想什么... -->>
大清早,郑士衷拎着早餐走出第一征信社,而柳慑正打着哈欠准备进入公司。
“你去哪里?”跷班跷得这么正大光明,不太好吧?
郑士衷举高装着三明治、广东粥的袋子。“找小媛一起吃早餐。”
“干么?还怕她想不开?放心吧!以她的个性,绝不会被男人骗一次就自杀的。”
“我知道小媛很坚强,不过碰到这种事,谁都会心情不好,我这个做干哥哥的开心她一下,也是应该的。”
“单纯的关心?”
郑士衷狂翻白眼。“大哥大,我跟小媛之间比开水还清白,麻烦你的思想别太龌龊。”
“现在是比开水清白,过些日子就难说喽!”柳慑咕哝着。
“你说什么?”
“我说大大哥,别说兄弟没提醒你,你若真对小媛没兴趣,尽快离她远一点,否则被啃得连骨头渣也不剩,你哭都来不及。”他们从还在当警察时就爱互相打趣,柳慑叫郑士衷大大哥;郑士衷则唤柳慑大哥大,连黑道大佬见到这对罪犯克星都要后退三步。
“小媛不是霸王龙,不吃人。”郑士衷拎着早餐往外走。“你啊!有时间跟我耍嘴皮子,不如趴下来睡几分钟,你的眼睛快比熊猫还黑了。”说完,走人。
“爱情是盲目的。”柳慑继续打哈欠。他不也是盲者之一吗?为了寻找离家出走的妻儿,他已经很久没好好睡顿觉了。
郑士衷搭计程车来到袁家。他本来是开车的,但是才驶离征信社一百公尺就将车子开上安全岛,下不来了,只好请人来拖吊。
幸亏现在台北满街计程车,否则靠11号公车走到袁媛家,早餐都可以当下午茶了。
他按电铃,袁母来应门,郑士衷礼貌性的微笑打招呼,袁母瞬间呆掉。
任她年过半百,见识万千,但还是免不了痴迷。
真是夭寿,怎么会有男人的眼睛这样勾魂,简直是天生来祸害女人的。
“伯母早,请问小媛在吗?”
袁母呆滞,两个眼睛呈心型。
“伯母!”郑士衷加大声音喊道。
“啊!”袁母猛然回神。“士衷,这么早,有事吗?”声音甜得像蜜。
“我找小媛,她在吗?”
“不在。”恶狠狠的嗓音,是袁父。他为什么要逼女儿结婚,还不是因为这个桃花眼,勾得袁媛心神不宁就算了,连自个儿老婆看到他也要发花痴,叫他这为人父、为人夫者情何以堪?
郑士衷知道袁父不喜欢他,虽然原因很好笑;但所谓偏见,就是不管如何解释都不会有成效,不如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既然如此,我不打搅了,再见。”脚底抹油,赶紧闪人。
“士衷,等一下。”袁母上前一步拉住他。
郑士衷回眸,再电一下。
袁母脚软,倒进袁父怀里。
“伯母叫我有事?”郑士衷问。
袁母脸红得像颗熟透的苹果。“小媛打昨晚回来就不跟我们说半句话,你如果找到她,帮我们劝上几句,要她别生气了,同时也谢谢你。”
袁母也是有些内疚的,长得桃花不是他的错,但她家那老头子却因此不愿接受女儿喜欢他的事实,说什么英俊的老公不好照顾,非逼女儿另外相亲结婚不可。
结果婚是结了,却变成一场大笑话,他们为了这事差点没吵翻天。
郑士衷点点头。“我会开导小媛的,伯父、伯母也是为了她的幸福着想,才叫她去相亲。这件事是意外,怪不得人。”
“哎谢谢。”袁母垂下目光;因为老公在后头瞪得她背都快着火了,她不敢再贪恋“美色”
“不客气。”郑士衷挥挥手,走了。
袁父推怀里的老妻一把。“人走远了,你还没疯够啊?”
“谁疯了?”袁母瞪了丈夫一眼。“都怪你,阻止女儿跟士衷在一起,叫她去相亲、相亲,好啦!相了一个有妇之夫,出这么大的丑,你满意啦?”
“我满意什么?你难道没嫌过郑士衷太有女人缘?”
“我是说过他太有魅力,女儿跟他在一起,肯定会招来一堆女人的妒忌,但我没说他不好啊!”他是好到她若年轻个几十岁,肯定去倒追!
“是啊,有魅力,连你的魂都一起勾走了。”
“老头子吃哪门子醋?”
“你自己去照照镜子,简直反正我绝对不准女儿嫁他。”
“有胆你现在去跟女儿说。”袁母气得扭腰转进屋里。
“我说就说,谁怕谁?”等郑士衷将女儿哄得气消,他就再接再厉说服女儿另找对象,但是这样好像有点对不起郑士衷喔!
“哼!谁叫那个桃花眼要同时勾引我的老婆和女儿!”气得直喘气,实在很不想承认自己纯粹是在吃醋,但他确实嫉妒得紧。
太阳西落,满天云霞尽皆染红,郑士衷终于在小鲍园的秋千下找到袁媛。
“哇,你小媛?”他应该没认错人才对,脸长得像袁嫒,身材、气质也像,独独头发,袁媛是短发啊!但眼前的女孩却披着一头及腰的乌黑长发。
“衷哥。”袁媛开口打招呼,证明他没认错人。
“你的头发”他是听说过失恋的人会剪头发,但是她原本是短发啊,怎么会突然变长发?
“这是假发啦!”袁媛笑着伸手拨一下长发。
夕阳余晖中,黑发成瀑,圈起一阵眩人的漩涡,瞬间将他的记忆拉到过去
娇小可爱的冬冬,那一个黄昏对了,他和冬冬就是在这个公园里,同样红霞映天的时光中相识,他追贼跳过秋千架,惊动佳人,螓首回转间,黑发如帘,四道目光相遇,造就了一段情缘。
那一次的任务,他被记了一支警告,因为他的莽撞行动牵连无辜路人,恶贼捉住冬冬威胁他。
虽然最后他仍旧捉到了贼,但冬冬却被吓惨了,事后发了三天高烧;可是她没怪他,反而安慰他,一切都是意外。
温柔的冬冬从此牵住了他的心,直到同样是在这座小鲍园,她被他的仇家打了一枪,浑身鲜血地倒在他怀里,惊诧的大眼死不瞑目地圆瞪着。
他心碎了,从此不谈情、不说爱,用所有的心神去思念那逝去的至爱。
“哇!”袁媛看他恍神了,一箭步跳到他面前,扯下假发,吊眼吐舌做一个大鬼脸。“吓到你了吧?”
郑士衷确实被惊得脸色发白,时空倏然转换,温柔的冬冬变成调皮的袁媛也就罢了,她还
“你怎么”他张大眼睛,指着她的脸。
“我不过是买一顶假发戴戴,你有必要这么吃惊吗?”她把玩着假发回到秋千上坐着。“别人失恋都会剪头发以示重新开始,我头发已经够短了,就干脆买顶长发换一下造型,意思一样嘛!”
他气急败坏地道:“谁管你的假发啦!我是说你的眉毛,为什么全没了?”刚才她戴着假发,长长的刘海遮住了额头,他还没发现她的眉毛不见了;她假发一摘掉,他差点心脏麻痹。
“剃掉啦!”她随手把假发一扔,空心投篮,直接进了垃圾桶。
真服了她!他走到她身旁的秋千坐下。“你干么非剃眉毛不可?”一个女孩子把眉毛剃光光,能看吗?
“哎,我一早去美容院,本来想请设计师帮我剪头发的,可是我结婚前才特地去整理过,设计师说再剪不好看,我那时看着镜子,直接就瞧见眉毛,一时冲动就跟对方借了把刀,顺手把眉毛剃了!之后我才想到我不能剪发,但可以买假发戴,不过已经来不及了。”
“既然你的假发是用来新生兼遮丑的,干么又把假发丢掉?”说着,他就要去把假发捡回来。
“这假发当时在店里看很漂亮,但是戴在我头上很丑,不扔留下来做什么?你看,我买了眉笔,以后可以天天画眉毛了。”她打开皮包,掏出一支尚未拆封的眉笔。
选中这座公园,坐在秋千上,戴着长假发;她的一切作为不过是为了打碎他对冬冬的回忆,拉他正视冬冬已逝的事实,现在活着的,陪在他身边的是她。
她不在乎他在心里为冬冬留一块地方。
但人不能永远活在过去,总有一天,他得往前走。
且让回忆变成单纯的回忆,在现实的生活中,他们仍可携手相依相偎、摆脱孤寂。
郑士衷一张脸像霜打的茄子,彻底青了。
“你我实在搞不懂你在想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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