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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几天,电视、各大报章媒体全都是天才钢琴家安德烈与高中学妹重逢的浪漫报导,接着,又有几家媒体充分发挥狗仔精神,披露了几个大独家,每天刊登在商业和娱乐版的头条,把俊美却冷漠寡言的安德烈炒得比国际巨星还要热,也因为这样的炒作,这个本来只在上流社会流传的名字,变成了大街小巷人人都耳热能详的新闻人物。
大家都知道,这个在四岁便被封上天才儿童钢琴家美名的安德烈,一路平步青云,深受众人疼宠,大家对他期望甚深,却在十七岁那一年突然从建中休学,降级到较为偏远的私立阳日中学就读一年级,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又再度休学,被秘密送往巴黎,可究竟成绩优秀的安德烈为什么从建中转到阳日,还降级从一年级开始读起,却是个谜。
不过,这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年在阳日,安德烈为了一个学妹而差点送了一条命,这样的爱情真是教人感动呵,转眼八年过去,两人再度相逢,众所期盼的是才子佳人可以再次成双成对,成就美事一桩。
因此,狗仔队大肆跟监安德烈,像鬼魅般如影随形,女主角斐乐的身影一再地跃上报纸版面及电视萤光幕,所有媒体都巴不得可以拍到两人在一起的画面,可惜的是,一直到安德烈的钢琴演奏会当天,狗仔队都没再拍到两个人的亲密画面,而当事人也任媒体捕风捉影写个痛快,从不回应。
“让我出去跟他们说句话嘛,哪个经纪人像我这么好当的,每天只要在饭店里喝茶看报纸的啊?”杨一刚再也受不了,他要捍卫自己身为经纪人的权利。
“什么?”默轩懒洋洋的抬眉,嘲弄的一笑“你觉得太闲的话,可以帮我把衣服拿去洗一洗,把乐谱拿到阳台上晒一晒,还有,晚上我要用的那架钢琴,记得要擦亮点--”
“上头不可以有一点灰尘,也不可以让你感觉到有人使用过它,对吧?”杨一刚自动自发的接话。身为经纪人,他怎么可能不知道默轩有这种怪癖呢,他没叫他把巴黎的钢琴给空运来台就阿弥陀佛了。
“嗯,知道就好。”默轩点点头,低头继续看书。
究竟什么书那么好看,看半天也没见他翻页?旷世巨著吗?所以一页要花十几二十分钟去读?
杨一刚皱眉,靠近些,再靠近些--
“ㄏㄡ,你这个人,真要把我气死!”突然,他气得一手抓过默轩的书,随手扔到地上。
“干什么?”默轩火气往上冒,冷冷的瞅着杨一刚“你最好见鬼的有这么做的好理由,否则晚上的演奏会你就等着开天窗!”
“啧,我打搅了什么吗?”把他这个经纪人嫌得像是讨人厌的苍蝇似的,老是要他别吵,结果咧,他看什么书来着,简直气死他了!
“我在看书。”默轩抿唇。他不会是气到瞎掉了吧?
“看书?你书是倒着看的啊?老叫我别吵别吵,结果你的心思根本没在书上!你神游到哪儿去了?那个小学妹?你想要她,我去帮你找她来,我现在就去--”至少不必再看他这副阴阳怪气的样子。
就说他怪怪的,他偏不承认,可是又抓不到把柄,只好任由他去。现在好了吧,被他抓包了!
明明心里有事,却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真让他气得牙痒痒的。
“你尽管去,回来就甭想看见我了。”书被抢走了,默轩干脆闭上眸子,懒洋洋的躺在躺椅上“天气好热,请你把空调开大一些,我快被热死了。”
啥?有人住在五星级饭店的总统级套房里还喊热的吗?
找碴啊?还是故意转移话题?不然就是没事找事给他做!
拜托,他是经纪人耶,又不是佣人!
杨一刚看了他一眼,摸摸鼻子,还是乖乖的跑去调空调,看见上头显示的温度时,忍不住又嘀咕“室内温度二十度耶,你还嫌热?开十五度把你冷死好了。”
默轩勾勾唇,懒得回他话,只是躺着,身子还是好热,整个脑袋也是热烘烘的,一片空白。
“我想独处,你出去吧。”
“你今天不练琴?”
眉都懒得抬一下,默轩自动把他的话当空气。
杨一刚毕竟还算有点了解他,耸耸肩,乖乖走人。
默轩的专线手机却在此时响了起来。
“我是默轩。”接起手机,默轩的声音还是懒洋洋的。
“你搞什么东西?让媒体把你的过去全抖出来了!”来电的人是默氏大家长,他的老爸默云汉。
“我什么也没说啊。”冤枉啊,可惜他现在没力气喊,眼皮疲惫地只想垂下来休息。
“没说不就等于默认?笨蛋!”
“好好好,你别生气,等一下我就出去跟记者说根本没有这回事,可以了吧?”
话筒那头沉吟了半晌,才道--
“那个学妹是怎么一回事?不是学姐吗?”虽然看了报纸又看了电视,远在美国的默云汉却有点进不了状况。
如果他的记忆力没有老化,当年被他拿来逼迫儿子回归正途的女孩是他的学姐,不是他的学妹啊。
“那不重要。”默轩的口气显得有些冰冷。“老爸,我晚上有表演,你不要吵我啦,被你一吵,我晚上弹琴的时候会打瞌睡喔。”
“你在睡觉?”正常人上台表演,通常会紧张得好几天睡不着觉,偏偏这小子例外。唉,反正这小子是天生的钢琴家,练不练琴不太重要,他那双手一碰到钢琴,就像被鬼附身似的,总能弹奏出优美动人的乐音。
“嗯,我要关机了。”
“知道了,好好表演,不要丢了我们默家的脸。”
这句话是老爸的口头禅,他跟四个儿子都是这么说的,所以他们这几个儿子也总会自动把它当成耳边风。
“知道啦,我们默家的脸可是镀金的,丢不得。”虽然他把它当耳边风,但,身为默氏家族的一分子,说话哄哄老爹是必要的功课,这是妈咪教的,从小就耳提面命着,要他们这几个儿子绝对不可以违背中国人的优良传统。
听到小儿子说的话,默云汉呵呵地笑了,开心的挂上电话。
默轩闭上眼想睡,过去的点点滴滴却不断出现在他脑海中。
曾经以为,只要时间够久,一切都会忘得一乾二净。
曾经以为,只要不再见面,那份年少情怀就会淡去。
可,经过了八年,忘了吗?淡了吗?
如果忘了、淡了,他不会看见她身边有了别的男人,便吃味地一见面就像头饿狼扑上去吻了她
如果忘了、淡了,他就不会像个蠢蛋似的一再对她洗脑,说她爱的其实是他,不是高浩生
他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爱她的,在她死心塌地的爱上他之前,他一个字也不会说。
偏偏,她说要嫁给高浩生、说她爱高浩生难道八年前根本是他自作多情,她从没把他放在心上?
想着,心一痛,像被人狠狠刺了一刀般痛着。
默轩起身,心情烦乱的抓起床头的皮夹,离开了饭店。
饭店门外,阳光灿烂得令他目眩头晕,没注意到等候在一旁的记者及一堆摄影机。
而怪的是,那些守株待兔好几天的记者也没料到他会突然出现,等回过神时,默轩已伸手招了一辆计程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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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的这场现场演奏会,是杜曼平之前答应高浩生要陪他去听的,她当然没理由爽约,更何况,现场那么多人,默轩是不可能注意到她在台下的。
想着,杜曼平有些失笑。
知道她在台下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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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几天,电视、各大报章媒体全都是天才钢琴家安德烈与高中学妹重逢的浪漫报导,接着,又有几家媒体充分发挥狗仔精神,披露了几个大独家,每天刊登在商业和娱乐版的头条,把俊美却冷漠寡言的安德烈炒得比国际巨星还要热,也因为这样的炒作,这个本来只在上流社会流传的名字,变成了大街小巷人人都耳热能详的新闻人物。
大家都知道,这个在四岁便被封上天才儿童钢琴家美名的安德烈,一路平步青云,深受众人疼宠,大家对他期望甚深,却在十七岁那一年突然从建中休学,降级到较为偏远的私立阳日中学就读一年级,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又再度休学,被秘密送往巴黎,可究竟成绩优秀的安德烈为什么从建中转到阳日,还降级从一年级开始读起,却是个谜。
不过,这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年在阳日,安德烈为了一个学妹而差点送了一条命,这样的爱情真是教人感动呵,转眼八年过去,两人再度相逢,众所期盼的是才子佳人可以再次成双成对,成就美事一桩。
因此,狗仔队大肆跟监安德烈,像鬼魅般如影随形,女主角斐乐的身影一再地跃上报纸版面及电视萤光幕,所有媒体都巴不得可以拍到两人在一起的画面,可惜的是,一直到安德烈的钢琴演奏会当天,狗仔队都没再拍到两个人的亲密画面,而当事人也任媒体捕风捉影写个痛快,从不回应。
“让我出去跟他们说句话嘛,哪个经纪人像我这么好当的,每天只要在饭店里喝茶看报纸的啊?”杨一刚再也受不了,他要捍卫自己身为经纪人的权利。
“什么?”默轩懒洋洋的抬眉,嘲弄的一笑“你觉得太闲的话,可以帮我把衣服拿去洗一洗,把乐谱拿到阳台上晒一晒,还有,晚上我要用的那架钢琴,记得要擦亮点--”
“上头不可以有一点灰尘,也不可以让你感觉到有人使用过它,对吧?”杨一刚自动自发的接话。身为经纪人,他怎么可能不知道默轩有这种怪癖呢,他没叫他把巴黎的钢琴给空运来台就阿弥陀佛了。
“嗯,知道就好。”默轩点点头,低头继续看书。
究竟什么书那么好看,看半天也没见他翻页?旷世巨著吗?所以一页要花十几二十分钟去读?
杨一刚皱眉,靠近些,再靠近些--
“ㄏㄡ,你这个人,真要把我气死!”突然,他气得一手抓过默轩的书,随手扔到地上。
“干什么?”默轩火气往上冒,冷冷的瞅着杨一刚“你最好见鬼的有这么做的好理由,否则晚上的演奏会你就等着开天窗!”
“啧,我打搅了什么吗?”把他这个经纪人嫌得像是讨人厌的苍蝇似的,老是要他别吵,结果咧,他看什么书来着,简直气死他了!
“我在看书。”默轩抿唇。他不会是气到瞎掉了吧?
“看书?你书是倒着看的啊?老叫我别吵别吵,结果你的心思根本没在书上!你神游到哪儿去了?那个小学妹?你想要她,我去帮你找她来,我现在就去--”至少不必再看他这副阴阳怪气的样子。
就说他怪怪的,他偏不承认,可是又抓不到把柄,只好任由他去。现在好了吧,被他抓包了!
明明心里有事,却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真让他气得牙痒痒的。
“你尽管去,回来就甭想看见我了。”书被抢走了,默轩干脆闭上眸子,懒洋洋的躺在躺椅上“天气好热,请你把空调开大一些,我快被热死了。”
啥?有人住在五星级饭店的总统级套房里还喊热的吗?
找碴啊?还是故意转移话题?不然就是没事找事给他做!
拜托,他是经纪人耶,又不是佣人!
杨一刚看了他一眼,摸摸鼻子,还是乖乖的跑去调空调,看见上头显示的温度时,忍不住又嘀咕“室内温度二十度耶,你还嫌热?开十五度把你冷死好了。”
默轩勾勾唇,懒得回他话,只是躺着,身子还是好热,整个脑袋也是热烘烘的,一片空白。
“我想独处,你出去吧。”
“你今天不练琴?”
眉都懒得抬一下,默轩自动把他的话当空气。
杨一刚毕竟还算有点了解他,耸耸肩,乖乖走人。
默轩的专线手机却在此时响了起来。
“我是默轩。”接起手机,默轩的声音还是懒洋洋的。
“你搞什么东西?让媒体把你的过去全抖出来了!”来电的人是默氏大家长,他的老爸默云汉。
“我什么也没说啊。”冤枉啊,可惜他现在没力气喊,眼皮疲惫地只想垂下来休息。
“没说不就等于默认?笨蛋!”
“好好好,你别生气,等一下我就出去跟记者说根本没有这回事,可以了吧?”
话筒那头沉吟了半晌,才道--
“那个学妹是怎么一回事?不是学姐吗?”虽然看了报纸又看了电视,远在美国的默云汉却有点进不了状况。
如果他的记忆力没有老化,当年被他拿来逼迫儿子回归正途的女孩是他的学姐,不是他的学妹啊。
“那不重要。”默轩的口气显得有些冰冷。“老爸,我晚上有表演,你不要吵我啦,被你一吵,我晚上弹琴的时候会打瞌睡喔。”
“你在睡觉?”正常人上台表演,通常会紧张得好几天睡不着觉,偏偏这小子例外。唉,反正这小子是天生的钢琴家,练不练琴不太重要,他那双手一碰到钢琴,就像被鬼附身似的,总能弹奏出优美动人的乐音。
“嗯,我要关机了。”
“知道了,好好表演,不要丢了我们默家的脸。”
这句话是老爸的口头禅,他跟四个儿子都是这么说的,所以他们这几个儿子也总会自动把它当成耳边风。
“知道啦,我们默家的脸可是镀金的,丢不得。”虽然他把它当耳边风,但,身为默氏家族的一分子,说话哄哄老爹是必要的功课,这是妈咪教的,从小就耳提面命着,要他们这几个儿子绝对不可以违背中国人的优良传统。
听到小儿子说的话,默云汉呵呵地笑了,开心的挂上电话。
默轩闭上眼想睡,过去的点点滴滴却不断出现在他脑海中。
曾经以为,只要时间够久,一切都会忘得一乾二净。
曾经以为,只要不再见面,那份年少情怀就会淡去。
可,经过了八年,忘了吗?淡了吗?
如果忘了、淡了,他不会看见她身边有了别的男人,便吃味地一见面就像头饿狼扑上去吻了她
如果忘了、淡了,他就不会像个蠢蛋似的一再对她洗脑,说她爱的其实是他,不是高浩生
他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爱她的,在她死心塌地的爱上他之前,他一个字也不会说。
偏偏,她说要嫁给高浩生、说她爱高浩生难道八年前根本是他自作多情,她从没把他放在心上?
想着,心一痛,像被人狠狠刺了一刀般痛着。
默轩起身,心情烦乱的抓起床头的皮夹,离开了饭店。
饭店门外,阳光灿烂得令他目眩头晕,没注意到等候在一旁的记者及一堆摄影机。
而怪的是,那些守株待兔好几天的记者也没料到他会突然出现,等回过神时,默轩已伸手招了一辆计程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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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的这场现场演奏会,是杜曼平之前答应高浩生要陪他去听的,她当然没理由爽约,更何况,现场那么多人,默轩是不可能注意到她在台下的。
想着,杜曼平有些失笑。
知道她在台下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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